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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請大家幫忙響應~ 家族的叔叔姨姨們是否知道, 台灣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有一條我覺得真的是惡法啦, 就是只要社區有人提案, 在住戶大會時有一定比例的住戶投票通過, 就可以 禁 止 住 戶 飼 養 寵 物 !!!!
只是我之前看新聞還以為這條已經廢除, 沒想到剛看到有人在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廢除, 我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現在都2020年了還只是通過初審而已...
剛剛網路上查到的—> 事實上,立法院2016年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條文修正草案,朝向不准社區限制住戶禁養寵物修法,即使已通過初審,但迄今仍未完成三讀,建議帶著毛小孩買屋,得事先詢問社區是否有訂定「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規章」,避免事後糾紛。
對, 就是這麼瞎, 然後實務上最後大多就是只能將寵物送養或搬家!! 我們辛辛苦苦買了一間房卻可能遇到這種不合理的情況, 我是無法啦!! 當然在提案裡也有提到要加強飼主權利義務的規定, 自律也是我們身為負責任的毛拔麻們本就應該做的事~
我太晚看到了, 這個提案2020-10-19就提議了, 需要5000個人附議才能成案, 成案後現行的政府負責單位就必須回應, 到今天附議期限剩下9天!! 而我剛剛附議的時候只有不到1000人附議, 如果你也同意, 一起來附議然後分享好嗎? 希望在最後的9天裡我們能完成這個任務~
不要覺得沒什麼用, 每一份附議的聲音都會讓政府看見, 我們不發聲就一定不會改變, 但我相信每邁出的一步都是朝向目標更近一點...
到這裡附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211d758-64e1-4c6f-9d99-70f526b1f376?fbclid=IwAR16YpdgDDnOBs8rI1i2NYBIYtu9xaOAFqVTwY0OcwCWZ0nm_GtJ_qdTr6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寵物 2020」的推薦目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寵物 2020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113ETtoday 疏忽!狗奴付訂買房後才知社區「禁養寵物令」百萬訂金打水漂
新聞網址→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624502
別花百萬買教訓!買房除了注意地段、屋況及價錢外,若家中有毛小孩要同住,最好事先了解社區管委會規章,釐清大樓能否養寵物,否則砸了大筆買房,卻無法入住,只能花錢解約。律師建議,依照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是可以限制住戶不得養寵物,且可以連續處罰。
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現代人將毛小孩視為家中重要成員,更當成自己的「狗兒子」、「貓女兒」,不過若想帶「狗兒子」、「貓女兒」一同入住新房,最好注意社區管委會規章有無「寵物禁令」,否則砸大錢買房、付了訂金、簽約金住入後,還被綁手綁腳,得不償失。
立勤法律事務所律師劉韋廷說明,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能夠訂定規章禁止住戶養寵物,一旦通過「寵物禁令」後,住戶能夠在3個月內提出異議,並再次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而會議需達3分之2以上所有權人出席,且出席者4分之3的人同意。
不過劉韋廷建議,民眾買房前最好還是先釐清規章,例如私下詢問鄰居、房仲、管委會、大樓管理員等,或出入社區時去公布欄是否留有公告規章,保障自身權益。
租屋族也容易遇到這類「寵物禁令」,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多半房東在招租階段會先與租客確認飼養寵物需求,多數為了避免租屋處的家具被破壞,或是寵物吠叫聲,衍生出與鄰居紛爭等問題,所以多半一開始就會知道社區大樓能否養寵物,不過倘若一開始房東未告知,之後入住後才知道有禁令,也建議房客能與房東商量後續扣押金問題。
至於買房遇到無法養寵物的社區,他說明,雙方買賣合約若一開始有附註「社區無法養寵物可無條件解約」,那買方不用支付違約金即可解約,但若無特別附註,買方為此想要解約必須支付1成簽約金,或是被沒收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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