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財富網>>>【不只福原愛!90%夫妻不願面對的財產關係,到底要不要「分別財產制」?】
近期不斷上新聞版面的事件之一,就是福原愛與江宏傑這對最強「桌球CP」的婚姻,但討論焦點似乎總在「跨國婚姻」或「言語暴力」,而甚少提到財產的問題,由於兩人在婚前的所得收入差異很大,婚後的財產制度更顯得至關重要。
在台灣有90%夫妻都使用「#法定財產制」。但除了法定財產制以外,還有「#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各自有怎樣的優點與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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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 缺點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夫妻財產制有哪幾種?
我應該跟另一半約定夫妻財產制嗎?
透過簡易圖表,清楚掌握優缺點,
才知道怎麼選擇適合彼此的財產制喔!
文章連結: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176
#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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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 缺點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來諮詢我們的熱門問題是,老公出軌了,他指天畫地的說不會再犯,我該相信他嗎?我可以請他簽個協議書說,如果再犯,小孩監護權及財產就歸我,來避免他再次傷害我嗎?這樣有效嗎?
女人,別傻了!一個男人都保護不了妳,妳以為一張紙能做些什麼呢?
首先,大家都以為所謂的『監護權』是父母的權利,可以讓來讓去,可以拋棄。說句難堪的,很多來諮詢我們的父母,甚至兩個人都不要養小孩,兩個人都不想負責任。有的人希望可以和對方簽立拋棄監護權及探視權,只要自己不用付小孩的扶養費即可。
其實,父母的監護權在民法上正確的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再說一次,『及負擔』,那是父母對小孩的養育責任,怎麼能由父母兩個人的決定來將它免除掉呢?充其量只能約定在戶政事務所由一方登記為權利義務行使人,代理日常生活事務,另一個人即使非登記上的權利義務行使人,一樣對小孩有扶養義務,因此即使非登記為監護權人,登記名義上的監護權人,還是可以以小孩的名義,代替小孩起訴請求另一方負扶養費。一般看到離婚協議書上的扶養費用由一方負擔,頂多能解釋為債務承擔,並不能代替小孩免除父母一方的扶養義務。
其次,如同以上說的,監護權也是對小孩的義務,因此,進入監護權的訴訟程序後,法官審理時考量的也是子女的最佳利益,而非那張父母簽立的協議書,因此,前面所說的,外遇就放棄監護權,假使對方不遵守,也是依監護權的裁定程序,依子女的最佳利益裁定,與協議無關,簽了也是白簽。大家可以參考這篇
別傻了,你有監護權。
http://goo.gl/Y3rQ6t
其三,關於財產的放棄,或許經過公證的話,會有證明雙方真意的效力,但因為外遇的部分,非屬具體可判斷的事實,公證人不可能把這段放入逕受強制執行事項,也就是說,無法直接強制執行的結果,如果財產還在對方名下,也是要透過訴訟討回,而這樣的協議書剛好提醒外遇的一方在出軌時記得脫產。
說了這麼多,不是要讓安分守己的配偶睡不著覺(男女平等,在此不分男女均勸戒),有位配偶是直接在對方外遇後請對方將財產全過到自己名下來,可以用贈與契約或辦理分別財產制處理,辦理分別財產制的缺點是,哪天對方發了也沒你的份。
雖然,的確有過案例是大老婆透過這樣的協議向外遇的一方索取了100萬的損害賠償,但並不是每個配偶都會乖乖地留著財產等著被告,很多配偶在東窗事發時老早五鬼搬運去了。
因此,不要以為跟對方簽協議書就可以高枕無憂,利用公證的贈與契約先把財產過到自己名下是個方法,避免最後還被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也要對方願意照做。至於放棄監護權跟探視權,只是個君子協定,實際走上法院意義不大,特別提醒大家不要抱著協議書,就以為拿到免外遇的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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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 夫妻財產分開制&共有、法定差在哪?律師用圖表詳解! - 850102021年5月30日· 夫妻婚後財產為什麼越來越多人想分開?民法規定的夫妻 ... ... <看更多>
分別財產制 缺點 在 Re: [代PO][婚前] 未婚夫家欠債2000萬- 看板marriage 的必吃
喜愛的森林發生了大火, 如果你不想要放掉這段感情
那你就必須牽起男友的手, 一起築出防火牆
爸媽自己的債務自己處理
可以選擇自己努力賺錢還清債務, 也可以選擇自我放棄去法院申告信用破產
信用破產後, 你們如果有心, 可以每個月提供1~2萬的生活費
但, 重點是爸媽一定要找有薪水的工作做, 無論是保全還是清潔工
女方父母想給女兒的金錢/動產/不動產, 都在婚前提供
然後去法院約定"夫妻財產分別制"
夫妻財產完全分開,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
這樣一來, 你們小夫妻可以在不用被現有/未來可能有的債務壓力壓垮感情之下
視不同時期小夫妻能有的經濟餘裕, 去幫助男友爸媽
而男友爸媽也會因為一方面自己有工作, 另一方面接受子媳或多或少的援助
而得以"仍保有尊嚴"的生活下去
但, 如果男友爸媽不幸的不接受上述的觀念, 不給你們幫忙築防火牆
那就只能忍痛放棄這段關係
畢竟火勢可預期的只會越來越旺, 越燒越廣
----------PS.三種夫妻財產制度
1.夫妻分別財產制
是指夫妻財產完全分開,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缺點是對於
沒工作的家庭主婦較沒保障。夫妻若約定為財產分別制,須在書面契約簽字後,向法院聲
請登記,建議增加贍養費條款,保障家庭主婦權益。
2.夫妻共同財產制
對沒收入或收入較少的一方較有利,缺點是雙方債務要共同負擔,若先生經商失敗負債,
太太名下財產可能被查封拍賣。夫妻若約定為共同財產制,須在書面契約簽字後,向法院
聲請登記。
3. 夫妻法定財產制
夫妻若沒約定財產制,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財產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
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與「分別財產制」的差別在於,「法定財產制」當夫妻離婚
或配偶死亡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可獲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 引述《sandra80032 (頻語兒)》之銘言:
: ※此文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轉信給原發文者,請不要寄信來板主信箱※
: 背景介紹:
: 與男生交往10年左右,兩個人是國中同學,去年剛接受男生求婚,原本預計今年年底或明
: 年初結婚。
: 但因為最近發現男方父親在外經商幫老闆簽票後,老闆跑了因此欠1300萬,男方母親因為
: 相信男方父親所以幫忙借了700萬,所以目前總額是2000萬。
: 男方家裡目前有兩戶一層式的公寓以及原本要留給我們住的一棟透天,但因為透天房子剛
: 買,頭期款也是用借的,所以估計我們要自己全權負責繳完頭期款和剩下房貸。
: 我男友目前在讀博士班一個月薪水約60K,預計一年後,畢業後一個月80K,我的約50K,
: 之前有討論過說希望能把公寓賣掉,然後留著貸款的透天給男方父母住,賣掉後可以抵銷
: 掉一些債務,剩下約500萬我們和他姊姊負擔。而婚後我們要負擔父母住的透天房貸、男
: 方父母的生活費、債務250萬。
: 也因為這件事情目前婚禮時期暫停,雖然我的原生家庭很擔心但也都尊重我的選擇,而我
: 爸媽預計在我們結婚的時候給我100萬、一台車子、房子,但因為這件事情目前都暫緩了
: 。
: 目前很擔心的是男方父親不是第一次發生這類似的事情,聽他媽媽說過去已經發生過1-2
: 次,所以現在我很為難不知道該怎麼做,因為我男朋友是個很有上進心、善良、負責任的
: 人,而我們兩個人也在一起很久,所以不想就這樣和他分開,但又很擔心婚後再發生同樣
: 的問題,想問各位我該怎麼做呢?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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