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我的大學回憶之一 😅
印象很深,當年我們是系上從 #機械系 轉為 #機電系 的第一屆,
有一門課,當學年最後一次開,下學年之後這門課就停開。
那門課,因此很多同學懷著,反正以後用不太到,pass就好的心態,我也是,
不過,期末考那天,我知道很多人都在作弊,但是我就是想說不要,最後,我跟另外一位同學,成了班上惟二被當的 ...
😭😭
因為是必修課,如果沒有拿到學分,我跟我同學就得找還有開課的學校,跨校選修這門課,不過,還好系上沒有遺棄我們,那一年的暑假,我們在每週六下午,上了一系列 #兩個人 的暑修課 (好像很浪漫?)
最近,有高雄大學生跟我陳情,他有朋友今年要畢業,但是因為這個學期(109-2)休學,導致不能報暑修,如果因為要暑修,而辦理學期註冊,則要多花8萬元的學費。
但因為沒註冊沒辦法暑修,所以他只好延後一年畢業 ... 聽起來,不花8萬元的代價,就是要多花一年的時間。感覺很划不來。
然而,大學課程設計屬於大學自治,其實學校要怎麼做,我們也無從干涉,但是,我大略搜尋了一下各校的 #暑修制度,發現有很大的差異,
🔺清大跟台大是允許學期休學中的學生暑修,不過台大有但書,是限於 #今年畢業生 才行;清大則規定暑修學生下學期一定要復學。
高雄的學校呢?
🔺中山大學、高雄大學、高醫皆不准休學中學生暑修
🔺高科大不准休學中學生暑修,不過已符合畢業資格的學生可以
如果是應屆畢業生,因為需要暑修學分才能畢業,卻礙於規定無法暑修,因而得延後一年畢業(剛好該課程是下半學年的課程),似乎不太合理,制度即便是死的,但也應該有彈性作法;如果當年我的母校,因為是末代課程,所以就不開暑修,那我跟我同學兩人,就真的得要流浪到外校去補修這門必修課。
但現況是:學校有開課,只是因為制度設計,讓準畢業生無法修課,而得延後一年畢業,這個,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中山大學修課規定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理愈辯愈明
首先,謝謝黃敏惠市長的回應,那張證書正說明我想點出高教的問題,不論有無撰寫學位論文,無論攻讀的是在職專班,抑或是大學畢業後報考、申請進入研究所,在畢業證書上都看不出差異。
而這點,可能也是不少人政治人物從事公職之餘,明知無暇讀書、寫論文,選擇在職專班來取得學位的重要途徑。
昨天有人在我的貼文底下留言附上一則新聞連結,2002年《中央社》的報導:「位於嘉義的嘉義大學為了增加知名度,也能吸收來自北部地區的菁英,決定以低價每學分新台幣五千元、師資內容及無需寫論文即可畢業做為三大號召點,希望因此打響EMBA班的名聲。」
以低價搶攻市場,嘉惠學子,這點無妨,但管理學院院長周逸衡的一段話,倒是發人省思,「所有EMBA班畢業前都要撰寫論文,周逸衡表示,其實論文大都以型式上居多,嘉大只要同學交出有關『台灣企業研討』的報告即可抵論文,讓許多忙碌的上班族節省時間」。
節省時間,不須寫論文,可以和大家拿到一樣的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果然夠吸睛!
根據今天的新聞報導,嘉義大學發出聲明表示,「EMBA碩士在職專班得不修習論文,唯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另外,黃敏惠是在「2004年12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2005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事實勝於雄辯,事實是甚麼?
正如校方所稱,EMBA碩士在職專班的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的在職人員,有進修的需求再自然不過!
然而,1996年參選第三屆國代的黃敏惠,經歷是「中山女高教師」、「省議員特助」,1998年參選第四屆立委,經歷多了「國代」和民間團體的董事。2001參選第五屆立委,經歷除多了「立委」,以及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而該委員會監督的主要部會,正是教育部。
簡言之,黃敏惠就讀嘉義大學管理所碩士學分班和在職專班時,她的身分是「立委」,在政治實務界工作。
而黃敏惠呈交所方的「台灣企業研討」的報告,題目叫做「城市品牌之研究-以嘉義市為例」,有無取巧?台師大國文系畢業的黃敏惠市長心知肚明!
《學位授予法》(民國93年修訂版本)第六條規定,「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完成碩士學位應修課程,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其論文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管理研究所用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除適法性有疑慮外,請問黃敏惠,妳說技術報告具有解決實務問題的價值,請問妳的技術報告有甚麼「技術成分」可言?跟「台灣企業研討」有何相關?解決了甚麼實務問題?
「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的「訪評意見」點出:「大部分學生皆非畢業於管理相關學系,而目前卻從事管理實務工作之需求;而採行以『專業技術報告』替代碩士論文的彈性作法。以上皆是該專班為反映此教育目標所採行之『學生需求為主要考量』的權變措施。這些措施,對招生業務卻能發揮一定程度的效果」。
高等教育敞開門歡迎各界來修讀,推展產學合作,改善學用落差,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大學不該把自己當作職業訓練所,甚至是學歷文憑發送所,僅著眼於「學生需求」,這類削足適履、甚或降低畢業標準來迎合學生的心態作為並不足取。
其次,該專班的學位證書上名稱是「管理學院在職碩士專班」,改為管理研究所碩士,應該是後來的演變。亦即,不論入學途徑為何,要不要寫論文,最後學位證書上就是合流統一,看不出差異。黃敏惠最初就讀的是碩專班,證書拿到的與一般生無異,學歷確實是「進擊、增值」。
「訪評意見」也指出:「依照大學法第六條規定,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 學生,其論文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該專班之屬性是否可歸化為「應用科技類研究所」,尚須釐清其中適法性問題」,顯見,該所以技術報告取代碩論,不無爭議。另,所長稱其他各校也要提交碩論,該所到底具備甚麼「特殊性」?可以如此「特立獨行」?
訪評意見直指「該班以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少數學生亦會選擇撰寫碩士論文),雖符合該班教育目標及滿足學生在職進修之需求,然而在落實上仍有落差,且其對指導教授在專業領域的學術研究方面,似乎較無助益。例如,從歷屆所編輯的數冊「台灣當代企業問題研究之技術報告」專輯來看,學生完成的作品似乎是不 夠嚴謹且不夠完整,但又具論文性質之報告」。
不需要寫學位論文也罷,光是技術報告,就被專家學者質疑學生的作品不夠嚴謹且不夠完整。輕易授予文憑,難道不是一種浮濫,把高教學位當作商品化任意授予,無須嚴謹把關?
曾為三屆立法委員、三任嘉義市長、國民黨副主席,且是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對於高教亂象沒有積極作為,甚至聰慧地運用此一巧門取得學位。李眉蓁抄襲論文拿到學位,而黃市長不須寫碩論同樣可拿到碩士文憑,不是更省力?
最後仍是想請教黃敏惠市長,您的那份名為「城市品牌之研究-以嘉義市為例」的技術報告,與『台灣企業研討』的關聯性為何?或是解決了甚麼實務問題?請公諸於世,讓國人一睹,以昭公信。
後記
黃敏惠稱2001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那是因為嘉義大學為嘉義師範學院與原國立嘉義技術學院合併,存有不少技職色彩的系所,包括應用科技類,但管理所並非藝術或應用科技性質,卻一體適用,本來就有適法性疑慮。教育部應非單獨核定管理所報准可以這麼做。這就是巧門。
中山大學修課規定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們不要一直cue我講李眉蓁論文抄襲的事啦⋯⋯蓁眉李貌。
《研究方法》是讀研究所的必修課程,每一位研究生上這堂課如坐針氈,因為一位辦學嚴謹專業又負責的教授,都會用嚴格的標準要求及訓練學生。
怎麼寫論文有一套嚴謹的學術規範,不是大家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不然就不會有這麼多學長姐無法完成論文畢不了業。
寫論文論述都需要有憑有據,我們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一日千里,引用前人的智慧規定得標註「作者名字」、「論文名稱」、「論文年限」,甚至這段話有多少人引用都要標明。
有些教授更嚴格,會要研究生標明引用的「原文」及「中譯」。
怎麼寫論文及引用都能寫成好多書,甚至成為研究主題,譬如我讀過「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好研究怎麼做」,以及我一學期質性研究方法上千頁的作業筆記。
🌶️只要引用別人的學術研究就一定要標註,而複製四大頁當然就是抄襲,無庸置疑。
但我知道国民党沒有受過邏輯訓練,我很推薦他們來上中山大學社會所葉高華教授的課,記得帶上黃暐瀚一起來修邏輯學分。
才不會講出這種:
「李眉蓁論文抄襲時 黃子哲:只抄四頁不算是抄襲
陳雪生騷擾委員時 陳雪生: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
共機越中線挑釁時 謝龍介:自由航行不算挑釁
台東增設阿帕契基地 廖國棟竟批:配合美國挑釁中共」
🙄️李眉蓁碩論抄襲的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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