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彙整了環保局近日的作為!再次向各位回報。
有關民眾每天陳情:中醫大附設醫院及外僑學校施工頻繁;且中醫大附設醫院施工區域及進度,與開發計畫和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不符。經我們向環保局了解後,說明如下:
1.針對環評
中醫大附設醫院基地內「全區施工」、且「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明顯與環境影響說明書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環保局將依法裁罰30萬。
(環保局已於106年3月21日府環發字第1060106746號函請中國醫藥大學於文到10日內提出陳述意見。)
又,針對中醫大第2期及第3期區域已被開發、是否應恢復原狀?環保局將要求中醫大提出改善計畫,又假若中醫大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38條提出異動或環差,現況就不需復原。(請問這是在教對方解套嗎?)
2.針對空氣汙染
環保局將依空汙法第23條、第56條裁罰中國醫藥大學2萬元,並已發出意見陳述單給中醫大;另針對外僑學校,科長表示,至3/29已是改善期、3/30(今日)上午會立即複查。
又,環保局空汙科3/29有列缺失改善單給雙方(中醫大、外僑學校兩基地),並要求於4/14前改善完成,屆期假若遲未改善,環保局將再開罰。(缺失改善項目包含土方覆蓋防塵網、裸露地灑水並記錄、確實清洗進出車輛、車行路徑壓實RC或原石級配..等)
3.針對噪音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縣府公告晚上10點至翌日上午7點不得使用動力機械致妨礙安寧。經昨日(3/29)縣府空汙科與雙方(中醫大、外僑)協調、希望於假日上午不要施工,但雙方(中醫大、外僑)都僅同意假日延後至8點施工;且即使外僑學校,都沒有要立即停工之意,僅表示同意假日延至上午8點施工。(這點更是莫名其妙,沒有建照的人,也可以討價還價??!)
4.針對工地廢棄物清理
中醫大附設醫院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尚未通過前即開始營運,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做裁處、罰鍰6千元。科長補充:因此類型之違規很常見,目前環保局針對這類型之違規,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都是開罰最低金額6千元。
(註:中醫大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3月中才審查通過。)
又,外僑學校根本未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入環保局內審查,故已要求需在4/14前檢具計畫書送局審查,環保局並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開罰。(註: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提送與建照取得無關。)
5.針對水汙染
中醫大之部分,水汙科已於3/16通過中醫大所提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並請中醫大補充第1、2、3期開發區域範圍圖。
目前未收到外僑學校所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故水汙科亦要求外僑學校需於4/14前提出。
以上報告!縣府態度,各位自判。
我就是會繼續追蹤、繼續要求、繼續公開資訊。
凡所有在新竹縣的案子,只要不符合程序,只要嚴重違法,我就會一直要求縣府處理!不限定對象⋯⋯⋯這是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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