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短視近利的補貼,造成化石燃料「真便宜」的錯覺!(10/07/2019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目前至少有40個國家啟動或減少對對化石燃料的補貼,其中甚至包括以販賣石油致富的國家,因為這樣才能引導資金與國家資源走向對的方向,反觀台灣,目前卻未能聽見政府的改革承諾。
文:350台灣
「再生能源不靠政府補貼根本無法和傳統能源競爭!」每當有人倡議提高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就有另一派反動的聲音宣稱再生能源有多昂貴,並拿出政府鉅額的補貼證據予以強烈抨擊。但是,事實真是如此嗎?對再生能源的補助自然是指證歷歷,但鮮少有人去探討的是,我們的政府對傳統能源「化石燃料」給予了多少補貼。本篇文章將帶讀者一探政府的分配政策為何限制能源發展,進而製造化石燃料「便宜」的錯覺。
什麼是化石燃料補貼?
在開始進入討論之前,我們得先釐清何謂「補貼」?最簡單的解釋,就是政府透過授予利益干預,使該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價格更低廉,更容易在市場機制下生存下來。以化石燃料補貼而言,就是政府介入、給予利益,讓化石燃料更便宜。
但具體來說政府如何「干預」、如何「給予利益」呢?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定義,補貼是由政府或是政府的資助單位提供財務上的好處,以達到價格支持或維持的效果。簡言之,就是「政府」輸送「利益」給特定的人或團體。「政府」的定義可以很寬泛,從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乃至於國營事業等政府持股或資助團體,均可視為「政府」的一種;另方面「利益」除了直接撥款之外,免除納稅義務、授予特許權利等等,都因為給不同單位帶來收益上的好處,因此均可視為「利益」的一種。舉例來說,授予特定商業單位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其自然資源之市價即可視為政府給予該單位的補貼金額。
基上述而顧名思義,「化石燃料補貼」就是政府透過各種形式,給予化石燃料產業的補貼,此舉將能讓化石燃料業者和使用者都享有好處。舉例來說,當國際油價上漲時,政府祭出緩漲補貼,讓油價下降,就能讓汽車駕駛享有低油價,同時也讓業者獲得足夠利潤反映進口成本。然而看似美事一樁的補貼政策,卻隱藏著嚴重的危機,即政府為了短期民意支持而選擇忽略,罔顧全民利益。
化石燃料補貼,有錢的人拿得最多
首先,我們不能忘記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都是你、我的納稅錢。無論在補貼過程中你是否受益,你所獲得的好處也來自於你曾在五月的報稅季中曾付出的代價。當然,過去曾有人主張補貼燃料,能讓貧窮人口維繫基本生計。儘管化石燃料補貼政策仍為各國大量的低收入家戶減低了生活開銷,長期而言,化石燃料補貼對整體社會和貧窮家戶卻是慢性毒藥。
早在2015年,IMF就曾指出:收入前20%的家戶平均比最貧窮的20%家戶,多消費了6倍的化石燃料,因此化石燃料補貼多達80%以上的補貼,仍回饋到最有錢的家戶身上。另方面,針對汽油的補貼,也多達83%,為40%最有錢的家戶所享有。簡言之,化石燃料補貼根本上可能加劇了貧富差距,是非常不具經濟效益的補貼方式——更不要提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氣候變遷,貧窮家戶更是首當其衝。
資源有限,不應浪費在化石燃料上
其次,政府的資源有限,每年政府相關部會的預算更是如此,而給予化石燃料的補貼形同壓縮了其他項目的可用資源。2015年的另一份IMF研究指出,2015年全球化石燃料公司每年獲得全球5.3兆美元補貼,占全球GDP的6.5%。台灣在同年包含交叉補貼在內,就補貼了1兆203.5億新台幣在化石燃料上,將近當年GDP的14%——相比我國當年GDP約為16兆770億,明顯高於國際平均。
這些補貼嚴重地消耗了國家資源,並加劇了財政赤字。在某些國家,化石燃料補貼佔政府資源的很大比例——有些國家在化石燃料補貼方面的支出,遠高於在健康或教育方面的支出,這不禁讓人好奇,出於什麼邏輯或利益導致了政府採取這種補貼模式?取消補貼不僅能減少貧富差距,也可以大幅改善財政赤字,讓政府投資於衛生、教育或氣候融資等領域。
當然,上述高達1兆的化石燃料補貼,並非完全是政府真正的歲出,其中很大部分是各種無法輕易量化的利益輸送,例如政府允許業者取得市場獨佔地位,來降低某些燃料價格,所幸由IMF在與我國政府合作下調查出了我們究竟給了這些廠商多少好處——這大大地干擾了市場秩序,畢竟究其本質,政府以透過利益輸送,將化石燃料的價格保持在國際價格水平,形同人為地干涉降低了化石燃料產品價格,而對再生能源、節能技術、低碳技術等開發增加更多競爭上的劣勢,更降低了民眾和商家節能減碳的誘因。
沒有白吃的午餐,電價未來得加倍地付
台灣目前火力發電仍占80%以上,更多達97.80%的能源來自進口,面對國際能源價格波動與上漲,我們卻能持續享有低電價,正是因為進口與發電過程中,這些化石燃料的補貼間接促成。但看到這裡,或許有人想問——究竟是什麼政府單位壓低了能源進口成本呢?
長期「低電價」政策下,目前仍由台電承擔虧損。至今,台電公司資產負債表上共有新台幣1.08兆新台幣的借款,其更為台灣目前最大的公司債發行機構。未來,如果透過增資或其他方式填補這個巨大的錢坑,政府仍須舉債,全民仍需埋單,因此每人早已背負至少4萬7千元的負債。而政府不分政黨仍在壓低電價,某些人更試圖營造火力發電相對低價,再生能源顯得昂貴的假象。這些種種都只是變相鼓勵民眾與商家用電,畢竟在目前的規則下,誰的電用得越多,誰能獲得的補貼就越多!
全世界都在撤資,化石燃料補貼終究只是浪費資源
面對這些問題,全球正在過去的十餘年間,形成對化石燃料撤除補貼的共識。2009年的20大經濟體(G20)峰會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首次共同倡議移除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而後的2012年里約永續高峰會(Rio+20),和2015年聯合國制定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時,化石燃料補貼都屢屢被列為首要國際議題。
目前,至少有40個國家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開始或減少補貼,讓燃料價格回歸市場機制,其中不乏開發中國家,如埃及、印尼、印度、沙烏地阿拉伯、墨西哥等,儘管有些國家甚至是以販賣石油致富的,卻為了引導資金與國家資源走向對的方向,而放棄對化石燃料的縱容。2016年,G7領導人承諾在不遲於2025年消除「低效率化石燃料補貼」,歐盟也逐步取消對無煙煤開採的補貼。
反觀台灣,目前不僅未聽見政府的改革承諾,在2015、2017年陸續被IMF、APEC分別指責在化石燃料投注過多資源,且被指出資源的投注缺乏效益之後,似乎即試圖忽略、掩蓋一切。這些縱容與漠視,導致我國化石燃料的補貼始終沒有斷絕或減少的跡象。這種施政方針,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更是濫用稅金在對社會缺乏效益的補助標地上,阻礙我國永續轉型的機會。
補貼在更好的事物上,才能創造更好的社會
國際永續發展智庫(IISD)的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化石燃料產業仍每年接受 3700 億美元的資金補貼,而儘管再生能源蓬勃地在各國發展,每年僅獲得 1000 億美元的投資,若再將10至30%的化石燃料補貼資金,轉投資於再生能源上,將能滿足綠色能源轉型的資金需求;另外,根據IMF針對20個高度補貼化石燃料產業之國家的統計,若將這類補貼金額的30%轉移至潔淨能源,將可減少11~18%的碳排放量;若全面停止化石燃料補貼,更可減少25%的全球碳排放量、將空汙導致的死亡人數減半。對此,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表示,資助化石燃料產業,無疑是利用公民繳交的稅金來傷害世界、造成自然災害。
化石燃料補貼的改革,能夠快速促進再生能源發展、守住人類社會的氣候目標,並減少因氣候變遷導致的經濟損失和人民的醫療負擔。不要再把化石燃料視作生活中的理所當然。你所交給政府的稅金,值得用在對你以及下一代更好的事物上。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627
參考資料:
IEA fossil fuel subsidies database
https://www.one-tab.com/page/O7uYJJpfTbeyb6GNc-TjJg
《轉給你看》書摘:全球化石燃料補貼改革發展趨勢
https://lowestc.blogspot.com/2018/05/blog-post_18.html
World Energy Outlook
https://www.iea.org/weo/energysubsidies/
Friends of Fossil Fuel Subsidy Reform
http://fffsr.org/reasons-for-reform/
♡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何謂 化石 能源 在 我煮場CaRrIEs KiTchE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保護環境, 盡力而為!
不消費日2015
11月28日(星期六)是「全球不消費日」。在這天內,全球65個國家很多參加者已承諾不作任何非必要的消費,從自主的簡樸生活中尋回自我價值。我們邀請你加入和全球65個國家公民齊齊向消費主義說「不」!其實每一次的消費都像是一種投票,表決你認同的生產方式。慎重考慮每一次的消費,並把你的想法跟周遭的人分享,這些看似微小的行動,影響卻是巨大的。立即想一想不作無謂消費的好主意,和朋友分享!(請留意下文的「不消費日的環境友善生活好主意」及「二手物品循環再用途徑」)
何謂不消費日?
1992年,一些加拿大人發起「全球不消費日」,他們發現,每年感恩節大減價時,人人瘋狂消費,帶來了很多環境和社會問題(就如內地近年興起11月11日的所謂「光棍節」網絡促銷鼓吹消費),便呼籲消費者在每年感恩節之後的星期六,即11月最後一個星期六全日不消費。現在,全球很多地方都響應。香港方面,「消費者力量」過往一直呼籲市民支持。雖然香港對環保的討論越來越多,卻較少提及環境受破壞的根本原因-消費主義。商家和主流媒體往往把真相掩飾扭曲,把消費包裝成可以令社會「繁榮」,人們生活「幸福」…
消費帶來社會「繁榮」?
每一件消費品在生產、包裝、運輸的過程都耗用極多資源,同時帶來很多環境問題,砍伐樹木和燃燒石油等化石燃料,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在過去200年劇增30%,令溫室效應急劇惡化,帶來嚴重的災難,如暴雨、風災、水災、旱災、冰川溶化、海水位上升、病菌傳播能力劇增等,嚴重影響很多地區的人的生計和健康,甚至帶來死亡。
當我們對消費品的需求越大時,有限的天然資源的損耗便越多,最終只會帶來國與國之間的爭奪、甚至戰爭。現時,我們很多消費品都是石油副產品加工而成,石油爭奪戰便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另一個例子是現在人們不斷換手提電話,令用以製造手提電話的鈳鉭鐵的需求大增,引起非洲一些國家的爭奪戰,很多婦女、兒童在戰禍中受害。過度消費亦製造了大量的垃圾和浪費資源。在香港,2014年於堆填區棄置的固體廢物,每日14,859公噸,全年542.3萬公噸。以堆填方式處置廢物計,包括收集與運送、轉運、堆填區處置等程序,平均成本為每公噸557元,全年開支為30.2億元。
消費可以令生活更「幸福」?
我們很少接觸消費帶來的問題,因為商家和主流媒體不斷以各種廣告宣傳消費會帶來快樂、滿足,甚至把消費等同享天倫之樂,但購物只是一剎那、表面上的滿足,過多的物質令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變得疏離。若要表達對身邊的人的關心,陪伴左右可能比物質禮物更窩心;多向身邊的人說一些關心的說話,或者給予他們一個親切的笑容,都可讓人甜在心頭!
有消費才可以「扶貧救弱」?
有些人認為只要我們以較高的價錢,購買一些被我們稱為「貧窮」的地區的人的農作物,便可以幫助他們,卻沒有想過,那些農作物比如咖啡只是滿足城市人的商品,不一定適合當地水土,反會帶來破壞,當地的人原本世世代代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本來無需我們介入,但環境被破壞後,他們便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又例如我們砍掉熱帶雨林的樹木,把土地用作牧場來養牛,以製成我們想吃的漢堡牛肉,熱帶雨林的原住民和動物就因此失去居所,他們的不幸,是由我們過度消費、奪去了他們的土地而導致的。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資料,每年全球生產供人類食用的食物,約有三分之一遭到浪費,數量達到每年13億公噸,嚴重浪費各類生產食物的資源(包括土地、水、能源、勞工及資金),亦不必要地產生溫室氣體,加速全球氣候變化。
在不消費日可以做甚麼?
不消費日的旨意其實很簡單,即是希望人們可以挑戰11月的最後一個周末不要消費,並反思消費帶來的資源浪費等問題。而即使未能完全不消費,若我們願意在每次消費時都更加審慎,選擇生產過程中對環境及勞工友善的產品,像是純天然、不經動物實驗、有機、可回收再利用、不過度包裝等綠色商品,從設計、生產、銷售、消費,以及後續的回收都能友善對待環境。或是選擇不剝削生產者、不破壞樹林、無農藥、化學肥料的公平貿易認證商品,都是身體力行回應消費主義帶來的種種問題。
在這天,你可以與身邊的人、朋友一齊去公園散步、約齊三五知己去郊外走走、行山登高等等。總之,在不消費日,大家可以齊齊發掘購物以外的樂趣和需要。當然,不消費日只是一個引發大家一起反思的機會,其實,每天也可以是不消費日。每一天,我們都可以從自主的簡樸生活中尋回生命的價值。
不消費日的環境友善生活好主意
衣
●和朋友交換潔淨、完好及不再用的舊衣物、鞋子、手袋等。
●回收一件T恤能減少逾6公斤二氧化碳排放。
●一件普通T恤在其生命周期預計會排放大約15公斤的二氧化碳,其中超過一半的排放量是於使用過程,如洗滌、乾衣和熨衣時產生。
●在2014年,香港人每日丟棄293公噸紡織物,佔都市固體廢物總量3%。
食
●多進食本地合時的蔬菜。
●嘗試自行種植蔬菜。
●看看雪櫃、廚櫃的食物存貨,及早進食,避免過期變壞。
●檢驗「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的過期食物,若品質沒有變壞,可考慮繼續食用。
●簡單烹調,少油少糖少鹽。
●使用「真空煲」煮食可節省三分一的能源。
●煮食時蓋上煲蓋或鑊蓋比不蓋蓋少用四分三的能源。
●避免使用即棄餐具,如木筷子、塑膠刀叉,及發泡膠飯盒。
●在2014年,香港棄置於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廚餘比例最重,佔總量37.2%(3,640公噸,當中家居廚餘佔71.6%,工商業佔28.4%)。
住
●物品未破爛或仍可如常運作時,便不應隨便扔棄或更換。當必需扔棄時,應盡量作回收再造處理。
●使用二手物品,如舊傢俬、書本。
●在家中置簡單的分類回收箱,回收紙、金屬及塑膠。
●回收一部手提電話可減低近50公斤的碳排放。
●每回收一噸報紙,能減少2.5噸碳排放。
●每循環再用一噸膠樽,可減1.5噸碳排放。
行
●盡量以步行、騎單車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取代私家車,更健康、能節省能源和減少排放有毒氣體。
●多使用樓梯而少用自動電梯或升降機。
●若乘搭鐵路運輸系統或巴士,每位乘客每公里分別排放9克及38克二氧化碳;但若乘坐私家車,以每輛私家車接載2人計算,每位私家車乘客每公里排放120克二氧化碳。
二手物品循環再用途徑
oh yes IT's FREE!!!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95081687214913/
FreeSth
http://www.freesth.com/
香港以物換物網
www.tradeduck.com
Read-Cycling 書送快樂
https://www.facebook.com/ReadCycling
香港二手物品交易平台
http://wasteexchange.wastereduction.gov.hk/
香港屋網 (部份)
http://furniture.28hse.com/furniture_front.php
何謂 化石 能源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六月十五日,《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在法條中明文確立了目標:二〇五〇年時,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將降到二〇〇五年的一半以下,也就是一·三億噸。
而排放量高達二·七億噸、排名全球第二十四名的台灣溫室氣體將實施總量管制,分配各部會、企業排放量,若超過,就得自己花錢購買。被稱作「減碳三法」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減法、能源稅法,終於邁入下一個里程碑。
圖利廠商?避免勞工失業?
《溫減法》的提案甚早,在十年前就有立法的呼聲,「但反對方堅持不將期程與目標入法,我不能接受。」期程與目標,是主推此法的立委田秋堇堅持十年的原因。
她感性地回憶起多年前時任環保署長張國龍,「宜蘭反六輕場場硬仗,他是一路幫忙的大恩人。但是他們送進來的法,沒有期程、沒有目標,我就是不能答應,想起當時必須拒絕他的情景,我都很難過。」她說道。
但通過的同時,卻有同黨立委批評是在「圖利」石化業。立委林淑芬批評第二十條中,為了預防「碳洩漏」(避免廠商因為國內法規嚴格而外移到其他國家)而讓石化產業享有優惠,「行政部門跟廠商根本站在一起,人民呼吸的每一口空氣都是有毒的,現在還在玩文字遊戲、圖利廠商?」
林淑芬提到,實情是,高雄許多石化業廠商都已準備歇業,當碳交易的制度被建立,廠商可能會選擇延遲關廠,形成減碳實情,再將額度交易出去,「諸如此類的弊端,立法時都沒有被注意到。」在她的爭取下,才建立了關廠額度回收機制等防堵機制。
產品賣不出國?產業界也著急
但田秋堇卻很不以為然。「台灣是歐盟設立『碳洩漏』條款的受惠者,我們怎麼可以不設這一條?」田秋堇指出,倘若歐盟當時實施溫室氣體減量時,沒有設立碳洩漏,國外的高汙染產業可能就會跑到台灣來設廠,讓「RCA」事件重演。
田秋堇認為,除了避免台灣廠商跑到環保法規沒那麼嚴格的國家排碳,也要避免產業外移造成勞工失業問題。她舉例,就像當年為了防止因毒品而起的愛滋病擴散,提供給毒癮患者替代性毒品美沙酮,就被大力批評。「但研究證明,如果沒有美沙酮,台灣現在的愛滋病患可能會多好幾萬人。」田秋堇表示,「碳洩漏給予廠商的優惠,就是美沙酮。」
產業出走並不是杞人憂天,事實上,《溫減法》一通過就有產業團體對媒體嗆聲,標準訂得太嚴苛,政府又沒有配套措施,等於是在把產業逼走。
工業總會一直被視為《溫減法》立法最大的阻力,但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指出,工總一向主張要「趕快訂」,因為節能減碳是國際趨勢,倘若無法配合國際做法,產品出口時就會受到阻礙,如同歐洲許多國家已經開始看產品的碳足跡、綠色標章。而工總反對的關鍵,還是回到立委堅持的核心:期程與目標。
蔡練生解釋,「國際趨勢目前尚未明朗。京都議定書訂了這麼久,連美國也沒有簽署。而我們也不是簽約國,根本沒有機會加入,憑什麼要跑在人家前面?在這方面,我們應該要當追隨者,而不是領導者,也要考量競爭對手是怎麼訂定的,涉及到未來的產業調整。」
「台灣不要核電,又要做溫室氣體的管控,等於是雙倍的挑戰。我們的經濟還在成長,自然會帶動能源需求,也會增加碳排放。」蔡練生質疑,「除非政府願意去檢討能源政策,到底要著眼於減量,還是要走入非核家園?」
蔡練生也希望政府積極輔導,透過技術協助與設備更換的低利貸款,讓廠商邁向更有效率的能源使用,「不是嘴巴講講而已,要有實際作為。」
從產業界的質疑,暴露出《溫減法》的宣誓性意味還是比較強。雖然期程與目標在重重反對下入法,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與產業部主任蔡卉荀指出,「關鍵還是在子法的訂定。」
細部措施未訂定,就讓二〇一二年開始控管的PM2.5,雖然有期程與目標,卻在實施三年之後出現了不降反增的荒謬情形。蔡卉荀指出,目前的《溫減法》還算理想,但執法如何做、各部會的配套方案都是日後需注意的關鍵,免得一樁美事再度淪為空談。
何謂「最佳可行技術」引爭議
蔡卉荀舉例,每年的「總量」如何訂?假設訂得太高,某企業可以宣稱自己排了二二○○萬噸,實際上只有一八○○萬噸,看似實際達到減排,多餘的量就變成了可交易的籌碼,「但它實際上沒有排那麼多,就算謊報有罰則,但罰款夠不夠?而政府又要如何查驗廠商實際的排放量與登錄的符不符合?這些都是細節。」蔡卉荀提到。
而經濟部能源局率先提出四大配套:研擬調整產業結構、擴大綠能發展、新建電廠、開徵能源稅等。其中「新建電廠」字面上令人疑惑。但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目前燃煤、燃氣電廠皆積極推動採行最佳可行技術,最大限度地減少碳排放。田秋堇也補充,設備與技術的更新能夠讓能源的使用更有效率,不見得是件壞事。
但「最佳可行技術」的「最佳」如何與時俱進?林淑芬以《空汙法》為例,在沒有人要求檢討的狀況下,《空汙法》實際的「最佳」居然停留在二〇〇二年。而環保署則回應,依法將針對排放源訂定效能標準,以獎勵業者儘早推動減量工作,而在此標準研訂過程中,就會參考國際間最新的方式之做法,維持「最佳可行技術」。
而中央政府始終沒有提出長遠的能源政策,也是爭議多年的焦點。此次也成功入法,《溫減法》第五條第一項指出,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成為成文法條,就看主管機關如何落實。
而林全能提到的能源稅,也是各方革命多年尚未成功的法案,「它的原罪是『稅』,大家聽到就害怕。」田秋堇無奈地說,「但有了能源稅,許多如燃料稅、氣燃費都會被減掉,它不是一個增稅的法案,是雙重紅利。」
倘若課徵能源稅,目前擔心的溫室氣體謊報問題、工業設備效率問題都能自動解決,用多少、課多少,不希望被課稅,就會自動採行減碳的作為。
能源稅等歐盟課徵邊境稅再實施?
國、民兩黨都曾經將能源稅納入政見,有過多次研擬會議,卻始終沒成,有人私底下跟田秋堇透露,產業界是希望外國開始對台灣課徵邊境稅時,再實施能源稅。
「歐盟現在有能源稅,我們沒有,產品的成本就比較低,歐盟有可能會利用邊境稅來讓彼此產品的競爭力『公平』。在歐盟還未實施之前,產業界會覺得突然被課稅很吃虧。」唯一一位將「減碳三法」都送進立院的田秋堇感嘆,「如果說《溫減法》是孤兒,能源稅就是棄嬰,還是遭虐待的棄嬰。」
有了《溫減法》,台灣能不能真如政府宣稱,進入減碳時代?還有待後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