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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