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在餐廳大撒蟑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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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台北市的某間餐廳,被人潑灑上千隻蟑螂。
在進一步釐清事實前,我們針對媒體報導所得到的資訊來判斷當事人可能犯的刑法法條(就先不討論組織犯罪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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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危安罪?
刑法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類的事情恐嚇他人(法律上叫做「惡害通知」),而且讓對方感到害怕。
過去曾經發生過有人對鄰居丟死蟑螂並罵「最好不要出門否則殺你全家」,被法院判決成立恐嚇罪(但重點是後面那句死全家,丟蟑螂只是輔助)。
跟蟑螂有關的恐嚇行為還有,某個人對鄰居說「我刀準備好了,下來我就給你死」,但後來卻在法院抗辯他其實是在跟蟑螂說「給你死」,法院當然不相信有人會對著蟑螂自言自語卻不殺死蟑螂,所以判決成立恐嚇罪。
丟活體動物的話,實務上比較常出現的其實是毒蛇,通常是為了討債,而行為人也都成立恐嚇罪(哇靠被丟毒蛇的話我一定嚇到烙賽)。
不過從過去來看,丟蟑螂似乎不會成立惡害通知,畢竟雖然上千隻蟑螂會讓人嚇到烙賽,但距離類似要你去死的恐嚇還有一段距離,恐嚇罪恐怕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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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暴辱?
有人認為,這會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
2020 年,唷如恩為了討債,跑到債務人家丟雞蛋、排泄物和蟑螂,法院認為,丟雞蛋、蟑螂、排泄物算是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而藉這個手段進行侮辱,因此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罪。
當然還是要看當事人怎麼想的,但如果照這個案例來看,強暴侮辱罪滿有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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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丟蟑螂導致餐廳無法營業,也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但這其實也很難成立,當事人如果是要弄裡面的警察,而不是餐廳的話,很難成立強制罪的故意。
如果是要搞餐廳的話,當事人看起來比較像是要強暴侮辱,成立強制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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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
有人提到,因為當時是警察的聚餐,所以對警察丟蟑螂可能犯了妨害公務罪。
不過,妨害公務罪的前提是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假設你看到一個下班後在家裡附近遛狗的警察而揍他,因為他這時候並不是在依法執行職務,所以只會成立單純的傷害罪。
同樣的道理,聚餐中的警察應該不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所以對他們丟蟑螂並不會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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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想用聽的嗎?最新一集法客電台聊了這件事。
另外母親節要到了,台南一名 58 歲的母親,聲稱患有關節病變、憂鬱症等病無法工作,還得扶養高齡 90 歲的媽媽,要求前婚姻所生的子女支付扶養費,不過子女主張該名母親對其子女不聞不問 29 年沒有盡扶養義務。
在法律上,什麼情況子女不需要對母親負扶養義務嗎?若未盡扶養義務,會被告遺棄罪嗎?
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app 聽這一集:https://reurl.cc/qmEr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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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精彩重點】
✓ 潑蟑螂犯什麼罪?
✓ 和蟑螂有關的判決,司法蟑螂?蟑螂律師?
✓ 司法黃牛是什麼?沒有律師執照可以幫別人辯護嗎?
✓ 關於扶養義務及遺棄罪
✓ 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因而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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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Podcast
丟雞蛋強制罪 在 KeyKey洪什麼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不認真讀書的話,長大要去收垃圾喔!!』
曾經有個長輩對雙胞胎這麼說,是好意,只是沒有熟慮。我當下笑笑,對方一離開我立刻開講!收垃圾這個工作很重要、很酷、甚至可以說是很偉大的工作!書是要好好讀啦,但跟收不收垃圾沒有關係!
閉關期間,我們做了幾項有趣的項目,其中最震驚的就是這個→收集一周間的塑膠垃圾!
我們家已經盡量減塑了,吳先生有幾次臨時要去超市採買但沒有購物袋,甚至不辭路遙,特地繞回家拿!可是前陣子由於疫情,餐廳都禁止堂食(內用),幾個月下來吃膩了自己煮的餐食,多了叫外賣、外送的機會!還有生活用品包括穿的、用的也多數借助於網購平台!
沒認真收集就算了,天啊,從開啟了這個項目之後的第二天第三天,我們全家開始備感罪惡,覺得自己好差勁,竟然每天可以製造出這麼多塑膠類垃圾!
外賣餐點避免滲漏的層層防護、雞蛋、水果蔬菜、冷凍肉品等等為了避免運送時的碰撞,根本是以Chanel打包方式在處理!不!是俄羅斯娃娃!(懂?)
更罪惡的是,香港沒有強制居家垃圾分類,多數人家都只有一個垃圾桶,從廚餘、金屬、紙類、到塑膠,全部合而為一!我剛來的時候,曾經試著自家內做好分類,但眼看丟到大樓集中垃圾站後,他們還是殊途同歸阿!怎麼辦啦?
只能盡量減塑、盡量重複利用可回收的品項、以及盡量不要有剩菜剩飯了啊!
這次真的有嚇到,我們因為不便出門採購或貪圖方便的需求,竟然在短短的七天搞出這麼多麻煩且不會消失的垃圾!
搭配各種netflix的地球生態議題影片,我帶著雙胞胎把可以拿來做美勞、當筆筒、玩具收集處的容器選出來、洗乾淨後,其他那些包裝食物的保鮮膜、網購平台的品牌塑膠袋等等,我讓他們自己拿去垃圾站丟!感受丟出當下的小罪惡感!
唉唷尾牙,這個項目結束之後,過了不久我們開始偶爾出門!我都不用多費口舌,他們不會吵著要走進7-11買瓶裝飲料、也會自備購物袋(我拿大的、他們拿小的)、水壺、食物容器,還會提醒我想買衣服的時候不要上網買,好言相勸等完全解封的時候再陪我去逛街!
寫到這裡我在想,阿,又是一篇不會多受歡迎的文章吧!要好笑沒有、要溫馨沒有、更不是容易會被轉分享的一題!
但怎麼說呢!摯友兼經紀人前幾天開金口,不要浪費了妳的話語權,想做什麼好事的話,就該趁著還有人理妳的時候趕快做!
對啦!誠摯邀請各位也全家老小總動員,每天的塑膠垃圾不要急著丟,看看自己罪孽深不深!是好玩又有意義的啦!歡迎數天之後拍照留言反饋!
///小呼籲///
>減塑不是完全不能使用塑膠,那不可能!而是試著增加塑膠製品的重複使用次數!
>那種外面看起來是紙的外賣食物容器或手搖杯,其實騙很大,裡面也是塑膠,根本很難再回收利用,不要丟進紙類了蛤!
(重新開張就是為了講這些阿,認真起來!)
#減塑 #無塑包裝
丟雞蛋強制罪 在 九十路公車-半背包小眾旅行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要花多少力氣,才能活的自由?|#思考旅行
前天香港民陣發起721反送中遊行
但小乘客知道嗎?香港從七一遊行之後
各界各地已經發起8起抗爭遊行,都在聲援反送中
這週末港民也將再發起「守護元朗遊行」
除了重申反送中五大訴求
更要聲援上週在元朗遭白衣人襲擊的市民
上週721遊行結束後的場面非常火爆
上環示威者朝中聯辦招牌丟雞蛋、塗鴉國徽
鎮暴警察也祭出催淚瓦斯、橡膠子彈、布袋彈還擊
另一邊新界元朗更是驚悚
地鐵站裡突然出現一大批白衣人
他們手持鐵棍、木棒見人就打
不是打反送中的示威者而已
就連手無寸鐵、僅是路過的市民,白衣人都抓住他們暴打一頓
從各家傳媒的攝影機畫面中看到
有的人頭破血流、背部被劃傷等
這場突如其來的攻擊造成至少36人受傷,1人命危
#那特首林鄭月娥要怎麼處理這個局面?
林鄭在昨天的記者會上
先是指出示威者塗鴉國徽是公然挑戰中國主權,將追究嚴懲
後來才針對元朗事件譴責白衣人的暴力行為
記者問起,為什麼先提上環,再提元朗
難道國徽比市民安全更重要嗎?
林鄭回答,香港是一個保障市民安全的國家
但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更為重要
她說:「污損國徽是傷害一國,傷害是非常之大」
港民想要的是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嗎?
或是換句話問,一國兩制下,香港真的安全嗎?
#這已無關立場,而是關乎你我的良心
身邊香港朋友總是跟我說:「#明年記得好好投票。」
他們羨慕台灣人可以在自己投票,把未來交給自己信任的人管理
但是看看現在各總統候選人的支持度、親中程度
真的不知道台灣未來會不會也變得跟香港一樣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現在每一個人都在捍衛人身自由、安全這些基本人權
今天的台灣人有這些權利是理所當然,不用花力氣去爭取
我們可以自由地在國際間旅行、走跳
但條例通過後,港民說句話都有可能被消失
我們去香港也有可能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被強制移交給中國
台灣人很健忘,新聞話題一過,大家就不再關注了
但港民不一樣,只要林鄭不承諾撤回條例
就繼續遊行,讓全世界都關注香港、聲援香港
🚶 #ㄚˇ如☀️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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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找到自己喜歡的模樣 ▍
#九十路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