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長照釀48群聚3死,家屬痛批 #北市衛生局 延誤介入害母親重症與肺炎搏鬥
轉述:
我媽就是士林發生群聚之長照機構的住民
2019年因阿茲海默症,家裡無法自己照護,所以住進這家機構,是當時唯一願意收的機構
一年多來狀況也都很穩定
直到6月15日接到機構通知,說我媽送醫確診,我到醫院後,辦好手續,確認我媽入住醫治
6月16日醫院方表示需要知道我媽的用藥狀況,需要我去機構取藥,我在詢問機構後,機構允許我前往取藥,就在我抵達的同時,醫院來電表示僅需拍照僅可,於是當我下車時,發現一位機構人員在外,向他打過招呼後,幫我開門至玄關,由行政人員幫我取藥讓我拍照,同時,機構負責人也出現,在拍完與他們簡單詢問狀況後便離開,但越想越不對,這些人照理應該被匡列隔離,因此,打電話詢問1922,初步判斷我的風險不高,但對於該機構的處理狀況滿是疑慮
6月17日,陸續致電1922、台北1999後轉至長照機構的主管單位,也就是台北市衛生所長期照護科,以及機構所屬轄區的士林區衛生中心等單位,詢問該機構整個處裡的過程,但都得到片斷訊息,或者要我留電,他們詢問後回覆。但隔日週五沒消息,週六是假日,我認為他們在休假,也沒有繼續查詢
到6月20日北市府發出簡短新聞稿,新聞爆發
台北市政府那份內文含糊不清的新聞稿,所提到的內容與我所知有所出入,再次致電至1922、台北市衛生所長期照護科,以及台北市防疫專線等單位詢問,相同的,基層人員僅能就所知道的告訴我,也都很有耐心,並且留下我的相關問題後,表示隔天上班日會再給我回覆
6月21日,先是接到1922的關懷中心來電,確認我非密切接觸者,只需自我健康管理,同時對北市狀況表示要再了解,接著我就直接致電台北市衛生所長期照護科,終於陸續有比較明確的輪廓
大致敘述該機構狀況
時間回到6月8日,一位住民因洗腎回去後出現症狀,送醫後確診,衛生局接獲醫院通報,收到通報後轉給長照科處理,長照科致電查詢,以及給予相關指引
6月9日機構自費快篩,再篩出一位陽性,送醫確診,北市府依舊僅以電話給予指示,未實際進駐,就連要求機構完成相關措施後須拍照回報,但照片內容不完善,也同樣未進駐
6月12日出現第三位住民有症狀,送醫確診,經醫院通報後,衛生局發現事態嚴重,隔日開始密切關切
直到6月14日正式派人訪查,發現事態嚴重,機構已無法自行處理,開始準備安排PCR普篩,但卻需要機構自費,機構不肯,他們才向疾管署確認該案件符合公費篩檢,16日才正式普篩,篩出25人陽性確診,才開始全面安排後續處理
直到6月20日,發出新聞稿,以上部分為新聞稿內容,以及6月21日上午,我與相關單位通過電話後相關單位給我的訊息
但是至此,市政府完全沒有任何正式對家屬給予任何的正式說法,甚至在21日上午也都還在進行調查,但是20日卻已經發出新聞稿,任由新聞媒體各自採訪各自報導,家屬也沒有統一窗口可以詢問
結果,21日台北市政府記者會,黃副市長在記者會中指出該機構都在控制中,沒有延誤,讓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她說有對家屬進行說明會,都有進行說明,沒有家屬有何抱怨,我氣到發抖,為何我什麼都不知道,全都是我一通電話一通電話問來的,接著再致電長照科,以及疾管科,得到得答案是,根本沒有說明會,原規劃是要與機構一起開,但最後決定由機構一一通知,但15日就已經開始出現疫情爆發,如何要機構一一通知家屬?同時15日晚間我媽也送醫了
整個過程根本荒腔走板
1.為何在前兩例確診者出現後,台北市政府沒有積極介入管理,僅由電話指示
2.期間機構未確實執行防範措施,且未及時將有症狀者送醫〈包括我媽發燒僅吃退燒藥〉,到12日陸續才開始送醫,這期間主管單位在哪裡?
3.第一階段僅要求機構分艙分流、分人照顧、接觸者須隔離,但有接觸長照機構的人都知道,其難度相當高,根本沒空間把所有人隔開,外籍看護更不可能分開一人一室居住,但主管單位完全沒有警覺性,沒有公單位介入協調,如何找地方隔離,找人手照顧住民?
4.記者會說得很好聽,做了一堆演習,結果這樣的案件屬不屬於公費篩檢都不知道,還要跟疾管署確認才全面普篩,原本竟然要機構自費,一堆快篩站不用錢或幾百塊,他們要機構付一人約6000元…….
5.若是第一時間就嚴格監督,是不是就能阻斷傳染?
6.若從頭到尾都有公權力強力介入,怎會還放任機構在16日讓我過去拍藥袋?
本以為我媽在機構內未與外界接觸,相對安全,怎知在一連串的錯誤下染疫
其實無論是衛生單位的第一線人員、長照機構,各有各的難處與辛苦,有所缺失,基本上我都可以勉強體諒
但讓我最不能接受的是,根本沒有說明會,根本沒有正式向家屬說明,黃副市長竟然在記者會上公然說謊
表示台北市政府高層對此案件根本沒有完全掌握狀況,才會在記者會中說出根本沒有做的事
市長平常在記者會說得很兇,但實際出現案件時,各單位根本沒有整合,都是各單位自行橫向溝通,各自回覆,雖然我所接觸的每個人都很熱心回覆我,但就是沒有整合出完整訊息,然後甩鍋給機構,說它們隱匿,但市長說的積極介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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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媽媽在醫院隔離治療,才六天,一般肺炎基本療程都要七天以上,武漢肺炎目前則難以評估,在她得到阿茲海默症後,我就已經看很開,有所準備,該遇到的誰也躲不過
只希望台北市政府能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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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該讓孩子安心成長的幼托環境,為何屢屢成為危險場所?
身為媽媽,同時也身為立委,我會持續監督,立法改正目前顯現的種種問題!
今年 7 月,我接到了一群來自台北士林凱斯幼兒園的陳情家長與老師的陳情電話。他們和我說,自從去年 8 月開始,發現孩子身上有瘀傷,也有反常的情緒反應,甚至發現幼兒園強逼孩子吃嘔吐物,還拿鞋子丟孩子、用手戳孩子的頭,甚至恐嚇孩子說出去的話,要被剪舌頭,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
之後,我便聯繫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辦公室,向台北市社會局、教育局等各種管道,了解這間幼兒園涉及不當的對待情形,更可能有違法超收超載、違規使用空間的問題。
因為,自從去年 8 月通報後,家長們就沒再被告知任何調查結果,到底該涉案老師的調查結果為何?幼兒園園方是否有管理疏失的責任?其他違規事項的調查裁罰結果是什麼?全部都得不到行政機關的回覆。
後續我們持續溝通、了解調查的狀況後,才能將教育部認定並無違法事實的調查結果,轉達給家長們。
得知這個結果,家長們決定繼續勇敢站出來,與黃郁芬議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這間幼兒園的種種誇張行徑,希望能遏止幼兒園虐兒的狀況再次發生。
這群來自凱斯幼兒園的陳情家長與老師是如此奮鬥不懈,不想讓發生在他們孩子身上的悲劇,再有任何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的可能。然而,若家長沒有如此團結且堅持的決心,難道這個案件就湮沒在教育局內嗎?
地方政府調查過程有多項疏失!
1️⃣ 台北市教育局完全沒有主動邀集家長參與調查過程
當幼兒園班級中發生疑似兒虐事件,不論是幼兒園方、涉案老師,以及疑似受虐兒童及其家長,三方的陳述缺一不可。也因兒虐事件的性質,通常不會只有單一事件,更應該全面訪談疑似受虐兒童所在班級的其他孩子及家長們。
然而,這次凱斯幼兒園的調查過程中,教育局竟然連當事兒童及其家長,都沒有主動進行訪談。
2️⃣ 僅調查涉案老師,卻未同時調查幼兒園是否有管理疏失的責任
《兒少權法》中規定,幼兒園中的老師及相關人員,若發現幼兒園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卻未通報,應該也要一起裁罰。除此之外,該涉案老師既然能長期對孩子施暴,園方是否也有包庇或疏漏的情況?
然而,對此教育局卻回應,通報人所通報的事項中,僅有通報這些不當管教的行為,並沒有提到園方可能包庇的情形,因此,他們並不會主動就這部分進行調查。
3️⃣ 調查完畢後,未主動將調查及裁處結果告知家長,家長要詢問結果還求助無門
由於目前地方政府調查兒虐案件的規範上,沒有應該踐行的程序及義務,導致調查方式可以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事後也難以由民意代表監督。
這起令人憤怒的幼兒園兒虐案件,除了令許多家長心疼之外,更凸顯了目前制度面的許多不足。
身為媽媽,同時,也身為一名立委,我會持續監督,並立法改正目前的種種問題!
🔶 教育部應督促地方政府教育局建立調查兒虐案件的程序,明確規範應盡的調查、通知義務
1、建立幼兒園兒虐案件調查程序:
在調查過程中,應該主動約訪當事家長,以及當事兒童所在班級的其他家長;調查過程中,如發現有重要證據(如:監視器畫面、教保人員的解釋說法),應請家長對重要證據表示意見;調查幼兒園兒虐案件時,應同時調查園所的管理責任。
2、主動告知家長們調查及裁處結果,建立教育局事後告知義務
我們在幼照法、兒少權法修法中有提出,若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發生兒虐事件並受裁罰時,應召開說明會告知該班家長。
即便修法版本還沒成功排案,但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已經在今年 6 月及 9 月的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繫會報中,做出新的政策決議:「將視兒虐事件的情節輕重,嚴重者會召開說明會將結果及後續處理辦法告知相關家長,即便是情節較輕微者,也一定要告知當事兒童所在班級的家長們」。
因此,我們在這裡要督促教育部,在政策擬定執行上,都應該跟進衛福部的做法,與孩童、與家長站在一起,讓家長能享有更全面的知情權利。
🔶 教育部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督導和稽查
除了不當對待幼童外,此次凱斯幼兒園陳情家長跟老師也說,透過凱斯網站上的班級照片,發現有超收的情形,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檢舉,卻又聽到孩子說,被無預警帶出去校外教學,甚至還被老師要求玩保持安靜的遊戲。
在檢舉卻毫無下文的狀況下,家長們強烈懷疑,地方政府是否在前往稽查前,事先通知幼兒園。
「無預警外出校外教學」、「夾層內、暗櫃中躲稽查」,都是我們經常聽聞的躲避稽查手法,無論如何,教育部都應確實盡到督導地方政府之責,讓《幼照法》所規範的「幼兒師生比」、「幼兒園招收人數規定」能夠確實落實。
🔶 我們已於3月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修法版本,呼籲衛環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
有鑑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實際運作上,仍存在「師生比過高」、「違反之處罰效果不足」等問題,我在3月底時,已提出《幼照法》修正;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家長陳述意見權利」,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時代力量黨團也詢問教育部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法進度及預計期程,目前得到的回覆是,教育部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預計於今年9月30日前報送行政院審議後,再到立法院審查。
最後,我們仍要再次呼籲,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總質詢完整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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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燕質詢簡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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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機慢車專用車道及機慢車優先車道標示不清誤導民眾 (議題時間 04:13)
道路交通標線設置是為了提醒用路人的安全性,在10/23交通局業務報告時美燕就曾提出,車輛進入圓環並不須打方向燈,但卻因為不明確的標線設施,反而誤導民眾不慎觸法的爭議頻傳,最近美燕又接到民眾的陳情,因為汽車行駛機慢車優先車道而遭開罰,究竟機車專用車道與機慢車優先車道有何不同呢?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機慢車專用車道用以指示僅限於機車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機慢車優先車道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依法規定,機車優先車道並不等於汽車能行駛,但這樣的標示搞的民眾霧煞煞而誤闖開罰,美燕認為交通的號誌應明顯清楚且好理解的方式進行傳達,如何將法律用語與民眾認知達到相同,且在執行面全面提升用路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台南公車站環境凸點字版竟是平的不友善視障!! (議題時間 14:21)
交通局於2015年開始於公車候車亭建置「公車到站語音播報設備」及「盲人資訊點字板」,但不少視障朋友向美燕陳情,公車友善設施形同虛設豪無作用,經過實地勘查火車站北站、火車站南站、市政中心府前路、成大醫院勝利路雙向、成大醫院小東路雙向、無障礙之家雙向以及勞休中心等公車亭發現,語音播報設備不僅聲音小到連機車經過就完全聽不見,立面凸點字版更是亂糟糟,有的竟然是平的,這樣標榜友善視障朋友的空間設備卻是如此的品質?
美燕在質詢時強調,市政府建置全台第一個涵蓋交通各面向的全方位智慧交通中心,更應該重新思考如何結合智慧科技工程技術,突圍視障者等身障朋友搭公車的困境,改善整體視障朋友的生活品質。交通局局長王銘德也答應將會針對本市公車站無障礙通行、環境及設備進行全面檢討,使身心障礙朋友都能更便利且安心使用這些設施。
[勞工局]
#勞工育樂中心使用36年設備老舊何時修繕? (議題時間 18:42)
營運近36年的勞工育樂中心,部分建築及設施已老舊毀損,空間及設備不堪使用,反觀對面的「松柏育樂中心」一樣使用長達35年,社會局104年編列一千多萬元做整體修繕,還包含防震補強工程。不只硬體、軟體設備的老舊,連最基本的停車都無法完善的提供,勞工朋友來上課、開會,卻遲遲找不到車位,明明地下室有停車場為何不開放供大家停車使用?
當然也感謝勞工局集合工會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落實服務99戶職災勞工,許多勞工朋友百忙抽空做社會公益的精神值得讚揚,市長也安排10/23將給予所有志工表揚,美燕於總質詢表示,勞工局與總工會及所有基層工會往來互動頻繁,更應重視勞工福利建設,除了積極擴充勞工育樂中心相關設施,也要求挹注經費整體修繕,使勞工朋友們在工作之餘有適當的優質場所。
黃偉哲市長也答應針對設備問題以及建築耐震結構會做全面體檢,目前地下空間主要作為設置機房,有關發電機等重要機房是否能作為停車空間,也將一併檢討。
#外送員職災權益政府如何保障(議題時間 25:15)
美燕於10/8勞工局業務報告中就提出市政府應針對外送員產業主動介入制訂相關辦法,主動召開外送員職災權益保障座談會、輔導加入工會或是成立工會、向中央要求將食品外送平台送貨員,列為勞工職災保險法強制或自願加保對象,針對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擬定定型化契約範本,以維護勞工與消費者權益。但一個月過去,其他縣市已研擬相關法規,包含基隆市成立台灣第一個餐飲外送平台的外送員工會、台中市籌設外送服務員職業工會、台北市也擬訂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卻毫無動靜。
新興產業的崛起,美燕提醒外送員在工作中需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及放慢行車速度,政府也應當保障勞工朋友工作中的安全性,勞工局長王鑫基回應,市長已於10/15日全盤檢討「限期輔導、全面稽查、持續追蹤」三大原則,11/29將召集作業員、雇主辦理交通安全相關法律規定說明會,加強查察美食平台外送員勞動條件是否違反勞工相關法令,同時鼓勵外送人員加入台南市轄區內現有八個工會,若外送員有成立工會意願勞工局也會積極協助輔導。
#服務弱勢的人反成為弱勢工作者(議題時間 29:59)
衛福部於107年發函各地方政府,明定全職居家照顧服務員月薪至少3萬2,000元,採時薪制之居家照顧服務員時薪至少200元,另照顧服務員在不同個案家轉換的交通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薪資每小時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40元,確保合理薪資待遇,但在台南市政府提供的就業資訊中,10個照服員工作中竟然有7個,薪資不符合規定!這樣的薪資條件合法嗎?
勞工局長王鑫基解釋,衛福部居家照顧人員與市府所提供之一般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及職責不同,黃偉哲市長也答應與中央共同針對居家照顧人員及一般照顧人員在執照、工作內容將釐清不同及最低薪資的落差。
[都發局]
#南區的蛻變打通永成路成為經濟繁榮的領頭羊(議題時間 34:52)
在台86快速道路通車後,南區由「後門成前門」,如再將永成路一段打通至仁德區中正西路道路,不僅可有效紓解南區交通運輸與鄰近區域交通網路之負荷,也成為南區、仁德區及高雄市茄萣區等區之重要連絡道路,提昇道路服務水準之功能,與台86等重要道路相互串聯,形成大台南生活圈道路系統。
除了周邊交通路網之聯繫更緊密之外,更能促使周邊重要產業活絡,提供安平工業園區、灣裡工業區更便捷順暢之運輸需求,提升土地利用價值,強化地區生活機能,拓展台南市物流與人流之經濟效益。
南區灣裡工業區內進駐用地己經飽和,現在台商回流投資各產業,對工業區的需求熱絡,各縣市積極規劃工業區,台南更不可缺席,因此除了永成路打通外,在灣裡工業區旁原先蓋汙水廠預定地,現已計畫不蓋,美燕認為可將兩側非都市計畫農地變更為工業地,結合原有的灣裡工業區,讓灣裡工業區的功能更加完整,同時可滿足工業區用地的需求並增加地方就業機會,能為企業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提供當地就業機會,帶動區域的整體成長。
#打造安平港不能只有漁光島忘了南區鯤鯓安平港路西側水域?(議題時間 39:52)
美燕多次爭取安平漁光島開發,由於漁光島西側灘岸土地原是屬於非都市計畫範圍,已透過市府努力,台灣港務公司完成都市計畫草案規劃,未來可與安平五期重劃區遊艇碼頭及漁光島南側商港範圍土地整合規劃,整體打造安平港水岸觀光遊憩榮景,唯有兩側同時開發發展,讓安平未來成為亮眼的景點。美燕也建議市長將黃金海岸及鯤鯓納入檢討,重回小美軍海水浴場美景,串連南區安平區海岸線。
[社會局]
#如何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 (議題時間 48:00)
面臨高齡化社會來臨,從中央到地方都提出了種種的政策,希望能落實長期照顧長者,其中包含現在正積極進行的關懷據點,全台南市社區發展協會據點共有685處,社區協會所申請的關懷據點共有220處,以文華社區為例,社區有意設立關懷據點照顧地方長者,美燕曾與里長至現場召開關懷據點設置協調會,區公所行文因申請案場地尚未明確而遲遲無消息,經過多次會勘確認據點所在設置地方,市府卻互相踢皮球無人主導,將責任推向社區,美燕也要求由秘書長統籌跨局處處理,黃偉哲市長承諾將盡速勘查並現場決定。
⭐️更多美燕質詢新聞:
聯合新聞|黃偉哲就任即將周年 為自己市政成績打80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159708
自由時報|台南公車候車亭落漆 部分視障資訊板無點字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31600
yam新聞|保障台南外送員勞權 議員籲訂自治條例協助籌設職業工會
https://n.yam.com/Article/20191112792837
壹凸新聞|保障台南外送員勞權台南市議員林美燕籲訂自治條例協助籌設職業工會
http://news.e2.com.tw/utf-8/2019-11/12250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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