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權利 在 112年起滿18歲就成年!權利義務要注意~ 民法3大修法重點: 一 的評價 112年起滿 18歲 就成年! 權利 義務要注意~ 民法3大修法重點: 一、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 18歲 。 二、結婚年齡限制由男 18歲 、女16歲,均修正為 18歲 。 ... <看更多>
18歲的權利 在 兆宇觀點|民法修正18歲就成年能做更多事責任也更重 - 蘋果日報 的評價 結婚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 ... 親屬篇施行法第4-2條,民眾如於新法施行前已得享有至20歲或成年之權利或 ... ... <看更多>
18歲的權利 在 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112年實施 - YouTube 的評價 ... 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 18歲 ,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號施行 ... 滿 18歲 就能自主結婚,也能享有自行購買手機、開戶、辦信用卡等 權利 ,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