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診了。」
星期六早上,收到訓練夥伴傳來的簡訊。
我們週一一起訓練(雖然我完全沒有靠近他),他週五晚間感到不適,隔天買了居家快篩試劑。陽性。
我從床上跳起來。
剩下三個鐘頭就要教課,趕緊梳洗,衝出門去離家最近的診所。我沒有任何症狀,而且在四月時就已經打完兩劑輝瑞疫苗,心裡覺得應該沒事。(好啦我知道打疫苗只能避免重症,不代表不會被傳染。)
「預估等待時間是兩小時,你可以先回家,快要輪到你時,我們會傳簡訊。」
寄群組信給教室裡所有的瑜珈老師,找人緊急代課。但這週末是美國的勞工節假期,很多人都出城玩,或已經有安排好的計畫了。
心亂如麻。
眼看上課時間一分一秒逼近,我還沒收到診所的簡訊。突然想到現在有居家快篩,立刻去藥局買了一盒。
跟臉書上看到台灣大家使用的「類驗孕棒」不同。這個要先下載APP、連線檢測盤、輸入資料、採檢體,然後等待十五分鐘。
POSITIVE. 陽性。
腦中先是一片空白,然後噴淚大哭。
哭並不是因為害怕重症或死亡,而是非常羞恥,滿滿的恥感。覺得自己做錯事,造成身邊的人極大的不便與危險。想到尼歐和叉燒,想到一直很反對我在疫情期間仍然去上課和教課的傻強。
把眼淚擦乾,沒有時間崩潰。還有事情要處理。
因為疫情影響,瑜珈教室必須節省開支,櫃檯並沒有請人。我只好拜託前一堂課的老師留下來,告知已經到達的學生,課程臨時取消。
自我疫調。開始回想這星期的足跡和見過的人,一個個聯絡。
此時收到診所通知,輪到我了。
「PCR還是快篩?」
「快篩。」
之前的戳鼻子都是為了旅行,心不甘情不願,痛得要命。這次完全不痛,因為情緒的壓力早已超過身體的感覺。
回家等待結果。
每分鐘刷一次信箱。上次這樣痴痴地盯著手機,是大學時期跟男生曖昧。
陰性。教練也回報,他在診所的快篩是陰性。
回家後就一直把自己關在房間裡的我,走出客廳。孩子們看到我像看到鬼,連忙把口罩戴上。
「你不要過來!你會害我們下星期沒辦法開學!」
人情冷暖。
醫生說,診所做的快篩會比居家檢測準確率來得高。但我的小孩還是把我當成瘟疫。
為了安全起見,星期天一大早,全家再去做PCR。
週日晚上,在床上翻來覆去(不是翻雲覆雨)。睡著以後,不斷做夢,鬧鐘還沒響就醒了。
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機檢查郵件,有診所寄來的信。
用顫抖的手打開附件。
你的PCR結果為:NEGATIVE.
我們三個人都是陰性。
人生中最長的四十八小時。
祝大家身體健康。
(我知道一定會有很多人說這只是潛伏期測不出來,要我隔離十四天。
美國CDC的規定是,完整接種過疫苗的人,就算接觸過確診者,只要沒有症狀,就不需要隔離。但要在接觸確診者後的三至五日做檢測,以及持續在室內公共場所戴口罩十四天。
我會自主健康管理,請不用擔心。)
同時也有2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0萬的網紅吳鳳Rifat,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記得小時候有一個朋友,他爸爸在工作蓋房子的時候,從高樓摔下來就走了😭 這件事一直在我的腦海中。我記得當時的安全措施很少,工作人員都沒有這方面的知識。等到發生悲劇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現在臺灣也很重視職業災害的問題,尤其要更注意危險環境工作者的相關安全措施。我們只有一個生命,一定要好好保護! ...
勞工安全檢查表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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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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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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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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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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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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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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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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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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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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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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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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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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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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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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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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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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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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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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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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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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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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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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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勞工安全檢查表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有規定,
在有可能墜落的作業場所,雇主應該要配套相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措施,
在這種懸掛招牌的高處作業,我想安全帶、安全帽等應該是必要配備喔!
也呼籲勞工朋友們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身體開玩笑,
如果有這種惡劣雇主請拒絕這份工作,你值得更好的好嗎🥺
高雄慣老闆之多,靠大家一起努力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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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二、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三、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四、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七、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八、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
九、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十、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十一、防止水患、風災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
十二、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十四、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致發生職業病。
三、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並得按次處罰。
四、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規定之檢查、調查、抽驗、市場查驗或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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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檢查表 在 吳鳳Rifat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記得小時候有一個朋友,他爸爸在工作蓋房子的時候,從高樓摔下來就走了😭 這件事一直在我的腦海中。我記得當時的安全措施很少,工作人員都沒有這方面的知識。等到發生悲劇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現在臺灣也很重視職業災害的問題,尤其要更注意危險環境工作者的相關安全措施。我們只有一個生命,一定要好好保護!
我在臺灣第一次這麼近距離體驗勞工的工作。當天學到保護自己的方法,而且拍攝中不小心撞到頭!幸好我戴著安全帽就沒事,不然一定會很嚴重。
請先看完我的影片 ,然後幫我分享出去。更安全的工作環境等於更快樂的臺灣。勞工朋友們,你們特別要注意,尤其是高處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請注意一切,保護自己跟身邊的人。
#安全衛生 #勞檢處 #一日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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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檢查表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年初至4月底,高雄至少發生七起工安事故,帶走九條人命。
工地安全,是靠自主管理;我也認同。
問題是,如果現場管理,完全都是靠廠商指派的人監工,那不就是「球員 裁判 都是我的人」?
329林欽榮副市長召開「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中有律定「工地巡檢表」中,應檢附工地負責人、職安衛人員及「監造人員」的設施安全檢查簽章,
但是經過我們現場調查發現,監造人員的簽章欄位,居然被偷天換日成「專任工程人員」,導致三個簽章人員,都是廠商指派的狀況,原本應該擔任第三方公正的監造角色,被消失 ...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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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檢查表 在 Shaogao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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