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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瘟疫的努力,將是一場永無盡頭的歷程,可是這並不構成放棄奮門的理由,如果放棄奮門,就只有卑屈順從與坐待屠殺。」瘟疫一卡繆。
2020年2月7日邱泰源理事長委員與外交部、衛福部官員就世界醫師會於2005年5月於法國Divonne Les Bains(迪沃恩莱班鎮)召開的理事會通過支持臺灣加入WHO及IHR決議文內容修訂深入研議;WMA針對所通過之各項決議文每10年重新檢視、重新確認各決議文是否維持原案、小幅修改、大幅修訂或廢除歸檔,本條文至今尚未重新檢視;2019年10月W M A在喬治亞大會中,中國中華醫學會要求W M A撤回本決議文;W M A秘書處建議本決議文:to update it until next session in Porto,April2020 and forward to GA to adopt as Resolution.以便世界醫師會於四月理監事會通過支持我國。
國際衛生條例(IHR 2005)是WHO會員國在體認了傳染病的無疆界性與嚴重性之後,為建構符合時代意義全球防疫體系,所制訂的國際協定,其主要目的為針對公共衛生危害、同時又避免對國際交通和貿易造成不必要干擾的適當方式預防、抵禦和控制疾病的國際傳播,並提供公共衛生應對措施,以期對於國際交通等個別利益干擾最小的情況下,達到確保預防、抵禦與控制疾病的國際傳播的最大集體利益。
特別是當全球化變成國際的主要趨勢之一,各種衛生、安全檢查與通關程序的簡易與便捷化,雖然促進了交通、人員、貨物的充分流通自由,卻也突顯了承受跨國疾病風險的必要性。換言之,日趨活絡的跨國性活動,加速了人員、貨物等傳
染病媒介流通與環境變化,使得不受政治疆界拘束的傳染病,不論是突變機制、散佈與傳染途徑與速度,都變得更加難以掌控。這種刺激,直接促成了公共衛生議題的全球化。
IHR是治理全球衛生緊急事件之重要國際法文件與工具。然而,由前伊波拉病毒與武漢肺炎之疫情卻透露了該條例在遵循與效力上的深層缺失。第68屆WHA指示總幹事成立IHR審查委員會(IHR review committee )來評估其功能、透明、效率與效果。儘管充分認識到這些缺失,大會卻並未就此作成相關之決議,亦未給予資源。
三項急迫需要的IHR之改革為:
首先,儘管該條約要求發展核心衛生體系之能力,196個會員國中卻只有64國通知秘書處其已經達到該核心能力要求; 81 國要求展延時間;並有48 國迄今仍未就其狀況及目標有所表示。且各國是被允許以自我評量方式來評估其狀態。IHR
應該堅持各國投資於核心能力的建立,並要求WHO嚴格地評鑑各國表現。
其次,在首次伊波拉病毒疫情爆發且無國界醫師組織(Médecins Sans Frontierès, MSF )提出宣告要求的6個月後,WHO之總幹事仍未就此宣告為PHEIC。根據內部透露的文件指出,總幹事係因處於政治壓力下而不宣布緊急狀態。另外,向總幹事提出建議的IHR委員會,其成員組成與商議經過並未公開,削弱了國際組織所需要的透明性與公共問責等要件。相較於一個全有全無的PHEIC,當疫情爆發並變得更加嚴重時,其應就此作成具體回應。同時,IHR 委員會之商議過程應該公開,並且伴隨一個獨立的「影子」委員會以對總幹事提出建議。
第三,總幹事的建議普遍遭到各國忽視,其中包括旅避、貿易的禁令,以及隔離措施的施行等。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獎勵誘因或要求遵循之機制,且總幹事也並未公布那些不遵守其國際責任的國家名單。
更深層的結構改革是WHO嚴重缺乏經費,並無法控制其主要的預算使用。然而,WHA卻未改變該組織在經費上的種種根本性缺失。
2016-2017年度預算總額是43億8.500萬美金,約有10.3% 的提升,但與該組織全球性的任務相較,卻仍是完全不成比例,甚至低於許多美國的主要大型醫院。強制性分攤的會費仍然維持在2012-2013年度的水準,代表名目收入的零成長,這部分占了21%的預算項目,而來自會員國及主要大型捐贈者如蓋茲基金會( Gates Foundation) 的自願性捐獻則占了剩下的79%。因此WHO的預算不僅無法適切配合全球衛生需要,且總幹事實際僅能控制預算中的21%,所以外部的捐贈者能指定組織的優先事項及行動綱領。
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對台灣而言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憲章規定WHO的宗旨是
要「盡可能讓全社界所有人民獲得最佳的健康水準」,台灣具有兩千三百萬人口,
比聯合國四分之三會員國之人口還多,應與其他國家人民心樣受到公平的待遇,而不能參加WHO,在醫療無國界及國際高度互賴的時代中,台灣可能成為全球醫療衛生網絡中斷裂的一環,倘若出現國際傳染病,可能對鄰近國家或全世界人民的健康構成威脅,更由此次武漢肺炎事件台灣優異表現更能提供世界抗疫經驗。
北京的反對是台灣無法參與WHO 的唯一障礙,因為中國動員其支持國家在WHO總務委員會、執委會、及WHA年會強力阻擾,以致於我國友邦所提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參加WHA的提案年年遭封殺,筆者愚見台灣過去「避免刺激北京之顧全大局作法」結果反而鼓勵中國得寸進尺。改變策略,提出以台灣名義申請成為WHO 正式會員國,此攻堅策略,在此次武漢肺炎事件不利全球情勢下,前景實可樂觀預期,至少台灣不會有自我矮化之損失。當然台灣改弦更張的策略要能達到對北京形成壓力的結果,必須要台灣內部團結一致,支持政府的新作法,如果台灣朝野可以團結一致,全民可作為政府的後盾,則北京會仔細思考繼續將台灣排除在WHO之外,將會付出昂貴的政治代價。如果台灣的一些政泊力量選擇與北京唱和反過頭來批評自己之政府,授與北京從台灣內部分化台灣的機會,那麼中國會有恃無恐,圍際社會支持台灣的聲音可能會弱化。此一新作法因勢利導以全球人類之安危為出發點,值得朝野及全體國人之共同支持。圖文:之軒、堅。
【向最早吹哨者 去世之武漢醫師李文亮致敬 其於2019年12月30日發出疫情卻遭公安指責造謠】
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行動綱領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建構幸福老化的新未來
我國自1993年起進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的人口達到總人口比例的7.1%;民2018年3月進入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14%;預計2026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20.1%。換言之7年後,社區裡所遇到的人們,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65歲以上的高齡長者。
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到來,如何讓高齡長者活得健康、快樂、有尊嚴,是全民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答案之一,即是建立活力老化(active ageing)的新社會。
早自1982年,聯合國便開始關注高齡者的老化問題與生活品質,制定「國際老化行動計畫」為高齡議題提出重要觀點。其後於1991年制定「老人綱領」(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Older Persons),主張高齡者應該擁有的「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尊嚴」五大原則項目,1992 年發表「老化宣言」(Proclamation on Ageing),再將1999年訂定為「國際老人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Older Persons, IYOP),期待全世界將來能走向一個能接納所有年齡層的社會,以及提出「活力老化」(active ageing)的概念。
隨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依據前述原則,提出「活力老化政策架構」,主張從「健康、參與、安全」三大面向,提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歷經這段論述脈絡化的過程,高齡者的生活需求在國際社會上被標定為基本人權,同時也具備更積極的實踐要求。
具體而言,「健康」即透過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降低身障、慢性病、過早死亡的發生;發展可負擔、高品質、友善的健康照護體系。「參與」即長者的社會參與,透過教育學習的活動;高齡者再就業或者志願性服務。「安全」涉及高齡者在社會、經濟和身體安全的需求,同時要降低女性高齡者遭受的不公平因素。
我們一直關注的「尊嚴」則是透過社會參與以確保經濟安全後,自獲得的心理滿足感之中感到尊嚴。參與與安全的前提都是健康,因此實踐活力老化策略的前提是健康。
「就業」是高齡者社會參與的直接方式之一,它同時滿足健康促進與經濟安全的個人需求,因此我們要推動這個政策,並建立友善的就業環境,尤其要保護就業長者免於遭受歧視與任何的不公平。
當下,對高齡者再就業的議題而言,正經歷從零到一,從無到有的過程。因此,我於今年3月8日正式提出了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行政院版已提出送至立法院。
希望透過這部法律案,確保高齡者的就業權益與勞動條件。
推動高齡者就業政策必先自中高齡者做起,這是前端促進,建立友善因素,把長者留在職場的策略。
ㄧ來解決高齡者難以再就業或是就業後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同時解決起自中高齡階段便受到就業歧視,造成離開職場難以回復的問題。
未來,高齡者年金照領,工作有收入,活動有健康,自立有尊嚴,老年有活力,這是我們的願景,要實現蔡總統的執政承諾。
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行動綱領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建構幸福老化的新未來
我國自1993年起進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的人口達到總人口比例的7.1%;民2018年3月進入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14%;預計2026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20.1%。換言之7年後,社區裡所遇到的人們,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65歲以上的高齡長者。
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到來,如何讓高齡長者活得健康、快樂、有尊嚴,是全民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答案之一,即是建立活力老化(active ageing)的新社會。
早自1982年,聯合國便開始關注高齡者的老化問題與生活品質,制定「國際老化行動計畫」為高齡議題提出重要觀點。其後於1991年制定「老人綱領」(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Older Persons),主張高齡者應該擁有的「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尊嚴」五大原則項目,1992 年發表「老化宣言」(Proclamation on Ageing),再將1999年訂定為「國際老人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Older Persons, IYOP),期待全世界將來能走向一個能接納所有年齡層的社會,以及提出「活力老化」(active ageing)的概念。
隨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依據前述原則,提出「活力老化政策架構」,主張從「健康、參與、安全」三大面向,提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歷經這段論述脈絡化的過程,高齡者的生活需求在國際社會上被標定為基本人權,同時也具備更積極的實踐要求。
具體而言,「健康」即透過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降低身障、慢性病、過早死亡的發生;發展可負擔、高品質、友善的健康照護體系。「參與」即長者的社會參與,透過教育學習的活動;高齡者再就業或者志願性服務。「安全」涉及高齡者在社會、經濟和身體安全的需求,同時要降低女性高齡者遭受的不公平因素。
我們一直關注的「尊嚴」則是透過社會參與以確保經濟安全後,自獲得的心理滿足感之中感到尊嚴。參與與安全的前提都是健康,因此實踐活力老化策略的前提是健康。
「就業」是高齡者社會參與的直接方式之一,它同時滿足健康促進與經濟安全的個人需求,因此我們要推動這個政策,並建立友善的就業環境,尤其要保護就業長者免於遭受歧視與任何的不公平。
當下,對高齡者再就業的議題而言,正經歷從零到一,從無到有的過程。因此,我於今年3月8日正式提出了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行政院版已提出送至立法院。
希望透過這部法律案,確保高齡者的就業權益與勞動條件。
推動高齡者就業政策必先自中高齡者做起,這是前端促進,建立友善因素,把長者留在職場的策略。
ㄧ來解決高齡者難以再就業或是就業後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同時解決起自中高齡階段便受到就業歧視,造成離開職場難以回復的問題。
未來,高齡者年金照領,工作有收入,活動有健康,自立有尊嚴,老年有活力,這是我們的願景,要實現蔡總統的執政承諾。
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行動綱領 在 世界卫生组织75周年- YouTube 的必吃
2023年4月7日将纪念世卫 组织 成立75周年。1948年, 世界 各国走到一起,成立了世卫 组织 ,目的是增进 健康 、维护 世界 安全并为弱势人群服务,使 世界 各地每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