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06~110/04/12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 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10年4月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4月12日(星期一)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報名時間:08:30~16: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
五、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繳交身分證正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四)相關專長證明。
(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六、甄選時間: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小會議室舉行。
八、甄選名額:全職正取1名。
九、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十、放榜日期:110年4月14日(星期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www.ptivs.ptc.edu.tw)。
十、報到日期:110年4月15日(星期四);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於報到一個禮拜內,應繳交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含胸部X光透視)及良民證。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隱瞞者經查明後隨時解職。
十一、聘期與薪資:
(一)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二、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十二、附則:
(一)參加甄選人員持有游泳教練證、傷害急救證(A級加總分15分、B級加總分10分、C級加總分5分)。
(二)各項加分證明文件以報名時繳交者為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全中運游泳標準110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28~110/01/03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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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月3日(星期日)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0年1月5日(星期二);報名時間:08:30~16: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連絡電話:08-7523781分機243。
五、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繳交身分證正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四)相關專長證明。
(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六、甄選時間: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八、放榜日期:110年1月6日(星期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九、報到日期:110年1月7日(星期四);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 。
十、聘期與薪資:
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一、
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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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主軸
六、邁向體育大縣
(一)籌辦大型賽事,提升全民運動風氣
1.2014自由車環台大賽
國際自由車環台公路大賽「TOUR DE TAIWAN國際環台賽」為亞洲區規模最大且最具指標性的賽會。103年3月10日於本縣舉行,由桃園展演中心出發,繞行桃園市、蘆竹鄉等9個鄉鎮市計160公里,本次特別安排海軍桃園基地之戰點,選手需克服強勁風勢的嚴峻考驗,為今年環台賽經典五站中最具挑戰性及可看性的一站,並經國際認證為全球唯一在飛機跑道上舉辦的自由車賽。
2.2015亞太聽障運動會
本縣預訂於104年10、11月間與中華民國聽障者協會共同辦理第8屆「2015年桃園亞太聽障運動會」,參賽國家約有30國,各國教練及選手估計1,800人至2,200人。
此賽會為本縣首次辦理洲際性綜合賽會,預訂辦理16種競賽項目,刻正積極規劃該賽事籌備組織架構、人員職掌、籌備期程、工作進度及相關預算,並向體育署爭取補助款項。本府期能透過本賽會,擴展桃園國際能見度,提升我國聽障選手的運動技能,並使本縣各項體育設施獲得國際認證。
3.協辦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
世界大學運動會(UNIVERSIADE,簡稱世大運)由國際大學運動總會主辦,為綜合型國際運動賽會,其規模與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本縣將以協辦單位提供水球、足球等各項競賽場地,藉以行銷桃園。
4.辦理10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10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訂於103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本縣舉辦,執行委員會業已揭牌成立,以桃園縣鳥「台灣藍鵲」作為大會LOGO及吉祥物外,並以年輕、活力、自信之「103年全中運 躍動飛揚新桃園」為活動主軸。本次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規劃田徑、水上運動、體操(含競技體操及韻律體操)、桌球、羽球、網球、跆拳道、柔道、舉重、射箭、軟式網球、空手道等12項必辦競賽項目,射擊、武術、擊劍等3項選辦項目及木球1項示範項目,計16項,報名參與的選手高達1,620人,打破歷屆紀錄。除沿續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優良傳統外,亦放眼於接軌臺北市舉行的2017世界大學生運動會,落實青少年的基礎訓練,積極為國家培育出未來優秀的選手為國爭光。
(二)建置優秀體育選手三級培訓制度
1.輔導體育班設立運作
本縣平鎮高中、南崁高中、永豐高中、桃園國中、新明國中、瑞埔國小、中原國小等53所學校已成立體育班,並已培養很多優秀校園運動選手。目前本府正積極從國小至高中階段協調各校建立體育三級培訓制度,其中田徑、棒球、射箭、體操等近30種重點項目更已架構完備的四級制培育制度。
2.持續辦理專任運動教練工作
考量各校需求、重點發展項目及體育班等要素,本府仍持續透過公正、公平、公開之甄選制度,聘任優秀專任運動教練,以留住長期為本縣奉獻且績效優異之人才,繼續為本縣學校體育發展而努力;目前102學年度已核定進用20名專任教練。
3.推動棒球扎根計畫
目前本縣棒球隊約有110隊以上,為全國最多。而本府建立的完善培訓計畫,亦讓本縣三級棒球隊屢屢在國內、外創造佳績,包括:積極補助上開棒球隊所需之訓練設備及培訓經費;協助棒球基訓站之學校全力培訓選手等。另為協助球員在出國比賽前能將體能調整到最佳狀態,亦規劃由專業運動傷護員在集訓期進行每週二次的防護工作,並辦理運動傷害防護增能研習等,以全面照顧各項運動選手。103年1月12日平鎮高中在有台灣甲子園之稱的黑豹旗青棒賽中獲得冠軍,桃園農工獲得亞軍,足見成效。
(三)修繕運動場館,建構運動環境
為提升全民運動風氣,本府預定於桃園、中壢及蘆竹等三地興建國民運動中心。其核心運動設施,包括: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羽球場、綜合球場及桌球場等;至其具地方特色之運動設施,則已配合上開三地特色,各自發展當地獨特之運動種類。102年已完成整體規劃,正辦理委外營運招商,預計103年動工興建。
另配合10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104年亞太聽障運動會之舉辦,本府正陸續修繕各項體育場館,包括:本縣田徑場、游泳池、平鎮棒球場等。
(四)推動五大體育園區
本縣除桃園及龜山體育園區外,將於中壢、龍潭及楊梅新設三大體育園區,103年將進行運動場館設施調查及整體規劃,期為本縣打造出符合地方需求的運動環境。
前述三大體育園區,其中中壢體育園區約9公頃,位於環中東路二段,暫以室內多功能綜合球館和室外運動公園為主要架構,並以區段徵收方式整體開發,主要計畫業於102年11月12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大會審定,其細部計畫亦於102年12月27日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而 龍潭體育園區約4公頃,位於龍潭鄉中正路及雙連街旁,包含多功能體育場館及戶外活動區等,第一期工程已於102年10月22日動工,主要工程為符合成棒比賽標準之棒壘球場;至楊梅體育園區則約9公頃,位於中山高楊梅交流道旁,103年已編列5億元取得用地,3月已召開第一場土地徵收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