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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位莊姓單親媽媽標下一間法拍屋,然而卻遭各家銀行以該屋為「凶宅」而拒絕貸款,不得已棄標後,卻因該屋被標註凶宅後價值大降,尚需負擔差額,對此莊女主張銀行與法院皆未事先告知該屋狀況,對此案金管會、台南地檢署皆介入關心,更有立委主張修法以健全我國法拍等相關體制。
凶宅係指有人在內非自然死亡的房屋,由於台灣傳統風俗使然,此類房屋市場價值必然下降,實務上亦多有見解視其為對交易上具重要性的物之瑕疵,除此之外,本案亦點出仍有相關的強制執行法、刑法詐欺罪等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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