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EP14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5/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法理建國派提出的建國三步驟-抗暴.奪權.建國、台澎自決建國三步驟
2. 「自決建國」的進行方式及前提條件
3. 自決公投決議建國後要完成的具體工作
4. 當前行動重點
🔗 https://fb.watch/5mrLU7eD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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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理建國派提出的建國三步驟
我們法理建國派會說「建國獨立」,但其實對「獨立」的定義在台灣有很多主張。
比如很多人主張「台灣獨立」;法理建國派主張「建國獨立」;獨派團體主張台灣要「獨立建國」;有的人則主張「解殖ROC」、或者「國家正常化」。
有些團體會直接對目前的執政黨施加壓力,這樣的方式會有些負面反彈;那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主張的是自決建國,談論對象是人民,讓人民能了解客觀史實後做出決定。
🟠建國三階段:抗暴→奪權→建國
梁文韜教授的建國三階段,希望大家可以好好了解。
「抗暴」主要是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人的暴行,使台澎人強烈的反抗威權。
那時候一堆台灣本土仕紳參加地方選舉成為議員之後,常常拿這些東西出來質詢。最後這些人就是在二二八跨國屠殺及之後的清鄉綏靖處理掉。
👉🏻二二八大屠殺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36986239667624/
再來就是424刺蔣,之後蔣經國推中華民國台灣化。大家可以去看某次直播討論九二共識的脈絡,有談到李登輝時期的寧靜革命。
👉🏻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奪權」這個階段很多人會以為是1996年,但其實還仍舊是中國國民黨掌權。
後來經過的政黨輪替,都還沒完成奪權,因為還是很危險會被中國國民黨奪走執政權。
很多人會說法理建國會有可能跟ROC打一仗啊!但如果真的落實了「奪權」就是實質掌控ROC,根本不可能自己打自己。
台澎自決建國三步驟:
1. 客觀史實的宣傳、展開對話,這沒有捷徑,只能靠人民一步一步的了解,從而產生建國意志。如果認為台灣已經是主權國家,就會覺得不需要建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很認真的在地一階段傳遞真相。
就好比有人沒有駕照開車上路三十年了,就會認為不需要去考張駕照,但你會跟他說沒有駕照沒關係嗎?成為一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與不是主權國家又在一中兩政權框架下,大家仔細思考一下,哪個對台灣好。
2. 完全掌控中華民國政權,本土政黨來掌控執政權,掌控立法機關。這一步必須要第一階段徹底執行。法理建國派並不認為可以簡單的一蹴可及,必須要台澎人了解第一階段,建國意志形成,透過ROC選舉,慢慢推進讓本土政黨奪權。這個本土政黨由誰來真的不是重點。進行的時間點上也沒有絕對不能重疊,但穩定基礎是必要的。
所以法理建國派充分的理解目前執政黨奪權之路的主張,也很肯定他們一路上追求民主自由的努力。所以我們並不會對目前執政黨餓飽吵鬧。因為自決建國不是靠某個政黨或是幾個政治菁英來完成的。
3. 實際掌控ROC政權,台澎人會形成的公民壓力,就能促成ROC政權承認盟佔機構身份,然後承認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到這個階段ROC政權出來說的話,也不會很唐突,因為人民已經在前面兩個階段,已經充分了解。
所以我們法理建國派從沒有躁進行動,必須經過的路沒有忽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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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大家就可以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跟主張。
從2015年就提出了建國三步驟,至今過了六年了,仍舊走在建國三步驟上。
非常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我們的論述(•ૢ⚈͒⌄⚈͒•ૢ)
第一階段,我們要傳遞的對象就是所有台灣人,包含台澎人跟中華民國人。這樣才有辦法理解客觀史實,從而產生行動,所以一定要釐清歷史脈絡,減少誤解。
所以我們從國際法法理視角來談歷史脈絡,進行思想啟蒙、國際法法理知識推廣、以及住民自決權的法律程序效力上的推廣,也需要跟大家說明國際上出現法律瑕疵的案例,使其不會發生在台澎自決建國上,因為不想讓大家白忙一場。
👉🏻國際上法律瑕疵的公投例子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68314778083744/?d=n
我們也清楚知道過去推動台獨的前輩,耗盡了一生的努力,我們都了解所以才會在建國三步驟上如此謹慎。
時間是很重要的參數。許多事情,起了個好頭,卻耐不住時間的考驗,終歸失敗,或是事情終了才恍然發現,它所帶來的結果絕對不是當初你所要的。
所以我們要對所有推廣法理建國派的人負責,也希望推動的效果是必須成功,也不能隨便影響兩千三百萬人,更不希望誤解被擴散,因此,我們很堅持法理論述基礎,並且在推廣論述時詞彙上要求用字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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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決建國」的進行方式及前提條件
上次直播大家可以回顧一下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自決建國進行方式
⏩建國方式本質:外部自決權的行使。
⏩自決建國法理基礎:根據「日本殖民」史實進行去殖民化。
⏩權利行使主體:受日本殖民之原日本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含通婚所生之混血後代)
我們知道有其他組織推動的去殖民是指「中華民國政權」這個外來政權-解殖。
而我們主張的是根據「日本殖民」史實進行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台澎法理地位是在日本殖民後產生的結果,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在二戰後《舊金山和約》最終的法理狀態。這是參與二戰的國家不會質疑的處置,而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因此台澎人透過去殖民程序進行住民自決權就不會被受質疑。
因為ROC政權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
我們是理解其他組織推廣「解殖」的努力,也知道ROC政權現在殖民台澎人是存在的,但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並不屬於ROC政權,台澎法理地位如果沒有被台澎人了解清楚,也不會認為ROC政權在殖民,也會很難在國際上訴說ROC政權在台澎的根據是什麼。
我們主張的是受過日本殖民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因為經歷日本殖民階段,所以可以來主張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所以這個法律資格就是台澎住民。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1️⃣
⏩台澎居民認知:多數台澎居民瞭解客觀史實、台澎法理地位,認同自決建國的目標。
⏩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知道自己在建國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及職責。
⏩其他台澎住民:瞭解並支持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完成自決建國程序。
之前有說過金馬東沙屬於中國領土,所以金馬東沙住民相比之下無法影響到台澎住民的法律資格,因為有權行使住民自決的法律資格是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2️⃣
⏩國際社會認知
1.整體認知就是「台澎領土主權未定」、「台澎住民可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
2.國際社會的認知調整,《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簽約國,意識並承認自己因《舊金山和約》具有的權責。
3.其他未參加二戰的國家也要了解去殖民的權責。
🟠自決建國前提條件3️⃣
法理建國派的人要推動的就是「建立長期安定的國家」,這有外部與內部的方向要努力:
1. 外部是依國際法法理來取得國家法人格,透過外交手段跟其他國家結盟合作來抵禦外力侵犯,確保長治久安。與友台國家就台澎建國後配合行動做好準備,例如承認台澎自決結果的效力並發出聲明、軍事同盟條約的簽署。
2. 內部是依民主和平的方式,讓大家能夠在一個客觀的事實基礎上,基於相同的認知、共識,及對未來的美好想像,彼此合作、同心協力建立一個屬於大家的國家,而不是透過武裝暴力的方式,去強迫他人臣服於自己。簡單來說,台澎經濟、產業、自我防衛能力等各方面基礎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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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決公投決議建國後要完成的具體工作
我們知道主流意見是「國家正常化」、「正名制憲」,但我們也必須提出我們的論述,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還未建國,所以沒有國家可以正常化。
⏩完成自決建國程序結束後會進行的國家政府組建、定國號、制憲程序:
1.具參與自決程序資格的台澎住民在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舉辦的自決公投中,通過「建國」成為獨立國家的決議。
2.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依據公投結果,協助台澎人建立台澎國家臨時政府,並開始將台澎政務資財(包括戍衛台澎的軍隊、以台澎居民稅金購置的武器、技術)移轉給台灣國家臨時政府。
3.台澎國家臨時政府開始授予國籍給符合條件的台澎居民,包括國際法上無國籍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而國際法上為中(華民)國國民,其中有意歸化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1949年來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依中華民國國籍法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新住民及其後代,以及無論金馬之後發展狀況如何都想移居台澎、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金馬住民等,原則上要放棄原中華民國國籍而依個人意願國籍歸化成為台澎國家國民 。
4.台澎國家臨時政府舉辦制憲代表選舉,由台澎國家國民在國民中選出制憲代表。
5.制憲代表先議決制憲程序,然後依該程序完成制憲。正式國號會在制憲時列為優先事項討論決定,並寫入憲法本文。
6.憲法制定完成後實施,台澎國家臨時政府依照憲法中關於政府組織的規定改制,成為正式的國家政府。
7.原本具合法治理台澎權限的治理機構因「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而功成身退,正式結束一切在台澎的管理治理工作(「終止代管」正式完成)。
中華民國政權承認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佔領代管者,接著宣布「將終止代管」,然後以佔領代管者的身分去舉辦自決公投,如果台澎人決定要建國,那代管任務會在台澎國家政府成立,台澎政務資材移轉給國家政府後正式結束。如果台澎人沒決定要建國,那就是繼續維持代管狀態。
代管狀態只會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相關事務處理完畢的那一刻才真正結束。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就會在這一刻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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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前行動重點
目前我們還在第一階段,就是推廣客觀史實,從而使台灣人產生建國意志。
法理建國派目標「終止代管自決建國」達成,早日建國早日解散,我們沒有要求名利,我們只希望在這路上讓所有台灣人離開一中兩政權框架,真正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第一階段除了推廣共識,也必須阻止被奪權(大中國主義者復僻)。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37721616260754/?d=n
Q&A112:為什麼不放棄中華民國舉辦的投票?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0416424873579/?d=n
我們在推廣法理建國論述時,會遇到有人罵我們有種不要參與ROC選舉投票。
現實上,ROC政權有權合法治理台澎,這個依據就是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所以我們參與治理機構選舉,是為了實質掌控ROC政權來奪權。
「中華民國台灣化」真正原因就是沒有台澎人支持ROC也活不下去,所以就只能走向台灣化,這是我們可以理解這段路。
但法理建國派仍舊必須把歷史脈絡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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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
#網友發問1
Q1: 法理建國的最大阻礙是?
A1: 是所有不願意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真相的台灣人。
包括在國際上不自覺替ROC政權打廣告的海外台灣人。
-
#網友發問2
Q2:如果現在己經在”奪權”的階段,就是認為蔡英文所代表的是台灣本土意識,但她和民進黨一直喊”中華民國台灣” 難道不是在把台灣推向中國嗎?
A2:
這是兩面刃。
「堅持跟中華民國政權切割然後讓被洗腦成中華民國人的台澎人用選票教訓不愛國的民進黨,讓親中侵台派掌權,在奪權過程中敗陣」
VS
「使用『中華民國台灣』讓被洗腦成中華民國人的台澎人願意投票給它,增加奪權成功機率,並在奪權後厚植台澎建國實力」
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是法理建國派可以理解「奪權」之路的必要之惡,所以我們並未對目前執政黨撻伐,我們針對的一直都是「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問題,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跟ROC政黨。
但我們仍舊必須說明清楚客觀史實。
-
#網友提問3
Q3:
若台澎黨要透過參選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來達到建國的目的的話,最好能推舉人民現階段也很在意的交通安全、教育、法律、環境保育、經濟等相關人才來參選立委、議員。讓台澎人民能在建國後,立即能解決「中華民國政權」的爛攤子。
A3:(這題由聖峰回答)
台澎黨並不是「為了參選掌控中華民國政權」而成立的政黨,台澎黨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可以透過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來和平建國』」而成立的政黨。
台澎黨只是法理建國派用來讓更多人知道史實、台澎法理地位、自決建國知識、進而形成自決建國共識、並共同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的宣傳工具。
掌控中華民國政權最主要的目的是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程序。
在建國之前把這些人才找來,還讓他們成為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立委、議員,只是讓他們把自己的時間精力專業拿出來給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糟蹋。
台澎黨不會刻意去徵召這些人才。
這些人才一直都在,他們缺少的是一個不會有人扯後腿的發展舞台。台澎建國後,這個國家將會成為這些人才發光發熱的舞台。
這些人才在建國後可以加入在新國家成立的政黨來發揮所長、建設真正屬於台澎人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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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治理定義 在 蕭新晟 港湖科技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開放國會行動方案,上線!
這次很榮幸參與發起開放國會,擔任民間共同召集人。我們聚集民間長年關注國會監督、開放文化、民主審議、國際參與及公民科技的各界專家學者們,來投入我國開放國會行動方案的起草。
和過去「公私協力」不同的是,我們做的不只是協助立法院起草行動方案。
我們參與並主導開放國會委員會的治理架構,並在「開放、課責、涵容」等國際開放政府標準下,達到共創行動方案的目標。
在國際定義下的共創 — Co-creation — 代表院方與民間「共同擁有、共同決策」這次的行動方案,更具體的來說,開放國會民間委員不是院方「邀請」來的專家學者。我們每一位都是帶著自己對更開放國會的想像,在半年的起草過程中不斷與院內的黨團、委員、及公務體系折衝之下,所產生一系列的承諾事項。
在游錫堃院長及各黨團的帶領、林昶佐 Freddy Lim委員主持、洪慈庸顧問協調之下,院方各處處長排除萬難深入參與;再加上唐鳳政委替台灣建立的國際聲望,以及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Taiwan)在國際夥伴之間的穿針引線,才有今天的成果。
我希望這次的經驗,能成為公部門與民間「共創」開放治理的典範。
但我們的任務還沒結束,接下來我們將與國際開放國會組織接軌,前進國際社群與各國國會交換經驗,並導入符合國際規範的監督機制,來確保開放國會的承諾事項,如期落實。
感謝過去六個月來,包括美國國際民主協會 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在內的夥伴們,不斷地給我們的支持與鼓勵。除了提供線上工具,國際行動方案的共創經驗,甚至與本委員會共同舉辦開放國會交流工作坊,邀請在歐盟北馬其頓推動開放國會的團體與我們分享心得。
NDI 是國際開放國會聯盟 Open Parliament e-Network 的領袖組織,我們期待未來與 NDI 在台辦公室維持密切合作,並在適當時機擴大邀請開放國會社群的國際友人,進行線上或實體的交流會議。
我呼籲國際社群,持續關注台灣推動開放治理的進度與決心,並呼應 NDI 會長米德瑞 Derek Mitchell 所言,台灣不論是在科技防疫、對抗不實資訊以及政府民間共創開放治理之上,都有國際社會可以借鏡的寶貴經驗。
Taiwan can help.
最後要感謝每一位開放國會委員會委員的付出,大家辛苦了,我們繼續努力,謝謝!
完整開放國會行動方案: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847&pid=207514
協力治理定義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專欄】陳惠萍:什麼是理想中的美好城市?從大城小鎮的永續實踐一窺究竟.....(12/23/2020 天下雜誌CSR@天下)
作者:陳惠萍
城市是人們居住、打拼的地方,「永續城市」則可被定義為滿足經濟、社會與環境共好,並且「具包容性、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你心中的理想城市是什麼樣貌?
一座美好的城市會是何種樣貌?有許多學者都提出了想像。
最早可追溯自1898年伊比尼澤.霍華(Ebenezer Howard)所提出的「田園城市」(Garden City)概念,針對英國都市問題提出一種平衡人工與自然區域比例的都市空間規畫,也開啟在城市實踐人類發展與自然共生的啟蒙思潮。
美國城市生態學者理查德.雷吉斯特(Richard Register)於1987 年出版《Ecocity Berkeley:Building Cities for a Healthy Future》一書,提出「生態城市」(Ecocity)概念,強調尋找人類與自然的平衡原則,是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標準。
生態城市可自行供應所需的能源與食物,並且降低居民的生態足跡。這樣的城市將對環境更加友善、減少污染、土地利用與全球暖化;此一概念也被視為永續城市的雛形。
近年,對於永續城市的構想藍圖還有:智慧城市、綠色城市、循環城市、韌性城市等,亦可被視為兼顧人類文明發展與環境生態共榮的城市烏托邦。
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下,「永續城市」則可被定義為滿足經濟、社會與環境共好,並且「具包容性、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
永續城市的探索起點:自願性地方檢視報告
為了在城市治理中導入永續發展思維,國際上有許多城市開始採用「自願性地方檢視報告」(Voluntary Local Review,VLR),透過系統性的檢驗架構強化市政發展與SDGs指標的連結,進而提出地區戰略、接軌全球永續行動。
VLR可視為在地城市與全球銜接對話的重要工具,不只幫助地方政府分享實踐SDG的本地化經驗,也可透過數據監測、系統性地檢驗成果。依據全球環境戰略研究所(Institute for Global Environmental Strategies,IGES)所發佈的《State of the Voluntary Local Reviews 2020》,我們可以看見全球各城市的自願檢視報告重點及其所回應的SDG目標。
紐約市是第一個在施政計劃中納入SDGs的城市先驅,同時也提出全球第一份VLR。
截至2020年2月,全球已有15個領先城市提出VLR,其中包含兩個台灣城市:新北市、台北市,9月時桃園市成為台灣第三個提出自願性地方檢視報告的城市。
永續城市的模樣:全球與台灣的大城小鎮故事
2018年國際氣候發展智庫(ICDI)、ICLEI東亞地區高雄環境永續發展能力訓練中心(ICLEI-KCC)和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TCA)共同發表一份「2019年全球智慧解決方案報告:城市挑戰與創新」,其中介紹了20 個城市案例,說明不同地區的城市如何透過創新解決方案回應城市永續發展的挑戰。
於此,本文希望帶領大家從大城小鎮的案例出發,更進一步窺見永續城市的可能樣貌。
(1)連結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大數據(Big Data),成為更聰明的智慧城市:
以2019年獲得全球智慧城市獎的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為例,其透過12項智慧城市解決方案「GrowSmarter Project」,解決城市人口、住房、交通及能源等基礎設施等問題,藉此推進城市永續發展。
然而,居住在最聰明的城市,人們將擁有怎樣的生活?在這本《歡迎來到世界上最聰明的城市》手冊中,呈現2040年斯德哥爾摩的城市日常,映照我們對未來城市的想像。
在這座智慧之城,除了便捷且低碳的公共運輸,還可透過密集的感測網絡確保交通一路順暢。此外,城市中的數據中心與網路服務,將可遠距提供完善的學校教育、居住/工作空間與高齡照護服務。
更饒富趣味的是,在這座網路無遠弗屆的未來城市裡,還將保留專屬的「離線區域」(Offline Zones),所有VR、臉部辨識及數據廣告等都將被屏蔽,成為這座科技喧囂的城市中能夠暫時「離線而居」的空間結界。
智慧城市結合物聯網科技不只解決各種問題,也可幫助市民參與城市管理。
例如,巴西里約熱內盧透過發起「資料群眾外包」(data crowdsourcing)計劃,鼓勵貧民區青少年,製作社區衛星(將數位相機綁在風箏上,並加上簡易配件),俯照城市街景。
此外,城市營運中心也鼓勵居民透過智慧型手機標示所遭遇的城市問題,如街道照明故障、蚊蟲孳生的垃圾堆等,不僅可減少緊急事件的通報時程,協助市民快速取得各項訊息,亦可以作為城市管理與規劃方向的基礎。
除此之外,智慧城市的發展核心更在於如何透過科技應用服務弱勢對象。以智慧城市常見的自駕車科技為例,我們可以看見其如何幫助偏鄉銀髮族、身障人士及一般民眾,共享自由、安全且便利的暖心運具,藉此紓解高齡化社會下的各種問題(例如:日漸凋零的高齡駕駛、偏鄉大眾運輸因路線成本而遭裁撤)。
日本軟銀自駕車概念影片「バスがまた、通るようになったから」:
https://youtu.be/g4f_HEplM5A
(2)以人為本,讓所有人都幸福的城市:
波蘭社會學家齊格蒙.鮑曼(Zygmunt Bauman)曾說:「當我們在思考如何讓城市變得更好的時候,你必須要把生活在其中的人都納入考量」!因此,一座幸福宜居的理想城市,也必須讓所有生活在其中的人民都能感受美好。
日本橫濱的未來城市計劃中,便以「A Community for All」為目標回應高齡化社會的各種挑戰。
過去,橫濱市曾是日本最繁華的港口城市,同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如今,橫濱市因為人口老化、低出生率的影響,不只讓橫濱成為嚴重高齡化城市,也導致當前城市體系運作的隱憂。
為此,橫濱市採取公私協力方式打造實現滿足各年齡需求的全民社區。其中包含:住房多樣性、智慧能源管理、環保減碳等設計。例如,依照人口統計及家庭收入設計住房區域,滿足不同居住需求。
其中,城市住房示範計劃也與電信、能源管理、保全公司合作,打造可視化及用戶友善系統,並且透過能源管理系統以優化能源供需,實現具有節能環保、循環利用且具防災功能的智慧住宅。更重要的是,在實現全民社區的願景過程中,橫濱市十分強調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溝通協作,方能真正落實全齡友善的城市設計。
由此可知,以人為本的精神將是永續城市的重要核心。如同全世界最宜居的城市—丹麥哥本哈根在其政府都市計劃書中所強調:「城市是大家的,市民不論貧富、種族、階級都能平等的享受哥本哈根的城市生活」。
於此,我們也看見所有人共好的理想城市,其核心並非全然現代主義的高科技追尋,而是蘊藏於城市設計當中的民主精神,以及回應SDGs不遺落所有人的理念,才能打造出讓每一個人都幸福快樂的城市。
(3)綠色低碳,百分百再生能源的城市:
城市是人口聚居之地,高樓林立的都會叢林往往也是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來源。為了邁向永續發展,近年許多城市已積極承諾使用再生能源並減少碳排放。參考CDP發布的「再生能源城市地圖」可以窺見,目前全球已有超過百座城市的電力七成以上來自再生能源。
此外,百分百再生能源也成為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指標。例如,英國有80多個市鎮組成UK1oo,承諾於2050 年達到百分百再生能源。美國亦有58個城市加入環保團體的「Mayors For 100 Percent Clean Energy」計劃,宣示2035年達成100%電力來自再生能源。
地方能源革命不只在城市興起,更在鄉村城鎮展開。在德國有70多個小鎮已經實現百分百再生能源的夢想。以德國知名的能源村Wildpoldsried為例,在這個人口僅有2500人的小村莊,自1998年起即由市府結合公民參與投入發展生質能、水力、風力及太陽能等發展,如今已成為100%使用再生能源、享譽國際的綠色能源村。
人口老化凋零的農村社區,轉型綠能不只創造地方經濟,更可帶來更多就業機會、支持青年回鄉。德國綠色小鎮的故事,不僅讓我們看見再生能源發展如何結合經濟與環境共榮,此外過程中亦可落實公民參與及社區共享精神,像是2017年曾訪台的Wildpoldsried副市長君特.穆格雷(Günter Mögele)自身也參與其中。其在住家屋頂裝設太陽能,並將電力賣給當地社區市民。
在台灣,也有原鄉部落期盼轉型綠能與生態共好。2020年由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與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共同發起的「點亮比亞外」部落綠能公益計劃,即是希望邀請全民一起關注台灣偏鄉部落的電力需求,用綠能點亮比亞外長老教會、支持部落能源自主。
未來這座自發自用搭配儲能設備的太陽能電廠將不只為教會節省電費支出,還可幫助提供老人共餐服務、溫暖更多獨居長者。更重要的,使用再生能源也將支持比亞外成為與自然和諧共生、守護藍腹鷴的綠色生態部落。
幸福不在他方:城市烏托邦的永續追尋
城市是全球永續戰役的關鍵節點。換言之,所有永續發展目標的實踐都是在地的(All SDGs are Local)。因此,這場從全球到台灣的城市轉型浪潮中,我們必須透過SDGs的「在地化」(Localization),方能實現更多兼顧社會、經濟與環境共好的永續城市。
然而,未來永續城市的輪廓並非固著不變的。伴隨時空流變,不同階段的城市發展也將面臨迥異的人口與環境挑戰。因此,追尋幸福的城市烏托邦或許將是一場無止盡的追尋。而在這條持續前行的道路上,我們可藉由SDGs指引方向,並且納入所有人的參與,一起走向共同想要的未來!
(本次主題「城市SDG」共分上下篇,上篇為:「城市」,是全球永續發展的關鍵戰役!;下篇為:永續城市的在地實踐:大城小鎮的故事)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csr.cw.com.tw/article/4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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