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就要放春節了,但總有許多人必須留在工作崗位,來維持企業或公司的運行,對於這些辛勤的勞工朋友工資該如何計算呢?
勞動部整理了一般企業今年春節的國定假日與休息日認定方法,勞工若在這幾天上班,雇主必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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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快樂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2的網紅立法委員吳玉琴,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邀請勞動部部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春節期間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遭懲處、運輸業人力補足,勞動權益現況、一例一休施行細則及相關函釋處理進度、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溝通進度與實行時程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勞動基準法 春節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春節 期間 #出勤 加班,#工資 怎麼算?】
若民間企業經由勞資雙方同意,
要比照今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
將2月20日的休息日與2月10日的工作日互換,
將 #春節連假 調整為連續7天,
那勞工在春節期間出勤的薪資究竟該怎麼算?
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為例,出勤8小時,
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及試算公式如下:
👉2/11~2/12及2/15~2/16:性質為國定假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公式:150元×8小時=1,200元
除當日工資1,200元以外,雇主應再加發1,200元,
當日勞工應得薪資共2,400元。
👉2/10及2/13:性質為休息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 ,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
試算公式: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2/14:性質為例假。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基準法 春節 在 YamNews 蕃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動部:春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按勞基法給假給薪
勞動基準法 春節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邀請勞動部部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春節期間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遭懲處、運輸業人力補足,勞動權益現況、一例一休施行細則及相關函釋處理進度、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溝通進度與實行時程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