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疫情大爆發,大家要小心謹慎,口罩消毒不可少喔☝🏻疫情的時間拖得很長,難免會有鬆懈的時候,我們就一起加強防疫提高警覺,我們一起當個不互相責怪的小天使👼🏻
這邊分享一個和疫情有🤏🏻關係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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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就開始有許多公司的生計受到疫情影響,在高雄就有珠寶公司因為疫情的關係,要求員工只要在特定日期來上班還可以不要打卡(大概就是就想放無薪假還不想留證據的意思吧?不過無薪假要公司取得 #勞工個別書面同意 才可以,而且還要通報勞工局才行不是公司想放就可以放!)
(高雄珠寶公司確實受疫情影響蠻嚴重,但之前其實就已經少賺很多,畢竟主要高雄珠寶業很多主要收入來源是陸客)
但反正那珠寶公司就跟林暐哲一樣出爾反爾,明明說這幾天來上班就好,卻用曠職多日當理由fired員工,明明是月薪制那個月卻只付有上班那5天的薪水,員工當然很生氣😡就一狀告上法院順便要回沒休的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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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發現員工說的是真的(line截圖的功能很好用好嗎),就說:
公司自己叫員工在特定日期來上班就好,你們自己明確拒絕員工的勞務,員工並沒有曠職,而你們勞動契約上約定的是月薪制,所以你們就應該付給員工整個月份的薪水!至於特休假沒休也要依法換成工資給員工!還有資遣費也得付!
然後你們沒依勞動契約付工資給員工、違反勞動契約跟勞基法,這個狀況符合非自願離職,所以你們也要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給員工!(這樣就可以領失業補助耶在這時節好像還不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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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學會截圖功能很重要,啊不是啦,是 #保存證據 很重要喔!
▪️新聞連結在這兒↯
https://reurl.cc/kVDMGr
▪️想看判決來這兒↯(會有人想嗎🤔
https://reurl.cc/6yrj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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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14條第1項第5、6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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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第5項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第17條是勞退舊制的資遣費算法,新制的話是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就業保險法
◦第11條第3項
本法所稱 #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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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News
#新冠肺炎 #covid_19 #武漢肺炎 #曠職 #資遣費拿來 #勞工 #勞工權益 #勞資糾紛 #周星馳 #常歡 #家有囍事 #會太復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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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hugowula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珊珊 #新創產業 #勞動局長賴香伶 珊珊過去多次要求勞動局對於新創產業,以及像早餐店這種員工人數不多的商家,在面對勞動稽查或是員工申訴案件時,能有更多相關的訪視或輔導機制,避免類似之前所謂的「早餐店殺手」出現。而勞動部也從今年起,針對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推動「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並打算...
免打卡勞基法 在 柯文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週六補班,大家辛苦了!
今天在市府一樓,有鼎泰豐的擴大徵才,人潮踴躍。我曾看過一個報導,鼎泰豐不只待遇優渥,碰到連續假日,員工還可以帶小朋友到信義店的會議室寫功課,由公司供應餐食。
鼎泰豐的楊董事長把每位員工視為珍貴資產,他說:「要照顧員工,首先要讓員工安頓好自己和家人」、「有快樂的員工,才有快樂的顧客」,難怪鼎泰豐真的比較好吃。
但就在昨天,北市府也公布去年一整年違反《勞基法》的裁罰結果,近1400家事業單位被罰,前12名都是知名大企業,年度總罰鍰高達1億900多萬,相當驚人!
被罰最多的包括:平日加班沒有依法付工資、沒有讓員工ㄧ例一休;或休息日出勤不給加班費,也有公司因為工會與資方遲遲無法達成勞資協議,一再觸法。
針對違法業者,臺北市會持續加強勞檢稽查,特別是嚴重違規的客運業,勞動局也已經召集業者討論,看如何調整出勤時間,避免司機過勞。
#裁罰只是手段, #輔導才是核心。呼籲各位老闆:「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 #法定的義務,更是企業的 #社會責任。勞資共同合作、尊重珍惜,職場環境友好,才能為企業帶來動力!
補班課,我們一起加油💪🏻💪🏻💪🏻
免打卡勞基法 在 PanSci 科學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科學腦洞時間】 所謂「書到考時方恨少,只好臨時抱佛腳」(大誤),為了準備期末考或學測,你已經好幾天沒睡了嗎?
還是上班壓力太大,回到家忍不住一直看劇、看電影紓壓,結果一不小心又天亮了,只好頂著黑眼圈、硬著頭皮繼續打卡上班?
生活忙碌、24 小時不夠用,於是每天不斷思忖著,如果可以不用睡覺那就好了!
等等,既然每天要花上 6~8 小時做這件事,肯定有它的道理在吧!如果我們真的一直不睡覺,到底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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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可能會變胖!
一旦選擇熬夜工作、挑燈夜讀,你的腦海浮現的淨是些洋芋片、雞排、蛋糕、珍奶這類高熱量又沒什麼營養的垃圾食物。
有研究發現,人們在缺乏睡眠的情況下,對於高熱量食物的欲望會提高,而且你的大腦會處於「我想吃!我 94 想吃!」的失控狀態。
如果你基於人道主義,秉持著凡事都應該對自己好一點的態度,讓大腦隨心所欲地控制著自己,把這些美食通通吃下肚的話......
體重機上的數字可能會毫不留情的咻──咻──咻──不斷往上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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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我們可能會腦袋壞掉(誤)
此話怎麼說呢?這是因為,我們的大腦得靠著「睡眠」,清理腦內的壞東西與老舊細胞。
如果真的一直不睡覺啊,你的腦袋便會累積一堆廢物,導致認知能力下降,記憶、學習、規劃、推理都會變得非常吃力。
不僅如此,義大利針對小鼠進行睡眠相關研究。結果發現:不睡覺會讓協助大腦運作的各種細胞「超量工作」;長期下來,會對我們的大腦造成傷害,因為它們把該清的和不該清的,通通清掉啦!
豪可怕,真滴豪可怕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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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氏世界紀錄中,辣個 264.4 小時不睡的男人
可能因為人類實在太好奇不睡覺到底會發生什麼事了,歷史上還真有一群人為了「不睡覺」,不斷和自己搏鬥!
目前持續不睡覺的金氏世界紀錄保持人為 Randy Gardner,那年他為了學校的科展實驗,和組員協議,最終討論出「睡眠對認知能力與籃球運動表現的影響」這個研究主題,他們決定玩丟硬幣遊戲,來決定誰要當那個「不睡覺」的超級白老鼠。
非常不幸地......Randy 輸惹 QAQ
於是實驗就這麼開始了,Randy 就這樣在沒有睡覺的情況下,進行各式各樣的運動檢測,包含打籃球啊、保齡球啊......實驗就這樣持續了 264.4 小時,大概是 11 天左右。
雖然他在實驗的第 10 天,還能和同學比賽;但持續不睡覺的行為,卻帶來了情緒低落、注意力無法集中、記憶缺失,甚至產生妄想症和幻覺。實驗到了第 11 天,他在運動測試中忽然停了下來,原因是「忘了自己上一秒在幹嘛」,完全變成了傳說中的金魚腦。
實驗結束後,Randy 睡了 14 個小時,醒來後還是上學去,彷若啥都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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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知識大圖解《透視睡眠的科學》、泛科學《缺乏睡眠讓人特別想吃垃圾食物》、泛科學《如果睡眠不足,大腦會開始自己吃自己?》、wiki《Randy Gardner》、BBC《The boy who stayed awake for 11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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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為什麼我們該遵守大腦勞基法,當個不熬夜的好雇主?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36680
這裡有個好好睡覺的理由:沒睡好容易造成工作意外!
https://pansci.asia/archives/17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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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打卡勞基法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黃珊珊 #新創產業 #勞動局長賴香伶
珊珊過去多次要求勞動局對於新創產業,以及像早餐店這種員工人數不多的商家,在面對勞動稽查或是員工申訴案件時,能有更多相關的訪視或輔導機制,避免類似之前所謂的「早餐店殺手」出現。而勞動部也從今年起,針對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推動「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並打算從農曆年後進行2萬場次輔導,那台北市的具體作法有那些呢?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在去年就曾要求北市勞動局,應該針對像早餐店,小吃攤這種應業規模不大,員工可能只有1-2位的小型店家或新創產業,進行專案勞動宣導。但實際上許多新創或小型產業面對的狀況並沒有改善。
最近就有一個案例,一家辦公室設在co-working space的新創公司,一來因為新創業者,二來辦公室是co-working形式,所以他們上下班不要求打卡,但也就是這樣,這公司就被違法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裁罰新台幣2萬元。
從勞動局提供資料中也顯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雇主置被之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在107年違反勞基法態樣中也高居第4名。
台北市在建置更多新創基地的同時,在勞動相關法令的訓練、輔導等是否也應該同時給予更多協助。本質詢組具體建議方向分為兩個部分---
一、 比照勞動部「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針對新設企業、小型企業、未曾辦過勞檢的企業,逐步辦理訪視計畫。
二、 在5人以下企業(5人以下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新設企業以及初次違規這3個原則下,若是有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能先以「行政指導」取代懲處。(行政程序法165及166條)
此外,黃珊珊議員也提醒勞動局,勞動檢查的標準必須一致,不
可以因為不同的勞檢員就有不同的結果。就有公司反映,在勞工未行使特休假之工資給付上,對於績效獎金的認定,以及是否列入平均工資中計算有不同的見解。過去公司提供給勞檢員的資料中,這部分的計算是將績效獎金提出不算,也沒有被要求更正,但在這次的勞檢中,卻指稱這樣是違法的,讓該公司一頭霧水、莫衷一是。
最後黃珊珊議員強調,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導正。對勞動局而言,輔導、勞檢案、行政指導次數多,遭懲處案與再犯情形愈少,這才是最佳的結果。這些新創、微型企業在創立之初,在面對密密麻麻相關法令時,不管是勞工部分,還是稅務部分等,都需要政府更多的協助,希望相關單位未來也能朝此方向持續推動改進。
免打卡勞基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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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業無薪假逐漸擴散的同時、馬英九總統今天到竹科、向台積電董事長__張忠謀等二十幾家企業高層請益。部分企業建議政府修改勞基法、讓工時計算更有彈性;不景氣的時候可以減少工時、等到旺季再用加班的方式打平。馬總統當場指示勞委會和經濟部研究、找出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做法。
無薪假持續延燒,馬總統南下竹科拜會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兩人密會後,馬總統帶領相關部會與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等企業代表座談,並信心喊話。
企業大老也提出租稅優惠等五項提案,其中,中美矽晶董事長盧明光認為,為了避免休無薪假,建議比照德國企業,採用工時計點辦法,不景氣時減少正常工時計點、景氣恢復時以加班的方式還給員工,而友達光電董事長李焜耀也希望修改勞基法,擴大彈性工時,取消上下班打卡制度,來因應淡旺季的人力需求。
針對無薪假,企業界提出修改勞基法放寬兩周84小時工時的規範,總工時以一年來計算,馬總統也裁示勞委會和經濟部與企業研議,希望能找出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
記者 林欣儀 劉漢麟 新竹報導
現在到底有多少勞工休無薪假呢?勞委會說是12家企業、兩千八百人;但是電資工會的勞工通報系統、卻多達20家公司、超過兩萬人在休無薪假,兩個數字相差很大,其中還包括幾家知名大廠。但是勞委會對這份名單的真實性存疑、目前正在一一查證。
科技業寒冬又來了!根據勞委會最新數據,目前有12家企業、2801人休起無薪假,但電資工會痛批,根本不只如此,透過他們勞工通報系統統計,到目前為止,全台灣已經有20家企業、2.15萬人休無薪假或變相無薪休假。
電資工會強調,接獲勞工舉報的20家有光電產業、LED、太陽能光電和面板等企業,其中也包括像聯電、億光、廣鎵等大廠,不過,第一時間,勞委會質疑這份名單,一一查證中。
面對勞委會的質疑,電資工會強調,一切的數據都是來自勞工的通報,而勞委會的通報機制只是被動的等待資方通報,目前的數據只是冰山一角,希望勞委會盡快介入輔導。
記者 林欣儀 劉漢麟 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