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區藥局領健保中藥,沒有給付嗎?
請健保署重新檢視新措施的妥適性,別讓民眾領處方中藥的權益受到影響!
最近,健保署預告了一項新的措施,未來對於調劑中藥的工作,明定只有「中醫醫院」、「中醫診所」、「有中醫部門的西醫醫院」,才能申報中藥藥費跟調劑費,而這兩天,我也收到非常多的相關陳情、私訊。
白話來說,這項預告排除了目前已經有 4,000 多家的健保藥局,雖然他們仍然可以協助民眾調劑處方中藥,但未來即使社區藥局協助民眾調製處方中藥,健保也不會予以給付。
這項草案預告才短短 10 天,就已經湧入將近 7 千則留言表達疑慮及擔憂。
對於一般民眾來說,恐怕更會受到相當大的影響。
平時就診中醫的民眾,在領到中醫師的處方之後,原本可以選擇在就診的原處方醫院領藥,或是到鄰近的健保藥局,由修習過中藥課程並具有中藥調劑資格的藥師,依處方協助調製中藥。
但是,根據健保署公告的新措施,民眾在原處方醫院領取處方中藥,有健保給付;但若選擇到社區健保藥局領取處方中藥,將可能面臨需要自費的情況。
對民眾而言,這項預告修正對於領取處方中藥的基本權益,恐怕將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要在哪裡領藥,民眾應該擁有選擇的空間,加上目前疫情仍存在許多危機,我們也應該盡力協助民眾在購藥、領藥時,可以盡量避免民眾集中到高感染風險的醫療院所。
但是,健保署公告的新措施,卻是背道而馳。
對此,我們緊急連絡了健保署,表達我們的擔憂。健保署表示,預告期間蒐集到的意見,都會做出正式回應,但是,這項預告措施涉及的核心,其實是中醫藥是否分業的議題。
未來,我們也會持續和健保署追蹤此議題後續發展,希望此項政策措施能再有更多討論空間,也希望健保署能夠積極協助溝通,重新檢視這項預告措施的妥適性,避免損害民眾領取處方中藥的選擇管道與基本權益!
中藥調劑資格 在 藥師陳進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自由廣場》中藥調劑費給付 不應排除藥局
2021/01/04 05:30
◎ 陳進男
健保署於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在中藥藥品調劑費部分,竟然排除社區藥局,僅限中醫醫院、中醫診所及西醫醫院附設中醫部門申報調劑費。
首先,健保特約藥局係我國全民健保法第五十五條法定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再者,我國行政程序法第六條也明白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目前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的藥師超過三萬人,均符合中藥調劑資格的法律規範,六十七%的藥局也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查核調劑設備,准許登記執行中藥調劑業務,實在難以理解健保署為何要特別排除社區藥局?
建請健保署應刪除增列之「限中醫醫院、中醫診所及西醫醫院附設中醫部門申報」,避免違反母法全民健保法及施政平等原則。
(作者為藥師,台南市民)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42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