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子餐廳是Google評價4.5分,評論1500則的五星牛排館。推出美國肋眼20盎司的4人分享餐,可與朋友共享6道料理。我們硬要3個人來吃,撐到連晚餐都吃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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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打電話預約餐廳位子的經驗,往往會在最後聽到電話那頭一句「位子會幫您
保留十分鐘」,我對這句話是相當反感的,我相當好奇現實生活中到底有多少比例的用餐
者能準時的在訂位時間的十分鐘內抵達餐廳,而那些我認為絕不是少數的超過訂位時間十
分鐘以上才抵達餐廳的人,到底又有多少會真的被餐廳拒於門外呢? 如果這個答案是不多
,那麼那句只保留十分鐘真是句會讓人家輕賤你的廢話。
很多店家會說因為太常被預約客人爽約,因此才有這樣的規矩,我實在不解這些人都是多
認真的看待自己所做的承諾,預約的意思就是我跟你說了我會去,而你也同意了要幫我保
留位子等我來,這是個雙向的承諾,如今因為有些客人單方面的爽約,因此店家訂了一個
規矩是我也可以單方面的取消我對你做的承諾, 這不是很荒謬嘛? 為了防範不守信用的
人,所以店家也把自己的承諾搞得很廉價。會不會到頭來正是因為這個荒唐的只保留十分
鐘店家就有權利可以單方面取消訂位的規矩,讓客人更加不重視這個承諾,因此助長了爽
約的風氣呢?
前幾天我聽到一個更絕的規矩,是店家說會在預約當天打電話做確認,如果打了三通都沒
連絡到人就會自動取消訂位,很好,又是一個不把承諾當承諾的做法,而且還附贈歧視電
話不容易通的人,我好好的跟店家說了我電話不容易通,我當天也一定會準時到,他竟然
要我留其他支容易通的或是朋友的電話,是怎樣,一定要逼我說出我就是朋友少這句話嗎
? 這個規矩顯然也是衝著那些會爽約的人來的,店家大概真的都被放鳥放傻了,你當天打
給客人做好確認就可以保證不被爽約嗎?
我想最好的訂位規矩大概就是用餐日三天前轉帳繳訂金了,不過想來這些店家也是沒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03.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od/M.1444375858.A.24F.html
所以店家有真的執行只保留十分鐘嗎?
不知你願不願意提供點好想法?
還是你只是來抱怨我的?
你到底願不願意發表一下你對店家只打三通就取消訂位合不合理的看法呢
我文末不是說我覺得付訂金最好嗎?
你要不要也提供點具體想法而不要只是抱怨我的作文? 還是你是國文老師?
那段開頭是"聽到" 不是"聽說"
而且就全段來看 顯然是我的親身經歷聽電話那頭的店家說的
另外你跳不跳針跟我是親身經歷還是聽說有任何關係?
你到底願不願意發表想法嘛~
不過不熱門的店家也都用千篇一律的"位子幫您保留十分鐘"就顯得東施效顰了
一年前預約 預約日狂打電話 瘋狂排隊 種種有失尊嚴的行徑 該做還是要做呀XD
不過果然人各有異 我覺得付訂金最好 但a大卻覺得不能接受
可以請問是哪家要付訂金的嗎?
但這是沒辦法檢討的 或是說爽約的風氣是無法靠我發文檢討檢討就能改善的
但店家能制定制度來試著解決訂位不到的問題
所以務實點來看 我想來討論店家該訂怎麼樣的制度比較好
尤其以現在店家普遍所執行的制度 所謂的"超過十分鐘即可片面取消訂位"
我覺得這種做法根本是在助長爽約的風氣
不過我認為遲到跟沒到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的
另外我覺得依都會區的交通程度或是說依現在大多數人愛遲到的習慣
給十分鐘的緩衝實在是不夠
另外可否請教你關於店家在用餐當天打電話確認 沒聯絡到店家就片面取消訂位的想法?
的確會有人嫌事先匯訂金麻煩
不過我覺得這是習慣養成的問題
另外 相形之下 我寧可事先繳好訂金 用餐當天優優閒閒的出發前往用餐
也不要為了怕遲了十分鐘 就匆匆忙忙的邊趕路邊查店家電話
然後打電話跟店家說我可能會遲到 拜託一定要幫我留位子
另外可否請教你關於店家在用餐當天打電話確認 沒聯絡到店家就片面取消訂位的想法?
另外可否請教你關於店家在用餐當天打電話確認 沒聯絡到店家就片面取消訂位的想法?
但我相當懷疑這個所謂的保護機制對於不熱門的店家到底是傷害還是保護
(例如我後來就沒去吃的那家並不熱門的店 當晚的位子不知是否有人填滿?)
另外 關於遲到這件事情其實可以這樣討論
我覺得店家可截然二分成有用餐時間限制的 跟沒用餐時間限制的
有用餐時間限制的店 客人遲的時間就算在他的用餐時間裡面
(例如說用餐九十分鐘 訂位七點 如果遲到一小時八點才到你就是得八點半吃完走人)
而沒有用餐時間限制的餐廳 不管客人遲多久只要有到其實沒差 反正就是當作他吃很久
因此只要客人是有到而不管是否有遲到 其實店家都沒有什麼損失
這樣說來預約保留十分鐘的規矩本來就不是在防遲到 而是在防爽約
不過我認為這種做法其實是在助長爽約
我不要吹噓我自己不常遲到 反正空口說也沒有證據
但會認為十分鐘的緩衝時間很夠的人
大概不常和正妹一起出門
對於熱門店家 遲了十分鐘馬上取消訂位補現場客 永遠滿座
這種店就算不開放訂位也是大排長龍 因此就不需要討論熱門店的訂位情況了
反正他是老大 想吃的人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他規矩愛怎麼訂怎麼訂
但是對於非熱門店家 真的有必要訂一個遲到十分鐘就取消的規矩嗎?
這真的利大於弊嗎?
會不會現場也沒補上人 又失去了原本的客人呢?
還請教你對於店家當天打電話確認 沒聯絡到店家就片面取消訂位的規矩的看法?
小弟人微言輕 只敢在PTT打打嘴砲和各位取暖
向店家建議這種自取其辱的事情就不必去做了
另外想必跟G大出門的都是優質高素養不遲到的正妹XD
人的發言不就是這樣嗎?
言必稱客觀的人最鄉愿最虛假最沒主見了XD
關於訂金本就是是青菜蘿波各有所好 我也沒強求你接受我的想法
根據前幾樓的推文 訂金這種做法可是高檔餐廳來著的喔~~
最後還是要感謝你提供你主觀真誠充滿自我意識的意見啦XD
不過年紀越大 越覺得人生很多事不是能照著規畫走的
就比較能體諒很多事情
願意說說你對於店家在用餐當天打電話確認 沒聯絡上店家就片面取消訂位的看法嗎?
10分鐘的規矩在非熱門店其實沒有很硬的在執行對不對?
如果是這樣 那訂這種不會嚴格執行的規矩 就是在讓人看輕你不是嗎?
那以後我還信你的規定做啥? 這不是變相在助長爽約嗎?
我其實沒有誤解 可能是我也說得不夠清楚
實務上對於非熱門店家
往往就是遲了十分鐘以上 因為非熱門還有空位 所以還是能進去
但在最當初打電話訂位時
電話那頭接線人員的講法 往往會有一種你不準時位子就沒了的壓迫感
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在塑造一種炙手可熱的感覺
就跟很多店家明明店裡有位子 卻還放著客人在外面排隊當免費人型看板 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覺得這些都是屬於商業手法 是我不能認同的地方
有人情味一點或是說服務更貼心一點的店家
或許可以把s大你說的風險這件事情說的更清楚
(例如說: 您訂的是平日晚上五點 遲到半小時的話經驗上應該還是有位子的
但不能跟您保證 如果您會更晚才到可以再撥個電話 我們會幫您留位子)
到底多強的信念才稱得上"確認"呢? 50%以上? 80%以上? 100%?
我如果不能確認我明天還會活著 那我今天就不用呼吸吃飯睡覺大便了?
我訂位是我確定我會到 訂的時間則是我依我訂位當下的資訊所能做的推斷
我想吃 我會到 我做人比較保守不敢確認我一定準時但我盡力 為何不訂位?
所以當我甜美的女朋友1號"左手"問我說今天訂位是訂幾點時
我實在說不出提早半小時的答案 只好老實跟它講正確時間
所以最好就是打電話訂位時雙方好好溝通清楚
如果在最當初打電話訂位時
電話那頭接線人員的講法 不要給人那種不準時位子就沒了的壓迫感
不要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去塑造一種炙手可熱的感覺
有人情味一點或是說服務更貼心一點的跟客人解釋如果遲到的處理方法
(例如說: 您訂的是平日晚上五點 遲到半小時的話經驗上應該還是有位子的
但不能跟您保證 如果您會更晚才到可以再撥個電話 我們會幫您留位子)
這樣會不會更好呢?
覺得永遠不會遲到的人大概很少跟正妹一起出門
但也有人不認同就是了
本來PO文就是要多聽大家的有建設性意見~
討論到後來有點在討論訂位時電話中的態度了
我覺得這已經不是我想討論的了 畢竟態度這種事情無法制度化
或是說制度化的有禮態度很虛假
我覺得是深思熟慮的人才會想到這個問題
不然我訂位就是我說我會來了 我很誠懇的在電話裡跟你店家說我一定會來
但人生或有閃失 十分鐘的誤差在所難免
如果我今天在訂位的電話裡 說明了我一定盡量準時趕到 如果會晚也一定電話通知
而店家如果不是個熱門店 現場排滿了等遞補進去用餐的人
還在電話那頭很硬的跟我說:"不好意思 我們規定就是十分鐘"
這不是擺架子的話 大概就是員工訓練不足吧 我想
我追求我準時到 因為我不是愛遲到的人 但是我真的無法百分之百保證不遲到
你從來沒有遲到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我真的不想再用我的大絕招了XD
而不是要討論我接受了這個制度之後 我要不要犯規
真實狀況是 我真的很擔心我會接不到店家的電話 所以我後來就不訂了
我不然是摸摸鼻子照著他的規矩走 不然就是不吃
但如果不是熱門店呢? 後面如果沒有人在排呢? 這損失了什麼營運時間?
這種"位子保留十分鐘"的話術 是普遍的出現在各種店 無論熱門與否的
這樣合理嗎?
我隨意舉例
訂位晚上五點
我下午兩點進電影院看電影關機
店家下午三點開始做晚場確認
在我開機之前店家打了三次 因沒通 把我的訂位取消 並遞補上登記候補的人
這樣合理?
所以我要在看電影時開機 為了遵守一個規定違反另一個規定?
在我最終都有出現並消費的情況下
情況分兩種
有用餐時間限制的店家 就讓我吃到用餐時間限制(訂位七點時限90分鐘就讓我吃到八點半)
沒用餐時間限制的店家 其實只要我有到 就當我是吃很久 對他們來說沒差
我的例子合情合理
和正妹約會
周末下午先看個電影 再吃晚餐 非常順的行程
我是就不訂啦
所以不用批判我
先聲明 我舉的電影例子沒有真實發生 因為我後來就是不訂了
但在我舉的虛擬案例中
下午兩點看電影
下午五點的餐廳訂位
依時間點 你覺得店家的第三通電話要在幾點打? 店家要在幾點call在我後面候補的人?
你覺得這個時間點 我看電影完開機 看到未接來電 還來得及嗎?
2. 我才覺得你很想要知道確切是哪家店和我有訂位時的衝突才沒意義
請問關機怎麼即時回? 後來看到時來得及回?
這是我本來打算的做法
但我後來想想太麻煩了 我也沒真的很想吃那家
所以就沒有訂了
跟女生約我一定先看電影再吃飯 必勝方程式
因為這樣可以在吃飯時多一個電影的話題
你可以試試 我覺得效果不錯~
醫院不會不能開手機
我的煩惱就是剛剛看電影那種
不過真心覺得不用酸啦
我是想好好討論的
非熱門店家訂這種遲到十分鐘的硬規定 真的有助於來客數?
當天打三通沒聯絡上就取消會不會有點不近人情? 有助於長遠來說的來客數?
我這個人最霸道最主觀了
希望你也跟我一樣 不是個客觀的偽君子
所以設身處地的站在店家的角度與利益 討論來客數呀
不然要怎麼討論? 推一些酸文有助於討論嗎?
所以設身處地的站在店家的角度與利益 討論來客數呀
不然要怎麼討論? 推一些酸文有助於討論嗎?
所以設身處地的站在店家的角度與利益 討論來客數呀
不然要怎麼討論? 推一些酸文有助於討論嗎?
如果你的人生向來是覺得不合理就逆來順受的吞下去 請便
樓下那篇有位NouTsan大的推文分析的很好
我覺得簡單說主要原因還是我立場堅定 用字遣詞直接 傷到了一些人的心
我回的文如果有PH值低的地方 都只是被動的回酸 我主動的酸了的人有誰了?
我無視了哪點 請不吝指教~
在討論主軸上的必認真回覆
別這樣說喔~ 他們有些人是部落客美食家大大
部落客美食家最怕自己被說立場偏餐廳了~ 他們喜歡言必稱客觀
能不能來想想下面這兩個問題呢?
非熱門店家訂下不管是 "遲到超過十分鐘就取消" "當天打三通沒聯絡上就取消" 的規定
真的有助於來客數嗎?
而熱門店家 訂下不管是 "遲到超過十分鐘就取消" "當天打三通沒聯絡上就取消" 的規定
真的有助於長遠來說來客數嗎?
不能說現在大多數的店家都這樣做 所以剛才那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連勝文敗選前 誰想得到國民黨台北市派西瓜出來會輸?
只是大多數的人被習以為常慣壞了 不大願意思考了
政治本來就是眾人之事
而我用政治為例是因為PTT柯P目前最紅 用大家熟悉的例子大家比較好懂
又不想要對店家失約
因而不訂位了
我這種行徑你說是奧客?
我是萬事通了的話今天還需要你教我?
你真的那麼100%確定付訂金比較會減少來客? 有研究顯示的證據嗎?
你知道什麼是evidence-based嗎?
又不想要對店家失約
因而不訂位了
我這種行徑你說是奧客?
其他人的話我比較想好好討論 不想吵架XD
但就目前的證據看來 就是沒有證據可以顯示哪種做法比較好
你同意這種說法嗎?
唉 真要我提意見 也行啦
改成訂位前一天傳簡訊給客人並請客人回傳簡訊會不會好一點 較不急迫點?
但我提什麼意見根本也不是重點呀
待會就會有人來笑我說這種做法也不見得有比較高的來客量
或是種種說我這種做法哪裡哪裡不好的
就是因為有建設性的答案太難 所以才沒有太多人願意給有建設性的答案不是嗎?
歡迎批評指教 並提供你也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酸我的人討厭我的語氣以及大部分的人不喜歡改變
大家的回應並無法體現每個人對這種舊有規矩的真實感受
不然板主投個票?
倒是我蠻想知道Gucee大有沒有實質的好建議:)
到底是不是奧客你要不要說清楚? 我很有可能在電腦前面體無完膚很受傷一直在哭喔XD
不過原來在你的觀念裡 奧客是思想犯不是行為犯呀XD
你真的胸中墨水只有這些? 這不是你的真實實力吧?
別讓我呀~ 我做每件事都是全力以赴的!!!!!
剛才我說我只願意跟你吵 不過我三心兩意的
你對我來說已經失去娛樂性了 我現在不大想跟你吵了
但我也有可能會反悔喔:) 我可是吵架界的奧客呢~~
我真的真的只有被動的對酸我的人回酸
我不反抗一下的話人家會以為我好欺負的
雖然我不同意你對奧客是思想犯的見解
不過我尊重你的看法
只要你不要理所當然的隨眾起舞直指我是奧客就好
PTT的生態就是看前幾樓帶的風向
我不趕快先出來風聲鶴唳的制止一下
討論狀況會更糟
謝啦~~
其實t大你不用縮回去啦 大家和氣討論 板規之內法律之內的東西
就算你說我是奧客 即便不是事實也不合理 我其實也不介意的呀^^
我想訂位是為了降低行程的不確定性
而現實生活中必然的不確定性 造就了我遲到的可能性
如果我有高於我遲到的把握確定我一定會到 而我又我想降低我行程不確定性的風險
因此我好好跟店家商量 看可否能夠不要因遲到而取消我的訂位 因為我有相當把握會到
對於打訂位電話時這樣姿態卑微的要求 如果得到的答案是強硬的照規矩來
不是很讓人沮喪嗎? 社會真的病了嗎? 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到底怎麼消失的?
我這種不愛爽約甚至痛恨爽約與遲到的人
怎麼會需要為人與人之間消失的信任負責?
看似矛盾卻血淋淋的真實上演的事情很多
你PTT上站超過兩千次可能就會懂
我還沒睡~ 所以不用清醒~ 我想可能是大部分的人都睡了 只有我醒著 很有意境吧XD
我挺喜歡準時的
人生都能走在正軌上很好 但或許有時候去小徑上散步看看不同風景也不錯
結論不會單單只有不爽不要吃而已
其實這串討論是很有意義的
至少有一些或許也不錯的結論 像是店家與客人可以前一天彼此簡訊確認
又像是s大等人有餐飲實務經驗的 能比較站在餐飲業立場 和站在消費者立場的我溝通
不溝通怎麼彼此了解 幫助進步?
至於你在本篇中的推文
很多人都說過你這樣的見解了
我當然知道是要馬我遵守 要馬我不吃 這社會本就是如此運作 我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我現在是要更上位的討論規矩的合理性(聽得懂什麼叫更上位嗎?)
以及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柯P不是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嗎?
如果你要說這就是最好的 沒有更好的做法了而不願意討論 你可以不用再推文了 無益
所以不用來教我人生大道理 你說的這些我真的都懂
也真的不用指摘我不懂互相 我怕我無法接到確認電話所以就不訂位了 我會不懂互相?
酸的人 真的也不用來了 戰不過我的XD
2. 我的發文只說了十分鐘這件事嗎? 你真的有看文章嗎? 還是你是其他ID的分身ID呀?
你要不要說說你對於我文章也有說的訂位當天電話確認沒聯絡上就取消的看法呢?
那是當FOOD板上二十年來上萬篇的文章作者中 沒開店或下廚經驗的人是傻子?
這是開店者的傲慢嗎? 我覺得樓樓下回文的sternger大就很謙虛呀
誠心拜託看過文章再來評論 不過我還是會盡量孜孜不倦的回應你的
1.我的確選擇了不去吃是事實 所以不用你來教我
2.再次申明我想討論店家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3.你當然可以覺得限時的店家討厭 有人有說過這樣的觀點 而我也不很喜歡這種店家
而是你的意見和前面的意見太雷同 而不看文章就發表意見的表現又太像
你願不願意說說店家到底有沒又更好的做法?
所以才需要討論與溝通不是?
你願不願意說說店家到底有沒又更好的做法? 制度性的~
不要再老調重彈的說不爽不要吃了 這很有道理 我也懂 但我討論的點不在這
別人提過的觀點 恕我不重複回覆你了
剩下的你想罵想酸想教我 歡迎~
我這個人既受教 臉皮又厚 恥力也高 是個好學生^^
不過不要亂用制約這個詞 它是心理學用詞 你不會想當巴夫洛夫的狗的XD
建議你可以改用綁住 限制 來取代你說的制約一詞
現行狀況就是店家被放鳥客放慘了
商業損失慘重
所以店家要想辦法彌補商業損失
但店家們想到的方法 是制定店家有權片面取消消費者的預約
此一權力極大也極偏店家 但若衡量到放鳥也是種很可怕很無敵的權力
就會知道訂定這種不平衡的店家可片面取消訂位的規矩 是店家的不得不然
但這規矩僅僅能彌補店家的商業損失 卻無助改善放鳥風氣
而且對於沒有放鳥習慣的優質消費者 權益是有所損失的
所以這種規定產生了新的不便 但店家也無能為力解決
更有甚者 這種規定反而有可能助長放鳥的風氣
經過我這樣的說明
有人願意來好好想想
有沒有在訂位制度上的新設計新想法
可以解決放鳥的問題呢?
感恩~
我好好來解釋給你聽
如果把人二分成: 沒規矩時本性就愛放鳥 與 沒規矩時本性就不愛放鳥
其中又再二分成: 傾向對規矩低頭 與 不傾向對規矩低頭
愛放鳥的人中 在新規矩出來後
只有傾向對規矩低頭的人被教化了 稍微提升了不放鳥的風氣
不傾向低頭的人繼續放鳥 對放鳥率沒影響
而本來就不愛放鳥的人 不管傾不傾向對規矩低頭 本就不放鳥 所以不放鳥率並沒有提升
但總體而言 反到是因為店家的這個新規矩"片面取消" 本身就是對約定的一種輕視
很多消費者就會想 既然我不到你店家會自動取消嘛 所以我就放鳥 我就不來也不告訴你啦
因而最終新規矩可能會帶動了放鳥的風氣
這樣你可以了解了嗎?
損失的是原本就不愛放鳥的消費者
如果今天來罵我的都是店家也就罷了 店家他們自己的利益要自己救
但如果大聲為店家利益護航的是消費者 我就會很不解了 真的要那麼奴嗎?
不是指店家他老大自己訂好的規矩叫約定
而對於也沒特別想吃的店家 依然不會刻意放鳥 但不經意放鳥的又會多更多更多了
我沒有放鳥哪個店家
我本來就是優質不放鳥的消費者
店家的利益要怎麼救? 我不是整串討論一直在請教大家有沒有良策嗎?
店家被放鳥放怕了 喊委屈 我懂
但誰替這種制度下優質不放鳥的消費者喊委屈了?
在訂位上到底有沒有更兩全其美的做法呢?
在時限類的規矩裡
增加了稍稍晚到而不是不到 就馬上被取消訂位而行程大亂的風險
在店家當天打電話確認必須得連絡上人的規矩裡
增加了消費者得要守著電話 不然行程會被取消的風險
我前文有PO個例子
其實就是我這篇文章的導火線
你沒看 我願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
我餐廳欲訂位晚餐五點 店家要我當天下午要接到他們打來的確認電話 不然取消我訂位
我考量到晚餐前我是在電影院看電影 手機關機 不易接到電話 因而忍痛放棄不訂了
我的例子不正是這種制度下優質消費者所遭遇的損失?
我要討論的是如何改善當前可悲的取消制度
(OS:我怎麼也語重心長了起來XDD)
請教是好店嗎?
不那麼想吃 最開始也根本就不訂了 也不會爽約放鳥
不過我們在談論的真的不是同一個層次的事
願意的話 請你回去看我前面的論述
前面論述簡言之就是
新增的可悲取消制度 (不論是十分鐘取消 還是電話不通取消)
對原本就不會爽約的消費者來說 是麻煩不是方便
對整體社會而言 是助長放鳥風氣
以上言論有不同意的 請你再推文 我會回你~
但真的拜託你 先看看前面的討論 你說的東西 前面都討論過了
至於別人穿衣服難看有沒有侵害到我的權益呢? 這我不討論
至於你說的我都懂 遇到我真的很想吃的餐廳時 也都會乖乖做你所說的事情
不那麼想吃 最開始也根本就不訂了 也不會爽約放鳥
不過我們在談論的真的不是同一個層次的事
願意的話 請你回去看我前面的論述
前面論述簡言之就是
新增的可悲取消制度 (不論是十分鐘取消 還是電話不通取消)
對原本就不會爽約的消費者來說 是麻煩不是方便
對整體社會而言 是助長放鳥風氣
以上言論有不同意的 請你再推文 我會回你~
但真的拜託你 先看看前面的討論 你說的東西 前面都討論過了
這我都同意
但我不是要討論這個
想請教您
您是否認同
新增的可悲取消制度 (不論是十分鐘取消 還是電話不通取消)
對原本就不會爽約的消費者來說 是麻煩而不是方便?
是新增了什麼麻煩呢? 我解釋給你聽
對於逾時取消的制度而言
多的麻煩是 消費者稍稍晚到 位子就被取消的風險
對於店家打電話給消費者做確認 沒聯絡上就取消的制度裡
多的麻煩是 消費者得要守著電話 不然位子會被取消的風險
先到這裡
如果你能認同 後面的討論才會有意義
他開宗明義請大家看看台灣婚宴的進場狀況 就會知道準時的人是少的 台灣人愛遲到
不過我這只是在酸他
我並沒有想要討論遲到人與準時人孰多孰寡
就算準時的人佔大多數
也不妨礙我的討論
前面已經有很多人給了如何變通來接到店家確認電話的好方法
這我真的都懂
我今天要討論的是制度
可以請你回去看看前面的討論嗎?
心理上的舒適大得多了
他開宗明義請大家看看台灣婚宴的進場狀況 就會知道準時的人是少的 台灣人愛遲到
不過我這只是在酸他
我並沒有想要討論遲到人與準時人孰多孰寡
就算準時的人佔大多數
也不妨礙我的討論
我發文章在做的事情 是點出現行制度的不合理處 並想討論是否有更好制度
其他推酸文的如TwKai r1t1r Gucee keitaitsumo之類的 現在都只敢躲在別篇文依偎取暖
呼籲大家
strenger大他老人家連假忙 大家不要騷擾他了
而hoyumi應該自知誣賴我理虧 他大概覺得自己失格了不會再發言了
要酸的 要討論的 都請來這篇
現行狀況就是店家被放鳥客放慘了
商業損失慘重
所以店家要想辦法彌補商業損失
但店家們想到的方法 是制定店家有權取消消費者的預約
此一權力極大也極偏店家 但若衡量到放鳥也是種很可怕很無敵的權力
就會知道訂定這種不平衡的店家可取消訂位的規矩 是店家的不得不然
但這規矩僅僅能彌補店家的商業損失 卻無助改善放鳥風氣
而且對於沒有放鳥習慣的優質消費者來說 權益受損
所以這種規定產生了新的不便 但店家也無能為力解決
更有甚者 這種規定反而很有可能助長放鳥的風氣
經過我這樣的說明
大家是否願意來好好想想
有沒有在訂位制度上的新設計新想法
可以解決放鳥的問題呢?
遲到的人是多是少非本文要討論的 其答案為何也不影響討論
店家會訂下可悲取消制度 不是在防遲到 而是在防沒到的商業損失
至於我到底會不會遲到就更不是本文的重點了
因此真的不用再出現"你不要遲到就好呀"這種言論了
如有沒回的 煩請再推文
你想說店家被放鳥很多次 造成很大的商業損失 這些我都知道 也都同意
你想討論的我那段論述 只是想要大家了解
訂出這種可悲取消規則 對於守信用的消費者來說是有損失的
至於損失是什麼 我前面有回過你了
守信用的消費者為什麼要先受損一個權益(被確認電話騷擾)
來確保另一個本就該有的權益(已訂好的位子)不受損?
非要說的話 好啦 我幫你說清楚點
就是這種可悲取消制度 可以讓現場候位者或是其他電話訂位的候補者 比較容易有位子
你要說這對他們有利我也同意
不過這還是無法改變守信用的消費者在這種可悲取消制度之下權益受損這個事實
另外你這段最後兩句 除非你是認定我這一生到目前為止從沒當過現場候位者
不然邏輯不大通
不過你算是討論者裡面比較不酸願意好好討論的
念在這份上 我幫你把你可能的論述說清楚 這樣你可以比較不用那麼辛苦
(如有不認同處請推文)
順便也讓其他想好好討論的人 知道論點該怎麼打會比較有建設性
順著你這段現場候位者的論述
你可以繼續說:
雖然我知道守信用的消費者在這種可悲取消制度之下權益受損
但衡量到現場候位者 其他電話訂位的候補者 以及店家的利益
再加上我實在想不到其他更好的訂位方式可以兩全其美
我支持現有的可悲取消制度
2.我何時選擇性發言了? 哪個推文我沒認真回應?
所有的好吃 難吃 服務貼心 服務差勁 心裡話全部直接跟店家說就好啦~ 發什麼文?
你真認為我要叫他加分類?
應該是想用分析狀況的方式做一個表達
可是你分類又分的很不明確 你願意重新整理一下思緒再說嗎?
另外我哪裡詭辯? 請明確具體指出
不過我相信keitaitsumo會希望我親自回他
從keitaitsumo的推文可以知道他都沒有看討論串
因為他說的東西大多都有人說過了 我也回過了
不過不怪他 討論串太長了 儘管我已盡量用心編排 還是超過了一般人的閱讀能力
以下我逐句回keitaitsumo大希望他感受到我的誠意~
→ keitaitsumo: 你說10分鐘制度會對沒有放鳥習慣的人產生不便 10/11 10:05
→ keitaitsumo: 根本只是指"會遲到的人" 還要用一堆文字去美化 10/11 10:06
對於沒有no show習慣的人 即便沒遲到 可悲取消制度還是對他造成了不便
例如說 沒有no show習慣的人 為了配合可悲取消制度
於是提早準備 提早出門 匆匆忙忙 在訂位時間的前三十分鐘到達店外
上述這些都是可悲取消制度對沒有no show習慣的人造成的損失
請問這樣你要說我是指會遲到的人? 你邏輯通?
是你keitaitsumo硬要誣賴沒有no show習慣的人是會遲到的人吧
→ keitaitsumo: 一開始訂位不就是跟店家約定你幾點會到嗎? 10/11 10:07
→ keitaitsumo: 結果你先毀壞誠信遲到,還覺得10分鐘是店家片面取消y 10/11 10:09
→ keitaitsumo: 請問這是什麼概念?你時間到沒出現又不主動去電 10/11 10:10
→ keitaitsumo: 店家哪知道你到底會不會來? 10/11 10:10
我換個說法希望你比較能夠理解
我們的討論重心如果一定要說出一個確切的時間點
從來都是擺在電話訂位時 那通電話的當下
我原文中什麼時候說了我遲到了? 什麼時候說了我時間到沒出現又不主動去電?
然後你們這些愛說"契約論"的人
我想到一個新論點 恭喜你keitaitsumo 你是最有機會第一個看到這個新論點的人
大家如果回想一下 電話訂位時 那句"位子我們為您保留十分鐘" 都是在哪個階段聽到的
通常是放在最後一句話吧
這是什麼訂約詐術?
在契約快完成時才告訴你我們有霸王條款
為什麼不開宗明義在電話最開頭說?
因為店家也知道這種說法會有問題呀!!!!
這種擺在訂約最後階段才告訴你的霸王條款
比基金廣告的"投資一定有風險 基金投資有賺有賠 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小字
還要陰險的多呀~~
→ keitaitsumo: 你一直說想改善信任風氣?請問是不是該先改善遲到風氣 10/11 10:13
要先改善哪個風氣是你想要討論的東西嗎? 如果是且關乎主題 請多說點
→ keitaitsumo: 不要把遲到當成是正確的事好嗎 10/11 10:14
→ keitaitsumo: 你說人生有意外,沒錯,但你可以主動聯絡店家 10/11 10:15
→ keitaitsumo: 請問這對你來說有什麼困難? 10/11 10:15
→ keitaitsumo: 主動聯絡對你哪裡有困難我們可以來"討論"一下 10/11 10:16
1.我沒有把遲到當成正確的事
2.主動連絡店家並沒有困難 所以不用討論
不過很明顯的 對於不會no show的優質消費者而言
也是因為可悲取消制度 才會多出需要主動連絡店家這樣的困擾
你到底了不了解 "可悲取消制度 有損不會no show的人的權益" 這個明顯的事實呀?
那我這邊就不回你了 因為我已經回過其他網友了
這社會上有很多人覺得開口閉口消基會的消費者是奧客
勸你別多提消基會 這邊很多人愛指著別人鼻子說別人是奧客
我勸你別插手我的心態這塊
邏輯能力不足的人 談他人的心態時很容易掛一漏萬的
2.針對你最後一句 我來教教你邏輯句法中的 "or" 不要亂用 以免貽笑大方
我如果說:"我是因為覺得店家的作法差勁 店家這樣搞我嫌麻煩 所以不吃"
立刻就同時兼具你提供的兩個選項: 1"店家作法差勁 所以不吃" or 2"我嫌麻煩"
並不會被你的言詞逼得無法表達店家作法差勁這件事呀
所以店家差勁的使用取消訂位這種做法 是有損沒有放鳥習慣的人權益的 不知你同意嗎?
店家在訂位電話最後才敢說出"訂位會幫您保留十分鐘"這句話
是因為店家自己知道這規則會有問題
這裡沒有要談誰損失什麼 也沒要談遭遇惡質的霸王條款要如何處理
但我從來關心的就不是時限問題
我其實很喜歡這個搭飛機check in的例子
那個例子的重點不該放在"時限"
而是應該放在"不方便性"
搭飛機得提早兩小時到機場check in 很不方便吧
權益受損了嗎? 當然!!!
而且不論是愛遲到的人還是不愛遲到的人 都得提早兩小時到機場 所以權益都受損了
但在考量到不多花點時間做好安檢 如果行李中有顆炸彈 大家都會死掉
依比例原則 大家可以接受這樣的不方便性
而在店家訂的預約取消制度中
不論是愛遲到的人 不愛遲到的人 手機容易通的人 手機不容易通的人
其實都是增加了麻煩
但訂了這規則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呢? 對消費者來說來說是利大於弊嗎?
這些其實都可以討論的
而我認為 這個取消制度 對所有消費者來說都新增了麻煩性
而對於那些本就不會放鳥的人來說 很明顯的更是是弊大於利
因此希望能試著想想別的預約制度的可能性
而你的這段check in比喻裡 內在意涵或許也有在說這兩件事:
1. 很多規定行之有年 是有它的道理的
2. 想吃就遵守規定 不爽不要吃
而這兩種論點我也都清楚
我再次強調
我知道店家訂定時限規定的道理 在於要彌補商業損失
我的確也因不爽規定 所以就不吃了
我發文目的是希望大家看到優質不放鳥消費者是如何的在可悲取消制度中受害
而希望討論出更好的訂位方案
如果一定要再深究check in的比喻
航空公司會在訂票時規定晚十分鐘機位就自動取消 並把機位讓給現場候位的人嗎?
又哪家航空公司會在訂票時規定 起飛那天會打三通電話給你跟你確認
沒聯絡上就取消機位?
各行各業除了餐飲業有這些失禮的規定 其他行業哪個也有的?
我腦袋不靈光 還真想不出來
而你這段最後四行的頭三行毫無道理 不知你是從我哪句話推論出來的
請不要再來教我該怎麼跟店家交涉了 前面都有人教過我了 我都認同 你說的也很對 OK?
討論重點是:店家的可悲取消制度不合理 侵害了優質不放鳥的消費者的權益
我是提出什麼傷人利己的方案要大家一定要聽我的了?
我不是總在說希望大家想想 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訂位規則嗎?
我不是從頭到尾都在說我理解店家因放鳥造成的商業損失嗎? 我有不care?
反到是很多來討論的人從來都不care我提出的優質不放鳥消費者的損失吧(如樓下jkliop)
你要不要來正視一下這個問題?你認同優質不放鳥消費者在可悲取消制度裡是有損失的嗎?
如果你看完還是認為只要入座就沒有損失了 OK 我理解你的想法了
我非常認同你說的物以類聚 很多都聚在下面兩篇文章的推文中
我發現所有你的推文裡 只要有出現"消基會"這個關鍵字 就會充滿原創耶!!!
相較之下沒提到消基會的推文就大多是老調重彈了
好特別喔!!!!
希望你不嫌麻煩的話 能再講解一下 謝謝
如果你提到的是關於教我該如何和店家處理訂位時我覺得麻煩的東西 如何和店家交涉
我不是有說如果我真的很想吃某家餐廳就會乖乖守規則嗎?
如果是你提的到是關於店家不該為片面先毀約的遲到的人保留位子
我不是早說過我沒有因遲到被取消座位?
我通通都有都有正面回應!!!!!
顯然是你我對於"正面回應"的認知不同
不如請你出來示範一下 你覺得你提的點我該如何回答才算是你認可的正面回應
我順便跟你說
叫人正面回應如果使用得當威力很大
像下面那篇hoyumi誣賴我的想法使台灣人被日本店家歧視的廢文裡
在推文中hoyumi就被我用正面回應法逼到牆角打得滿頭包
你看現在hoyumi已自知失格不敢出來回嘴了
但顯然你還不大會使用正面回應這招 學著點
因為你那時不願意自己說呀 愛用引述的 還是你愛的是人云亦云?
你總算開始有願意看過文章討論串再來討論的跡象了
所以這邊我很有誠意的寫得落落長好好跟你解釋一下
先來談談權益受損
每個人各自對權益受損當然會有不同的定義 或是容忍度
尤其如果各自立場有異 對權益的想法就又更會天差地遠了
但當我們是要談如何制定制度時 就必須要面面俱到 也就是盡量求兩全其美
因此如果在談制度時 只見自己利益而不顧他人利益 或是只見自己損失而罔顧他人損失
就容易會被批評為自私
像前面tinasfishs就推文批判我自私 不過我想他誤會了 我不怪他
會有看起來我總是在談自己的損失 正是因為旁人都無視我的損失(例如這邊的jkliop)
因此我只好提高聲量 大聲疾呼
但我除了聲音大 在此討論過程中 我從未無視店家損失
我不是總是說:"我理解店家是被放鳥太多次 商業損失慘重才訂出這規則" 嗎?
我呼籲大家想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時 有提過哪個方法是不要管店家的損失嗎?
OK 接下來繼續談訂制度
訂制度除了要兩全其美面面俱到
也求符合比例原則
我其實很喜歡tinasfishs舉的搭飛機check in的例子
那個例子的重點不該放在"時限"
而是應該放在"不方便性"
搭飛機得提早兩小時到機場check in 很不方便吧
權益受損了嗎? 當然!!!
而且不論是愛遲到的人還是不愛遲到的人 都得提早兩小時到機場 所以權益都受損了
但在考量到不多花點時間做好安檢 如果行李中有顆炸彈 大家都會死掉
依比例原則 大家可以接受這樣的不方便性
而在店家訂的預約取消制度中
不論是愛遲到的人 不愛遲到的人 手機容易通的人 手機不容易通的人
其實都是增加了麻煩
但訂了這規則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呢? 對消費者來說來說是利大於弊嗎?
這些其實都可以討論的
而我認為 這個取消制度 對所有消費者來說都新增了麻煩性
而對於那些本就不會放鳥的人來說 很明顯的更是是弊大於利
因此希望能試著想想別的預約制度的可能性
好啦
寫到這邊大家應該看得快睡著了
因此下面寫點娛樂性比較高的
我舉個例子來比喻一下到目前為止的討論
有天我到運動中心板PO文
文章中我說我去運動中心櫃檯辦游泳會員
都已經辦得差不多的時候
突然櫃台人員跟我說
由於近年來太多來游泳的人愛在游泳池裡偷尿尿
游泳池的水質變得很差 很多泳客也都有在泳池中喝到有尿騷味的水的經驗
因此現在泳池規定
所有進入泳池的會員
都需要在進門時 先到大門口擺的那個便壺尿個乾淨
而且還一定得尿 旁邊會有工作人員檢查 沒尿出來的不准進泳池
我一聽那還得了 就不辦會員了
回家上PTT發文求討論問有沒有更好的方法時
一堆網友給的意見不外乎:
"不爽不要游"
"人家泳池會訂這規定一定有他的道理"
"你有跟游泳池討論過嗎?"
"你自己先開一家游泳池再來討論"
"游泳前先把尿尿乾淨很困難嗎?"
"難道不是很多人有像原PO這種想法 才造就失格的泳人這種可悲的歧視"
"愛在泳池偷尿尿的人沒資格討論這個問題"
"怕沒尿 在門口一時尿不出來而不能進去的話 我分享我的小秘訣 我會先喝點水"
........
...
.
我對哪個板友的問題的回答是詭辯了^^? 你有能力推文指出嗎?
我不想酸人 但這種帶酸的話語我必定回酸
本來前兩天看到你推文說不認同我所說的權益損失
我就想說多說無益了 因此也就不回你了
但看在你很想感同身受我的感覺 很想要同理我的想法 又一直推文 實在是很有誠意
因此我再試著跟你講一次為什麼我覺得權益受損
如果沒有這個店家取消預約的規則
消費者是不需要匆忙的
(這邊說的匆忙是指一種緊繃的心理狀態 無關結果到底有沒有遲到
不要跟我說什麼提早就不需要匆忙 提早這動作本身就是個匆忙的表現了)
消費者也不需要提心吊膽的生怕漏接店家的確認電話
(請參考hiheyhey韓國烤肉的文章所提的經驗)
如果在那個沒有可悲取消制度的美好世界
大家把承諾當成一回事
說好就是好 不用再橫生波折
店家知道客人會到 也無需擔心損失
客人也知道店家會如朋友般的砌好一壺茶 留好你的專屬座位 無需匆忙緊張
這樣不是很好嗎?
但有了這個取消預約的制度後 上述說的一切美好都沒了 這難道不是權益損失嗎?
我知道一定又會有人跑來說:"店家哪知道你會不會爽約不到"
先幫大家導讀一下
如果要討論這個 就不是在討論消費者的權益了
不過當然還是可以討論這個
店家當然無法神通廣大的預知哪個訂位會到 哪個訂位不會到
但就因為一切都還未知
店家就先預設顧客會遲到甚至爽約
店家在顧客打來訂位的電話裡所說了那麼一句
"當天遲十分鐘你還沒出現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或是
"當天打給你 如果你沒接到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
不就是把每個人都當成賊嗎? 這樣合理?
我上面故意用比較機歪的語氣來做表達 不過意思不是一樣嗎?
不覺得訂這種規矩相當的失禮?
我知道你還有話 你要說什麼規定就是規定 或是說店家有事前跟你說就不算失禮
或是你會說不爽不要吃 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 但你說這些沒有意思
你只要回說你覺得店家這種規定失不失禮就好
不論是不是我愛的店
只要訂出這種店家取消制度
我都會覺得不合理 也都會覺得是權益損失
我前面只有說 如果真的很想吃而且一定要吃到 那就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再不合理的規矩也只好遵守了
這在講的是實務面的事情
不是今天討論的主軸
今天一個主張廢核的人
跑出來大聲疾呼說 要趕快想想有什麼其他替代能源
這樣的人 想必你覺得他只想到他自己吧
我有說訂金是世界最棒制度 大家一定要聽我的改用訂金嗎?
我向來就是在請問大家有沒有其他更好更面面俱到的方法 你說我只為自己想?
倒是大部分的人(像你jkliop) 不顧及像我這種不會爽約的消費者的感受
非得要說現在的規定最棒 不爽現在規定的人是異類 是叛徒 是不懂尊重別人 不爽不要吃
是誰不尊重誰 誰又只為自己著想
然後我覺得不用來檢討我的心態啦
我的心態是什麼 我尊不尊重他人 根本和討論主題無關
你只需要把討論重點擺在你認不認同我說的論點
如果不認同 是哪個點不認同 理由為何
這樣討論比較有意義啦
在我的認知裡
即便事前有規定好的事情
只要事後執行的當下沒有先告知 就叫片面
舉例來說
某國刑法規定 殺人就要償命
今天一個殺人犯被抓到監獄裡了
大家也都還蠻確定人就是他殺的 就等著看他死刑什麼時候要執行了
政府突然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之下 就執行了死刑 把殺人犯給槍斃了
這種執行死刑的方式在你的觀念裡叫不叫片面呢?
不過我也真的不想爭片面這個字眼
那我改用"逕行"如何?
我覺得店家逕行取消顧客訂位這種作法 真是失禮
但我覺得現行這種只保留十分鐘的做法有利有弊
不是像你說的非得有這種規定的店家才叫注重服務品質
還是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要討論規矩的合理性?
你到底知不知道本案中雙方意思表是否一致?
你到底知不知道本案中雙方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根本不重要?
現在不懂法律不准討論事情了? 又不是某萵苣運動中心 只有法律系的才能去報名會員
我從來就只是在解釋我所認為口語上"片面"的意思
而即便店家的這種規定 法律上叫附解除條件 就不能是我所認知口語上的"片面"?
你這邏輯通?
還是你要好好唸唸民總 找出裡面對"片面"的定義?
我只有說我覺得片面的意思是"未經通知即逕行執行"
請問案例中 店家執行取消訂位時 通知消費者了嗎?
沒通知不叫片面那什麼叫片面? 還是你要去翻法典了?
我法學的啟蒙老師在我大一修民總時
一開始就要在座所有法律系的學生 不要有法律人的傲慢
不要只會用一些法律術語呼嚨民眾
相信你落落長的這些什麼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附解除條件 沒幾個人看得懂
沒幾個人看得懂的東西 有溝通效果? 對討論有幫助?
大多數的鄉民只會覺得:
"襪~ 有個好像懂法律的QQfreedom大大
說了一堆文謅謅的東西好像很有學問
雖然看不懂 但hiu一定完蛋了"
你這叫炫技
而且炫的很不高明
我相信你一定不是法律人
不然說說你是哪家法律店教出來的?
我尊重你的觀點
我不需要說服你 也沒有要尋求你的認同
但我絕對不會像某些人 愛批評不贊同自己想法的人叫"只想到自己"
我知道你接下來會問 所以所有約好要做的事情 我都會覺得是權益損失囉?
這題的答案是不一定
本來就一直在這樣運行的事情 自然比較不會有權益損失的感覺
(所以那些已經被店家的惡質規定玩壞的人 不覺得有權益損失我是毫不意外啦)
損失是要經過比較 才比較容易意識到它的存在
我覺得店家的"逕行取消顧客訂位"制度 是"額外的" "多出來的"權益損失
那是因為以前是沒有這些規定的 有了這種新規定 才造成這種新的不必要的額外的損失
在手機普及前 可曾聽聞店家說訂位當天會打電話確認 沒接到店家的電話就要取消訂位?
這樣說明你可以理解了嗎?
我什麼時候說我已經遲到了?
我什麼時候說我同意店家這種不合理的規定而跟他訂定契約了?
老實說我也覺得店家的規定愛怎麼訂怎麼訂 那也是他的權利
不過這些都跟他所訂出來的規定合不合理 以及他所訂出來的規定有沒有讓顧客權益受損
是兩碼子事!!!!!!
店家訂一個超不合理又損及顧客權益的規定來選擇他想要的客人 是會發生的事
現實生活中不就發生了?
怕我解釋不夠清楚讓你看不懂
我以下再換個說法:
店家有權訂出他愛的規定來選擇客人 不代表那個規定就是合理的
這樣你明白了嗎?
我想之所以訂十分鐘 而不是訂三分鐘 或是訂三十分鐘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就如你所說
很顯然的
這種店家取消制度 是以前沒有的新規定 運作的還相當不成熟
因此大有討論空間
公司說由於工作性質特殊 你要每天24小時隨時準備接電話待命
你想說荒唐 就沒去那家公司上班了
沒去就不能討論那家公司不合理的制度了?
但今天重點從來就不是放在遲到或守時
而今天店家新增了一項沒有運行很久的東西是:
在預約電話中那句店家放在電話最後 把所有來電預約客人都當賊的一句話
哪句話? 這句:
"當天遲十分鐘你還沒出現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或是
"當天打給你 如果你沒接到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
如果你早已經把聽到這句話當成習慣了而不覺有異 我也不怪你
但如果你是第一次聽到這句話 卻沒有質疑店家為何如此重利輕信
那我覺得我們的教育一定出了大問題
幾年前有個新聞
有個老人家搭捷運 到了要吃藥的時間需要喝水吃藥 就被其他乘客投訴了
當時就開始討論這個捷運上不能飲食的規定的合理性
那時候的討論比現在理性多了
沒看到有人拿出些可笑的論點來批評想討論規矩合理性的人 像是:
"就是有你這種想故意弄髒捷運的人 捷運才不得不訂出這些規定"
"我以為保持清潔很基本"
覺得規定不合理好好討論有問題嗎?
沒有在門口最顯眼的地方貼著 或是在我未坐定時 就跟我說他們有禁帶外食的規定
直到我安安穩穩的想要用餐搭配外食時 才在那邊跟我機機歪歪
我一定會為這個不合理的規定立馬走人
講到這裡就順便再重申一次先前的觀點
很多人愛扯契約論
說什麼店家在你打訂位電話時跟你約好了 如果雙方同意契約就成立
這種論調真是荒謬
請問在訂位電話中 當訂位幾乎已經完成的情況之下
店家才在最後用告知而不是商量的態度跟你說那麼一句失禮的規定:
"當天遲十分鐘你還沒出現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或是
"當天打給你 如果你沒接到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
放在最後才告知而不是商量 這算是正大光明在訂契約嗎?
如果你是支持這種態度的 就不要來談什麼信用不信用了
他們家訂位僅一輪 只有晚上六點一個時間 而且時間一到立刻關門 遲到絕對不會放你進來
那我會覺得店家固然有點不近人情 但很有原則 而且店家有心想導正遲到歪風
不是一個重利輕信的店家
你先前有說到 店家有權可以訂規則 選他們想要選的客人
這我也回說我完全同意 我這邊順便進一步解釋:
如果店家是想選不遲到的客人 要訂就訂我上述這種關門不放進的規定
而現行這種十分鐘還沒到就自動取消訂位的規定
根本不是如你所說的是:"店家能選到10分鐘之內出現的客人"
下面我解釋給你聽
請問
一個客人遲到超過十分鐘才到 而此時店裡剛好尚有座位 店家收不收他?
收了他的話 那不就收了一個會遲到十分鐘的人?
再請問
像我就幾乎很少遲到 我都是早到 店家因這種規定讓我退避三舍 而做不成我的生意
他有收到我這個不會遲到十分鐘的人嗎?
所以總結來說要告訴你的是
店家訂這種規定 目的上根本不是 結果上也無法做到不收遲到超過十分鐘的人
先前我說過了
店家根本不在乎遲到
他在乎的是沒到
因為no show最損及店家利益
因此重利輕信的店家 為了己身利益 才會訂出像是:
"當天遲十分鐘你還沒出現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或是
"當天打給你 如果你沒接到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
這種失信又失禮的規定
最後順帶一提
我最終沒訂位的那家餐廳
當天我路過 見場中座位空空 很可能他當晚就是硬生生的少了我這一組客人
我實在是懷疑這種規定 真的能保證增加獲利?
失信 失禮 又無利 智乎?
你是不是絲毫不覺得店家把規則擺在最後才講有問題
你是否有認知到店家的取消制度 並非如你所言是為了要選不會遲到超過十分鐘的人
你是不是也覺得沒有當過政府官員的人 不能評論政府的施政
你是不是已經覺得現行預約制度最棒了 你想不到更好的了 所以無須改變
等店員翻他們的小本本看你要的時間有沒有位子
沒位子你又重新查你的行事曆看可以改訂哪天
店員再度翻他們的小本本看你重新要的時間有沒有位子
以上重複個數次後 總算敲定時間
然後店員留下你的個資
問你有什麼飲食禁忌
問你用餐目的是有要慶祝什麼特別活動
等這些都確認了
此時訂位幾乎已經完成了
突然的在電話的最後 店員才丟出一句
"當天遲十分鐘你還沒出現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或是
"當天打給你 如果你沒接到 你八成是不會到了 我就當你今天沒打這通電話來訂位了 "
此時才讓你產生"他們有xxx規則,這樣還要訂嗎?"的感覺
你覺得這樣的感覺在最後才產生比一開始就產生好???
你不覺得店家把這規則放到最後才說 是帶有這種規則會嚇跑一些生意的心虛?????
最後我再重問你一次 你絲毫不覺得這種放在電話最後才說規則的做法有問題?????????
看來店家訂出這種規則 果然讓很多人對於信用的想法錯亂
果然我一開始說這種可悲取消制度規則會增加爽約風氣一點也沒說錯
不就已經自曝你沒看文章了? 說你沒看文章有問題?
你說"幹嘛去管" 不就是希望我不要去管嗎? 也就是反對我出來管出來評論呀
這如果不是在表達你反對我去管的意思 難不成是要表達你贊成我去管?
還是你說"幹嘛去管" 是真心想問我去管的原因? 我不是已經把原因說的很清楚了?
最後我再次重申
雖然你絕對有自由出來抱怨我像在抱怨 這我尊重你
但討論態度是沒有意義的事啦
不用討論我是不是在抱怨 我也還真不想像上面那樣討論你那句"幹嘛去管"是什麼心態
討論態度很無聊 對原主題沒有幫助
其餘你說的東西我懂了 雖然我不能認同 但我尊重你的想法
你好好看我文章就知道我從來沒在談什麼補位之類的東西
是你一直愛扯補位 這東西我毫無興趣
而我在意的事情是遠遠發生在補位之前 店家訂出一個自動取消訂位的規則是否合理
因此 請你不要模糊焦點了
你好好回答我前面問你的 是非題 明確點 你不要東拉西扯什麼高鐵飛機
請正面回答下面我一再問的問題
請問店家訂這種取消規則是為了選擇不遲到十分鐘的人嗎? 是?還是否?
如果你上題答案為否 我就不再問了 但如果答案為是 再請問
那遲到十分鐘後 用你最愛提的補位方式補進的人 就不算是有遲到十分鐘了 是?還是否?
這題很可以測驗你的價值觀 請好好回答 一句話 是?還是否? 請不要閃躲問題 謝謝~
如果你僅只是內心的糾結 覺得我不需要去管 又不想站出來表達反對我去管的意思
那你出來發言是在做什麼? 表達一個你個人內心擔憂卻又無能為力阻止的無奈嗎?
另外
你也算是很努力在看文章回推文的人了
我收回之前說你沒看文章這句話 順便跟你道歉 我誤會你了
跟我確認? 所以呢? 你是在回應我哪個問題? 還是在加強你哪一段的論點?
是在於飛機根本不怕你沒來 反正你機票錢已經付了
但是餐廳是最怕你不來的
而客人遲到是不來的其中一個小徵兆
客人當天電話都不通或許也是不來的另一個徵兆
因此餐廳為了不要有任何商業損失
就把心力放在遲到與電話確認訂位這些事情上
你何時看過航空公司對遲到這麼認真看待的?
你何時看過航空公司在起飛當天打給乘客說要確認機位 沒接到電話要取消機位的?
另外飛機你時間到沒登機 他根本不是什麼遲到取消 他就是直接飛走了
如果餐廳今天是你時間到就鎖門 我會覺得比較可以類比
最後這兩者之間還有的不同
在於飛機時間到就飛走 本就行之有年 大家早已習慣
套用大家最愛扯的契約論
你訂的飛機票的契約裡面 本身就含有逾時不候的概念了 你本就得遵守
而餐廳訂位這件事情 是額外加了那麼一句"座位保留十分鐘"
才稍稍有點類似逾時不候的意思 (但也不是真的逾時不候 因為餐廳不會時間到鎖門)
所以我才會稱這對消費者來說 是額外的限制 是新增的權益損失
讀到這邊 我知道有些人又會開始跳針要批評我就是愛遲到 不顧店家損失
如果你想這樣批評 請回去重讀我對於權益損失的意思再來討論
※ 編輯: hiu (36.226.186.24), 10/19/2015 0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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