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疑點尚未釐清,禁令重挫醫護士氣!】
衛福部無視民間反對聲浪,醫事人員禁止出國的規定顯然已箭在弦上,今日(2月27日)早上九點半,雖然將召開一場會議徵詢意見,但政府25日既與各醫院院長達成共識,且今日會議受邀工會團體有限,我們擔心傷害已經到了無法轉圜的餘地。
但即使如此,該做的還是要做,今日工會將積極表達以下三項疑點,盼望政府部門能妥善釐清,並據以調整現行規範,莫再一意孤行,讓醫護陪葬。
【疑點一:禁令範圍模糊,約束法源不明】
目前雖然針對限制醫師前往中國地區,勉強有法源授予行政機關權力,但在法律上仍顯薄弱。更何況醫師以外的醫事人員,範圍包含多廣,又是依據什麼法源?
【疑點二:擴充醫院權力,恐釀勞資衝突】
目前政府計畫將旅遊警示一、二級的區域授權給醫院審駁員工的出國申請。但實際上,勞動法令沒有規定雇主可以限縮員工在休假時的居住和遷徙,任由醫院審核,或者對不服從規範者處罰,恐怕釀生未來更多勞資爭議,且醫院未必有很好的法源當靠山。
【疑點三:損失如何補償,紓困條例沒寫】
目前政府的官方說法,員工因為種種限縮規定而造成的損失,會全額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紓困條例)賠償。但這個說法顯然昧於現實,也高估了《紓困條例》的能耐。
實際上《紓困條例》裡頭並沒有針對員工退機票、退團費損失的賠償法源,政府的信心恐怕誤導民眾以為醫護人員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們認真的在為政府著想,台灣的醫療環境已經壓榨到出汁,剩下的能量都是靠熱情和憨膽在支持。這一波疫情裡,醫護人員少有抱怨,多的是每天因應不斷變化的防疫政令傷透腦筋,疫情過後的離職潮恐怕擋都擋不住。
「辛苦了」不是萬靈丹,政府單位請不要忽視醫療人員的怒火。
──聲明於參與衛福部2/27《研商醫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事人員出國相關事宜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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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關心!
護理師案,也許是因為有了大家的集氣,得到了「原告之訴駁回」的結果,也就是說我們的小護理師不用賠十萬塊給醫院啦!!!
然而,這個案件也讓我深刻體會到,律師的力量真的很渺小,因為我們只能在個案中協助勞工,但如果整個制度沒有更進一步,消耗的不只是我們的熱情,拖累的更會是整體的勞動環境。
如同我昨天在時代力量黨團開的記者會內容,當被積欠薪水的勞工,辛苦得到勝訴判決後,在工資墊償基金的申請中,可能仍然有許多繁雜的程序,反而會讓必須盡快找到下一份工作餬口的朋友們怯步,最後得利的反而是惡質資方,所以在制度上,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這次的案件也是一樣,醫院濫用契約自由的空間,讓每個為他工作的小護士們,簽下無限延期的僱傭契約。
或許有人可以說,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選擇的權利,簽了是他家的事。不過在無形的經濟壓力和人際關係的壓力下,真的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完全自由地決定不簽或離職。
如果說勞動部或衛福部可以針對這種情形,訂定醫療人員僱佣契約範本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或許就可以從醫院這方面開始拘束,不再讓更多小護士擔心受怕。
今天護理師案,如果不是有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的理事長陳玉鳳協助護理師,並且辛苦地在每次開庭時都從高雄北上來新竹,一個沒有任何資源的護理師可能就這樣傻傻地賠錢給醫院。
所以真的很敬佩護師工會,你們的存在對勞工而言非常重要。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也在爭取住院醫師聘僱契約範本
#桃園機師工會也已經取得罷工權
#工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