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小辦理全校回收廢電池的環保比賽,校方為了鼓勵所有班級踴躍參賽,特別提供面額5萬元的超商禮券做為獎品,沒想到學校負責這個比賽項目的張姓老師,竟然A走禮券,獲獎的班級不是沒有收到禮券、就是只拿到一半的禮券,更誇張的還有只拿到紅包袋,裡面什麼也沒有,新北市府教育局獲悉後,將這名A走小朋友禮券的老師函送法辦,北檢調查後認為張姓老師涉犯侵占罪,但考量她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期限為1年,條件是繳交國庫10萬元。
這貪污吧,怎麼會是侵佔,他承辦的不就是職務上行為?
第 6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這支影片是黃標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YouTube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志祺七七團隊誠徵「全職企劃」與「特約作者」🔥 歡迎點擊官網看更多職缺資訊:https://...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想了一下偷打疫苗可能涉及的罪名:
➡️臺北市政府或雲林縣政府的公務員,明明知道疫苗流向的診所員工不足以消化大量疫苗,卻仍然將大量的疫苗流向特定診所;或者明明知道疫苗施打的對象根本不在排序上,卻仍然交付疫苗的部分:
☑️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必須要公務員「明知故意」,做出「違反法令」的行為,並使人「獲得好處」等三項要件。而在這個疫情蔓延的時刻,公務員流出疫苗,使不在排序上的人施打疫苗的行為,顯然可以幫忙這些診所及施打對象獲取到相當可觀的利益▶️▶️可能足以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公務員圖利罪 的適用,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診所明知所施打對象不符規定,卻仍進行疫苗施打部分:
接種疫苗的資料都要上傳到健保署進行登錄,因此診所是否有隱匿非醫療人員施打疫苗的狀況,而在上傳健保署的資料上作假,也是調查的重點。如果有的話,▶️▶️可能涉及刑法第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的罪名,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根本不在名單上面,卻偷偷跑去施打的人,有沒有涉及不法呢?可能要視這些人有沒有與診所一起隱匿健保署的意圖和行為,來看看有無成立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共犯的空間,否則的話,應該是沒有涉及犯罪行為,但是免不了會引起民眾在道德上的撻伐。
其實會發生這種特權插隊的情況,我一點都不意外。特權人士嘴巴上說不要,身體卻是誠實得很,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啊!
我只想問,這些特權打疫苗的人,之前有沒有罵過AZ疫苗爛呢❓有沒有說AZ疫苗是日本不要才給我們的呢❓嗯❓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武肺疫苗的接種,防疫指揮中心的專家會議訂定「疫苗接種分類順序」是防疫策略重要的一環,按照這個順序,輪到就免費施打。現在陸續爆發的地方政府特權集體施打,這些跟「黃昭順」這類個別利用特權不同,例如雲林縣傳出的張榮味、議員、媒體、國民黨部主委等,甚至五千元安排的傳聞;台北直接給某診所一千劑,施打到半夜;澎湖縣的公關針疑雲等,這些是一種「集體的特權打黑針」,不僅不公平,更有違反疫苗防疫施打順位,變成防疫的醫療人員沒打,特權人士反而先打,嚴重影響防疫工作,另外公費免費變成收費和讓特權人士先打,這些不僅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條例和特別條例,更有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嫌疑,檢調應該儘速調查和定調。
註: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關於圖利罪則訂有二個罪名,一個是「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另外一個是規定:「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事務,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私人不法利益」。兩種罪名所處罰的刑罰是一樣的,都要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以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下的罰金。這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刑法第三十三條關於刑的種類規定,有期徒刑最重可以判處十五年以下,遇有加減的時候,可以加到二十年。也就是說法院最輕可以判五年,最重可以判到二十年。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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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90號釋憲案 #大麻入罪史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09 「志祺七七徵企劃夥伴」廣告段落
02:10 大麻的興起與禁止
04:07 禁止大麻的風氣擴及全球
05:07 台灣什麼時候開始禁止大麻?
06:26 栽種大麻 vs. 製造大麻,誰比較嚴重?
08:01 大法官釋憲說了什麼?
09:21 我們的觀點
10:40 提問
10:53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鎮宇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台灣 vs. 歐美,禁止和開放大麻的理由分別是什麼?:https://bit.ly/2P4OtTN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https://bit.ly/32vtRqI
→種族主義與大麻「毒品化」:以美國為首的反毒體系如何被建立?:https://reurl.cc/E2MNK0
→釋字第790號解釋:種大麻一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違憲?:https://bit.ly/3aHmCRh
→是誰把大麻從醫療藥品污名化成為毒品?:https://bit.ly/3szpYvm
→大麻的歷史:https://bit.ly/3tB7iwC
→美國毒品「合法化」的背後,半個世紀「毒品戰爭」的失敗史?:https://bit.ly/3n4ltYY
→霧裡看花:大麻歷史中的罪惡與污名:https://bit.ly/3syPXDx
→如果沒有毒幹嘛禁? 談大麻被污名化的歷史:https://bit.ly/3ew8aN5
→為何大麻曾被英國女皇當止痛藥,後來卻成全球禁止的毒品?原來它有這段不為人知的歷史…:https://bit.ly/3ehl8hp
→How a racist hate-monger masterminded America’s War on Drugs:https://bit.ly/2Q9JCBm
→大法官解釋進階查詢:https://bit.ly/3dyXqOI
→多邊體系的重建與單邊體系的訴求——以美國批准「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為中心 -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https://reurl.cc/GdRqZy
→種大麻調降刑度? 法務部:須符合2要件:https://bit.ly/3txNbzG
→行政院通過種大麻自用非販售 最低刑期從5年減為1年:https://bit.ly/3arbQOJ
→大麻THC成分藥物罕病先行,衛福部公告頑固型癲癇病兒可專案使用: https://www.twreporter.org/a/cannabis-for-medical-use-taiwan
【 延伸閱讀 】
→一個美國,4種合法樣態──大麻合法為何這麼複雜?:https://bit.ly/3alscZa
→台灣禁大麻是因為健康危害,還是「鴉片亡國」的清朝觀念?:https://bit.ly/3xcL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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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上搭建綠色鐵皮屋的工廠,遭仁德區公所查獲屬於違建農舍,即將面臨拆除,屋主擔心四處求助,但卻遭到不肖公務員利用,進行索賄,屋主低調表示,當初是跑照代辦業者找上門,告訴他們能幫忙解決,還教他們在水泥地上堆泥土逃避查緝。
而台南地檢署接獲情資、深入追查,順利將正在交付賄款的中間人黃姓代書,以及仁德區公所建設課蔡姓技正,當場逮捕,並取出賄款五萬元,而且檢方不排除只是單純的個案。
經過檢方複訊後,認定兩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而且犯罪嫌疑重大並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已經將兩人裁定收押禁見,檢方也要再擴大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