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圓之爭—光緒年間的幣制改革 | 生活知史
兩圓之爭,不要誤以為是為了爭奪兩塊錢而爭吵,而是清光緒年間,就製作錢幣以「兩」還是以「圓」作為標準的爭議。
由晚明至清代,銀和銅並行,銀主要作為價值尺度及稅收工具,銅錢則是用作流通貨幣。當時中國對外貿易量大增,白銀也是國際貿易的主要結算單位。雖說大家都是用銀,國外商人通常以西班牙銀圓作交易,一個銀圓約重七錢二分,但只含九成銀,故含銀量只有0.648兩,不過民間卻要以0.7兩銀去換取這些銀圓,導致大量白銀外流。
有改革派建議要對抗白銀流失,政府應該淘汰銅幣,以自製銀圓進行交易。但是這些銀圓應該用什麼單位呢?一派說應該維持舊制,一個銀圓重「一兩」,另一派覺得應採用國外七錢二分為重量的「圓」。最後光緒帝決定在全國推行英國機器鑄造的「銅元」和「銀元」;另外也讓張之洞在廣東設廠鑄造銀幣,容許廣東地方當局正式設立銀元局,彷照墨西哥銀元的重量、用機器大量鑄造,開啟中國本土自製銀圓的先例。
直到1900年後,世界銀價暴落,清政府才意識到原有的幣制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光緒帝在1903年下令由慶親王奕劻、瞿鴻機,會同戶部改革幣值。同年戶部造幣總廠試鑄了一兩制的銀幣五種,並打算以此為國幣。但此時大臣們再一次就應該用「兩」還是「圓」爭辯,一方面是傳統以「兩」為制的全國稅收運作系統,另一方面是與外國貿易的便利。雙方爭持不下,甚至在光緒三十三年(1907),清廷向各省督撫徵詢,結果主張一兩制有十一省、七錢二分有八省。
只可惜未等光緒推行好改革,他就駕崩了。直到宣統二年四月度支部頒定《幣制則例》,規定銀為本位幣,以西制「標準重量為27.47克;成色90.2%,含銀24.76克」,亦即每枚銀元重七錢二分,本打算翌年5月開始鑄造,但旋即爆發辛亥革命,成為歷史文件。其後,北洋政府於1914年頒布《國幣條例》,即以銀圓為主要的貨幣,但銀兩尚未廢除。在1933年,中華民國財政部發布廢兩改圓令,正式廢除銀兩的流通,使得國內貨幣統一,完成廢兩改圓。
#知史 #生活知史
#中國歷史 #中国文化 #古代 #古代經濟
#清代 #百日維新 #兩圓之爭 #銀圓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