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筱菁 - 客家好妹仔,竹東五峰議員候選人
【我是做老師,不是做功德】
近來筱菁身邊的許多友人,紛紛爆出學校薪資遲發,
導致生活陷入困難的問題,筱菁長期做為音樂兼課教師,
非常能夠同理各位兼課教師的困境,
兼課教師在學校是非常弱勢的,
不僅在工作時數上比正式老師更為吃重,薪資也不同,
正式老師每個月可以正常拿到薪水,
而兼課老師卻要面對學校一再的拖欠,
讓兼課老師2-3個月才拿到薪水,
尤其是在寒暑假期間,兼課老師時數也很多,
因為在學校兼課,大多也無法再做其他的兼職,
學校的薪資延遲甚至會導致兼課教師在生活上都有問題。
兼任教師負責的單位為教育部、教育局,
10年前已經有的問題延宕至今,
代表教育部,教育局等單位,
絲毫不注重兼課教師權益,教師法也對學校毫無約束力。
1.縣政府與教育局出帳流程有問題卻由兼課老師承擔風險,
學校出帳流程有問題就該改善,而非要由兼任教師承擔,
尤其聽過有些學校說兼課教師鐘點很少,
所以要久一點才申請一次,於是讓兼課等職務的老師,
二至三個月才拿到薪資,明顯在行政法上已經違反教師法,
教師的身份是符合特殊的勞工條件,屬於教師法範圍,
但當學校與縣府不願意做正確的薪資發放,
流浪教師該何去何從?
2.教師薪資屬於教師法規定範圍
教師法第六條:
第 六 條 教師之薪給以月計之,並應按月給付,自實際到職之日起支,並自實際離職之日停支。 前項薪給之支給,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每 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薪給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但死亡當月之薪 給按全月支給。
3.兼任教師也屬於教師法規定嗎?
在中小學兼任代課與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對兼課教師待遇比照教師法規定。在第四條中規定:對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待遇及解聘之措施,認為 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請求救濟。
4. 正職教師短缺,以專案申請經費聘任兼課老師與代課老師
各高中小學兼課與代課教師經常是常任,
表示學校的確需要這個教師職位,
但不開正式缺額以代課來補足,
教師薪資而是以專案方式申請,牽扯到學校申請專案時,
專案的發放薪資大多是專案時間結束後正式核銷才發放,
所以發薪日期會往後拖延。
5.這樣的救濟有用嗎?我可以去檢舉嗎?
如同校園內的性侵案件一樣,也如同勞工面對資方的壓榨,
對勞檢單位提出糾舉一樣,教師提出對學校體制上的抗議,
緊接而來的即是不續聘的壓力。
校園是封閉的系統,即使再怎麼保密,
校內的兼職教師就是那幾位,面對到不公的薪資發放問題,
在生活壓力與糾舉之後有可能面臨的下期不續聘
(學校可能會認為這位老師是trouble maker)的壓力,
讓更多兼任教師面對不公只能隱忍不發,痛苦承受。
學校不像一般的公司,有勞檢局可以舉發,
又要面對校內壓力更是重重,
我認為應該將學校的財務與會計明細也列入學校考核,
給教師良好的環境才能讓學生的學習品質提高,
而那是每一位教師都應得的權益。
我期望的是改善教師工作環境與壓迫,
教師們每天辛勞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學,
除了真的是在做功德以外,教師也有家人要養、
有生活要過,希望所有的老師們給筱菁一個機會,
讓我來監督學校與縣政,讓教師能夠正常的拿到薪水,
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https://news.tvbs.com.tw/fun/746689
#流浪教師 #兼課教師 #代課教師
#讓老師們準時領錢
#客家好妹仔-余筱菁
#客家妹妹愛台灣
https://www.facebook.com/Hakkameme.Love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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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老師,不是做功德】
近來筱菁身邊的許多友人,紛紛爆出學校薪資遲發,
導致生活陷入困難的問題,筱菁長期做為音樂兼課教師,
非常能夠同理各位兼課教師的困境,
兼課教師在學校是非常弱勢的,
不僅在工作時數上比正式老師更為吃重,薪資也不同,
正式老師每個月可以正常拿到薪水,
而兼課老師卻要面對學校一再的拖欠,
讓兼課老師2-3個月才拿到薪水,
尤其是在寒暑假期間,兼課老師時數也很多,
因為在學校兼課,大多也無法再做其他的兼職,
學校的薪資延遲甚至會導致兼課教師在生活上都有問題。
兼任教師負責的單位為教育部、教育局,
10年前已經有的問題延宕至今,
代表教育部,教育局等單位,
絲毫不注重兼課教師權益,教師法也對學校毫無約束力。
1.縣政府與教育局出帳流程有問題卻由兼課老師承擔風險,
學校出帳流程有問題就該改善,而非要由兼任教師承擔,
尤其聽過有些學校說兼課教師鐘點很少,
所以要久一點才申請一次,於是讓兼課等職務的老師,
二至三個月才拿到薪資,明顯在行政法上已經違反教師法,
教師的身份是符合特殊的勞工條件,屬於教師法範圍,
但當學校與縣府不願意做正確的薪資發放,
流浪教師該何去何從?
2.教師薪資屬於教師法規定範圍
教師法第六條:
第 六 條 教師之薪給以月計之,並應按月給付,自實際到職之日起支,並自實際離職之日停支。 前項薪給之支給,服務未滿整月者,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其每 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薪給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但死亡當月之薪 給按全月支給。
3.兼任教師也屬於教師法規定嗎?
在中小學兼任代課與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對兼課教師待遇比照教師法規定。在第四條中規定:對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待遇及解聘之措施,認為 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請求救濟。
4. 正職教師短缺,以專案申請經費聘任兼課老師與代課老師
各高中小學兼課與代課教師經常是常任,
表示學校的確需要這個教師職位,
但不開正式缺額以代課來補足,
教師薪資而是以專案方式申請,牽扯到學校申請專案時,
專案的發放薪資大多是專案時間結束後正式核銷才發放,
所以發薪日期會往後拖延。
5.這樣的救濟有用嗎?我可以去檢舉嗎?
如同校園內的性侵案件一樣,也如同勞工面對資方的壓榨,
對勞檢單位提出糾舉一樣,教師提出對學校體制上的抗議,
緊接而來的即是不續聘的壓力。
校園是封閉的系統,即使再怎麼保密,
校內的兼職教師就是那幾位,面對到不公的薪資發放問題,
在生活壓力與糾舉之後有可能面臨的下期不續聘
(學校可能會認為這位老師是trouble maker)的壓力,
讓更多兼任教師面對不公只能隱忍不發,痛苦承受。
學校不像一般的公司,有勞檢局可以舉發,
又要面對校內壓力更是重重,
我認為應該將學校的財務與會計明細也列入學校考核,
給教師良好的環境才能讓學生的學習品質提高,
而那是每一位教師都應得的權益。
我期望的是改善教師工作環境與壓迫,
教師們每天辛勞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學,
除了真的是在做功德以外,教師也有家人要養、
有生活要過,希望所有的老師們給筱菁一個機會,
讓我來監督學校與縣政,讓教師能夠正常的拿到薪水,
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https://news.tvbs.com.tw/fun/746689
#流浪教師 #兼課教師 #代課教師
#讓老師們準時領錢
#客家好妹仔-余筱菁
#客家妹妹愛台灣
https://www.facebook.com/Hakkameme.LoveTaiwan/
代理教師續聘流程 在 靠北教甄712 請教ㄧ下最近很多校的代理照慣例要先跑離職單 的必吃
代理教師續聘 不續聘跟學校教評會有關,至少我們學校都不續聘,每年都要跑招考代理教師的流程,學校沒有非得續聘代理教師不可。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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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F →wush: 主管一定要確認代理教師把該處理的該交接的都搞定才核章 07/05 ... 20 F →alice199048: 其實要看學校耶,之前碰過續聘不跑流程的,不過既然 ... ... <看更多>
代理教師續聘流程 在 [心得] 傳染病嚴重流行期間再聘不受2次限制- 看板studyteacher 的必吃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5895B號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
附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
部 長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136/ch05/type1/gov40/num7/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136/ch05/type1/gov40/num7/Eg.pdf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
第四條 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
校務需求,且具前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
至多以二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
定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二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
代理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一、依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
群之代課、代理教師。
二、依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且具出缺科(類)專長之代課、代理教
師。
前項學校應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但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免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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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3.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626946545.A.D21.html
2.因為開正式缺未獲再聘的原代理
在各縣市都宣布停辦聯合甄選後
可以請原代理回來
※ 編輯: nari900916 (1.171.123.215 臺灣), 07/23/2021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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