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機場和水源二三期公辦都更進度停滯不前
郭昭巖要求弱勢老舊區域公辦都更容獎再提高 市府少拿分回土地回饋
1091006台北市議員郭昭巖工務部門質詢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109年10月6日工務部門批評,柯市府上任時信誓旦旦要推動南機場和水源二三期公辦都更,經她多次質詢,雖有進度仍卻慢如牛步。郭昭巖要求,針對經濟弱勢的老舊區域公辦都更,容積獎勵應再提高,否則市政府應少拿分回的土地回饋以加速都更,維持居住正義,也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郭昭巖說明,雖然南機場三期與一期1棟和水源二三期都早成立更新會,水源二三期也進入選配階段,南機場三期及一期1棟即將辦理模擬選配,南機場二期在她之前要求都更處辦理10場都更說明會後,也在9月底順利成立更新會。但這幾處實際上仍無新的進展。
郭昭巖指出,原因就在於當地面積多是8坪、10坪、12坪,孩子長大後根本不夠居住。常是全家擠在一個小屋,生活毫無品質;建物老舊,更有公安疑慮。不少住戶在買不起別處較大房屋之下,只能或多或少搭建陽台窗戶外推的違建,增加居住空間。
郭昭巖提到,根據內政部規定,1家3口最小居住面積應為21.78平方公尺,但南機場坪數都不大,若依現有市府1.5倍容積獎勵計算,改建後的坪數仍不符所需。最大坪數18坪,還是住不下1家3口。郭昭巖進一步說明,權利變換後,住戶要有原來 8、10、12坪的原坪數,一定要花錢買回。雖然市府答應幫忙協調銀行低利借貸,但弱勢居民還款能力有限,獨居長者沒有工作收入,銀行也不一定願意貸款,「何況,借錢是要還的。」與其如此,原住戶還不如窩在舊有社區。
針對昨日與市長便當會郭昭巖針對此問題向市長及相關局處反映,郭昭巖批評,市府單位好像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般不知問題所在。「你可以想像一家至少3口住在15坪和18坪不到的空間的生活狀況嗎?雖然還附一個車位,但很多人根本買不起車!」
郭昭巖認為,一般開發案,市府要求獎勵容積並回饋,是基於容積是公共資源的基礎,以及開發利益的衡量選擇。但對於公辦都更,容積獎勵不單純是開發利益的給予,而是居住基本人權的保障,以及對於都更政策的推動。若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獎勵,等於要在地窮人出錢,讓市府去幫外地窮人。完全喪失獎勵的目的,以及對於弱勢地區協助更新的良善立意。
對此,郭昭巖要求,容積獎勵應該要回歸到立法初衷「更新後單元符合基本居住水準」,研議修正「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等相關法規,至少納入「內政部基本居住水準(14坪)的面積標準」,必要時她會再提案修法。都發局長黃景茂回覆,因為牽扯全市規定,會再檢討。
郭昭巖呼籲,經濟弱勢老舊區域公辦都更真的非常困難,應該要有特別的辦法、特別的政策給予幫助,不能和其他區域一視同仁,否則難以推動甚至改建無望,就像南機場都更,5講了5年進度仍然停滯不前。郭昭巖建議,可像水源4期,提高容積獎勵,政府少拿分回土地,以加速都更,維持居住正義。都更處長陳信良回應,將再重新檢討,在本會期總質詢前回覆規劃方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的網紅李建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策略型工業區裡應當為係鼓勵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策略型產業,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之重要產業使用,表示不能將其作成住宅使用。但近期內在本人的選區 -- 南港,有許多建商大肆廣告4字頭的建案,利用策略型工業區為理由申請執照,但卻以住宅來販賣,等建商賺進好幾億轉身脫手,日後若被建管處發現卻是罰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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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長好閒管太寬了
柯市長對於「合理」但不符都計建管規定之公司登記案件提出的「精進作為」,除原先市府已規定的「刪除違規營業項目」或「簽切結書」外,竟再加碼要求「將切結書送至市長室」,後續請「公司負責人親至市長室」,並由「市長室頒發登記文件」。市府精進作為的手段、目的及態度不僅模稜兩可,更令人質疑,市長為何非得衝第一線,讓人懷疑難道是繳相替業者背書?
🔺為降低新創產業在起步成本,近幾年在「共同工作空間」辦公成為新創族的顯學,同時也衍生出不少「共同工作空間」業者以每月平均2千元提供借址登記服務,協助新創產業,這也讓台北市的公司登記數增加,帶動全市的營業額及銷售額成長。
但我發現,🔺實施近20年「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並未因新創產業的興起,在使用分區上與時俱進的調整 !🔺舉例來說,有民眾陳情,他的公司想在某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借址登記,【因屬電商,所以有時也會在共同工作空間的場所,辦公處理文書事宜】,沒想到竟【被市府認為借址登記不合法!】被要求「刪除違規項目」,即「資訊軟體批發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訊軟體零售業、軟體出版業」就可登記,或「#去其他地方或縣市登記」,或是「#先簽切結書給柯市長,再請公司老闆親自去市長室領取公司登記文件」。
從今年1月-8月的公司登記案因不合土管建管法令,而以切結處理件數來看,每個月平均都有100件左右,誇張的是,柯市長說從9月份起,所有的切結書他都要看,而且需公司老闆親領的政策上路後,9月的切結書竟是「零件」!
🔺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在商業區及住宅區合法設立的共同工作空間可讓26類的公司行號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但設在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也一樣提供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竟有行業別限制,只能讓12類的公司行號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
據108年統計,台北市有23萬8,542多家的公司登記,共產生135,297億195萬6千元的銷售額,平均每家公司約有5,671萬8千元的銷售額。若以台北市工業區8間共同工作空間業者提供借址登記服務,並以平均每家每年至少8件借址登記案來算,再以借址登記公司每年每間約5千萬的銷售額計算,以目前不合時宜的土管建管法規,再加上柯市府的苛政,恐「嚇跑」64間公司及320億銷售額!
為何「同一行業,同樣辦公行為,地點適法性竟一市兩制?!」為何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的「限辦公使用」的借址登記,竟不如商業區及住宅區!?!此外,柯市府不僅怠於修改陳情土管法令,還變相誘導業者刪除法令,導致業者未來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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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應儘管研議開放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之「限辦公使用」的借址登記的行業類別!此外,亦應檢討切結書送市長室的適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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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 都發局將依法查察違規工業住宅🏠🏠
#台北市工業區 面積合計417.17公頃,占全市面積1.53%,現況可區分為主要產業園區4處及傳統工業區20處,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上開工業區土地不允許作「#獨立、#雙併住宅」及「#多戶住宅」使用。經台北市府都市 #發展局 查察91年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工業區新建物,依2020年1月房屋稅籍資料,勾稽課徵住家稅率者共2240戶,分布於13處工業區,惟其建築物依使用執照申請用途大多為策略性產業、一般事務所及工廠等,疑涉及違規作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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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型工業區裡應當為係鼓勵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策略型產業,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之重要產業使用,表示不能將其作成住宅使用。但近期內在本人的選區 -- 南港,有許多建商大肆廣告4字頭的建案,利用策略型工業區為理由申請執照,但卻以住宅來販賣,等建商賺進好幾億轉身脫手,日後若被建管處發現卻是罰款在購買人(市民)身上,明顯地廣告不實、誤導民眾!
本人在議事廳上強烈要求都發局、建管處兩位局處首長,繼續加強對市民的宣導(這些房子不能買),也不要再只是罰10-30萬不等的金額,讓建商不痛不癢,應該要針對起造人、建築師也要予以處分、直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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