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選擇電動車的駕駛人逐漸增多,但配套尚未完備,也常常讓許多居住在社區的駕駛人為了設置充電樁而苦惱。
而桃園市政府在109年為此特別訂定📝〈桃園市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注意事項〉,提供各社區參考,當然如果管委會對於該注意事項認為有增減修定的必要,也可以藉由會議討論後進行調整。
但是社區管委會對此注意事項基本多是未作修改、直接使用,也因此發生申請設置充電樁的住戶無論配管穿洞大小都必須檢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的安全簽證說明,產生額外花費💸。
接獲陳情後,家齊也請桃園建管處衡酌建物與公共安全,並參考其他縣市做法,針對本注意事項進行修訂。而建管處也已在8月23日完成修正公告,明訂「……開口、穿孔面積未達零點五平方公尺且未涉及防火區劃之變更者得免附。」
雖然本注意事項只是提供社區參考使用,但也是公眾事務的縮影,各種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在符合專業及比例原則下,也應考量社會整體期待,各位朋友你認為呢?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https://reurl.cc/eE1g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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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劃委員會部門質詢】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28日)於議會中,再度為左楠地區民眾請命,針對大中路與翠華路園道用地、楠梓區後勁文中11公設、透天厝建蔽率等議題提出質詢及建言,要求都發局等相關單位確實檢討、落實改善!
https://youtu.be/g7uuLGsLEgk
https://taiwan-reports.com/archives/559038
質詢內容:
高雄市議會(28日)進行都市計畫委員會業務報告及質詢議程;陳玫娟議員指出,本席上個會期曾提出大中路與翠華路園道用地公設解編議題,也有民眾陳情提出相關機關單位辦理實地會勘、將原公設規劃解編還地於民、伸張土地正義造福地方繁榮等訴求;感謝都市計畫委員會納入檢討,不知目前進度如何?
都發會主委林欽榮副市長表示,已於3月份會議中同意釋放正式解編,全案已送往內政部審議,最快今年8月或9月就可公布。
陳玫娟議員又針對楠梓區後勁文中11公設解編範圍及狀況提出質詢;副市長林欽榮回覆表示,也於3月底專案會議中討論中,認為以市地重劃方式較可行,同意解編,並於會後送往內政部審議中。
陳玫娟議員又詢問林副市長建蔽率意義後表示,建蔽率管制的意義是通風、採光、消防安全距離;放寬建蔽率有不增加都市發展強度、不增加容積率不影響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讓建築型態設計更增加彈性、徹底解決二次施工問題、因應在地老化創造無障礙居住環境等5項優點,但其中後3項最為重要,都發局不必太拘於形式及條文。
高雄市建蔽率管制是依據民國72年8月29日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60%、商業區80%;另82年11月11日細則又規定住宅40%~60%,商業區40%~70%;本席曾於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大會中提案,要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率規定通盤檢討,建請市府體察百姓生活環境需求,檢討建蔽率等相關法規,以符合居住環境事實與還地於民權益。
陳玫娟議員表示,由於土地資源有限,在住宅長期開發、人口結構改變,以及大環境影響下,民眾購屋已不容易,必須有限空間謀求最大利用價值,為符合民情、市民生活需求及都市發展的必要,建請市府檢討建蔽率,開放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地面層的使用效率,除防火避難必要措施及生活品質基本要求外,不要拘限建蔽率的規定。
應檢討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務實面對各地發展屬性,避免不必要的限縮制度等相關建築法規,已符合居住事實,並兼顧市民權益,建議住宅區透天建築建蔽率,全面提升至70%,以解決居民住宅的基本需求。陳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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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長的智商,我的老天爺,怎會有這樣的人來當署長?公設比的高低,都在建商的良心,我家啥公設都有,公設比26%(十年前也不算低的),怎現在新案啥都沒有只有大廳,然後公設比就35%??
營建署抓的都不正確,枝微末節,應該要規定地下室停車位、車道、車道旁的空間等等,不能變成房屋的公設,這樣公設比才能降到合理值。
不然建商都在亂登記,尤其是如果你的平面停車位低於十坪,你全社區的公設比都被建商A走了。
【公設比之亂/上】哪裡虛坪最多?營建署抓出「管委會空間」作怪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政府雖然開始打炒房,房市今年升溫已是不爭事實,進場買屋的不少民眾質疑,買到的房子坪數被灌水,立委高嘉瑜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一度為此在立法院舌戰「實坪制」,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營建署開始研究如何減少虛坪,初步方向指出,最虛之處就是「管委會空間」,要「適度限縮」。
北市新建案 公設比突破35%門檻
據《住展》雜誌調查,今年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雙創新高。因購屋族對公設的容忍值約是30至35%,北市等於直接突破35%「魔王關卡」這臨界點。
在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建物權狀上,就是登記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及共用部分。「公設比」則是業界慣用的用語,就是「共用部分(扣除車位面積)除以建物總坪數(共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譬如一間總權狀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10坪,公設比就是33.3%。為什麼公設比有的是28%、或33%,甚至高到50%?由於法律沒有規範,這一切都取決於建商的良心。
減少虛坪 花敬群:免計容積空間再檢討
花敬群說,如果是社區基本使用需求,及必要的消防避難空間,沒有理由說那是「虛坪」;某個空間「虛不虛」、多大空間才合理,要靠「免計容積」空間的再檢討,來減少虛坪。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項目,包括陽台、梯廳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停車空間等,其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但同樣也讓建築物體積增加,因容積率代表建物的身材有多高或多胖,體積愈大的建築當然愈賣錢。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梯廳、停車空間是目前最需要檢討之處,又以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上述這些地方的總量都應「適度限縮」,但後續還會與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建管官員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5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但後3項是整套的固定設備,建商也不會多做,不過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管委會、機電設備當然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公設比就愈高。」
吳欣修說,管委會空間原本是社區開會、辦活動的辦公室,後來就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之類的,這類案例太多了,也是最常被檢舉濫用的;而機電設備空間,也會刻意做很大提高公設,但裡面通常只放小機器。
他指出,梯廳則是電梯到門口之處,面積上限是該層樓面積的10%,他看過一些豪宅,就把這類通道做得很浮誇、很滿;而增設獎勵停車位原本是好意提供公眾使用,結果卻加重住戶負擔公設比;而建商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可是沒買車位的民眾,也要一起負擔公設。
張金鶚:應推建物、公設分離計價
房地產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虛坪登記情況不合理,但完全實坪制也不合理,因為公設仍須花成本興建。他認為,政府要改革,除了完整揭露資訊,讓消費者判斷,也應推動建物、公設「分離計價」。而他根據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設價格只有主建物價格的3成左右。
賴正鎰:是買房誘因 公設有其必要
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公設是建商吸引消費者買房的誘因之一,例如有建案標榜飯店式管理等,但公設會增加,是政府及業界對消防逃生的嚴格要求,這些設備都有必要存在;且管委會空間變成圖書室,也還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官方顯然多慮了,也不甚瞭解市況。至於分離計價,他認為意義不大,買房還是看「總價」,「如果這邊少、那邊就會多啊!」
「根本無濟於事、劃錯重點!」房市作家SWAY指出,重點是建商亂挪用空間,例如車位公設為何能移到房屋的公設?應約束這種行為;且這些分配合不合理,要有一套檢視標準,官方不能任由建商濫灌虛坪,還裝死不管。
【公設比之亂/下】為何持續飆高?營建署說豪宅是肇因
營建署評估 將可逐步降至30%
近年公設比持續飆高,目前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皆雙創新高。而其背後原因,營建署認為,應是大坪數豪宅帶動所致,但目前豪宅不好賣,紛紛改成小坪數,預估往後3年,公設比可望慢慢降回30%左右。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設比確實飆高,直達32至35%,快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但他調閱2016到2020年的新成屋使用執照統計資料,發現戶數成長了35%、達12.8萬戶,但每戶的平均樓地板面積約從178平方公尺(53坪)降到93平方公尺(28坪),降幅近5成。
他後來請同仁分析新成屋坪數由大改小的原因,「豪宅太大不好賣,結果都變更設計,改成中小坪數了。」
官方認為推案坪數轉小 將讓公設比下降
他舉例,他看到豪宅一樓大廳刻意做得很氣派浮誇,但lobby愈大,圖書館、KTV、三溫暖、交誼廳等休閒設施做得愈多,公設比就愈高;甚至連二樓以上的梯廳,為了彰顯氣勢,都做到法定面積的上限。
吳欣修說,目前住宅市場都規劃中小坪數產品,以此產品定位,應不會有太多浮誇公設,不然只會更難賣。例如每戶20、30坪的產品,公設還這麼高,消費者難以接受,所以他估計往後3年,公設比應該會慢慢降下來到30%左右。
專家不認同:公設比難回頭 要靠法規限制
但房市作家SWAY對吳欣修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豪宅之所以公設比高,是因豪宅有許多不同的設備、公設的面積也多,但就算改成小坪數產品,不代表公設比就會變少;且近5年房市走空頭,坪數下修的不只有豪宅,市場上每家建商都推小坪數建案,「同樣有氣派大廳。但公設比沒有比較少,」他認為制訂合理分配公設比、不任由建商濫灌虛坪的法規,才是正辦。
對於公設比攀高,SWAY指出,消費者可注意「這設施有無必要」。因建商為讓消費者覺得建案很高貴,就做一些毫無尺度的公設,如超大的圖書館與交誼廳等,進而拉高公設比與房價。
建商在地下車位動手腳 公設比更增
建商也會在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庭園造景,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消費者的負擔自然會增加。還有麻將間、撞球場、三溫暖泡澡池,最終都可能因使用次數少、疏於清潔保養而作廢。
SWAY指出特別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有的建商會擅自挪用地下室機車格,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被檢舉而拆除。而建商把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做為全體共有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公設比也因此增加。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100030?from=vipudn_main2_cate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161/5099150?from=vipudn_newest_index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法規 在 [新聞] 2人闖台北捷運機廠「塗鴉列車」監視器- 看板MRT 的必吃
2人闖台北捷運機廠「塗鴉列車」監視器畫面曝 警掌握嫌犯身分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北投機廠在8月24日凌晨3時許,發生列車遭塗鴉事件,捷運警察隊業與北投分局成
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除派鑑識人員採集現場跡證外,也擴大調閱廠區及聯外道路監視器影
像,已初步掌握嫌犯身分。
捷運警方調查,目前已發現有2名涉嫌人,目前全力查處中,另台中捷運及高雄捷運近日亦
發生類似案件,已與相關偵辦單位聯繫,針對犯案模式、犯嫌衣著特徵比對是否為同一組人
。
捷運警方指出,有關塗鴉客任意侵入並以噴漆等物質破壞捷運列車外觀之行為,除了可能違
反刑法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罪責,得處1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根據大眾捷運法第44條第2項,「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
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大捷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
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
捷警與各專案小組情資整合、全力查緝,共同維護捷運旅客安全的乘車環境,同時呼籲民眾
應在合法處所揮灑創作,切勿以身試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826/2569248.htm#ixzz8BU4Iqv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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