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清明連假的第一天,也是4月2日「社工日」,在今天,我收到一位資深社工的陳情,表達她面臨社工薪資新制的無奈。
去年9月,蔡英文總統接見社工人員代表,也大張旗鼓宣示,將提高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讓一直以來勞動強度高、卻普遍低薪的社會工作人員,有得以久任的勞動條件。
那社工人員薪資新制到底是什麼呢?
最大的改變在於,大部分的社會工作人員原先是「沒有起薪標準」,也「沒有累計年資」的,基本上是各單位依照單位內部慣例或社工人員的相關資歷來協商薪資。而社工薪資新制,主要就是針對「起薪」及「年資累計」做相關的規劃及保障。
這樣的制度變革立意良善,但至今卻依然還有許多讓人擔心是否能持續落實的未定之數:
1️⃣、第一年中央補助,第二年之後未明定財源,地方政府是否能負擔?
去年9月在總統宣示後,衛福部相關主管機關找了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討論社工人員薪資新制的相關規劃,但在增加的財源支出部分,卻只明確表示第一年社工新制的財源將由中央負擔,至於第一年之後到底中央會不會繼續支應,則沒有明確定論。
⚠️這有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社工薪資新制最大的改變在於——「年資累計」,也就是每一年在考核通過後,會隨著年資增加而有薪點的調整,也就是薪水會增加的意思。
白話來講,依照目前的規劃,社會工作人員的薪資部分,依照新制來計算,人事成本必然會逐年增加,也就是第一年的預算是可規劃的,第二年開始,隨著年資累計,就會出現幾個問題:
🔸若中央不補助,地方政府預算是否能負擔?
在去年中央與地方社會局處商議時,因短時間內無法估計「受影響的社工人數」,一直到去年底,衛福部才正式統計各縣市委託計畫及相關單位的社工人數,以及所需經費,由此可知,也難以估計地方政府的財務負擔能力。
因此,目前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沒有人知道隨著社工薪資新制的推行,第二年後,地方政府是否能負擔,而若無法負擔,社工薪資新制又該如何繼續落實?
🔸社工工會也提出相關憂慮,各縣市政府每年社會福利相關預算比例是固定的,社福相關預算是否能隨著新制逐年調整?若無法,隨著社工新制增加了人事成本,是否會排擠其他社福計畫的預算?
2️⃣、2020為「年資元年」,資深社工很心酸——
社工薪資新制的年資計算方式,不是採計各社工人員的原本年資,而是齊頭式平等的一律由今年開始累計年資。
⚠️這有什麼問題❓
👉這樣的方式,讓所需的人事成本較好計算、各級單位和主管機關也好管理,但同時,也讓許多資深社工感到五味雜陳。
不只一個資深社工跟我說,他們很認同社工薪資新制的建立,他們都樂見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受到更多保障;但他們同時也很無奈,許多資深社工需要負擔較複雜也較費心力的訪視個案,但現在套用新制的話,其實就是跟任何一個新進人員的起薪一樣,這樣的狀況,讓他們夾在兩難的處境——不反對目前的新制,但又無法顧及到自己的權益。
「那這樣是不是在跟我們說,乾脆去其他單位當新進人員算了?」這就是他們的心聲。
👉就我所知,台北市社會局過去在許立民局長任內曾經考量要提升社工人員勞動條件、以及去年原先面對衛福部社工薪資新制的因應,都有考量過要採「原年資計算」的方式去建立社工薪資新制。
但在目前第一年經費由中央負擔的情況下,是以年資元年的方式去採計,因此若用原年資的方式計算,其餘經費要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同時也會連動到後續年資累計後的人事費用,因此目前台北市政府並沒有採用原年資的適用方式。
👉就算過去的年資不採用,但在目前待遇沒有影響的情況下,資深社工能不能接受新制?
我無法為所有資深社工代言,但目前的確有些資深社工表示,雖然目前的年資沒有被採用,當然會感到不太公平,但若未來能確保年資能累積、能逐年提升待遇,那還是會願意支持這個政策。
問題是,就如同上述提及的,在未來財源無法確保的情況下,誰能保證第二年開始,社工新制還能持續推行?
而就算財源無虞,年資就一定能累計嗎?
這就牽涉到第三個問題——
3️⃣、年資累計考核怎麼考核?應該讓各單位自由心證嗎?
社工薪資新制雖然開始明訂要採計年資,而且有一套清楚的薪點累計計算方式。
但是這就代表了所有社工,從今年開始就一律累計年資了嗎?
其實未必。
因為照新制的規定,要通過「考核」後,年資才得以累計。
⚠️這樣有什麼問題❓
許多社工擔心,年資考核的方式及標準一旦沒有明確規範,將會因為各單位的財務負擔能力或團體的組織調整,就算做一樣的個案訪視、達成一樣的訪視要求,卻因為身處不同機構,而會有不同的年資採計標準,變相成為同工不同酬的隱憂。
這就跟第四個問題有關——
4️⃣、各社福機構是否有能力負擔?
在整個社工薪資新制的調整過程中,各社福機構的負擔能力較少被討論到。
⚠️這有什麼問題❓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政府要幫社工加薪,那關社福機構什麼事?
👉事實上,我們在講的社工薪資新制,包含政府的委外計畫相關的社工,而這些委託計畫,就是社福團體在承接。
而我相信,社工薪資新制想要達成的效果,絕對不是造成資深資淺對立與資源排擠,,而是希望可以由政府作為領頭羊,帶頭提升整體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
各社福團體不是只靠政府的委外計畫來維持經營,很大一部分的經費來源往往是各團體自籌,而自籌的經費不會因為新制的調整,來自社會大眾的捐款就增加。
因此,社福相關機構或團體是否有能力負擔,未來如何存續,就變成很重要的事情。
因為這也牽涉到整個社工薪資新制是否真的是可長可久的制度。
———
最後,想跟大家說說心裡話。
這陣子以來,不論是陳時中部長、衛福部,或是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社工人員,在防疫工作的付出,讓台灣人民都感到非常驕傲。
因此,提出這些問題,並不是為了批評衛福部或各縣市的社會局處。
事實上,我所接觸的所有社工,不論資深資淺,都樂見社工的薪資與福利能夠制度化;但不論什麼制度,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在一次次修正中趨近完美,盡可能保障大家的權益。
一個好的制度,不應該讓大家擔心權益的存廢、不應該讓身處其中的人們對立。而要達成這些,需要大家的參與,如果大家對於社工薪資新制有什麼建議,歡迎跟我說,我會繼續跟大家一起努力。
最後的最後,祝大家社工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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