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夠,預約才有意義!
提醒各位台中市民,關於打疫苗的事,現行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等待市府設置的快打站,通知你時間去打,就去打。
第二,符合資格,就可以自行到各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施打。
第三,自行上網登記預約,預約系統通知你去打,就去打。
▪️ 預約網址:https://1922.gov.tw/vas/
這三種管道,都是台中市民的選擇,可以同時做。
同時要感謝郭台銘代表的 #永齡慈善教育基金會 、感謝 #台積電,終於取得政府授權,順利完成採購1000萬劑BNT輝瑞疫苗,捐贈給政府;也感謝 #慈濟基金會 ,持續努力取得政府的授權,也將採購500萬劑BNT輝瑞疫苗,並同樣捐贈給政府供國民使用。
隨著美國、日本及立陶宛等各國捐贈的疫苗陸續抵台,加上民間企業及宗教團體的努力,台灣施打疫苗的對象,終於即將完成第八類人員施打第一劑疫苗,並同時開放第九類、第十類及18歲以上成年人口預約。
美國已捐贈250萬劑莫德納疫苗,日本加上今天宣布的100萬劑,總共捐贈337萬AZ疫苗,立陶宛也宣布捐贈2萬劑AZ疫苗,台灣企業及宗教團體也預計捐贈1500萬劑BNT疫苗,這些捐贈疫苗若順利抵台,總數將達2089萬劑,確實能照顧到至少半數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對民眾來說,看到這麼多人捐贈疫苗,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什麼時候輪到我?
以台中市為例,加上這幾天才上線的公費疫苗預約系統,對多數台中市民而言,目前為止有至少三個管道可以打疫苗。
就監督的角度,這個公費疫苗預約真的慢了,不過遲到總比沒到好,今天開放18歲以上預約,及之前開放第九類及第十類預約,我都有幫我家人預約申請了。
第一種,就是快打站。針對戶籍在台中的市民,市政府會依據中央配發的疫苗數量,由鄰里長系統,依序通知各年齡層的人,前往快打站施打。這是台中市目前接種疫苗最主要的方式。
第二種,就是各合約醫療院所。只要你是國民,符合各類資格,都可以自行個別上網或電話預約,到你最方便的醫療院所去施打疫苗。
第三種,就是最新上線的公費疫苗預約系統。一樣只要是國民,年滿18歲以上,都可以登錄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和健保卡號和手機號碼,取得一個序號,等待中央政府通知你,再去預約時段和地點打疫苗。
我個人建議,每一位市民,不管你有沒有被造冊,還沒施打疫苗的人,都應該要盡快到公費疫苗預約系統登錄,這個預約系統,跟前面兩個方式不衝突,也是每一位市民的權利。
台中市的快打站,是市府團隊額外的便民政策,據我了解,每天可以至少幫3萬人施打疫苗,但開設快打站的前提,是依據中央撥配的疫苗數量,數量夠多,就會開設快打站,依造冊的人數施打。
而自行預約合約醫療院所,和新上線的公費疫苗預約系統,則是依據每一個人自己預約的時間和地點去施打。
所以,從每一個個人的角度來說,我會建議大家,公費疫苗預約系統要去登錄,至於什麼時候能接種,就是看後續這些捐贈的疫苗和政府採購的疫苗何時抵達;同時,如果符合資格,能預約到各醫療院所,就去預約;市府提供的快打站服務,目前為止只要有疫苗,也會持續依年齡層往下施打。
到今天為止,開放到第八類以上,也就是65歲以上民眾施打。
而這兩天開始有議員及民眾在抱怨,為什麼其他縣市都有65歲的人打到疫苗,台中市這周卻只打到67歲?
這個問題,我也向各位說明一下。
第一,是台中市的快打站政策、每一年齡層的疫苗普及率高、全國疫苗剩餘率第二低等原因。
依據中央公布的數據,全國疫苗剩餘率最低的是連江縣,第三低的是新竹市,台中市排名第二低,換句話說,台中市拿到多少疫苗,都會盡快讓市民施打,連江縣只有1.3萬人,新竹市只有45萬人,台中市280萬人,依這樣的人口數,施打效率很高。
台中市的政策,是每一個年齡層,依序開放,中央配多少疫苗,市府就開設快打站,讓符合年齡的市民能夠盡快去快打站施打。今天打69歲、明天打68歲,後天打67歲,只要有剩,就會往下開放。
所以65及66歲的台中市民,大約七萬人,也不用擔心自己權益受損,只要到67歲以上完成接種,就會輪到你們,不可能跳過。
而其他城市可能中央一開放65歲以上,就讓65-74歲的人都能預約施打,但從新聞上可以看到,這樣的做法就是大排長龍,所有年齡層的人都在同一時間去,造成群聚跟混亂。
到底要一次開放65-74歲,還是逐步開放年齡層施打,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都是每一位市長的選擇,只是以議員監督市政的結果來看,台中市目前的作法看起來是最有效率、也是疫苗剩最少的城市。
第二,可能是中央政府配給台中市第8類(65歲-74歲)的疫苗不夠。
公費疫苗的類別目前共10類,每一類地方政府都會「造冊」,造冊就是要算人數,並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請撥配疫苗。
每一類別,都是依據人數,向中央申請足夠的疫苗來施打,每個類別接種完畢或達到一定程度之後,才會再開放施打下一類別。
所以今天看到民進黨籍議員及部分民眾說,是因為市府讓其他人「插隊」,才讓台中市65及66歲市民排不到疫苗,這是一個錯誤的說法,也是謊言。
因為地方政府沒有權力讓人「插隊」或「解壓縮」,什麼職業能打疫苗,都是陳時中部長說了算,包含第7類放入批發市場、郵局等,或雙北保母、外送員、司機、攤商可以打疫苗,但台中市的同樣職業,卻不能打疫苗,這些規定都是陳時中決定,不是地方政府能決定。
而民進黨議員特別點名的「鄰長插隊」,導致65及66歲市民排不到疫苗,更是錯誤資訊。
因為「鄰長」是第二類人員,鄰長打的疫苗數量,本來就在台中市跟中央申請的第二類人員裡面,而65-74歲的台中市民,總計約27萬人,是歸在第八類人員。
理論上中央要提供近27萬劑給台中市民,才足夠給住在台中市65歲以上的國民施打。所以,65歲及66歲市民還沒排到疫苗,純粹就是還沒打完67歲以上,以及中央撥補的疫苗還不夠而已。
今天市長在記者會上,也說明中央只給台中市八成疫苗,還有二成沒給,所以公開呼籲中央趕快給我們另外二成的疫苗,就是這個道理。
總而言之,依台中市的狀態,本來就會依據年齡層逐步開放,這也是目前看起來最有效率的方式,65歲以上的市民,一定會打到疫苗。
再次感謝郭台銘的永齡基金會、台積電及慈濟,加上各國政府捐贈,這些捐贈的疫苗2089萬劑,再加上政府採購的AZ 1000萬劑、莫德納505萬劑、Covax分配的476萬劑,總計有4000萬劑符合國際標準的疫苗,應該暫時就足夠全國民眾達到群體免疫了。
#至於為什麼我都不計算國產疫苗?
拜託,看一下那些民進黨政府的側翼打手,像是焦糖哥哥,或是年紀稍長的民進黨及民意代表和官員,甚至是開發國產疫苗的人,排到國際廠牌疫苗,都跑去接種,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把手臂留給根本沒做三期試驗的國產?
剩餘 財產 分配 登記 原因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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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學習愛》
我們都是在愛上了以後,才開始學習愛的。
當她從精緻的骨瓷茶壺倒出琥珀色的伯爵茶汁時,濃郁的香氣立即彌漫四周,霎時,我的心情也放鬆了下來。
她輕啜一口茶,問我:「說啦,說啦!你們辦的離婚訴訟這麼多,一定有很多八卦。」
認識她這麼久,還是頭一遭見她這麼……八卦,彷彿是下午茶的輕鬆氣氛,讓她突然有了濃厚的談興。
「哪有什麼八卦?離婚的原因不外就是那些,婆媳問題、金錢觀念、外遇出軌之類的,大同小異。當然,每個當事人背後都有一段精采的故事啦!」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我只列出了離婚原因排行榜的前三名讓她聞香一下。
「其實,有精采的故事也不錯。我就覺得我的婚姻一點都不精采。」她右手撐著下巴,一雙烏溜溜的眼睛轉啊轉的。
「可是來找我們諮商的當事人,婚姻生活都很不幸福,這有什麼好羨慕的?」我不以為然地說。
「起碼生活有點起伏啊!我結婚七、八年了,覺得結婚跟戀愛的對象雖然是同一個人,不過,卻像是過著兩種完全不同的人生,他也像是換了一個人。坦白說,如果讓我的人生重來一次,我不見得會嫁給他。」
她的話讓我倒抽了一口氣。她的老公我是認識的,這下我沒爆八卦,倒是她先自爆了。
***
「你有沒有過那種期望老公『今晚不要回家』的心情啊?」她突然直視著我問。
這個問題太犀利了,讓人實在難以給出一個漂亮的答案。
「有時候,老公因為加班要深夜才會回家,我就突然有一種放颱風假賺到了的心情。」不等我回答,她便自顧自地繼續說下去,我鬆了一口氣。
「那你知道,為什麼你會有這樣的心情嗎?」我反問。
最高明的答話術,就是丟出一個新問題,讓對方自己去想答案。
「是一種輕鬆感吧!結了婚以後就會有責任心,不像戀愛的時候,只要打扮得美美的,吃喝玩樂就好。所以我下了班回到家以後,就趕著進廚房煮晚餐,因為如果常常給兩個小孩吃外食,會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個不負責任的媽媽。好不容易讓小孩吃完飯,洗完碗之後,又要開始洗衣服、打掃。等到家事忙完了,又要趕快哄小孩睡覺,有時候我會累得跟孩子們一起睡著了,連澡都沒有洗。就算等小孩睡著了以後,我爬起來喘息一下,也是癱在沙發上看電視,一動也不想動。我都忘記自己上次看電影或讀一本好書是什麼時候了。」
這應該是很多職業婦女的心情寫照吧!
「那老公不在,有差別嗎?老公在的話,你還可以請他幫忙做家事,不是嗎?你也能比較輕鬆啊!」我明知故問。
「算了吧!你又不是不認識他,他那大老爺的個性,回到家,褲子、襪子一脫就丟在地上,接著躺在沙發上看電視,等我煮晚餐。吃完了晚餐,第一句話就問:『有水果嗎?』我碗都沒洗,就要切水果給他吃!等我把廚房整理完,正想坐下來休息一下時,他又說:『地好像很多天沒掃了。』我覺得自己根本就像他的鐘點女傭。反倒是他加班不在家時,我就有藉口叫Pizza外送,跟著小孩看電視,而且也不會有人來跟我說地髒了、馬桶該刷了,抱怨家裡灰塵怎麼這麼多。」
我的問題像是啟動了某個開關,她幾乎是一口氣說到這裡,喝了一大口茶,緊接著繼續開口。
「還有,最討厭的是,他找東西都不是用眼睛找的,而是用嘴巴找,問我:『老婆,我的皮夾呢?』我不懂,他的皮夾、鑰匙和證件何時都歸我管了,我怎麼就不用找個人來幫我管這些東西呢?搞得現在孩子們也都學爸爸的口氣問:『媽咪,我的機器戰士呢?』」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但同時也忍不住問:「你把你自己講得這麼重要,那你不在家時怎麼辦?如果你老公像你講的什麼都不做的話,你不在家的時候,小孩要找誰呢?」
「所以啊,每次我有事外出回家時,老公就會跟我抱怨,小孩整個晚上都在問:『把鼻,媽咪呢?』」她無奈地說。
我笑得差點沒跌坐在地上。
其實,生活中帶點幽默感,日子會過得比較輕鬆。
「你可以跟他溝通看看啊!」我鼓勵她。「以前我家那個大律師也是什麼家事都不做,連喝完的飲料都丟在桌上等我收。不過,經過我循循善誘之後,他已經進步到會幫忙掃地了。」想想,居然把
「大律師掃地」這件事當作恩惠,我也太容易滿足了吧!
「他真的心甘情願幫忙做家事?」她不敢相信。
阿富律師以前的大男人主義,朋友們是眾所皆知的。
「也不能說心甘情願啦!他一邊掃地,還是會一邊碎念:『唉!堂堂一個大律師還不是要做家事。』不過,我都當作沒聽見。夫妻間相處就是這樣,我估計有三分之一的話,你聽到了也應該當作沒聽到,婚姻生活的美滿度可以提升百分之百喔!」
「我就是做不到啊!每次聽到讓我一肚子火的話,就忍不住回嘴,然後就要冷戰好幾天。」她無奈地撇撇嘴。
「這樣不太好。我以前聽一個朋友比喻,夫妻相處像打棒球,當對方投的是壞球時,你就應該放下球棒不要打,等對方投好球時,再對準甜蜜點打出去。」
不過,這話說得簡單,有時我自己也難免會跟大律師起爭執,但我們的默契就是──不會讓吵架的情緒延續到第二天。
***
大概是好久沒有如此暢所欲言了,茶水一壺壺地添,「女人心事」也愈聊愈深入。
「最煩的是,每次回我婆婆家的時候,我婆婆就念東念西的。我爸媽養我那麼大,我都不給念了,我公婆憑什麼對我挑三揀四的?」一想到這一點,她就火冒三丈。「在我嫁進去之前,可沒吃他們一口飯!我老公也杵在那兒不出聲,好像沒他的事似的,為了這件事,我已經跟他吵了很多次。你說,我要這個不能幫著我的老公幹嘛?」
我就說「婆媳問題」是婚姻的三大殺手之一吧!
「不過,我倒覺得你老公要是開口了,下場會更慘吧!」我想,結了婚的人應該都懂為什麼。
「或許吧!但是看他置身事外,我就感到很不公平。為什麼我們女人就要忍受這些事情呢?」
「沒辦法,我覺得面對婆媳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裝聾作啞,大家都會比較愉快。」
在事務所裡,看過太多公婆影響到兒媳之間感情的案例,真的很想勸天下的公婆們,適度關心就好,只是尺度真的很難拿捏。
聊到了婆家的事,她突然話鋒一轉。
「對了,我問你喔,我們結婚時,我婆家用我老公的名字買了我們現在住的房屋,頭期款是他們出的,但是後來貸款都是我們自己付的;在現金的運用上,我的錢都拿去做生活開銷了,貸款的錢則是從他的薪資帳戶轉過去繳的,這樣對我來說不是很沒保障嗎?我每次都叫他應該把房子過戶一半給我,他一直不肯,拿他爸媽會不高興當擋箭牌,讓我很沒有安全感,這房子我應該有一半的權利吧!」
跟老公談不出個結果,她心有不甘地尋求我的支持。
「夫妻財產一般是登記誰的就是誰的,只是在離婚時,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問題。他爸媽付的頭期款是無償取得的,不用拿來分配,但是貸款的部分,如果是用他婚後賺的錢來清償,就要成為剩餘財產的分配標的了。」這類的問題,我被問過不下上百次了。
「那也不公平啊!他的父母我也有孝順到,為什麼頭期款的部分我不能分?這對於女人也太沒有保障了吧!」
第二個殺手「金錢」出現了。
「沒辦法,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跟兼顧所有的公平正義。」
***
「那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她突然壓低聲量,彎腰靠近我的耳邊。
「說吧!」我也希望能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你跟你老公都多久做一次啊?」
「……」哎呀,這太害羞了啦!
「不好意思說啊!」她掩嘴輕笑,竟然略有大嬸婆的模樣。緊接著,卻又沉下臉來。「我和我老公……這兩年,十個手指頭拿來數都綽綽有餘了。」
救命啊!我一定得知道這種事嗎?那個畫面可別半夜出現在我夢裡。
「像這種狀況,不是聽說也可以構成離婚的原因嗎?」她問。
「呃……這會是法官判決離婚的參考因素之一沒錯,但不見得會構成判決離婚的主要原因喔。」我盡量委婉地解釋。
唉!真希望阿富律師快來救我。每次看他跟當事人談這些有的沒的都很輕鬆自在,怎麼輪到我自己上場就渾身不對勁?
「是喔?我也不是想離婚啦,只不過,女人總希望可以讓自己的男人寵著、愛著。次數本身並不是問題,而是我會擔心,他是不是對我沒有慾望了,只對外面的女人有興趣。」她低頭撥弄著桌上的糖罐,和剛剛的大放厥詞比起來,沮喪的聲音透出了幾分小女人的脆弱。
我想,很多人妻應該都有這樣的擔憂吧!更要不得的是,夫妻之間什麼都能溝通,就只有這點一溝通起來,到了晚上,反而更顯彆扭。
「次數」變少,到底能不能當作外遇的徵兆?這應該是個具學術價值的研究方向。
「該來的,不會因為你擔心就放過你;沒有的事,你瞎操心也沒用。還是省點心,喝你的貴婦下午茶吧!」我仰起頭將伯爵茶一飲而盡,故作瀟灑,也裝作沒看見她對於這個話題意猶未盡,而心有不甘的眼神。
為什麼女人有了婚姻,仍然會心煩意亂;男人有了婚姻,卻仍心猿意馬呢?
文章出處
律師娘的第一本書《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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