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的新聞
我不轉載了,
雖然網路上也公布了當事者的FB
但家屬的悲慟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不讓家屬再次受到二次傷害與衝擊
我想講個類似的故事,有經過當事者同意
如果有身邊朋友知道我在說的是哪位
也請不要在這裡不小心說出來,
因為對方生活上有顧慮,所以不想當面說出
對方希望這故事,是讓更多可能深陷其中的類似受害者覺醒
有更多人願意幫助這些受害者
因為這過程中,當事者無助過很多次,甚至只能自責、怪自己
說故事之前我必須提醒
如果你想檢討被害者,那請跳出這文章
甚至離開這粉絲團也沒關係
因為任何肢體暴力、語言暴力、性侵事件,都是同樣且重疊的案件
#檢討被害者只會讓加害者的同類人更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與動機
#千萬千萬不要檢討被害者
#沒經歷過那過程你永遠不懂甚麼是生不如死
今天要說這故事
只是想告訴大家
當你的朋友,遭受肢體暴力、語言暴力、性侵事件,
#受害者不分男女
#受害者不分年齡
#假愛之名行傷害之實 是事件中最常見的問題
當對方透露出求救訊號時
你就是『重要他人』
『重要他人』不一定是他的家人、警察
但『重要他人』的態度很重要
可以說:
⭕是甚麼原因讓妳願意說出來
千萬不要說:
❌為甚麼這麼多年你才說?
❌為甚麼你沒有一開始就說出來?
如果沒有伸出那隻手,這件事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很多受害共同類似的ㄧ句話就是:「我很痛苦,但是我躲不了」
也許身為『重要他人』的你也有恐懼,不知道能如何做
現在113的通報比多年前都要來的有效率
請鼓起勇氣直接打113吧
#性侵相關打113
#人身安全打110
想分享的請自行分享不用問過我
=======以下是真實故事======
A在一個朋友的牽線下認識了P先生
因為P的風趣殷勤,漸漸的A與P在一起
在一起時因為A有些疑問,還問了P:「我們是男女朋友嗎?」
P先生很堅定的說:「是啊,我們是一對的」
之後的日子
P常到A的租屋處找A
但過一段時間,A發現了奇怪的事情
P常有電話狂響不接,問了P,都說是發稿的人在催
A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有幾次藉故不見面,想再多觀察對方
某次,A在工作時接到了另一女生的電話,得知自己是第?者
因為這期間還有不同女孩的同時存在
當天晚上,A想分手了,P出現了
P說:「可是我跟那女生分手了,是他還要纏著我」
P想挽留A,A給P一段時間處理
P某天出現,說已經處理好了,現任只有A
之後又相處一起
但漸漸的,P開始對A的生活、工作、時程、朋友控制
連A回自己父母家,也不能不接電話
不分幾點,無限度的查勤,沒接到電話就極盡的言語污辱、騷擾
以自己花心到處粘花的計倆,套在A身上,說:「妳就是會這樣背地一套表面一套」
好幾次A跟朋友出遊,乾脆讓朋友接電話,只為了讓P相信自己真的是跟朋友出門
工作上也是
同事大多都知道P來電一定要接
有時同事朋友會說:「他太在乎妳了」
但A只能苦笑,A沒有喜歡過這種相處方式
A開始受不了了,生活一團亂,也無法好好工作
不接電話就是惡言、污辱字眼
有幾次甚至P發狂了,載著A飆車,A打給手機裡最快連絡到的男性同學
內心有一絲絲希望,拜託能有誰來救我
但被P甩掉電話
之後的男性同事男性同學可能也搞不懂A發生甚麼,也可能很害怕
因為也沒有問A發生甚麼事了
就都不連繫了
A這輩子從來沒有遇過這些事
只能一直反省自己是自己的問題
因後來A發現P還跟好幾任所謂的前任在一起
這日子太累了,A很想分開
要分開的過程
甚至到A家中強暴,理由是要確認A是不是被別人上過了
A甚至求助警察
多年前的當時,警察來看,P說是男女朋友吵架警察就離開了
A最後跟家裡說
想搬回家,大概提了這件事
A的媽媽本來說好,但當天下午來電話說:
「對方聽起來很可怕,妳不要回來好了,不知道家裡會遇到什麼事」
過了一陣子,A仍然過著這種痛苦的生活
最後結束臺灣的工作,到國外工作
在收拾租屋處的某天,P無預警的來A住處才發現A要走了
發狂的把東西都摔了
但這緣份並沒有結束
A出國工作一段時間,回國
某天,被P遇到、找到了
一開始P都還是君子樣
A也認為自己與P已經彼此是前任的狀態
有些事和行蹤也不想坦白
但某天被P工作飯局後(裝)酒醉找了A
A說太晚不想出門,
P到了A的家,狂敲門
A不想開門,但又不知道是不是這次找警察又被說是男女朋友而被忽視
A還是開了門
P在那天用各種方式求和,甚至硬上A
女生的力氣總是抵不住男生
A還是沒有想要和P在一起
A在那次吃了事後藥
還是懷孕了
後面的故事我就不說了
A曾經多次不理解自己為甚麼要經歷這些
自責
也多次想自殺過,看著車流的速度,有種吸力吸引A過去
但A一直沒有做出傷害生命的事
經歷很多很多年,A積壓多年的情緒,
最後申請保護令,也求助身心科
至少現在看似正常的活著
但內心的痛苦無法消失,是一直永遠在記憶中的
人身安全打110 在 The Beggar in the Restaurant 乞客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元朗事件竟然連暴動都唔L係,明明就係一場恐怖襲擊。香港法例網站列明嘅「恐怖主義行為」釋義 A、B、C、D、E、F都中晒。
#香港政府可恥
#林鄭政府黑警牛屎佬不得好死
#死亡筆記嘅主人麻煩你寫名寫快啲
【我正式將元朗事件定性為國家贊助的恐怖襲擊(state-sponsored terrorism)】
既然林奠唔肯講人話,我一介草民決定代行特首職責,宣佈將元朗事件定性為國家贊助的恐怖襲擊。
🔴首先來看一下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列明的「恐怖主義行為」釋義:
//(i)該行動是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意圖而進行的,或該恐嚇是懷有作出會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效果的行動的意圖而進行的 ——
(A)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B)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
(C)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D)對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嚴重危險;
(E)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電子系統的;或
(F)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的;及
(ii)該行動的作出或該恐嚇 ——
(A)的意圖是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及
(B)是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而進行的//
我是法律素人,只能單純看字面釋義。昨晚元朗黑幫持械無差別襲擊市民的事件,是一宗意圖為威嚇公眾人士 (ii.A),以推展政治主張(反抗爭運動)的事件 (ii.B),導致了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i.A)、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i.C)、嚴重干擾基要設施(港鐵) (i.F),因此理應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terrorist act)。
🔴當然香港不是國家,但這次揸莊的有可能是中聯辦,何俊仁在今天的記者會亦提及中聯辦有部門專責處理黑社會事務。
🔴至於元朗事件是「官鄉黑黑」(政府、鄉村勢力、黑社會、黑警)聯手策劃的大龍鳳,這在反送中陣營已是共識,為免有不太知情的人士以為我們砌生豬肉,我姑且嘗試說明一下為何這是合理推測:
🔵1. 時間配合得天衣無縫
我必須強調,昨晚反送中陣營發起的行動只有港島區的遊行,在元朗沒有任何行動,元朗出事是非常無厘頭的。遊行在灣仔結束後,部份參與者自發移至金鐘、中上環、西環,22:10-22:20間,警方在上環信德中心外亮出黑旗,發射橡膠子彈和催淚彈;22:23-22:42繼續發射數量不明的催淚彈及布袋彈。而另一方面,由22:45開始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出現元朗白衣人衝進西鐵站隨機攻擊市民、打傷立場記者的消息,此後因為元朗的屍殺列車畫面太震撼,以致網上論壇、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即時新聞都壓倒性地以元朗訊息為主,直到今天民間仍集中討論元朗恐襲事件及其餘波。
這裡再重覆一次,元朗本來沒有任何抗議活動,此前亦只有零星衝突(例如有一兩個青年在元朗做放映會,被襲擊和驅趕,是極少規模而且大致單向的衝突),白衣黑社會群起攻擊跟他們幾無過節的反送中人士,本來已屬離奇,居然更特別選擇這一天——而且幾乎是金鐘開槍的同一時刻——展開襲擊,實在玄乎其玄。
試想如果沒有元朗一事,從昨晚到今天佔據媒體和論壇版面的必然是警方在金鐘施放的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香港人或許已經開始習慣催淚彈攻擊,但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卻仍未被視為常態,仍然會觸動一般市民神經。要知道612出動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引來社會極大反彈,令這場社會運動超出了「反送中」的單一議題,催生了四大訴求,還有二百萬人遊行、佔領立法會等大事件,更獲得大量國際關注;昨晚警方動用的武力本來也應該會掀起波瀾,甚至可能再次導致他們被國際組織譴責。
昨晚有前線人士稱警察似是先不停施放催淚彈,利用煙霧作掩護再開槍,令傳媒難以捕捉開槍畫面。結合詭異地同時發生的元朗和上環事件,我也大膽推斷他們是有計劃地借元朗事件產生的巨大回響,掩護他們在上環開槍、使用過度武力的事實。
🔵2. 警察與黑幫超合作
盧偉聰在今天的記者會則聲稱警方是在22:45接獲報案(和我找到的第一個通訊軟件消息同時同分,也很奇怪,因為正常人遇到緊急狀況,一般應該會先保障人身安全、打999求助,之後有機會才再更新消息吧?),警員22:52到場,因裝備不足而離開(應該就是被拍到轉身離場的兩名軍裝),而有足夠裝備的警員隊伍終於在23:20到場,即恐怖份子已經無差別攻擊市民大半小時之久(姑且以盧偉聰所言的22:45起計)。
警察到場前,天水圍、元朗警署落閘,999打不通、或者打通了叫市民「驚就唔好出街」,警方似乎有計劃地令市民無法求助,故意延遲處理事件。凌晨零時後,恐怖份子再度折返元朗站,衝破車站鐵閘,用武器無差別追打攻擊市民,而當時完全沒有警員在場,白衣恐怖份子如入無人之境,黑白兩道的行動相當有默契,警察完全沒有阻礙恐怖份子的暴力行為,最終造成近五十人受傷,部份傷勢嚴重,恐慌瀰漫全城,今天元朗、屯門、沙田等區的商舖不少提早關門,元朗更儼如死城,居民閉門不出。
更弔詭的是,有不少市民指出早在21日下午已經到處流傳當晚「不要穿黑衣,六點後不要去元朗,因黑社會要「做嘢」」的消息(NOW訪問了其中一位收到村長通知的人士),而且傍晚五六點白衣人士持械集結時已有市民報案(詳見881主持楊樂笙臉書)、有報案號碼,跟盧偉聰所說的22:45接報相差五至六小時,令人懷疑警務署署長公然作假。
此外,只要對比過去一個月警方對付示威者的手法,必然會得出他們偏袒恐怖份子的結論。從6月9日起,警方已多次隨機在街上截查、甚至非法扣留穿黑衣的年輕人,包括中學生,多次聲稱雨傘等日用品為攻擊性武器,昨日更充公急救站義工管有的急救物資(獨媒報道)。七一集會結束後,警察更曾深夜截查過海小巴,搜身搜袋,製造白色恐怖。反觀昨晚,電視畫面清楚顯示防暴警察與揮動鐵通的恐怖份子傾談,其後卻聲稱不見任何攻擊性武器;警察進入恐怖份子施暴後匿藏的南邊圍,卻沒有拘捕任何人或充公任何人攜帶的武器,其後更開路讓恐怖份子乘車離開,態度可謂十分友善,與過去一個月對待示威者的態度大相逕庭。
目前(23日凌晨)警方已拘捕涉嫌參與元朗事件的六人,但人人皆知黑社會要講好數交人頭何其容易,而且他們只是涉嫌非法集結被扣查,對本來就案底無數的黑社會來說根本小菜一碟。
綜合以上資訊,警察和黑社會顯然關係曖昧,很難說服市民警黑合作不存在吧。無論如何,打擊恐怖主義刻不容緩,香港政府必須嚴正處理恐怖份子,同時直面社會動盪的問題根源,否則香港將會迎來更大的災難。
圖源:TG
#官鄉黑黑
#警黑一家親
#香港所有高官落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