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新聞part 2 再po一次
聽前輩說 記者朋友們上班了
報導跟標題是與實際狀況有些不同
這方面請有報導過的媒體朋友
請看過我上篇跟這篇文章之後
請你們給我一個友善的回應吧
新聞出來之後很多網友罵聲一片
(後面的照片,還有很多我沒有截圖的)
還有對於我人格的曲解
在此我在做更清楚的回答
也希望有報導過這次事情的新聞媒體朋友
看看我這篇還有昨天的那篇
幫我發我個實在還有澄清的新聞吧,謝謝
新聞的標題
「爽拿遺產轉頭買車」
這標題快比薩諾斯的無限手套一樣強大
完全殺人於無形阿!
我提出最直接的證據
圖一跟圖二
其實我真正拿到我媽媽遺產是在今年的3/13
也就是照片中的175萬,匯款人就是我爸
我爸對這筆錢控管的很嚴格
我媽去世三年了,這筆錢都是放在他
是在確定買房子之後才拿到的
而我也在3/15就去下訂買房子
在3/22那天整整匯出去122萬
加上下訂之後還有刷卡23萬
那時候蓋到一期8 準備要匯第二期8
160+15 15的部分是之後工程款
我爸先借我的預備金,
預售屋兩個月一次要繳八萬,以備不時之需
而我買車過戶的時間
是在106.3.21 也就是去年的時間
新聞裡面內文還有寫到
「拿了遺產的一半爽買車」
就是說我拿了80萬去買車付頭期款
也就是說我在106年3月拿到107年3月才拿到的錢去付錢
難道我就是傳說中的「時空穿越者」嗎?
不然我怎麼可能拿到來自未來的錢
如果我真的是時空穿越者
我就會叫我爸三年前把所有的遺產都拿去買比特幣,
那我相信我現在應該有錢到一個不要不要的
也不用為了買賓士車被討論成這樣吧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
車商跟銀行同意我一種行為
就是允許我一年之後拿80萬來支付頭期款
因為我知道我一年之後會拿到錢
而銀行跟車商也真的同意了
還讓我把車給開走
就完成了我拿遺產當頭期款買車的成就
好,言歸正傳,這都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請問到底是哪裡來的根據?
可不可以查證過之後再發新聞
我也從來都沒有說到80萬這個數字
可不可以不要自己亂編故事
我明明就是先買車一年之後才拿到遺產的
這部分報導跟事實有很大的不符
我提到投資用的60萬
也是直接從我爸那裡匯到我朋友的帳戶
其實真正來說,
這60萬從頭到尾也沒有到我的帳戶過
再強調一次,我是在今年3/13才拿到媽媽的遺產
就是107/3/13
這方面有任何與我敘述不同的請提出疑問
我買車的錢就用我自己的錢
我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沒有人幫我出過一毛錢
我也是評估過後自己的實際財力才買車
車買了之後我沒再買鞋
基本上沒有任何奢侈品的支出
加上投資有點獲利可以支付貸款
生活上其實完全沒有因為車子被拖累
我靠自己的能力跟方式買自己要的東西
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也從來沒有酒駕過
我也不認為我這樣用錢的規劃有什麼不正確
為什麼要被曲解成啃老,不孝,一片謾罵
尤其是被灌上不孝的這個頭銜
我真的沒有辦法忍受
我上節目是真的希望去請益開店還是買屋
而這筆160萬我大可說就是自己賺的,
或是以前存的,
甚至不用去說到自己實際的財務狀況
也不用解釋太多,
但是我會特別提到,
就是希望讓自己不要忘了這媽媽留給我的恩惠,而且我常常在提到我媽的時候
我都會說如果沒有我媽媽,就不會有卡古這個人
這次「單身行不行」的節目我也有提到
因為是她全力支持我走演藝工作
我才有機會可以築夢踏實在電視上表演跟上通告
所以我非常非常感念我媽媽,
即使他離開三年了,
她對我的恩惠還有養育跟知遇之恩
我還是一直非常感激的
留言甚至還有人說我把我媽開的飲料店搞垮掉,啃老
我先解釋一下飲料店的背景,
當初我媽用退休金開了剛創立的日出茶太
一方面他可以就近管理,
明新科大那邊租學生的房子
二方面就是她怕她退休閒不下來
有個事情可以做,我媽媽在遠東紡織工作,
是很勤奮的勞工
第三方面就是讓我有工作的機會,因為常常要試鏡,新竹台北兩邊跑,常常就要請假,一般公司行號根本不可能
因為這間飲料店,讓我跟學生維持一個很好的關係還有訓練口條,
因為我很喜歡跟學生聊天
那時候也想到很多表演的題材
所以我媽讓我有訓練的舞台有基本維持生活的開銷
嚴格來說,這些我都可以不用在節目上提
但是我說了,就是感激我媽媽為我做的一切
後來是因為簽合約進入瘋神無雙
必須常常在台北,才做了決定在台北租屋
定居台北
店後來就只有我媽,
因為店面是自己家樓下,所以是條小巷子
客人不多,也不是交通必經之地
嚴格來說就是三級戰區
一天大概平均大概只能賣100杯
所以開店不到半年的時候,店裡的營收也讓我們沒辦法請員工,也只剩我跟我媽在上班
我爸我哥是完全不會搖飲料所以幫不上忙
所以後來我上了台北,店裡只剩我媽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那時候我一週要在台北四天
來來回回在店裡的時間注定不能太多了
所以只剩她自己做,我爸跟我哥輔助
然後管理學生套房
直到他癌症病發不能走路了,
店才收起來,
絕對不是我把店搞垮的
如果我真的是啃老,而我媽也對我很溺愛
那乾脆我就跟他拿退休金就好啦
根本不用開到這間店
但是我們沒有這麼做
只是評估錯誤,為了省店租
開在一個沒人潮的地方
所以我才會想要再開自創品牌的飲料店,
彌補那時候的遺憾
再來說到我爸
我爸開始上通告之後
我就是我爸的全職經紀人
除了一次我本來就敲好通告的時間
才讓他自己去上通告
而且他去的時候,我還交代一起去的那時的經紀人好好照應一下
盡可能完全配合我爸
我不敢說我這樣就是孝順
但是我相信我絕對沒有不孝,更沒有啃老
所以這方面請原諒我沒辦法忍受
我要好好說清楚
我媽媽遺產跟遺願就是希望幫助我買房子
而我也的確就是只有拿去做買房之用
(上一篇有形容請參考)
所以報導跟標題是與實際狀況完全不同的誤解
這方面請有報導過的媒體朋友請給我一個澄清的機會吧
你們可能因為這個新聞點閱率變高
網友的留言也多了不少
但是卻是對我人格的損害還有讓我多了一堆罵名
我到底招誰惹誰阿...
寫成這樣然後被罵成這樣
說我醜說我難笑老哏我都接受
但是罵成這樣,恕我難容忍
我知道記者朋友還有媒體大哥大家工作都很辛苦
我一直以來也跟會報導我事情的媒體
處的還算可以
非到不得已我也萬般無奈不想得罪
但是這次真的有點太超過了...
所以必要的時候我會有行動捍衛自己的名聲
網友的部分我認為是被帶風向的
我不會跟網友計較
演藝人員是需要受到公審的
所以大家的意見我虛心接受,謝謝
有人提到我整形的錢該不會也用到遺產吧?
我這裡好好說清楚
第一
一樣是時間點的問題,我因為綜藝大熱門而去整形的時間是去年6/7,遺產是今年拿到
所以根本沒有任何關係
第二
透過節目還有診所的全力配合
我整形的部分是完全沒有花到任何一毛錢
也就是所謂的業配
我也有做到替診所做宣傳跟做案例
還有拍影片
節目也正常播出,我也隱藏了三個月都沒有曝光
該做的都做了
所以我是沒有花任何錢,當然更不可能花到遺產的部分
我在節目中常常說花了三四十,
那是對自己的一個調侃,
因為整形整的全台灣都知道的,應該只有我
因為這是一個改造單元企劃的節目
所以這只是自嘲的一部分,不代表我真的花了錢
所以在此還是謝謝大熱門還有診所還有憲哥
讓我無酬參與那次的節目企劃
好的,以上就是我這兩天看完這次新聞產生輿論的感想
希望大家更了解所以的原委也更了解我這個人
也希望記者朋友了解我的訴求
謝謝
ETtoday星光雲
自由時報
Yahoo新聞
三立新聞網
勞工癌症請假 在 卡古 章瑞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遺產新聞part 2
報導跟標題是與實際狀況有些不同
這方面請有報導過的媒體朋友
請看過我上篇跟這篇文章之後
請你們給我一個友善的回應吧
新聞出來之後很多網友罵聲一片
(後面的照片,還有很多我沒有截圖的)
還有對於我人格的曲解
在此我在做更清楚的回答
也希望有報導過這次事情的新聞媒體朋友
看看我這篇還有昨天的那篇
幫我發我個實在還有澄清的新聞吧,謝謝
新聞的標題
「爽拿遺產轉頭買車」
這標題快比薩諾斯的無限手套一樣強大
完全殺人於無形阿!
我提出最直接的證據
圖一跟圖二
其實我真正拿到我媽媽遺產是在今年的3/13
也就是照片中的175萬,匯款人就是我爸
我爸對這筆錢控管的很嚴格
我媽去世三年了,這筆錢都是放在他
是在確定買房子之後才拿到的
而我也在3/15就去下訂買房子
在3/22那天整整匯出去122萬
加上下訂之後還有刷卡23萬
那時候蓋到一期8 準備要匯第二期8
160+15 15的部分是之後工程款
我爸先借我的預備金,
預售屋兩個月一次要繳八萬,以備不時之需
而我買車過戶的時間
是在106.3.21 也就是去年的時間
新聞裡面內文還有寫到
「拿了遺產的一半爽買車」
就是說我拿了80萬去買車付頭期款
也就是說我在106年3月拿到107年3月才拿到的錢去付錢
難道我就是傳說中的「時空穿越者」嗎?
不然我怎麼可能拿到來自未來的錢
如果我真的是時空穿越者
我就會叫我爸三年前把所有的遺產都拿去買比特幣,
那我相信我現在應該有錢到一個不要不要的
也不用為了買賓士車被討論成這樣吧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
車商跟銀行同意我一種行為
就是允許我一年之後拿80萬來支付頭期款
因為我知道我一年之後會拿到錢
而銀行跟車商也真的同意了
還讓我把車給開走
就完成了我拿遺產當頭期款買車的成就
好,言歸正傳,這都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請問到底是哪裡來的根據?
可不可以查證過之後再發新聞
我也從來都沒有說到80萬這個數字
可不可以不要自己亂編故事
我明明就是先買車一年之後才拿到遺產的
這部分報導跟事實有很大的不符
我提到投資用的60萬
也是直接從我爸那裡匯到我朋友的帳戶
其實真正來說,
這60萬從頭到尾也沒有到我的帳戶過
再強調一次,我是在今年3/13才拿到媽媽的遺產
就是107/3/13
這方面有任何與我敘述不同的請提出疑問
我買車的錢就用我自己的錢
我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沒有人幫我出過一毛錢
我也是評估過後自己的實際財力才買車
車買了之後我沒再買鞋
基本上沒有任何奢侈品的支出
加上投資有點獲利可以支付貸款
生活上其實完全沒有因為車子被拖累
我靠自己的能力跟方式買自己要的東西
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也從來沒有酒駕過
我也不認為我這樣用錢的規劃有什麼不正確
為什麼要被曲解成啃老,不孝,一片謾罵
尤其是被灌上不孝的這個頭銜
我真的沒有辦法忍受
我上節目是真的希望去請益開店還是買屋
而這筆160萬我大可說就是自己賺的,
或是以前存的,
甚至不用去說到自己實際的財務狀況
也不用解釋太多,
但是我會特別提到,
就是希望讓自己不要忘了這媽媽留給我的恩惠,而且我常常在提到我媽的時候
我都會說如果沒有我媽媽,就不會有卡古這個人
這次「單身行不行」的節目我也有提到
因為是她全力支持我走演藝工作
我才有機會可以築夢踏實在電視上表演跟上通告
所以我非常非常感念我媽媽,
即使他離開三年了,
她對我的恩惠還有養育跟知遇之恩
我還是一直非常感激的
留言甚至還有人說我把我媽開的飲料店搞垮掉,啃老
我先解釋一下飲料店的背景,
當初我媽用退休金開了剛創立的日出茶太
一方面他可以就近管理,
明新科大那邊租學生的房子
二方面就是她怕她退休閒不下來
有個事情可以做,我媽媽在遠東紡織工作,
是很勤奮的勞工
第三方面就是讓我有工作的機會,因為常常要試鏡,新竹台北兩邊跑,常常就要請假,一般公司行號根本不可能
因為這間飲料店,讓我跟學生維持一個很好的關係還有訓練口條,
因為我很喜歡跟學生聊天
那時候也想到很多表演的題材
所以我媽讓我有訓練的舞台有基本維持生活的開銷
嚴格來說,這些我都可以不用在節目上提
但是我說了,就是感激我媽媽為我做的一切
後來是因為簽合約進入瘋神無雙
必須常常在台北,才做了決定在台北租屋
定居台北
店後來就只有我媽,
因為店面是自己家樓下,所以是條小巷子
客人不多,也不是交通必經之地
嚴格來說就是三級戰區
一天大概平均大概只能賣100杯
所以開店不到半年的時候,店裡的營收也讓我們沒辦法請員工,也只剩我跟我媽在上班
我爸我哥是完全不會搖飲料所以幫不上忙
所以後來我上了台北,店裡只剩我媽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那時候我一週要在台北四天
來來回回在店裡的時間注定不能太多了
所以只剩她自己做,我爸跟我哥輔助
然後管理學生套房
直到他癌症病發不能走路了,
店才收起來,
絕對不是我把店搞垮的
如果我真的是啃老,而我媽也對我很溺愛
那乾脆我就跟他拿退休金就好啦
根本不用開到這間店
但是我們沒有這麼做
只是評估錯誤,為了省店租
開在一個沒人潮的地方
所以我才會想要再開自創品牌的飲料店,
彌補那時候的遺憾
再來說到我爸
我爸開始上通告之後
我就是我爸的全職經紀人
除了一次我本來就敲好通告的時間
才讓他自己去上通告
而且他去的時候,我還交代一起去的那時的經紀人好好照應一下
盡可能完全配合我爸
我不敢說我這樣就是孝順
但是我相信我絕對沒有不孝,更沒有啃老
所以這方面請原諒我沒辦法忍受
我要好好說清楚
我媽媽遺產跟遺願就是希望幫助我買房子
而我也的確就是只有拿去做買房之用
(上一篇有形容請參考)
所以報導跟標題是與實際狀況完全不同的誤解
這方面請有報導過的媒體朋友請給我一個澄清的機會吧
你們可能因為這個新聞點閱率變高
網友的留言也多了不少
但是卻是對我人格的損害還有讓我多了一堆罵名
我到底招誰惹誰阿...
我知道記者朋友還有媒體大哥大家工作都很辛苦
我一直以來也跟會報導我事情的媒體
處的還算可以
非到不得已我也萬般無奈不想得罪
但是這次真的有點太超過了...
所以必要的時候我會有行動捍衛自己的名聲
網友的部分我認為是被帶風向的
我不會跟網友計較
演藝人員是需要受到公審的
所以大家的意見我虛心接受,謝謝
有人提到我整形的錢該不會也用到遺產吧?
我這裡好好說清楚
第一
一樣是時間點的問題,我因為綜藝大熱門而去整形的時間是去年6/7,遺產是今年拿到
所以根本沒有任何關係
第二
透過節目還有診所的全力配合
我整形的部分是完全沒有花到任何一毛錢
也就是所謂的業配
我也有做到替診所做宣傳跟做案例
還有拍影片
節目也正常播出,我也隱藏了三個月都沒有曝光
該做的都做了
所以我是沒有花任何錢,當然更不可能花到遺產的部分
我在節目中常常說花了三四十,
那是對自己的一個調侃,
因為整形整的全台灣都知道的,應該只有我
因為這是一個改造單元企劃的節目
所以這只是自嘲的一部分,不代表我真的花了錢
所以在此還是謝謝大熱門還有診所還有憲哥
讓我無酬參與那次的節目企劃
好的,以上就是我這兩天看完這次新聞產生輿論的感想
希望大家更了解所以的原委也更了解我這個人
也希望記者朋友了解我的訴求
謝謝
ETtoday星光雲
自由時報
Yahoo新聞
三立新聞網
勞工癌症請假 在 家醫/職醫_陳崇賢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職業病的診斷】
昨天聊到了勞工健檢分級管理的問題,今天從這篇文章『台灣勞工職業病圖譜 ~ 新興的風險與隱藏的黑數』聊起。
大家可以先去看看這篇文章,再繼續看下去。
一樣先為大家簡介一下所需的背景知識:
《職業病的診斷準則》
1. 疾病的證據:確定診斷,不能下背痛,就說是椎間盤突出
2. 暴露的證據:濃度/重量,時間長短,工作資歷
3. 符合時序性:暴露在前,疾病在後,合理的前導期
4. 流行病學證據:就是要有文獻可以証明
5. 排除其他可能
而只要職業因子占疾病發生風險的50%以上,就可診斷為職業病。
◎ 大家看完那篇文章了嗎?我提出一些我的觀點。
1. 目前台灣職業病的危害因子分為五大類,而不是文中所提的四種;分別是「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人因性」「社會心理性」。
2. 職業病給付的第二波高潮,不完全是職業病科醫師去找這些有含矽粉塵暴露的族群 (塵肺症的高風險族群),而是「民間個案管理師」們看到有利可圖,所以一團一團地帶來申請給付。
3. 職業性聽力損失,認定上並沒有文中所說的那麼困難;然而,聽損並不代表失去工作能力 (這也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幾乎也不需要住院)。
所以認定之後,沒有錢拿呀!那我為什麼要去申請職業病的診斷?你想想看,一個噪音性聽力受損的個案,能領到什麼勞保給付嗎?「傷病給付」(不用住院,拿不到);「失能給付」(聽損會造成失去工作能力嗎?大部分不會!一定要到幾乎聾了);所以只能領領醫療給付,看病有勞保補助。
4. 為什麼會低通報?因為你傷病請假,要申請職災傷病給付,還會回函問公司對你的陳述有沒有意見!
那你病好了,還要不要回來上班呀?不是每個老闆都很大氣:「謝謝你的職業傷病,讓我發現廠內還有不安全的地方,我要好好努力改善,避免再次發生。」;很多時候都是,你去申請職業病,那就是要和我撕破臉囉?雖然職業傷病復原期間不能FIRE你,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方法弄你...相反的,勞工可能也有這個顧忌。
5. 職業性癌症的診斷,這對職業醫學科的醫師來說,是個艱鉅的挑戰。問題就出在,要怎麼樣去拿到暴露的証據?
癌症的形成,除了血癌外,至少也要個8-10年,當來到職業醫學科就診時,要怎樣去呈現之前的暴露量?可能以前待的工廠的倒了,原料早就已經改過不知道幾種版本了,甚至個案連用了什麼原物料都不清楚的也大有人在。這樣的情況下,環測資料拿不到,物質安全資料表也沒有,很難去重建原本工作的環境狀況。
所以在申請的過程中,個案及家屬可能會認為:「我們已經那麼倒楣得了癌症,你醫師還不幫我們申請,問了一堆問題,叫我們收集一堆資料,還想到我以前服務的公司訪視;最後還給我一個模稜兩可的 ~ 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之疾病。不能直接跟我說是不是職業病嗎?」
其實,可以出這樣的診斷書已經不錯了,大部分都是收集不到足夠証據,醫師也不敢開出可能和職業有關。
※ 寫在最後:
職醫科的醫師就像偵探一樣,有幾分証據,說幾分話;所以常常會問很多、很細,就是希望能多得到一些資訊,甚至會想到勞工工作的現場去看,了解真實的暴露情況。
所以也請勞工們可以理解,我們真的不是刻意刁難,而是當你資料及証據不足時,最後也會被勞保局退件,不如一次處理好,還更省時間。
對職業病診斷有更多疑問,也歡迎在下方提問,或是私訊給我;另外,全台也都有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可以提供勞工們更專業及時的協助。
傷病防治中心聯絡方式:http://www.tmsc.tw/center_c.php
https://www.twreporter.org/i/occupational-diseases-in-tai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