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針對女性夜間工作的釋憲案,我從產科醫師角度分享了我對孕婦夜間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的看法。今天,延續這個主題,我想再分享一個我很常聽的podcast「法客電台」。最新一集節目中,主持人從勞工權益和法律角度提出這個釋憲的不足。
他們認為這條釋憲是有性別意識卻毫無勞權意識,非常荒謬。因為以現行的釋憲方向,不就變成所有勞工的夜班保障全部消失,好比夜間通勤費、宿舍等。講到激動處,主持人甚至忿忿地說「難道以後夜間加班的勞工,得自己出計程車錢回家?」更周全的作法應是先宣布這條法律違憲,採「定期失效」,再請立法院修法將「女性勞工」修改成「全體勞工」。主持人中的憲法老師劉珞亦也解釋,有些人認定大法官的權限為「解釋憲法」不是立法,況且釋憲爭點是限制女工夜班是否違憲,而非勞工上夜班的保障,但矛盾的是,在解釋同性婚姻案中,大法官卻又採取指導立法院立法的態度。
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主持人中的楊貴智律師也以過去協助勞方打官司的經驗來強調,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小勞不想上夜班,或被要求自行吸收夜班多出來的成本也很難拒絕資方,就算能成立工會集體發聲,要上談判桌和資方協商甚至罷工仍需要極高的勇氣,不僅會被外界質疑,還要承受被秋後算狀的恐懼。
聽到這裡,我相當有感。因為過去每當有勞資糾紛發生時,我總會聽到有同為勞工的人,急著跳出來站在資方立場幫老闆說話。好比幾年空服員罷工時,診所就有護理師不以為然地表示「空姐過那麼爽、薪水那麼高,有什麼好鬧的?我們被壓榨得更厲害好嗎?」為了怕尷尬,當下我只有默默地說了一句「罷工是勞工的權利啦!」來緩頰。但忍在心裡沒說出口的是「你是勞方還資方?自己不敢反抗為何還要指責弱勢的一方?」
**威脅到「飯碗」,醫師也只能閉上嘴
其實不分職業別及薪資高低,勞資之間都是權力不對等,在職場遇到不合理要求時,勞方往往居於弱勢、只能吞忍。我想到過去當住院醫師時,就曾被主治醫師要求在非我值班的週末,加班幫他代理媽媽教室的課程講授。當天其實我原已安排和懷孕的學姊來一場南部小旅遊,但禁不起師長的「請託」,也害怕我被認定不認真、影響日後升遷,終究還是違背個人意願,取消行程頂替原本屬於他的工作。沒想到的是,隨著學姊生產後調職、生活型態改變,我與她的旅行至今仍無法成行。每次回想起這個事件,我總會怨恨自己的軟弱。
只不過到了現在,雖然我已經是報紙認證的「知名女醫」,但身為一個受僱醫師,為避免得罪老闆,遇到診所中不認同、覺得不合理的政策時,我也常選擇噤聲。
「為五斗米折腰」這句老話講得實在很貼切,就連社會地位較高、具有權威專業的醫師都是如此了,更何況是替代性較高、經濟壓力大的勞工呢?
在收聽這集之前,我單純認為這個釋憲案是在追求性別平等、覺得很認同,但卻忽略了對勞動權益可能造成的影響。透過勞權動律師的解說,讓我重新思考了一次性別、勞資交織下的權衡利弊,法律上或許能做得更周延。也因此,非常推薦大家收聽這集,千萬不能只看我心得喔!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940的網紅AB的異想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工作很辛苦,每週到星期五的時候最開心,星期一的時候最憂鬱,為了領一份薪水,就算遇到討厭的同事或是蠻橫的老闆也沒辦法。當看到有些人開始爭取自己的權益,去罷工,也許在我們內心產生了一種同理,希望可以讓台灣的勞工環境更加地友善。 同時間也有其他人不喜歡這樣的思維,覺得罷工就是貪婪,想要的更多,而且干擾到...
勞工的權利 在 馬見 Lahuy Ip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馬見看見基層勞工的權利,紓困一再更新,無法請領者始終無法申請‼️
✅正視勞動者權利
✅拒絕淪為無薪假的通報黑數
#停止冷漠
#拒絕犧牲
#讓改變看得見
#基本勞動權利
勞工的權利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經濟部說法避重就輕!說不清為何EUA還未過就在造冊施打,分明為國產疫苗黑箱放水。
經踢爆經濟部工業局下令全台工業區廠商造冊,其中「不願施打國產疫苗請勿入冊」,代表這波入冊的都是要打國產疫苗者。然而國產疫苗目前沒有一支取得認證,甚至僅有二期期中分析報告,現在已經在安排七月施打,分明為國產疫苗全程開綠燈,這不是黑箱放水?什麼才是!
又再收到兩張不同工業區傳來的施打通知,分別是高雄岡山本洲產業協進會及中興工業區,這是全台大動作的通知,要求經濟部針對三個問題說明:
第一:國產疫苗EUA尚未通過,憑什麼工業局已經在詢問國人施打?有跟疫情指揮中心開會討論過嗎!誰下令的,會議紀錄拿出來!是否代表EUA審查只是過場,國產疫苗七月一定會過!
第二:外籍移工跟勞工有沒有選擇施打疫苗的權利?不打國產就不會照冊,代表照冊就是打國產疫苗,外籍移工有母語說明書嗎!還是威脅利誘要求,如果真的違反外籍移工意願就施打國產疫苗,這將會是國際醜聞!
第三:每每詢問政府官員有無施打疫苗,都會回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那透過雇主去造冊登記施打疫苗,根本嚴重侵犯隱私,老闆可以知道哪個員工登記施打、哪個員工沒登記,這不是欲藉同儕壓力讓員工就範施打國產疫苗?疫情指揮中心能有這樣的權限嗎!
經濟部回應避重就輕,只證實了一點,就是施打通知單是真的!而民進黨政府如果全都要護航國產疫苗,卻枉顧外籍移工跟勞工的權利,這樣黑心做法,只會讓更多人反彈!沒過EUA已經造冊,就是黑箱作業!
勞工的權利 在 AB的異想世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工作很辛苦,每週到星期五的時候最開心,星期一的時候最憂鬱,為了領一份薪水,就算遇到討厭的同事或是蠻橫的老闆也沒辦法。當看到有些人開始爭取自己的權益,去罷工,也許在我們內心產生了一種同理,希望可以讓台灣的勞工環境更加地友善。
同時間也有其他人不喜歡這樣的思維,覺得罷工就是貪婪,想要的更多,而且干擾到其他人的權益,並沒有比較高尚,最後來放個大絕「不爽不要幹」來做結論。
到底我是支持好好地罷工爭取勞工的權利,還是支持不爽不要幹的理論,本集Podcast「AB071: 到底該不該『不爽不要幹』」,我藉由這樣的事情,說說我自己的看法,而這樣的看法,也直接影響我對於生活上提昇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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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的權利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家還記得去年的華航空服員罷工嗎?
在空服員罷工之後,勞工為自己爭取到應得的權益。從此以後勞工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才怪! 😠
蔡英文總統期許勞工「自己去跟老闆說」,結果咧?交通部所屬的華航,就帶頭打壓工會幹部!
今年6月23日,華航工會成員到交通部召開「工時大體檢-反過勞,縮工時」記者會。華航竟在事後逐一約談工會幹部,針對他們的發言斷章取義,指控工會幹部污衊公司、破壞勞資關係,並且意圖將當事人記過或解僱。
我們的《工會法》第35條有規定,雇主不能打壓、妨礙、干擾工會活動,也不能因為勞工參加工會活動就加以懲處。華航的作為,已經明顯違法。
今年10月,勞動部也正式認證華航違法!勞動部認為,華航對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等三位擔任工會幹部的勞工約談懲處的行為,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想不到,華航被勞動部認證違法後,竟然不知悔改,持續騷擾三位工會幹部,甚至召開人評會做出解僱工會幹部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一大過、二小過調職的處分。
針對華航公司的作為,勞動部官員表示,懲處三名幹部已違反工會法,勞動部最快下週會開出懲處書,懲處華航3萬元至30萬元。另,華航未在公司內部公告勞動部的裁決主文,將開罰3萬元,並可連續開罰至公告為止。
不過,大家都知道,財大氣粗的大企業,對「重罰三萬」根本沒在怕。根據勞動部的紀錄,從2014年到2016年,華航違反勞動基準法45件,罰鍰金額共996萬元,是交通部所屬事業中,違反件數最多、開罰金額最高的。
你應該要關注這件事,因為:
1. 華航高層打壓勞工,代價卻是由全體股東和納稅人負擔。
2. 政府官員說,大部分的資方都是好人,不需拿極端案例出來討論。但是,連政府自己持股過半的企業,都如此打壓工會幹部,要我們勞工如何相信工會和勞資會議真的能保障勞工呢?
如果你關心台灣的前途、關心台灣人的未來,請把這件事分享出去,呼籲所有親朋好友,一起關心華航違法解僱案,勞工的權利自己顧!
➡️ 勞動部認證華航違法裁決書:https://goo.gl/fpnEf2
⛽️ 支持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潘家洛,支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