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年一度的 #警察節,祝所有的警察朋友,警察節快樂!在背後默默支持的警眷們,大家也辛苦了,因為有你們無怨、無悔的支持,他們才能在社會各個角落,守護全民的安全。
其實對所有的警察同仁來講,每年警察節並不能因此休假一天,除了正常勤務外,還要辦理各種型式的慶祝或宣導活動,警察同仁一點也感受不到屬於自己節日的榮耀。時值嚴峻疫期時期,全國警察都為防疫工作疲於奔命,想必不會再有過往的慶祝活動。
這個會期我特別提案修法,要求每年 #0615警察節 及 #0119消防節 應比照51勞動節、93軍人節,#讓警消人員休假一天,肯定警消的辛苦與奉獻。本案也在5月13日排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內政委員會審查,但是因部分委員及內政部有些不同的看法,認為不宜休假一天,後續仍須交黨團協商,我將持續為警消同仁爭取應有的榮耀。
國內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延至6月28日,何時可以調降警戒等級,任誰也沒把握,當下,警察同仁的工作負荷不但未減輕,而是日漸加重,不戴口罩的、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的、違規營業的、違反群聚規定的….樣樣都要警察同仁執行取締,連市場的分流也要靠警察舉牌、勸導、查閱身分證管制,大家辛苦了!
你們在防疫前線的努力付出,我在立法院都看到了!也提案為大家爭取防疫津貼、防疫保險及防疫裝備等等,雖然還沒完全獲得蔡總統及行政部門的善意回應,但我會持續努力,以下簡單說明相關的提案內容:
#爭取特別預算編列防疫津貼
各位辛勞的警察、消防、移民同仁,防疫任務大增,但政府一直遲未比照醫護人員,依中央相關防疫特別條例編列預算,給付防疫津貼,而地方警察局、消防局的加菜金、加班費等經費,也是杯水車薪,常常不足支應。
我在5月24日行文要求行政院等機關,在編列第3次追加特別預算時,須納入警察、消防、移民的防疫津貼,28日協商特別條例時,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經爭取後,第3次追加預算,內政部防疫預算編列12億0895萬元,比原先特別預算和後續2次追加總額(共3次,11億7,282萬元)還高。
其中包含爭取到警察協尋失聯匡列對象等重要防疫業務、確診者接觸史複查等二項,消防後送(疑似或確診)病患,移民查處匡列外來人口、執行包機或郵輪專案、隨機戒護、戒護外來匡列人口就醫等等,都將匡列在這次特別預算防疫津貼之中。未來諸如地方防疫旅館維安、查處違反防疫規定、消防對確診者施急救等,都將持續爭取。
#推動納入防疫保險保障
我也要求內政部應該馬上檢討,為第一線防疫警察、消防、移民工作人員加保防疫保險。5月28日協商特別條例時,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而人事行政總處也在6月7日行文金管會協助,提供民間業者的防疫保險方案給內政部參考。
6月11日在審查特別預算時,徐部長也當場允諾研議,這部分我將持續監督內政部推動的情形。
#要求配發充足防疫裝備
在第一線執行防疫工作的人員,最迫切的需求就是防疫裝備,醫護人員的防疫裝備,是準備2倍安全量,而消防人員的防疫裝備量是5天+35天的超前部屬做法。反觀,警察同仁的防疫裝備量能呢?
我在5月24日行文行政院等機關,要求編列第3次追加特別預算時,要特別重視籌補警察的防疫裝備。5月31日協商特別條例時,也提附帶決議要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從寬撥補防疫裝備。終於,本次追加特別預算,警政署編列 7,103 萬 1千元籌補防護裝備的預算,我也在6月11日審查特別預算時,提出決議案,要求應超前佈署、超額發放防護衣、口罩等防疫裝備給警察使用。
自疫情爆發以來,我不斷要求行政機關要重視警察同仁的防疫安全,除了編列防疫津貼、投保防疫險及提供充足的防疫物資之外,也要 #做好單位的分流辦公、#從寬公文辦理時限、#爭取警消人員及同住家屬列優先施打疫苗對象 等等,希望能盡力維護警同仁的健康與權益。
在警察節的這一天,大家的任務一樣,不會因此而有所減少或改變,依然投入 #維持社會治安及守護人民安全的使命中,也要 #面對疫情的挑戰。最後,在繁忙的勤務當下,也 #不要忘了給自己一個掌聲,警察節快樂!
#警察辛苦了 #警察節快樂
#有警察 #才安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0的網紅吳沛憶,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上週市政質詢後,這週開始是各部門輪流至議會備詢。週一的民政部門質詢,我將重點放在市府委外制度的改善上,有以下兩個重點: 1. 從制度面改善社工勞動狀況 ✅調查機構核銷不實情形,避免社工薪資被雇主挪用 ✅編列人事行政費用,避免社工超時工作 2. 提升街友安置環境,並加強協助就業 ✅調查安置數量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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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09~110/06/22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圖書與會展館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良好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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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圖書館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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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影音剪輯及海報設計製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閱讀推廣活動、圖書資源利用課程及活動企劃執行。
2.圖書館導覽與流通服務櫃台輪值。
3.讀者資料檔管理維護(含「研究助理」、「校友」、「退休人員」、「兼任老師」等之申請借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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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複印服務事宜及廠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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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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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06月22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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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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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星期五,大家知道下星期五放假嗎❓❓❓
5月1日是勞動節,也就是廣大勞工們的國定假日,按照 #勞動基準法 規定,勞工應該放假,而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同意勞工當天工作,雇主應該要發給雙倍的薪資!
如果雇主摀住雙耳大喊我不聽我不聽我就不要發,那可是會被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的喔!(可以檢舉的意思(威
#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今年的5/1勞動節是星期六休息日,因此在4/30星期五的時候補假一天,但一般坊間有很多勞工是彈性工時輪班制等,不是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去走,這時候,務必記得勞動節是可以放假的國定假日!
本來那天就是例假或休息日的勞工,那就要補假一天;跟老闆說好那天要上班,那原則上會有兩倍的薪水,不過如果勞資雙方已經協商同意換成補休,在「不減損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講好 #補休時數 及 #屆期未休處理方式 等事項那也OK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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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動部
#勞動條1字第1040130697號函 ↯
https://reurl.cc/6yOok6
要旨:
勞動基準法第37、39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參照,受僱於公、私立幼兒園之勞工,國定假日均應予休假,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又勞資雙方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但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
#勞動條2字第1080130118號函 ↯
https://reurl.cc/Dvkz8N
要旨:
勞動部就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工作者於總統、副總統、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是日出勤之工資給付,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說明。
說明:
五、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投票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前開規定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至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後」,如欲將出勤之工資選擇為補休,尚為法所不禁,惟勞雇雙方應在不損及勞工權益及不影響雇主人力因應之前提下,就補休標準、補休期限及屆期未休完之時數如何處置等事項,妥為約定。凡雇主片面規定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後僅能選擇補休,即不符勞動基準法規定。至勞雇雙方如就投票日加倍工資之請求權有所爭議,應由雇主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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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輪 調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上週市政質詢後,這週開始是各部門輪流至議會備詢。週一的民政部門質詢,我將重點放在市府委外制度的改善上,有以下兩個重點:
1. 從制度面改善社工勞動狀況
✅調查機構核銷不實情形,避免社工薪資被雇主挪用
✅編列人事行政費用,避免社工超時工作
2. 提升街友安置環境,並加強協助就業
✅調查安置數量連年下降原因,讓安置空間更為人性友善
✅檢討現有補助政策,改善機構經營困境
✅增加釋出社區派工等就業機會
#台北市議員吳沛憶
#吳沛憶我陪你
#沛憶陪你顧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