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何謂公民社會的建構 在 逆嘶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六四前夕回帶加隨寫
悼念六四之意義在抗共,抗共之實際目的為擁護人性,所以香港民族主義消滅中國帝國主義,行為動機本身已經正當有餘。不論係華夏、中共定中國,名號只係朝代替代所用嘅包裝,大家只需要知道華夏文化核心價值在於反文明,反自由,以至反歷史,就自然會識得同華夏保持適當距離,進而明白香港獨立之歷史意義——與其同華夏爭辯何謂真相,倒不如嘗試呈現屬於香港民族嘅真相。
有鑑於反送中抗爭爆發之後,香港人主體意識大幅增加,以下特意節錄昔日主張香港人應以香港人角度看待六四之舊文,重申始終一致之立場。節錄內容一字不易,暴露過去格局未成之稚氣,若干用字亦難免青澀,但因為懶得寫過,索性copy and paste,希望有助香港民族理直氣壯揚棄中國人身分,認清自我。
〈告別維園,燭光不必悲情〉
「毋忘六四是應該的,在哪裡,用甚麼方式都可以,而理由也早已經說得一清二楚。當年中國學生對中共政權的無知,應當成為香港人的借鑑,而中共政權的無法無天,朝令夕改,則應當是香港人卧薪自強的苦膽,刻記於心。六四是香港歷史的一部分,一如美國人不應忘記獨立戰爭,香港人亦應當牢記這次慘烈的啟蒙。記憶是對抗極權最有力的武器,大家要擺脫的,只是毋忘六四就等於愛國這個枷鎖,僅此而已。告別維園,燭光不應是悲情的,它是香港未來之光。」
https://gnimmm.com/2015/06/04/dont_be_guilty/
〈不再幻想,莊敬自強〉
「抱持建設民主中國的心去憑弔烈士這種思路,是徹徹底底的歪曲歷史。六四是一場人道災難,港人服膺普世價值,加上東方之珠因中共強硬姿態而慘遭毒手,毋忘六四自然有理,但支聯會是導人向惡的寶藥黨,葫蘆裡賣的是愛國方丹,多食無益。六四是港人命運自主的標誌,而非全民盲目愛國的圖騰。悼念六四,薪火相傳,應自立門戶,由認清歷史開始。」
「香港與中國的歷史,從一八四一年起各走各路,已經超過百七年。就是出於善意,幫助鄰國,單是改革開放時期的援助,也已經仁至義盡了。今日南來的中國人,不再是願意被香港同化和吸納的一群。他們數量激增而質素暴降,是幾百萬自視極高,而且認為香港只是中國附庸,所以賤視香港文化的新中國人。就算香港是一個移民城市,也不可能將他們通通接收。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社會文化,過往得到逐少逐少從人間煉獄偷渡來港的人服膺而且尊重,這是香港一直能自外於中國,兼得華洋精粹,在國際間如魚得水的原因。香港是混血的王子,是獨立的政體,也有獨樹一幟的城貌。香港差的,只是效法台灣建立本土論述,在政治上隔離中國,重掌自己的命運這關鍵的一步。」
https://gnimmm.com/2014/04/06/change_our_lens/
〈歷史的教訓是不要去維園〉
「當年香港人義憤填膺,不畏大風大雨也要上街示威,一大原因,正是不少香港人的親人還在大陸,家鄉也在大陸。換言之,香港人支援八九民運,是以護根之心出發的,中港情感確實濃厚。周幽王戲烽火,諸侯也認真勤王,也是出於擔心犬戎威脅周天子的安全。與此同時,台灣人的反應跟香港人大相逕庭。與大陸僅有一海之隔的台灣,對中共的暴行反應「出奇地」相當冷淡。究其原因,就是台灣已經極大程度地完成了去中國化和進行著本土化,一如亞洲各地的華人,與大陸再無鄉土聯繫,並建構了越來越強的台灣人意識。台灣不把自己當諸侯,以天子自居的中共,只有自討沒趣的份兒,其發號施令的對象,只剩港澳疆藏。」
https://gnimmm.com/2013/06/03/stay_away_from_vpark/
〈港人悼六四,必須脫離愛國主義〉
「其實,平反是早晚的事情,中共犯下的每件罪行和被誤扣帽子的走資派都一一重新定性和評價了。人去茶涼,鄧小平也沒有毛澤東那樣至高無上。當這一刻的統治者要維穩,拿鄧小平「以穩定壓倒一切」的決定祭旗,根本毫無代價要付。有人以為中共會因此負上更多惡名,但人人都說以往的錯誤只是毛澤東的錯,把全部責任推向某一、兩位當事人。要徹底抗暴,就得把暴政推翻,把共產黨模式和專制思想縱容個人的權力膨脹這問題的癥結釐清,而非成為縱容的一分子,任中共繼續犯錯,繼續平反。」
「悼念六四必須去除大中華意識,要去除,就不得繼續走進維園。六四事件是違反人性和普世價值的,因此,以世界公民的身分思考,它的性質就跟國際間任何一件發生過的罪行一樣。若我們年年把六四掛在口邊,也應把其他不義政權對人民施加的暴力也給予同等對待。然而,我們只是一個香港人,按常理,心可以懷有世界,行動上卻無力逐一擁抱。香港人偏袒了「自己祖國的事情」這麼多年,說穿了,還不是國族主義和血濃於水在作祟。」
https://gnimmm.com/2013/05/30/patriotism_for_china_no_more/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喺2015年講過,「建設民主中國是正面的」,因為「甚至係再激進啲,其實社會暫時都係少數……就係咩城邦呀,建國呀,港獨等等」,都離唔開「中國因素」,而且,「他看不到香港有任何可能能夠與『內地』的改革和『內地』的民主發展切割。」以「內地」稱呼「中國」,以「建設民主中國」為目標,以「無法避開中國因素」敷衍自己,明顯就係當時香港大眾嘅集體意識,而深受歡迎嘅學民思潮亦只不過係因時而生嘅思想載體。今時今日,大家都已經唔再對港獨避而不談,可以想知,為大眾傳達意願嘅政治人物亦自然會順應民情——由學民變成眾志,由親中變成自決,所謂成長,從來都係令人難忘而又彌足珍貴。一般大家都形容舊事重提為鞭屍,怕尷尬怕比較,但人勇於回顧,勇於接受更佳解釋同更準確嘅歷史敘事,至會知道一步一腳印嘅足跡,講到尾,最緊要都係不斷向前,不斷演進,一時得失真係唔重要。
總括而言,真正要關心中國民主嘅人係中國人,香港人爭取自由民主,必須要同中國切割。香港人嘅心力,理應放喺透過自身看待六四嘅態度去審示自己嘅民族意識,繼而以民族意識為出發點,擺脫帝國自上而下灌輸嘅意識形態。只有理解喺帝國瓦解之路上,香港民族主義者需要擔當嘅角色同責任,香港民族至可以步向獨立。香港民族獨立,即華夏概念解構完成,華夏由反歷史成為歷史,即華夏食人文化逐漸絕跡於世,故此若然衷心希望人類可以向世界和平大步邁進,請首先精進自身,因為只有盡力促成中國解體,香港人至有可能解救千萬人類同胞於火熱水深。
何謂公民社會的建構 在 柳俊江 Lauyeah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文,長文,建議大家花時間去讀讀。
面書今早提醒我:「用戶很久沒有看到你的更新消息了!」
在極端膚淺,非黑即白,而且被少數「積極發言者」佔據社交網絡的時代,厭倦為掌聲抽水,更厭倦被人曲解扣帽。說是精英心態也好,中產包袱也好,面書的確離我越來越遠。這篇文章解構了當中不少的結,值得大家細心去解讀。
[#沈旭暉隨緣家書📖] 很久沒有在媒體寫5000字的文章,近年和不少朋友都在思考平行時空之間的「空際關係」理論,感謝《信報》讓我全文分享。
你的受眾是誰人? ──互聯網3.0如何顛覆「共識民主」,又如何重生
日前和研究網絡民族主義的荷蘭同行聚舊,我們一直觀察每人都是自媒體、人工智能已介入的互聯網3.0,對民主理論不少假設被網絡顛覆的終局,深以為憂,但也依稀看見改變的契機。無論是個人也好、報紙也好,總要思考自身的目標受眾和定位,而要前瞻未來秩序,還得從民主政治的精英共識被瓦解談起。
一去不返的超穩定結構:民主制度的精英理論
民主除了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等原則,經典理論還強調參與者應是理性、主動的公民,他們會充份了解不同資訊,經反覆討論,才按民主程序參與、投票。然而隨著民主化陸續普及,以上假設明顯顯得「離地」,因為一般人平日都是討厭政治、非理性、被動的,只有自身利益被挑起/曲解時(例如英國脫歐),才會產生強烈的參與慾望。
既然選民平日不關心政治,不少學者主張民主制度是否有效,並非取決於大眾,而是全賴制度中的精英,這就是「民主制度的精英理論」:這些「政治企業家」通過和平、有限度的競爭,維護民主制度的運作,同時排拒了種種極端選擇,即使有不同意見,也只是「搞莊式」競爭,競爭過後,精英還是各司其職,不論在朝在野,依然通過同一制度獲利。權力名義上歸於人民,但這是鳥籠式民主,目的只是增加政治家對大眾的責任感和認受性;制度的「開放幻覺」,就是為了維持精英的「道德戒命」。所以二戰後,各國制度都設了安全閥,例如在歐洲和日本,極右思想成為非法,美式馬拉松民主則強調競選經費大比併,一般人總覺得「選來選去都是同一群人」,這就是麥高風傳來傳去、但權力永遠在小圈子流傳的「卡拉ok政治」。
即使是威權政府,也是背景相近的精英控制,於是民主、威權國家之間,也容易達成妥協,違背理性的舉措,始終不常出現。香港的「一國兩制」,就是典型的精英產品,來自制度截然不同的中英兩國精英共識,也為香港中產接受。但假如當年就有網絡3.0,內地網民、英國網民、香港網民如何反應,則是另一回事。
互聯網3.0,瓦解精英共識的十個關鍵
精英共識的好處,是令社會穩定操作,建構規範,讓鐘擺到極端前遇上防火牆,但弊端自然是僵化,成為既得利益者操控的超穩定結構,令社會停滯不前。互聯網3.0本來是很好的工具改變弊端,問題是同時也破壞了安全閥,破而不能立。整個共識政治的瓦解,可以歸納為下列十點,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自覺的參與其中:
1. 話語權的顛覆:資訊來源無窮盡之後
精英從前通過影響主流媒體,定義何謂難登大雅之堂的雜音,令社會共識比較單一。但在互聯網3.0,所有人都可以輕易入場,對任何議題發表意見、不受審查,而且反過來「佔領」主流傳媒,因為互聯網的實時性質,讓話語權掌握在無時無刻都在屏幕旁邊的網民之手。他們沒有精英的枷鎖,自居非既得利益者,沒有責任管治,發表意見的目標不是為了共識、也不是為了提出可行方案,反而樂見爭議沒有Endgame。此所以反對派群組的內部獵巫,從來都比攻擊對手更熾熱。
2. 迷因時代:Too Long Didn’t Read
人類有文明以來,資訊傳播的形式,一直影響思維方式,正如數學算式與圖表較文字容易表達抽象思維,英文則比中文適合邏輯。網絡世界由於資訊極度氾濫,一篇一萬字長文和一幅「抽水圖」能吸引的眼球,一律是1/10秒,而且後者必然更受青睞。當怎樣上載角度、濾鏡合適「呃like」的照片或影音,已成為取代文字的「語言」,慣於視角衝擊,就再難接受複雜的論說。傳統教育要學生博覽群書,得出自身結論,但網絡圖片完全反其道而行,每每是「小編」把一萬字化成「一句到尾圖」。這不只是賦予資訊第二生命,還是將之變成「迷因」(meme),再認真討論,「就輸了」。
3. 釋放犬儒:陰謀論主流化
在現實生活,我們都受制於各種制度,而凡是制度,自然都有官僚、不合理之處,才能同時擁有穩定社會的功能。問題是制度的正面功能,不會被網絡討論,因為那是無形的;制度的負面問題,通常是有型的,輕易成為討論焦點,產生龐大的失信效果,成為陰謀論的泉源。美國策略師Roger Stone是最懂得普及這潛能的高人:他是特朗普昔日的顧問,以旁門左道成名,統戰陰謀論網站Infowars為特朗普競選的奇兵,是平生得意之作。Infowars散播的都是「美國利益集團策劃9/11」一類「驚天大陰謀」,天天製造fake news、毫無公信力,只以宣揚精英不可信為己任。但Roger Stone說得對:別管那些,這網站每月有超過一千萬點擊率,比《經濟學人》、《新聞週刊》傳播得更廣,於是創辦人Alex Jones就成為特朗普的貴賓。順帶一提,Jones剛被Facebook封鎖了,自然也是他口中的陰謀論一部份。
4. 撕裂國度:演算法的絕對化
資訊爆炸後,怎樣判斷實用、高質資訊的「交易費用」極高,結果就交由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代勞。演算法除了分析用戶喜好,還會派發他們喜歡的內容。久而久之,用戶會以為自己在同溫層看到的東西,就是全世界;不少人都發現自己和朋友在社交網絡中、特別是在現實不大有自信的一群,一旦被「充權」,會變得自我特別大,容易罵戰、變得極端,甚至有上癮和情緒問題,不能自拔。
問題是這樣的演算法,只是把一個極度複雜的世界,化作極度簡化的二元對立。在美國,一般人的立場不會完全認同單一陣營,可以是55%傾向民主黨、45%傾向共和黨(香港則是「55%黃:45%藍」),但一旦網絡記錄了喜好,55%的傾向,就會看到100%的親民主黨內容。同樣道理,演算法不會把這裏99%的國際關係文章派送給你,卻會把我們1%的「抽水圖」送到面前,那可能卻是你認識我們的全部。網中人當局者迷,除了55%的傾向逐漸被洗腦到100%,也以為在Newsfeed看到的一切都不是供閱讀、而是供發洩,哪怕顯示的是動物新聞,兩極留言依然是「libtard Vs fascist」、「共匪Vs漢奸」,正常用戶自然卻步。
5. FOMO:注意力經濟體
現實社會的做deal來來往往多輪,但社交媒體是注意力經濟,注意力聚散極快,「抽水」的時限也極快。不少網民產生了一種新情緒:「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 FOMO),很擔心不能及時對正在發生的「大事」發表「評論」,繼而失去最後的存在感;既然假定每一秒都有「大事」發生,就養成手機不離手的生物性依賴。為照顧FOMO患者,根據演算法,人多者勝,能掀動即時回應的,不是客觀事實、深度分析,而是訴諸爭議、嘩眾取寵和罵戰,特朗普就是這樣起家的。觀眾不需要同意小報內容,但觀看激烈的表演、在場邊「食花生」,也是另類紓壓、娛樂。為了曝光這利益,網紅故意「玩膠」、意見極端化和人身攻擊,成為心照不宣的行規,有時甚或要自製罵戰──光譜一端的激進,引來另一端謾罵,兩者「鬥爭」推高收視,才互利互惠。即使是嚴肅的研究,也自行「加圖加辣」,一切就本末倒置。
6. 騎劫效應:你的受眾是什麼人,你才是什麼人
傳統精英就是掌握互聯網3.0的定律,也因為要照顧現實社會的目標群組,不能網紅上身;一旦豁了出去,卻每每被更激進的聲音騎劫,回到現實,則過猶不及。這解釋了為甚麼好些公眾人物真人「正正常常」,但到了各自的網絡,就判若兩人,天天詛咒別人死亡:只要看粉絲留言,就明白何謂「殺君馬者道旁兒」。畢竟最積極參與討論的網民,大多是同質性強的少數人,但因為大多數人是沉默的,他們就能以少數的比例,左右內容生產;Youtube的小額支付系統,也是令少量金錢左右網紅方向。結果,看似坐擁數以十萬計粉絲的網紅,有時只是被少數網民、情報機構、公關公司玩弄的網中人。
7. 政治不正確的「言論自由」
納粹是怎樣覆亡的?不是因為意識形態激進、政治不正確,而是因為戰敗;戰後西方奉行反種族主義、和平反戰等「普世價值」,但不代表種種政治不正確思想不存在。到了互聯網3.0,新納粹一類公然反對戰後普世價值的思想重新聚集,包裝為「言論自由」的一種,並已通過民主制度進入建制,代言人變得更「敢言」;市場增加了,也會創造供應,特朗普、約翰遜等都是精英,卻刻意強調政治不正確,進一步瓦解了剩餘的共識。即使是紐西蘭恐襲,不少網民也說「殺得好」,這種聲音是永不應「包容」的,可惜卻會永存,就像孌童小電影充斥在深網一樣。
8. 中產失語症
穩定的社會,需要龐大的中產階級支持。中產雖然術業專攻,也有較強的社會資本,但要付出大量心力維護「第一身份」,可以攤分去經營網絡的時間,可想而知。結果這片處女地,就由網絡原住民佔據,一個喚風換雨的網紅,可能在現實世界沒有資源,但在網絡如魚得水;他們的生存由廣告費、甚至單純的快感支持,可以與現實社會毫無關係,也毋需理會舊世界的共識。作為普世價值守護者的中產階級,慢慢陷入失語,對普世價值的全球反動,則應運而生。
9. 反精英的弔詭:否定的肯定
傳統精英認同「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網絡世代剛好相反:自己既然是輸家,妥協是輸、不妥協也是輸,唯有否定對方,才能肯定自己。網民清算精英共識,例如香港的「獅子山下精神」,其實是爭取話語權。那當新一代成為新精英,是否可以建構新共識?卻不一定。這是有趣的弔詭:網民潛意識習慣「否定的肯定」,只會找有價值的稻草人,不會浪費時間否定沒有價值的人;同時,也不會肯定沒有被潛在否定價值的人。所以邏輯上,網紅成為社會精英,早晚要經過被否定的「認證」,很難存在現實、網絡同步被肯定的領袖和共識──直到兩個平行時空合體的一天。
10. 有圖無真相:外力大規模介入之後
當以上現象變成「結構」,下一步就呼之欲出:互聯網3.0變成兵家必爭之地,擁有龐大資源的企業、政府紛紛介入,各取所需。大國特工固然會通過非常手段,影響輿論、乃至策劃騷亂,而且由於操作成本不高,任何商業公司,都可以將之變成一門業務,劍橋分析、「fake news」製作公司、討論區早已充斥的「殭屍用戶」,都是如此。最新人工智能技術更能產生「深偽短片」,模仿名人的口音、影像,偽造他們沒有發表過的言論視頻,比單純的fake news欺騙性更大。網絡本應為一般網民充權的特點,反過來,又變回可供精英利用的缺點:最終一小撮新精英君臨天下,掌握資源的比例可能更高,只是舊精英的共識,卻一去不返了。
破立:朱克伯格的FB5實驗,其實是甚麼?
然而,時代是不應悲觀的。互聯網3.0能瓦解精英共識,卻不能瓦解追求穩定、知識和品味的中產,他們也會產生自己平衡線上、線下生活的心得。以本人為例,一方面是典型傳統精英產品,雖然與政府有不少合作、也同情公民社會不少訴求,但第一身份從來是自己的專業,只會圍繞專業發展產業;第二身份則是世界公民,要同時在幾個地方擁有事業、物業與朋友圈;明白的不用說也明白,不明白的說一萬遍也是徒然。但我也有一個網絡身份、為數不少的followers,每天在平行時空,都遇見強烈非黑即白、概念上只能在單一地方生活、習慣了平面套版形象的網友,加上我名字的點擊率在演算法從來很高,每隔一陣子,就得到光譜各極的關愛。回到現實的朋友,卻視我的網絡分身為可用的「影響因子」,平行時空之間的「空際關係」,就這樣操作了十多年。但我深信,線上、線下時空並存,只是新舊時代的過渡;在共識已被瓦解的當下,誰都不應不自量力談大和解,只應該通過定義自己的社群,知道誰是、誰不是目標受眾,建立線上、線下大同小異的圈子,才能走出離開上述十大機制的第一步。
很抽象?不是的。Facebook的朱克伯格日前宣佈大改版,目標是令第五代「FB5」的Newsfeed重要性下降,希望不再被fake news、低質資訊濫用,還原基本步為朋友、群組「小feed」的交流市集。他也實驗Instagram不公開顯示Likes數,以免製造「高壓的社媒環境」。這固然是回應Facebook的自身危機,但也是新精英對舊共識溶解後遲來的回應。我們不清楚FB5走向何方,但Facebook近年的老化,與及Instagram、Snapchat、抖音等的興起,都反映上述機制不容易永續。即使是目前的Instagram,訊息結構也是將網路生態推回學者Robert Dahl提出的「多頭政體」,重新肯定能凝聚共識的中介人。當社交媒體以Messenger一類較私人的溝通主導,「網絡共同話題」逐步被「群組話題」取代,新的訊息結構更強調訂閱、社群管理,以及社群議題的製造、深耕。使用IG Story的朋友會明白,「你問我答」,目的就是展現媒體持有者的個性,來凝聚社群歸屬感;有能力建立獨特性、願意花時間資源深耕的社群主人,才是未來同步生活於線上、線下的精英。Facebook曾邀請一些活躍網絡的各地學者參與官方focus group,筆者也身在其中,當時談及對未來網絡結構的意見,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交媒體「化零為整」的現狀流弊叢生,應變成「化整為零」的未來。
化整為零:由瓦解舊共識過渡到新共識,可能嗎?
未來網絡烏托邦的理念很簡單:任何人、媒體和品牌,都要先精準定義自己的受眾,受眾並非越多越好,「抽水呃like」得回來的沒有多大用途,只有反效果。雖然網絡並非凝聚共識的地方,演算法催生的大眾共同話題不可能高質,潛在卻是高質群組的育成所。「大台」的需求日益下降,網民不會對品牌產生無可動搖的忠誠,卻期望每個品牌最精的一環做得更好;只要第一步踏穩,品牌/網紅成為一個「斜槓身份」(slasher)、而不是單一工作者,逐步發展週邊產業,卻是理所當然。
當每個群組化為一個由參與者塑造的利益團體,上層精英的角色是議題生產、問責,成為名實相符的KOL,以其「關鍵意見」開拓新的經濟、社會潛力,同時也有責任維持群組的質素和利益,否則可以直接被取代。這結構會令每一個範疇、圈子的新權威慢慢產生,而且凝聚了由下而上、經peer review產生的小共識,再移植到現實世界,比傳統共識的產生方式更穩固,令未來精英毋需再溝通線上、線下,平行時空逐步合二為一;他們在時空壓縮的全球化時代,更不會被地域所限,定能擁有不同地方的基地。至於消閒資訊、fake news和haters,自然還是鋪天蓋地,但隨著下一代每人都懂得這些伎倆,最終也會與嚴肅資訊分流。在這轉型期,每人都要選擇自己的角色;假如繼續在傳統單一職業打滾,或以此刻的網絡常態為永恆,後悔就晚了。
延伸閱讀:
-哈拉瑞《人類大未來:從智人到神人》
-鐵馬克《生命3.0:人工智慧時代,人類的蛻變與重生》
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