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公開收購凌華】
#收購價格每股57元
#收購期間自109年2月7日至109年3月12日止
#合意收購
#現價47.05元
#價差高達9.95元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9/2/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公開收購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應賣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收購採公開收購方式進行,價格均屬一律,倘有本公司關係人參與應賣,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或排除,故交易相對人可能為關係人。
7.併購目的:
為提升競爭力,擬與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工商智慧物聯生態系策略夥伴關係。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雙方締結策略夥伴將可望促成優勢互補,希望共同掌握多元領域客戶從自動化到智能化的數位轉型需求。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公開收購完成後,若能充分發揮綜效,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不適用。
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7元。
二、計算依據:經考量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加以分析,並考量收購溢價後訂定之,亦委請獨立專家對收購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原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邱繼盛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15.預定完成日程:
本次收購期間自(臺灣時間)民國109年2月7日至109年3月12日止。惟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至最多50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未經依法停止之情況下,預定為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支付收購對價。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
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不適用。
23.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4.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5.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6.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7.其他敘明事項:
一、為進行本公開收購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處理與本公開收購案有關之一切必要程序並採取相關必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完成並簽署公開收購說明書、協商、簽署及交付所有相關文件及合約、以及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等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客觀環境變動,不及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許可、申報生效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等而致本公開收購案需修正(包括但不限於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二)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
http://www.kgieworld.com.tw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企業併購法適用對象 在 國立臺北大學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校友中心】傑出校友專訪-王丕增學長「掌握菠菜精神 妥善準備創造品牌口碑」
走進松江路上的傳統商辦大樓,外表看來和一般的辦公室無異,然而推開門,映入眼簾的卻是充滿設計感的空間。簡潔風格的大型原木會議桌,搭配滿牆各式書籍,彷彿來到文青工作室。這裡是第18屆傑出校友、萬寶富國際公司董事長王丕增學長的辦公室,從外到內不同場景,彷彿見證了他一路從傳統技術產業到設計創新的職涯歷程,也是臺灣商業發展的縮影。
「其實我現在的重心已經都在上海了!」一語道破臺灣環境的現實,但他也隨即強調,「我們的市場已經布局全世界,今年就有個案子在法國巴黎...」企業版圖從商品代理一路擴張,如今以店面商場設計為主力,獲得許多高級精品或豪宅業者指名合作。從設計到建材製造、施工一條龍串連,高品質的整體服務,創造出另類MIT(臺灣製造)的口碑。
回顧王丕增學長的職涯之路,沿途轉折不斷,但每一步都很嚴謹穩健。臺大畢業後,第一份工作進入大同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相關業務,偶然的機會下,被推薦轉任董事長林挺生的專任秘書,每天跟著董事長行程,近距離觀摩企業領導人如何帶領大型企業運轉,也和其他主管一同上課。兩年後,大同公司和日本企業合資成立貴金屬公司,指派王丕增學長接掌總經理,當時他僅27歲。
「應該是董事長看見我對細節的重視吧!」王丕增學長回想,有次公司電梯已滿,只能讓林挺生董事長進入,電梯關門後,再自己快步爬上樓,當電梯抵達七樓辦公室,梯門一開,自己已經站在門口迎接林董事長;又有一次,林董事長到日本洽談併購,他在行前就準備好妥善資料,以克服兩地時差,確保訊息順暢。「在社會上工作,可能許多人隨時都在觀察你,從小事看出你能不能承擔更大的事,就是所謂的『見微知著』。」
年紀輕輕接掌貴金屬公司總經理,旁人看來是拔擢高升,對於王丕增學長卻是更大的挑戰。自己非科班出身,卻要帶領許多材料專家;沒學過日文,但又要和日本股東合作...然而他沒有時間逃避,憑藉著林董事長送給自己「好好奮鬥」四個字,一路克服所有艱難的問題。當年三月外派日本,六月就憑著自學五十音的日文基礎,在會議中當著臺日雙方主管面以日文唸完簡報。「最重要就是『堅持』的毅力,」王丕增學長提醒,「堅持能讓你找到很多方法,而非只是找藉口。」除此之外,那段來往日本工作的經驗,更讓他學習到日本人所重視的「菠菜精神」,應用日後無論工作、生活都受用無窮。
王丕增學長口中的「菠菜精神」(ほうれんそう)其實由三個日文字組合而成:報告(ほうこく)、連絡(れんらく)、相談(そうだん),大意就是期許職員要隨時主動報告、聯絡並溝通,讓公司內部能掌握最新資訊以做決策,是日本商界非常重視的基本精神。「簡單說就是讓公司主管相信『你辦事、我放心』的基礎,無論到任何行業或與人相處都適用。」
王丕增學長後來離開大同集團獨立創業,走向進口代理,秉持著細膩的處事態度與周全的服務精神,他總能獲得廠商信任,加上能掌握顧客心理並作出市場區隔,無論美妝產品、廚房家電等各式商品,都能創造高口碑和營收。民國八十年代還沒有網路,而是仰賴實體零售市場和異業合作,但當年引進的許多品牌,時至今日都深植人心,並且仍然穩居一定市占率。
王丕增學長創業有成後,再進入本校企業管理班進修;談到他的學習歷程,「其實我在大學的時候就準備好了。」雖不是商學或管理本科系畢業,但王丕增學長早已立志在商界闖下一片天,因此上了大學後,至少花兩年修讀商學相關的課程,加上從小堅實的英文基礎,以及凡事提早準備的處事風格,使王丕增學長在商界的發展一直都是游刃有餘。他叮嚀學弟妹,「在大學,最重要就是培養獨立思考,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至於技術層面,在實務界的學習會有很大的收穫。」不僅如此,他也提醒,不光是工作,生命中每個層面都要提早準備、並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包括找對象、家庭生活等都是如此。」王丕增學長和妻子養育三位兒女,儘管自己衝刺事業,但沒有因此忽略家庭。他參與孩子每個階段的選擇,陪伴他們成長,如今兒女各自成家在世界各地工作,但仍然緊密連結,前不久全家人同遊海外秘境,一起享受闔家休憩帶來的正面能量。
「『態度』優先!」王丕增學長勉勵所有學弟妹,大學中不光學習專業,培養正確的態度和人生觀更是重點。他特別鼓勵年輕學子多參與社團以擴充生活圈、參與服務;同時找到信仰,從中獲得力量。身為法鼓山信徒,他不強調特定的宗教信仰,「重點是要有主體的思想支持」。學長以自身在商界浸淫數十年的成功經驗,分享所謂「SPT」觀點:「Segmentation」強調市場區隔,瞭解不同分眾的消費需求;「Position」則是明白自身的定位,確認自己的利基所在;「Target」掌握你的目標客戶的需求,盡力做到最好。王丕增學長期許學弟妹,在校就選定方向,並提早與社會互動,「提早確定方向,對你們會有很大的幫助;所有的機會都留給有準備的人。」
臺北大學傑出校友王丕增學長報導網頁連結
http://www.ntpu.edu.tw/chinese/newsUpdate_more.php?id=27436
企業併購法適用對象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8081) 致新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收購(3438)類比科之股份
#收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7/12/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本公司公開收購台灣類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5%~90.07%。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灣類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應賣之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1) 透過此次公開收購以期開展雙方公司資源整合之機會,整合兩家公司的銷售管道,合力擴大國內外市場占有率與客戶群,提升競爭優勢。
(2) 考量雙方公司產品應用領域相似,透過有效整併集團資源,雙方可擴大集團營運規模。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公司期待擴大營運規模與提升國際競爭力,以更有效率的方式經營,為全體股東和產業創造價值。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公開收購後,若能充分發揮綜效,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 換股比例:不適用。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
二、 計算依據:依據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加以分析,並考量收購溢價後訂定之,亦委請獨立專家對收購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本次收購期間自(台灣時間)民國107年12月7日(即「收購期間開始日」)至108年1月10日(即「收購期間屆滿日」)止。惟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至最多50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 (臺灣時間) 。在本次公開收購
之條件成就、公開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且未經依法停止公開收購之情況下,預定為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支付收購對價,並交割成交之有價證券。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一、 本案涉及本公司未來整體策略規劃,為進行本次公開收購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經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與交付所有相關必要合約或文件,並處理與本次公開收購有關之一切必要程序並採取相關必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向主管機關
提出與公開收購相關之申報、延長本次公開收購期間或任何其他與本案有關之必要或適當行為。
二、 本次公開收購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2項及第4項暨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及第11條第1項規定,應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始得為之。
本公司擬於民國107年12月6日依據前開規定向金管會提出申報並公告。
三、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
(一)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2
(公開收購專區)
(二)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
http://www.yuanta.com.tw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