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到自己的誘拍攝影師,灰伯勞首次來台遭嚴重干擾🐛
#騷擾 #野生動物 #人獸衝突 #動物行為 #鳥類
根據新聞報導,迷鳥灰伯勞在11月29日被發現是首度來到臺灣的嬌客,馬上吸引大批鳥友前往欣賞、拍照,而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盛情款待方式卻引發爭論;部分攝影者利用餌料、麵包蟲,誘引灰伯勞駐足覓食,此舉被其他鳥友批評是嚴重干擾野生動物行為,即俗稱的「誘拍」。
📷餵食錯了嗎?你的等價交換,其實害了牠🐛
吃得白白胖胖的鳥兒就是幸福嗎?恐怕未必這麼簡單。特有生物保育研究中心 林大利 (Dali Lin) 曾在「餵食野生動物錯了嗎?」文中指出,任意餵食對野生動物的影響總共分為三個層次。
分別是改變影響身體健康、生物習性、汙染環境;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甚至提到會帶來疾病傳播的風險。
然而針對灰伯勞的誘拍事件,許多網友在臉書社團 誘拍有用卻可恥-不自然鳥類誘拍中心議論,認為餵食除了干擾鳥類習性外,利用麵包蟲誘引來拍照,得到照片也不能顯現出鳥類自然攝食的樣貌。甚至不少鳥友挑燈夜戰,對於日間鳥種其實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干擾,使得灰伯勞無法休息。
📷地方法規不同調,餵食未必罰得到🐛
「蝦咪!?我滿滿地愛居然還違法?」2018年臺北市政府曾針對餵食野鳥,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7件!
認為民眾在公園綠地撒飼料餵食鳥類,認為投食屬於丟棄行為,引來的鳥類聚集也造成糞便隨處可見,憂心這樣的人禽互動可能提高人類感染禽流感的風險。
此外高雄、彰化、台東先後在2012年、2015年及2016年通過地方自治條例祭出罰鍰,規範特定區域的野生動物禁止接觸、餵食行為。
而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對一般類與保育類的狀況卻大不相同!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會被判刑還有罰金外,一般類野生動物被騷擾或虐待,除非在特定區域被查緝,否則皆不受規範。
而此次引發誘拍爭議的灰伯勞鳥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且案發地點在台南的八掌溪口,由於中央法規及各地方的規範、區域不同,這起誘拍恐怕僅能到場勸戒。
📷不打擾,是最好的溫柔🐛
林務局已對鳥類生態攝影爭議製作懶人包野鳥生態攝影的禮儀教室,呼籲在野生動物攝影時,除了要注意攝影者之間互動上的禮節外,也要維繫好人與自然的關係,不餵食、不放鳥音等騷擾行為,才是最高品質的拍照、賞鳥行為。
台南市野鳥學會 也於中央社的報導中呼籲前往賞鳥及拍攝的名眾,除了顧及自身安全外,#不要為了拍照而餵食灰伯勞, #只要耐心等待都會拍到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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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此次現蹤的是草原灰伯勞(Lanius excubitor steppe , 本文簡稱灰伯勞)繁殖地是在中國新疆、蒙古、哈薩克,冬天飛往巴基斯坦、阿曼、沙烏地阿拉伯度冬,不明因素導致迷途來到台灣度冬,是非常罕見的迷鳥(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蔡志偉提供)。
伯勞鳥保育類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非法 #綁架麻雀?鳥都不想遇到的鳥事!】
「嘰嘰喳喳——」麻雀常出沒在都市的綠地、路邊,危機也隨伺在側⋯
11月初,下雨泥濘的一座新北五股公園,一名胡姓男子偷架設踏網拍籠的抓鳥陷阱,打算「綁架」麻雀,未料當場行蹤敗露,被動保處 人員逮個正著!
網頁好讀版:https://wuo.pros.is/38cqzu
【什麼保不保育?! #野生動物就是不能抓】
胡姓男子宣稱,他以為保育類鳥類才不能抓,像是都市常見的麻雀、斑鳩等,都在他的「獵捕」守備範圍,不用花錢到鳥店買鳥,自行架設陷阱,自抓自玩不亦樂乎。
但他有所不知!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 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也不得任意捕捉一般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胡男今年9月曾在同一地區被檢舉獵捕野生動物,不到兩個月又重蹈覆徹。這次新北市動保處收到通報,馬上派員趕往現場,發現一台可疑機車後前往查看,就在旁邊的草叢查獲胡嫌以及獵具。
麻雀還沒在家中飛,新台幣6萬元就先被罰下去、從口袋起飛!
【捕鳥者撒下天羅地網,哪裡有安適窩?】
這次是幸好幸好,好運的麻雀及時獲救。
但放眼臺灣各地都有捕鳥者,捕捉過程中,可能因獵具使用、鳥受困掙扎等造成損傷,抓到後,也可能因鳥籠內擁擠、不適應新環境、捕鳥者與業者照顧不當、雛鳥失去親鳥等造成更多傷亡,並且回歸棲地的機會渺茫,也影響了野外族群的數量。
這種鳥事~是人是鳥都不會想經歷!但捕鳥者仍持續在各處設下天羅地網,非法獵捕,一般類、保育類野生鳥類都難以逃脫!網住都市 的麻雀、斑鳩等,抓住高山的本土栗背林鴝、黃山雀等,攔截過境的侯鳥紅尾伯勞鳥、稀有的黃喉鵐等,以及在離島蘭嶼的特有種巴丹綠繡眼。
鳥兒們不管住得離人近不近,別有居心的捕鳥者,都將牠們視為手到擒來的囊中物。
【推法出來保障,抓鳥、賣鳥~好好對鳥】
相較於家禽家畜、家犬家貓的相關業者,分別受到《畜牧法》、《動物保護法》規範。
含鳥類在內的野生動物,直至2013年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6條修正案通過,第55條公告適用物種,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等才全部受到列管。
2015年農委會再加碼發布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更詳細規範經營管理的規劃與資格,像是要有來源紀錄及確認合法,不得買賣無法自行站立的鳥類等。
此外,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想要捕鳥須取得合法獵捕許可,在地方政府核准開放獵捕區域才能捕捉。
捕鳥者啊~不是整個城市、野地都是你的捕鳥樂園!
【商機在,買賣、捕捉仍在! #選對方法愛鳥】
然而~法在走,規避者仍有!
非法捕鳥在野外未斷絕,買賣方式也透過社群媒體,常以交流、飛出 等特定用語非法交易。
網路追查不易,並且社團才檢舉、查獲關了一間,接著又見一間開。當飼養、放生的龐大商機仍在,野外的「綁架案」也不斷重演。
如果你真心愛鳥~用正確的方式到戶外賞鳥、關注瀕危鳥類議題都是好方法!
若要買鳥,要多留意來源,不成為放生市場或非法獵捕的助長者,遇到不肖捕鳥者、業者,可拍攝、擷取照片、影片,記下車牌等,通報110或所在地區的動保處處理。
鳥若知道了,鳥可能不會感謝你,但鳥會好好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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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勞鳥保育類 在 DOC職人 時食刻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伯勞與黃總】
- 十年樹木,百年職人
94年,海棠颱風將我的飯店毀了!枋山鄉「楓港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黃隆獻,從記憶中緩緩說出。
已屆退休之齡,總想有些事可做,沒了飯店,也在子女關心的說服下,回到社區擔任志工,參與社區大小事,協助社區全方位精進。
一陣子下來,社區的居民好有熱情,加上多元族群的參與,黃總更是全心投入,而不只是服務與協助,自己也奮力學習數位新生活:從社區導覽、社區規劃、特色發展、環保教育、小農物聯與網路應用等,無役不與,更因此練就出社區行銷攝影與剪輯的好功夫,雖不是大師級卻也四處受邀上課。
楓港伯勞鳥,名聲在外,這隻來台灣過冬的小飛,在黃總初中時期,還是居民的口中物,當時不但能滿足口腹之慾,也是鄉民外快的來源,曾幾何時「楓港」成了伯勞鳥的殺戮戰場⋯⋯
春去秋來,文明疊進,政府終將「伯勞鳥」列為保育類動物,黃總見機不可失,趁勢帶動全村居民,在各單位的協助之下,發起「搶救伯勞鳥大作戰」,一場人性與鳥存的拉扯,於焉展開⋯⋯
與此同時,黃總也透過枋山DOC的數位課程,產出:3D動畫、伯勞漫畫、保育影片及文創商品等,以虛實整合,數位應用,改變居民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