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近3個月,滯留湖北的臺胞總算大部分回到臺灣。這段期間,我一再呼籲政府協助他們儘速回國,但遺憾的是,在政治考量下,政府採取明顯的雙重標準,使得他們的返鄉之路漫長而辛苦。尤其是經上海搭乘「類包機」最為折磨,武漢距上海1100公里,大約是臺灣環島一週的距離,搭車要11個小時,類包機成了「累」包機。
幾天前,多名滯留湖北臺胞自救會的成員,在回臺完成隔離檢疫後來看我,對於我持續聲援他們,向我表達謝意。我對他們說愧不敢當,我已經卸任公職,力量有限,無法讓他們得到政府應該提供的協助。我所做的,只是為了同胞最基本的人權與人道,講該講的話。
這些好不容易回家的鄉親跟我說,他們非常認同政府採取嚴格的防疫措施,並且完全配合;但難以理解的是,政府對於從歐美等高風險地區回來的臺胞或外僑,卻沒有採取同樣標準的防疫措施。更讓他們難過的是,因為政府的差別待遇,許多民眾也跟著歧視他們,甚至把他們視為「病毒」。
從湖北搭乘包機與「累包機」回臺的1,435名臺胞中,只有1人的採檢結果確診為陽性,僅佔臺灣340多名境外移入病例中的1例。事實證明,滯留湖北臺胞的傳染風險,遠比歐美回來的臺胞為低。有一位市長說「紐約比武漢更危險」,一點不錯。但政府卻把他們註記納入黑名單中,目前仍滯留於湖北的200多名臺胞,還是無法自行搭機回臺,歧視仍然存在,已經3個月了,政府為何還要這樣折磨他們?
這次滯留湖北的國人,曾遭同樣的苦痛,也曾組織自救會。我為他們加油打氣,並建議,即使已經回臺,莫灰了志氣、莫散了團體,把自己的經歷記錄下來,對於所受的霸凌、歧視等等不公平待遇,要勇敢發聲,爭取自己的權利。面對挫折不要害怕,只要站在正義、公理與善良這一邊,一定可以扭轉情勢。就算痛苦已經過去了,他們再接再厲的努力,可以喚醒社會的良心,嚇阻類似事件的重演。
疫情總有結束的一天,臺灣或許會創下耀眼的防疫成績,但在人權、人道方面,政府卻將留下不光彩的冷血紀錄─80天拒絕上千位國民返國。這不但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也違背《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4款「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的規定。
這段歧視、霸凌的情節現在還在上演,還是進行式,為了同胞愛,再一次請政府解除武漢最後這200多位臺胞的黑名單註記,還他們自由搭機回國的權利。現在改變還來得及,請政府平等對待每位同胞,大家拋開偏見、放下意識形態、停止霸凌,讓人心仍是臺灣最美麗的風景。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在 馬英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歷經近3個月,滯留湖北的臺胞總算大部分回到臺灣。這段期間,我一再呼籲政府協助他們儘速回國,但遺憾的是,在政治考量下,政府採取明顯的雙重標準,使得他們的返鄉之路漫長而辛苦。尤其是經上海搭乘「類包機」最為折磨,武漢距上海1100公里,大約是臺灣環島一週的距離,搭車要11個小時,類包機成了「累」包機。
幾天前,多名滯留湖北臺胞自救會的成員,在回臺完成隔離檢疫後來看我,對於我持續聲援他們,向我表達謝意。我對他們說愧不敢當,我已經卸任公職,力量有限,無法讓他們得到政府應該提供的協助。我所做的,只是為了同胞最基本的人權與人道,講該講的話。
這些好不容易回家的鄉親跟我說,他們非常認同政府採取嚴格的防疫措施,並且完全配合;但難以理解的是,政府對於從歐美等高風險地區回來的臺胞或外僑,卻沒有採取同樣標準的防疫措施。更讓他們難過的是,因為政府的差別待遇,許多民眾也跟著歧視他們,甚至把他們視為「病毒」。
從湖北搭乘包機與「累包機」回臺的1,435名臺胞中,只有1人的採檢結果確診為陽性,僅佔臺灣340多名境外移入病例中的1例。事實證明,滯留湖北臺胞的傳染風險,遠比歐美回來的臺胞為低。有一位市長說「紐約比武漢更危險」,一點不錯。但政府卻把他們註記納入黑名單中,目前仍滯留於湖北的200多名臺胞,還是無法自行搭機回臺,歧視仍然存在,已經3個月了,政府為何還要這樣折磨他們?
這次滯留湖北的國人,曾遭同樣的苦痛,也曾組織自救會。我為他們加油打氣,並建議,即使已經回臺,莫灰了志氣、莫散了團體,把自己的經歷記錄下來,對於所受的霸凌、歧視等等不公平待遇,要勇敢發聲,爭取自己的權利。面對挫折不要害怕,只要站在正義、公理與善良這一邊,一定可以扭轉情勢。就算痛苦已經過去了,他們再接再厲的努力,可以喚醒社會的良心,嚇阻類似事件的重演。
疫情總有結束的一天,臺灣或許會創下耀眼的防疫成績,但在人權、人道方面,政府卻將留下不光彩的冷血紀錄─80天拒絕上千位國民返國。這不但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也違背《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4款「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的規定。
這段歧視、霸凌的情節現在還在上演,還是進行式,為了同胞愛,再一次請政府解除武漢最後這200多位臺胞的黑名單註記,還他們自由搭機回國的權利。現在改變還來得及,請政府平等對待每位同胞,大家拋開偏見、放下意識形態、停止霸凌,讓人心仍是臺灣最美麗的風景。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在 黃暐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違憲,但支持!(最好頒布緊急命令)
昨天暐瀚開直播,談「無差別防疫」。
一點不意外,今天指揮中心已經宣佈,明天起台灣進入「國人入境檢疫14天,外國人暫時禁止入境」的「超強防護網」(幾乎等於鎖國)了!
回顧這兩個月,暐瀚常常在說,這次的長期抗疫是「人道」、「政治」與「防疫」三者複雜題。
先求人道,病老婦孺優先,再談政治,國際各國,總有親疏遠近,等到疫情到達高峰的時候,防疫面前,人道、人權跟政治考量,都要全部往後退。
封住,就對了!
至於指揮中心可不可以「限制國人出境」呢?
來看看憲法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再看看蘇貞昌院長與陳時中部長所提出的「雙七」法源。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條:
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所謂「雙七」是賦予指揮中心指揮官,為了防疫,可執行「必要措施」,但所謂「必要措施」,包不包括凌駕憲法的措施呢?
與其去糾結於這些問題,消耗浪費防疫的能量,倒不如請總統頒布緊急命令,在一定的期限內,授權行政權可以高於立法權,暫時提高防疫的權力位階,這是比較兩全其美的作法。
像是1999年9月21日發生「九二一大地震」之後四天,前總統李登輝也在9月25日,頒布了緊急命令(為期半年),全力進行災後重建。
過去有部日劇叫「逃避可恥,但有用」,現在我要說「(限制人權)違憲,但支持(為了防疫)」!
當然,最好可以頒布緊急命令!
暐瀚 2020-3-18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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