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新書賞閱📚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作 者】王文宇/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兼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
【本書簡介】
🔹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一併闡明。
🔹第一部分「總論」扼要說明管制策略與發展趨勢;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第三部分「法令遵循」,依序介紹相關法規與實務。
🔹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除了分析本土的重要案例與事件外,也評論國際性議題,以拓展讀者視野。
🔹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家(董事與經理人)、專業人士(律師與會計師)、以及有志學習的法商學院學生,皆可藉由此書一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的重要性。
詳細介紹: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914
⭐聯合推薦⭐
⭐賴英照(前司法院院長)
王文宇教授是權威的公司法學者,兼有深厚的法學素養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是他結合學術與實務的結晶,有精采的法學論述,更有實用的專業知識。不論在大學從事學術研究,或在實務界處理企業法律問題,這都是一本案頭必備的好書,特為推薦。
⭐陳 冲(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前行政院院長)
荀子嘗謂:「主其心而慎治之」。文宇教授新著,以法學為經,以人性為緯,多面相剖析公司治理,多層次解讀法令遵循,貫穿其間者,洋溢荀子之道。法遵治理典籍,汗牛充棟,我獨愛2018 Commonsense Principles 2.0,深入淺出,言簡意賅,而Commonsense意謂源自人性,與本書立論,恰相輝映。厥為文宇兄博古通今、學貫中西的最佳註腳。
⭐曾繁城(創意電子董事長/台積電董事)
金管會於2020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可以觀察到過去公司治理較聚焦在董事會職能的強化、資訊透明的揭露,現在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各國開始重視ESG永續發展相關的議題,這個趨勢已經是普世價值,沒有任何企業能夠置身於這股永續發展的潮流之外。
王文宇教授是學術與實務兼具的法律專業人士,多年來致力推動公司治理不餘遺力,並且已擔任創意電子獨立董事13年,對於公司能夠連續七屆獲得公司治理評鑑前5%的殊榮,貢獻卓著。現今 王文宇教授整理並結合其學術的研究和擔任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的實務經驗,彙編成冊,推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除闡述公司治理架構、董事當責義務及法令遵循外,對於時下熱門話題如資訊安全及ESG相關議題也有所著墨,內容豐富但言簡意賅,個人深受啟發。
相信這本《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莘莘學子、上市、櫃公司董事和經營團隊及公司治理專業人士會有醍醐灌頂之效,更企盼所有的讀者對於公司治理能夠本於初心,方得始終。
⭐胡星陽(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
公司治理的議題越來越重要,相關的報導也經常出現在報章雜誌。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要達到兩個目標:消極面要避免公司經營不善,不讓投資人蒙受像大同或康友-KY這樣的慘劇。積極面要促進公司設定正確的方向和有效率的執行。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公司治理做全面性的介紹,兼顧消極和積極兩個目標,充分反映了作者多年來在學術界、實務界和政府單位的經驗,這樣的結合恰恰是公司治理這個領域所需要的。
書中處處可見作者的洞見,值得細讀深思。例如近來有很多討論國內是否應引進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制度,作者就指出SPAC的核心是發起人與經營團隊,而國內的根本問題在於法規上的不足,缺乏這類型的專業投資人。
⭐陳清祥(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
強化法令遵循 落實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制度在金融機構已經行之多年,直到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被重罰1.8億美金,才再次被強調。近年來,廣明案(反托拉斯法)、聯電案(營業秘密法)、駭客入侵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臉書個資外洩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都是提醒各行業應更重視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
欣見文宇兄以多年累積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闡述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各相關層面的議題,輔以經典的國內外實際案例剖析,是一本兼具學術理論與實務探討的好書,研習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制度的參考指引。相信本書定能給產、官、學界帶來啟發和借鏡,協助規劃及落實法令遵循制度,釐清及規範董事監督義務,齊心落實公司治理。
⭐何麗梅(台積電歐亞業務資深副總經理)
王教授擔任台積電轉投資創意電子獨立董事多年,熟諳公司法理論與實務,如今完成公司治理大作,可喜可賀。本書深入淺出,闡明相關法規、剖析治理機制;視角寬廣,既探討國際趨勢,也檢視知名案例,可讀性高,適合所有董事與經理人閱讀。
本人身為實務工作者,在台積電擔任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主席多年,深知追求「永續」是提升企業價值,促進企業成長的不二法門。企業永續之推動,首在於領導人對於永續文化之建立,並將ESG之精神及各項規範融入於企業日常營運及決策中,上行下效,成為企業的DNA的一部分。
本書以淺顯文字介紹ESG、公司治理之法律與法遵面向,深具參考價值;尤其收錄敝公司融合ESG之限制型股票案例,足見理念相同!
⭐林靖揚(Sullivan & Cromwell LLP合夥人)
二十年前在台大法研所師從王文宇教授學習公司法制時,對於老師諸多先進的公司法理念,包括將法人視為不同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間的法律關係的核心重新解構「公司」的概念,深感敬佩,這些理念也成為伴隨我執業十餘載的暮鼓晨鐘。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延續老師一貫風格,跳脫許多比較法著作羅列各國法規和台灣法規進行比較的傳統套路,以台灣本身的法制為骨架,以國內外近年的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熱點議題和案例為發想,將外國法制、實務和學者見解穿插於文中,刺激讀者思考。由於讀者對於相關議題和案例或已於新聞中耳熟能詳,在閱讀過程中極易產生共鳴,隨著內容跌宕猶如和老師隔空時而探討、時而論辯,時而被深深說服,趣味盎然。
本人過去十五年在紐約、香港等金融中心從事證券發行和公司併購等業務,對於本書探討的許多觀點深有所感。尤其,各市場的法制文化不同,絕非「參考先進法制」就能憑空產生適當的法制規範或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例如,一般而言,美國法制長期依賴訴訟和法院形成規範、而香港更借重專業的證券監管機關來防弊。
本書探討了諸多重要的實務案例。如樂陞案引出的買方資金證明問題,在美國並無法規強制要求上市公司併購的買方提供資金證明,但實務上併購案賣方的董事會均會有此要求,以滿足董事誠信義務降低訴訟風險,而香港則更偏向監管機構介入,由證監會要求買方的財務顧問出具資金確認函。又如上市公司併購時的賣方董事會下設特別委員會,在美國和香港均非法律強行要求,實務上設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處理有利益衝突的情形,並非所有併購均有必要。再如榮化併購案,如果李氏家族在買方實體的上層結構中有持股,在美國和香港將有不同的披露要求,且在香港更可能導致李氏家族不能在股東會投票等等,均有整體的法制思維支撐。
這兩年朝野倡議將台灣建設為亞洲金融中心之一。跨國企業考慮上市、融資的市場時,除了經濟因素外,法制基礎建設也極為關鍵。同樣的,國際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也是重要的考量。如本書所強調,良好的公司治理法制必須同時能「興利」和「防弊」。同樣的,當一家公司在考慮其公司治理,例如董事會和委員會的組成、股權激勵制度的設計時,也離不開決策對於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可能帶來正面、負面的行為動機。當然,無論何種制度設計,都無法自外於台灣的法制、文化、主管機關和法院的專業性等,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
閱讀至此,忽聞鳥鳴。轉頭一看不覺天邊已微明。幾個小時的深夜閱讀收穫滿滿,不啻是疫情下在家工作時的最佳精神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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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中國駐外使館烽火連天。只要有媒體站出來批評北京政府,這些駐外使館就會馬上開砲,被形容是「戰狼外交」。 像是最近日本《讀賣新聞》評論說中國抗疫措施不當、訊息不透明。中國駐日使館發言人立刻跳出來抗議。中國駐法大使館在網站上發表批評法國防疫的文章也引起極大爭議,引起中法外交爭端。 ...
個資外洩法律責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Qmomo 是不是定期就會發一下,詐騙電話會冒用他們家的身分阿…
從一月到現在起碼五次發文,但是案例還是一直跑出來… 是不是該了解一下,客戶名單為什麼會外一直流阿?
客觀來說,Qmomo 的內衣真的是好看,是男生都看得懂的好看🤣🤣🤣
雖然店家被詐騙集團盯上也是無奈的事情,不過名單外流還是有一定的責任吧。
前情提要的部分在這邊: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405050430/posts/337342931089206
(懶人包加圖卡🤣🤣)
【#長知識時間】 因為個資被外洩的詐騙,業者要負7成責任。
在2017年有個法律的案例,有民眾因為EZ訂個資外流而被詐騙25萬,他努力不懈地在「二審」得到正義,法院判定「#業者要負7成的責任」,還有精神賠償5萬元。
新聞在這邊: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33473
所以,如果身邊有朋友被詐騙了,可以考慮連業者一起提告,#讓企業善盡保管個資的責任。
這篇不是要詆毀 Qmomo ,當然也沒有要幫他打廣告的意思,只是看到我朋友被他們家法務威脅,說這是污名化他們家。而我看到有人使出「#保留法律追訴拳」,揮向已經被你們害到受害者時,覺得…這絕對不能忍。
#保護你的永遠是你的知識
#對了順便補一個不自殺聲明
#今年有錢的跟有權的我都得罪了🤣🤣
個資外洩法律責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核四掰掰~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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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去年底就該運離台灣的核四燃料棒,因為疫情影響運送進度,最後一批燃料棒終於在今天清晨運離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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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立法院針對核四問題做出決議,要求經濟部必須規劃在2020年底前幾核四燃料棒全數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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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2025非核家園 的目標,剩下四年。我想,留給下一代一個永續發展的家,這應該是全台灣人共同的信念。在發電過程中會產生空氣污染、萬年無法消失的廢料,這些發電方式(燃煤、核能)都應該要逐步減少,改採對環境影響較低的發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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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 #節能 開始,2019年起政府提供節能家電補助,鼓勵民眾汰舊換新,避免不必要的電力浪費。另一方面,提倡 #減碳,政府提供鼓勵民眾換電動車,要求公車業者必須逐步換成電動公車,提供相關補助。就是希望能讓發電效益最大化,並且減少燃煤所造成的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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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發電佔台灣的發電總量10%~12%,隨著近年來再生能源、燃氣的發電量增加,我們正在慢慢朝非核家園前進,希望能在2025年將核能發電下降至1%。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大家都在找出污染最少的發電法,但國民黨卻一天到晚支持重啟核四,真是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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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發電相較於其他發電形式,最困難的問題在於核廢料的處置。由於 #核廢料具有高污染風險,所以貯存場必須盡可能地遠離人群、生物,低階核廢料至少要隔絕300年,高階核廢料則是要數萬年。核電廠的興建必須距離人口密集區域越遠越好,更 #不能蓋在斷層帶上。但即使如此,我們看到日本311大地震所造成的福島電廠核輻射外洩事件,就可以知道,即使做得再好,也抵不過一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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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一時爽,#廢料數萬年。面對永續環境發展,我們不能如此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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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總統今天提到,燃料棒應該等到8月公投完再處理。請國民黨自己黨內先統一論調ok?新北市有核一、核二、以及已封存的核四,侯友宜先前才為了核廢料問題槓上中央,馬前總統又說要等公投完再處理,這句話要不要去向同黨的侯市長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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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一直以來對核電議題,常常是黨中央喊得很大聲,可是地方首長都說「修但幾咧~」,這種不負責任的政治操作,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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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大家整理一下,現任國民黨執政縣市的首長曾對核廢料、核電廠議題做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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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宜蘭縣長林姿妙發布聲明:「宜蘭好山好水,守護宜蘭環境是我們不容退讓的底線,宜蘭縣與民眾站在一起,禁止核廢料放在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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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台中市長盧秀燕:「假如中央執意要在台中增加核電機組的話,我跟台中人都堅決反對,不過到目前為止,據我的了解,中央都沒有這樣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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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金門縣長楊鎮浯縣府聲明:金門縣政府基於確保民眾健康、維護環境品質、履行世代正義的前提,堅決反對任何放射性廢棄物、低放射性廢棄物,放置於金門任何鄉鎮。金門縣並未使用核電,非核電用戶,並以「低碳、永續」為發展目標,且積極發展綠電,任何與核電有關的設施或產物都不應設置或堆放於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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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新北市長侯友宜針對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提出在「人民同意、安全無憂」兩個前提下,一定重啟核四。對此侯市長表示:面對核四現在實際狀況,燃料棒有一半已經回美國了,且核廢料「你有能力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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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
澎湖縣長賴峰偉FB粉專:我堅決反對澎湖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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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連江縣長劉增應:「馬祖四鄉五島自然環境優美,有豐富的海洋資源,全縣上下目前努力發展觀光,不希望台電將核廢料存放在馬祖,縣府與全縣縣民的意見一致,堅拒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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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要核電廠,又不要核廢料。難道國民黨有什麼大家不知道的核能發電妙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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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張大魯
**2013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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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法律責任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中國駐外使館烽火連天。只要有媒體站出來批評北京政府,這些駐外使館就會馬上開砲,被形容是「戰狼外交」。
像是最近日本《讀賣新聞》評論說中國抗疫措施不當、訊息不透明。中國駐日使館發言人立刻跳出來抗議。中國駐法大使館在網站上發表批評法國防疫的文章也引起極大爭議,引起中法外交爭端。
但最精采我覺得是德國,起因是德國《圖片報》4月15日寫了一篇文章,認為中國應該為這次疫情給各國造成的損失買單。文章就提到有法律界人士和德國部分議員認為,中國在疫情爆發初期訊息不透明甚至刻意隱瞞,拖延了全球防疫腳步,因此有理由考慮要求中國承擔法律責任。《圖片報》甚至還列出了一份帳單。但這樣的做法就激怒了中國駐德大使館,寫信給《圖片報》主編說他們「用心險惡」,踰越新聞報導底線,還說這種算賬實際上是在煽動民族主義,鼓吹反中情緒。
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國家雖然是外交部門該做的事。過去很多這種攻防都有所謂的外交詞彙,但是中國這些外交人員回應的方式不太像是要熄火,反而是要挑起戰火。剛剛提到的中國駐德國使館還另外發聲明,除了替中國政府辯護,還說「奉勸德個別媒體還是當心不要被帶進溝裡。你自己失信事小,抹黑他國,影響抗疫事大」。
這種說法就更激怒《圖片報》主編萊歇爾特,他就再寫了一封公開信,直接把矛頭對準北京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諷刺他很會控制媒體但卻控制不了野生動物市場,說「您不僅監控民眾,而且危害他們,並危害全世界。」還很挑釁地表示「中國最有力的出口產品是新冠病毒,雖然沒人想要。」對於中國的防疫物資外交,他形容成「微笑的帝國主義」,還對習近平說:「您想通過一場源自中國的瘟疫讓中國更強大,但我不認為您能這樣挽救您的個人權力,我相信,新冠病毒早晚會成為您的政治終點。」
不只這樣這個主編還把這封信的內容拍成影片放上YouTube背景不只放了大大的習近平,還上了簡體中文字幕。之後他又錄了英文版,簡直就是怕全世界不知道他像習近平開戰。
之後中國大使館不知道是不想再給《圖片報》炒作的機會,還是因為這把火燒到主席怕怕了,回覆地四平八穩,針對萊歇爾特指控中國竊盜專利這件事,還特別回覆說中國是2019年全球專利申請數最多的國家。欸但發明多不代表竊盜少啊。
後來《德國之聲》也專訪的圖片報主編萊歇爾特。他說原本只是想指出有一種東西叫做對全球衛生事件的責任。尤其現在疫情已經演變成全球衛生災難。他認為中國政府如果知情不報當然很嚴重,才開出了一份帳單討論說是不是要叫中國買單。
但他也說中國當然不會真的會賠錢,只是中國沒有自由的媒體,不允許人民批評國家、也不能發表相關文章和追究政府的責任。他這篇報導的用意最主要是要中國政府出來負責。
畢竟中國當初自己說病毒來自海鮮市場,雖然後來《華盛頓郵報》也暗指可能是實驗室外洩。但不管哪裡病毒都是來自中國武漢,疫情發生後,他們卻知情不報,像德國官員還有包括德國疾病控機構嘗試想要跟他們聯絡,中國衛生官員都不接電話也不回email。
而且這外交不就是要廣結善緣嗎?這些中國外交人員跟當地媒體叫陣,是要突出自己的表現,還是說這是北京統一的對外策略?雖然真相我們大概很難確定。但是有報導提到中國外交官證實習近平去年曾親筆寫了一個memo,要求外交官在中美關係惡化等國際挑戰當道時,必須立場強硬展現“鬥爭精神”,才會導致現在中國外交部鷹派當道。也有專家說這一批新的中國外交官相互競爭激烈,想要爭出頭,最後反而侮辱了他們派駐的國家。
現在的外交人員都會上社群網站用個人化的方式經營。也讓人批評說很外交官的行為越來越像是酸民,到底他們代表的是個人還是官方的立場有時候也讓人看得霧煞煞。這種戰狼外交到底對中國本身是好是壞,對於其他想要跟中國交流的國家又會有什麼影響,這種口水戰會不會引起世界更大的紛亂也值得我們深思。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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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法律責任 在 佢個資至上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法 - Facebook 的必吃
但如果違反這些規定,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 而有時候個資的侵害事件,被害人可能很多(例如個資集體外洩),所以個資法也明訂,被害人此時可以將# ... ... <看更多>
個資外洩法律責任 在 FACEBOOK個資洩漏事件法律責任分析 的必吃
餘情形下,均係以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或位於聖馬刁郡(San Mateo County). 的州法院為屬人之有管轄權法院,且請求應以加州法律為準據法6;加以本次個. 人資料外洩案件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