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泥土到嘴唇,讓爸爸媽媽放心餵寶寶吃米」
近期消基會抽驗市售嬰幼兒米製品驗出重金屬鎘超標,引起家長們的擔憂,早上 王婉諭、 立法委員 陳椒華 與我一起召開「讓爸媽安心餵寶寶吃米,有政府要把關」記者會,要求應儘速補足從源頭到市售端等相關規範的闕漏,保護嬰幼兒與孩童的健康。
上週消基會抽驗市售20款嬰幼兒米製副食品,其中有4款被驗出重金屬鎘超標,其中也包含了知名的米餅品牌。但業者卻強調,該產品屬於一般食品,均符合相關標準。
#嬰幼兒米製品應事先登記與查驗
食藥署表示,嬰幼兒食品都必須經過查驗登記並做特定標示。然而,消基會驗出的4款產品在系統內都查不到,但登記標示之後若有重金屬超標情況,就能依照食安法進行裁罰。食藥署再三強調,只要外包裝或廣告上有嬰幼兒的元素或文字,也可認定為嬰幼兒食品。
BUT!食藥署查證後又表示,#需要事先查驗登記 的產品,只有食安法第三條所定義的「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而此次查出重金屬超標的米餅屬於「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或嬰幼兒副食品」,卻沒有一致的要求。
也就是說,部分產品的外包裝上雖然清楚標示了「專為寶寶萌牙時期設計」,卻 #不需事先查驗與登記,同時免於後續的抽查與監測。
雖然食藥署針對嬰幼兒食品進行的重金屬含量監測指出,過去三年來查驗的百項產品都未有超標的情況,但登記查驗的項目如此侷限,又怎麼能查得到?
如果沒有事先的登記與查驗,政府端將難以抽查進而把關食品安全,食藥署應自源頭從嚴管理,審慎檢視並考慮擴大須事先登記查驗的嬰幼兒產品項目,才能讓家長們放心選購,也才能有法源依據處理標示不實的情況,避免有不實標示適合嬰幼兒使用卻規避查驗的可能性。
#國小學童米食也應制定相關標準
除了嬰幼兒的米製品,另一個讓爸爸媽媽擔心的是,使用大量米食的國小學童營養午餐。
目前台灣食米的重金屬鎘標準是0.4ppm,嬰幼兒的米製品是0.04ppm。根據食藥署2010~2019年的重金屬查驗資料,99%的食米,鎘檢出值都在 0.2ppm以下。顯然,台灣出產的米,經得起更嚴格的檢測標準。
對於身體還在發展階段的學童,我要呼籲行政機關,審慎思考是否要訂定學童的食用米的相關標準,保護嬰幼兒與孩童的健康。
#農地違章工廠嚴查即拆
回到源頭,還是農地污染的老問題。陳椒華指出,許多工業區無設置污水處理設備,造成地下水和灌溉水污染,再加上遍布在台灣農地周圍的違章工廠,更加劇了農地土壤的汙染情況。
時代力量長期追蹤違章工廠的處理,請經濟部、內政部及環保署等有關部會,應關注農地工廠造成污染的情形,儘速拆除違章工廠,還給台灣農民,一片乾淨無污染的農地。
一般食品 定義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包裝上畫「寶寶」卻不是「寶寶食品」?
食藥署請正視寶寶食品亂象,家長買得安心,孩子才能吃得健康!
上週消基會抽驗市售 20 款「嬰幼兒米製副食品」,其中有 4 款驗出重金屬鎘超標,其中更包含知名品牌,但當時業者卻強調,因為產品屬於「一般食品」,所以按標準來說是合格的。
對此,當時食藥署表示,嬰幼兒食品必須經過查驗登記做特定標示,而消基會驗出的四款,初步在系統內都查不到。若查證超標屬實,將違反《食安法》第17條,將依同法第48 條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部會也一再強調,只要外包裝或廣告,有嬰幼兒的元素或文字,就會認定為嬰幼兒食品。
但是,這樣的說法卻在我們詢問之後翻盤。
根據我們後續的查證以及食藥署的回函說明,其實只有《食安法》第 3 條所定義的「特殊營養食品」,也就是「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才需要事先查驗登記做特定標示。
像米餅這種「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或嬰幼兒副食品」,並沒有類似的規範,顯然和食藥署的說法有出入,我不知道為何食藥署會提供這樣錯誤的資訊給媒體。
既然如此,即使相關部會一再強調會「從寬認定」,只要會造成誤解的產品,都必須要適用嬰幼兒產品的標準。然而,若沒有事先的查驗和登記,自然無法掌握市面上到底有哪些產品是嬰幼兒產品,更別說要如何調查其標示不實,甚至是重金屬超標的問題。
根據我們的索資結果,食藥署自 107 年起,皆有針對嬰幼兒食品進行重金屬含量監測,統計 107 年至 109 年共計 100 件,檢驗重金屬(鉛、鎘、錫)均符合規定。
然而,這份資料我們從週四一路索取,直到昨天深夜才拿到,食藥署一再推託都不願意提供,結果拿到的資料也沒有完整開罰紀錄。
我不清楚是不是方法不同導致檢驗結果不同,甚至在這 100 件當中,我們初步了解也沒有這次被驗出的 4 款米餅,這麼知名的品牌,為什麼會被略過?
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業者宣稱是一般食品,相關產品既然也不需要事先查驗登記,那麼即使包裝上有民眾可能誤解的元素,也不一定會被納入抽查的品項之中。
對於這樣的亂象,我認為,食藥署應該思考是否擴大事先登記查驗的嬰幼兒產品類別,並且確實稽查檢視,市面上包裝為嬰幼兒食品的產品,是否有標示不實或不符合嬰幼兒食用標準的情況,才能讓家長能夠買得安心,也讓孩子們吃得健康。
一般食品 定義 在 Bonita 營養獅 - 陳譯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嬰幼兒米製副食品檢出重金屬鎘超標
#長期食用會對腎臟造成永久傷害
#時事新聞
你以為的『嬰幼兒食品』卻只是『一般食品』?
這到底在說什麼?
簡單來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
1. 一般食品
2. 健康食品
3. 特殊營養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就屬這類)
這三類食品所受的規範不一樣(特殊營養食品更嚴格)。
這次鎘超標業者澄清他們的商品是『一般食品』而非『嬰幼兒食品』,意思就是你以為你買的是嬰幼兒食品但卻只是一般食品,不在嬰幼兒配方食品的規範內。
#一般食品嬰幼兒食品傻傻分不清楚?
#外包裝有提及供嬰幼兒使用就該符合嬰幼兒食品的規範不是嗎?
這次鎘超標商品:
#義峰糙米麩
#旺仔營養精純米餅量販包
#三立乳兒米餅
#喜稼園米餅(糙米)
除了快看看你家有沒有這些產品外,還能怎麼做?
👉 原型食物是最佳選擇
👉 如果寶寶一定要吃米餅,建議分散風險,不要總是買同一個牌子
以上,給大家參考!
#嬰幼兒食品安全把關
#嬰幼兒食品能有個專屬的標誌嗎?
#米餅絕對不是手指食物的唯一選擇
#米餅
#副食品
#Bonita營養獅
#美國營養師
#營養師
#BLW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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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特殊營養食品」裡面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等(這邊只討論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
#範圍及定義如下
一、 嬰兒配方食品:指特製之母乳替代品,於採用適當之輔助食品前,單獨食用即可滿足出生至六個月內嬰兒之營養需求。
二、 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指供逾六個月至十二個月之較大嬰兒,於斷奶過程中,配合嬰兒副食品所使用之配方食品,但不適用於六個月以下嬰兒單獨使用。
#看完發現只規範到十二個月大的嬰兒
#一歲以上的寶寶食品不受此規範
#一歲過後食品歸一般食品
#啊這些米餅包裝上有寫6個月可食?
#廠商澄清是一般食品所以這些米餅一歲以上可以吃?
#不要說一般民眾連營養師自己也覺得憂心
#法規有灰色地帶
參考資料(消基會):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2806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