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31:舊金山和約只提到日本放棄所有對台權力,但世界上主張台澎主權未定的學者並不多,而你們為了圓自己的論述,採用了這項對台灣最不利的說法,這是先射箭再畫靶的做法。當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至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可以實質對台灣行使治權除了中華民國政府。但中華民國政府所採用的憲法,卻規定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全體國民,又明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那麽,現在的所謂中華民國國民是哪些人呢?這都是符合民主政治體制的表述。在這表述之下,中華民國就只是一個門牌而已,中華民國政府不擁有國家主權,只要人民有共識,隨時可以透過住民自決權的行使把門牌換掉。
這就是民主共和政體的特色。
所以我之前問過妳,你們想建立什麼政體的國家,到現在我還沒得到你們的答覆。
A231:
世界上哪一位學者怎樣主張都無法改變《舊金山和約》產生的國際法效力。
你不要扯其他學者啊,你就說一下你認為舊金山和約不存在嗎?
你把中華民國等於台灣這種對台灣最不利的觀點,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教育成功的鐵證奉為圭臬,這應該是射箭射到水溝裡去了,掉入一中兩政權臭水溝中吧!
《舊金山和約》只提到日本放棄對台一切權利義務跟主張請求。是啊!沒有寫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給誰。所以你說的台澎金馬是國家?是什麼概念呢?
你前面說你讀了社約論居然還不知道社約論的前提可不包含被佔領地的情況喔!
Q&A140:台灣的狀況可以適用實效控制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7073606541194/
Q&A141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7711449810743/
Q&A142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8312746417280/
剛不是說過了嗎?台澎的問題不是中華民國政權改名(你口中的門牌)就可以改變的。
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因此中國政權要為他代表的中國改名成台灣共和國、或者地球宇宙大公國,也仍舊改變不了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名稱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你要先了解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的差異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再來是中華民國政權,不用稱政府。
👉🏻Q&A24中華民國政權/政府的差別?: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7008788998703/?d=n
對台澎而言,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還未建國,我們不需要稱中華民國政權為政府啊!
再者,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本質是不會輕易消失的。然後是不是主權國家與憲法無關。
你一直停留在中華民國政權憲法,是憲法護衛者嗎?
上次有跟你說了,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也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台澎人國籍變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主權國家與是否民主體制無關,這個說過了。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它仍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它的中國政權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的資格。
所以你一直要把民主體制與台澎扯在一起,我只能跟你說中華民國政權來到台澎是因為它作為「盟佔代管機構」的法律身分,而不是以國家政府的身份而來,它代表盟軍來治理台澎,僅具有管理權限,無台澎領土主權。
它為全體盟軍成員進行的軍事佔領的任務,所使用到的工具,包含體制、法律、行政機構等等,都只是為了治理順利的工具而已,不會改變它是軍事佔領的本質,也不會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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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欠缺國家法人格要透過國際法程序完成建國才有。
先建國以後,未來國家要形塑出怎樣的各項屬性我沒意見:)
我的目標就是 早日完成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真正擺脫一中兩政權:)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延伸閱讀❤️
華台不分的現象、國家正常化的問題 https://wp.me/pd1HGm-m3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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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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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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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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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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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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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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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恩師永世情
我的哈佛法學院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於7月1日歡度九十歲華誕,受業學生為他出版紀念文集。我這篇在書的序文裡,希望您喜歡。
一個人是否幸運,除了是否投對胎,還要看在人生路上,有否遇到恩人、貴人。
像我這樣,30歲得癌症,36歲牢獄之災,60歲挨子彈,卻還能活下來,並堅毅地走下去,其實是天底下最歹命的人。但我很少自怨自艾,總覺得既然人生在世,就該認真過日子,不要虛晃一招,越是橫逆,越需堅毅。
曾經擔任哈佛法學院副院長的孔傑榮教授(Jerome Alan Cohen),年輕時擔任大法官的書記官,後來也擔任國際商務律師,但他的大半人生都奉獻給青年學子,不只在美國,也在中國大陸,而且周遊列國弘揚人權法治,堪稱門生遍天下,造就許許多多的各國法政人才,因而享譽國內外。最難能可貴的是,孔傑榮一生行俠仗義,不畏威權,亞洲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都是他關懷的對象,因他挺身救援,奮鬥有成的不知凡幾。
ㄧ、哈佛憶往
本人有幸成為他的受教門生,親炙其身教和言教。從他恢宏的國際觀和堅定的人權法治觀潛移默化中,我一步步走出狹隘的島國意識,更一步步邁向挑戰威權獨裁的險峻之路。
希望有機會到哈佛大學深造是許多青年學子的夢想,而我能夠圓夢是在1977年的時候,但在感謝孔教授之前,我得先感謝曾經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研究所研究,孔教授的得意門生張富美姐。
1976年夏,我應邀到美國各州巡迴演講,當時我因在台灣提倡新女性主義而小有名氣,連遠在加州史丹佛大學擔任研究員的張富美博士都知道我。她熱情地招待我住她家,我們一見如故,她對我在台灣推動婦運備受打壓十分心疼,聽說我有心出國深造,就主動為我寫推薦信給孔傑榮介紹我。
記得我從美國西岸飛到東岸,在紐約及波士頓演講結束後,有天下午我自己摸摸索索走進哈佛大學,在Law School 的Pound Building 4樓找到孔教授辦公室。我一進門便被他的秘書擋駕,因為我未事先預約。我說明我從台灣來美旅行,因無電話貿然前來,很抱歉。沒想到我提到「台灣」,傳進裡面的孔教授耳中,他自己就從裡面踱出來。我見到滿頭金髮身軀纖長的孔教授,好不感動!他說他收到張富美的信,心想過幾天我應該會去看他。他親切地問我台灣的婦女問題,我為何放棄婦運想到哈佛來。我告訴他我花了6年時間,台灣社會起了一些變化,但我受到許多來自政府的打壓,我需要暫時離開,再給自己充電。由於我過去在台大的優異成績,先前又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的比較法學碩士學位,我希望進一步研究美國的憲法,也想針對攸關婦女權益的民法夫妻財產制及刑法墮胎罪兩項作專題研究。
我們相談甚歡,在約略半個多小時的不速之訪結束時,他就告訴我:「妳回去準備,明年秋天歡迎妳來哈佛!」孔傑榮教授待人親切,令我倍感溫馨。原來我的哈佛不是夢!
我這一生有兩次在哈佛的經驗,第一次1977~78年,第二次1986~1989年。前者對我的命運起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後者對我擔任副總統預作準備的功夫。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哈佛,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也遊走中國和香港。
哈佛的校園既宏偉,又古邁,走在校園的每個角落,你都可以呼吸到古聖先賢的智慧。然而熙來攘往與你摩肩而過的各國留學生,卻又令你感受到世界的脈動和來自未來的挑戰。古、今、中、外,恰恰是哈佛的寫照。
當然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在Law School,其實就是Pound Building 和我住宿的Ames Hall。不只大多數課程在那,每週一次的lunch talk,東亞法律研究中心會邀請來自不同國家、不同主題的名人專家演講,這給學生無限空間的追索,熟悉或不熟悉的議題,聽過或沒聽過的講者,只要你肯花時間去參加,就可以一邊啃自己的三明治,一邊追隨主講者的演講而天馬行空。
就在午餐演講的機緣中,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是我此生第一次接觸到的世界名人。他當天講些什麼我已不復記得,但他熠熠光彩卻給了我深刻的啟示:「國不必大,但應該偉大!」當時我真覺得彈丸之地的新加坡總理,可以受到那麼崇高的國際尊榮,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我自己也有榮幸在開學後不久被邀請到東亞中心演講,我談論的是戒嚴統治之下台灣的婦女運動。由於我親身說法,而且語詞辛辣,當天的演講相當轟動,之後Law School 大家就都以新女性來定位我。
但我其實更想推銷台灣,讓進出那裡的人有機會認識台灣。機會來了!宜蘭籍的黨外前輩、台灣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宣布要回台參選總統,他當時舉家移居華府。在戒嚴統治時代「總統」是蔣家的專利,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傳承,雖然戴著「選舉」的民主口罩,本質上就是不民主,不容挑戰!
如今居然郭雨新想要挑戰蔣經國,自是好戲一場。我問孔傑榮,可否邀請郭雨新來哈佛演講?孔說:「Why not?!」我於是進行種種安排,時間訂在1978年1月10日中午,一時之間,Pound Building 裡裡外外貼滿「挑戰蔣經國的人」的演講傳單,一股興奮又帶詭異的氣氛在Law School 瀰漫開來。
有一位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後來的馬英九總統,氣沖沖跑去質問孔傑榮:「郭雨新是蔣經國的政敵,你為什麼要邀請這樣的人來?這樣會得罪蔣經國。」孔傑榮笑笑回答:「民主自由是哈佛大學的核心價值,威權的台灣總統選舉,有人敢於挑戰,值得鼓勵。What’s good for Harvard is good for me!」他還特別強調:「I don’t live to please anybody!」
以上的話是孔傑榮偷偷告訴我的,他當時面帶微笑,我卻聽得十分感動。終於,我的國家有人關心了,終於,我遇到一位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人。
孔傑榮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精神,對我產生的影響,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因為他不只作育英才,他其實捍衛人權,醉心民主無以復加。韓國反對派領袖金大中被日本遣送回漢城,遭朴正熙逮捕下獄,孔傑榮挺身相救,並邀請金大中到哈佛擔任訪問學者。菲律賓反對派領袖艾奎諾在馬尼拉機場遇害前,其實也曾在哈佛擔任訪問學者。孔的芳名因此被菲韓等國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我問他怕不怕?他大笑:「被獨裁者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是一項殊榮!」
我在哈佛那一年,正值法務部著手修訂民法親屬篇及刑法墮胎罪,我特別針對這兩項攸關婦女財產及健康權益的法律,參考多國立法撰寫兩篇論文,而後寄給法務部參採,當時部長李元簇是我在行政院法規兼訴願委員會時的主委,他特別回函致謝,並說已將我的論文發交研修小組參考,令我倍感安慰。
我也選修孔傑榮教授開的中國現代法制化課程,他對中國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研究,一直想促進他們的現代化。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共當局知道以法治國的必要性,因此選派好幾位青年學者到哈佛的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來,接受「資本主義法律教育」。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中國共產世界的青年,過去國民黨都用「匪」字冠稱中國大陸,在台灣的人一聽到中共,心裡不覺發毛。但在哈佛接觸到的都很文雅優秀,尤其發現他們人手一冊台灣的「六法全書」,這對中國推動現代法學教育,以及法律的擬訂助益頗大,至少不用再去翻譯硬梆梆的德文日文或英文,當然這對日後兩岸經貿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雙方溝通起來方便許多。
無疑地,孔傑榮教授在知識傳播上無遠弗屆,他對中國現代化的人權和法治十分關切,經常飛往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各地傳道、授業、解惑,有時不惜得罪當道,但他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化貢獻良多。不知中國當局知也不知?
他的周遊列國,既像孔子,誨人不倦,更像墨子,兼愛天下!因為看得出來,他一心一意就是想要讓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和台灣,早日民主和法治化,而用心培養來自各國的人才,便是可長可久的步驟。
二、燈蛾撲火
1978年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研究日子,是我這一生很重要的轉捩點,也是我認識「台灣」的關鍵性起點。指導教授孔傑榮當時是卡特總統的亞洲問題顧問,寫了很多探討對中國、台灣和美國關係的文章。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訪問中國甫歸,不旋踵美國批售雷達武器給中共,接著卡特即將與中共完成正常化關係的傳聞甚囂塵上,我擔心美國有可能會無預警地與台灣斷交,意識到一場難以避免的歷史性不幸就要上演,我特別到華府拜會國務院台灣科的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他的欲語還休,加深我的疑慮。
當時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報紙只能報喜不能報憂,甚至外交部長在立法院應詢時也保證台美關係沒有問題。我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回台將此訊息向國人同胞傳達。因爲1978年年底剛好有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我決定利用選舉活動提醒大家危機可能來臨,根本沒有想到要當選。
那時我剛得到繼續攻讀博士課程的獎學金,這麼好的機會令我很掙扎,就問孔教授是否該放棄獎學金回台灣?還是留在哈佛繼續攻讀博士?他說:「You are nobody here but may be somebody at home. Why don’t you work for your own country?」我下意識地開玩笑:「If I go home, I may be jailed.」他馬上回應說:「Then I will wave a flag for you in Taipei.」我倆大笑起來。
我一直記得這段對話,因為這場對話不只改變我的一生,也相當程度影響了台灣的前途,而且一語成讖。
決定放棄獎學金回台參選後,我沒有立即回台,相反地,我花了3個月的時間在世界最有名、中文資料最多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讀資料,撰寫「台灣的過去與未來」一書。由於擔心回台時在機場被沒收,就將資料和文稿拍成黑白膠卷,並將膠卷偷偷藏在衣服裡面,回台後再沖洗放大。當時有關台灣歷史的著作大部分的記載與論述都著眼在中國正史的角度。論土地,台灣不過中國大陸沿海一蕞彈丸小島;論人民,不過滄海中之一粟,都不曾真正以台灣本土作主體,予以客觀、公正地檢視和批判。於是我決定析理台灣過去的歷史,大膽地超越傳統中國本位主義,完全站在台灣的立場,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台灣史觀。
台灣有史以來不斷與異族接觸,並被異族蹂躪,台灣先民胼手胝足開疆闢土,結果仍難逃「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台灣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人一直都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不能真正當家作主。用台灣的心去看台灣史料,我看到過去所不知道的悲慘歷史。我邊寫邊流淚,但我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實已肇下禍端。
我請當時的黨外大老黃信介及康寧祥兩位指導我的文稿,他們都不置可否,我也知道十分敏感,甚至危險。為安全顧慮,我在內容上採取折衷方法:關於「台灣的過去」文字部分全部抽除,只留存圖片。至於「台灣的未來」部分,我原文照刊,因為它論述台灣問題的本質與美 – 中 – 台的三邊互動關係,更是原書的重點,也是選舉的主軸。
競選期間我一直抓住「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這個主題,設計成章回小說式的演講,每場內容不一樣,而且段落分明有連續性,每晚結束時還預告隔天的話題。如此一來,今天聽過的人明天還會來,而且相招逗陣來,於是一場比一場多,而我也一場比一場精彩。
一傳十,十傳百,我的演講在三、五天內居然變成桃園人的最愛,無論閩南或客家,也無分男女老幼,到了晚上爭相到我的政見發表會場來,事後傳出有夫妻因為搶著要聽我演講不做生意而吵架,而鄉下地方因為全家出動,回去發現家裡失竊等趣聞來。
那年的選舉正式活動,從12月8日到22日兩星期,23日進行投票。沒想到12月16日上午9點,美國總統卡特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分別在華府與北京同步宣布美中兩國將於1979年元月1日正式建交。當天中午蔣經國也以國家面臨緊急危難為由發布選舉停止的命令。消息傳來,舉國驚愕,聽過我演說的桃園人有人貼出「未卜先知仙女下凡呂秀蓮」的大字報。但不多久,極右派開始對我抹紅抹黑,我的競選總部民主牆上出現好幾朵向日葵,又散佈我是CIA 派回台灣的謠言,甚至傳聞我已遭到警總逮捕。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我的競選總部被迫關門,我的兄嫂及其子女接連幾天不斷受到恐嚇騷擾,甚至半夜三更都有人打電話揚言要放火殺人。
美台斷交,我原是第一個通報預警的人,卻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受害人。
我因擅長析論台灣前途而聲名大噪,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人權日晚會,原本沒有安排我演講,卻因當時特有的激越氣氛,我才在群眾三番兩次的大聲呼請下上台演說20分鐘。我演講時全場鴉雀無聲,大家聚精會神,甚至血脈噴張。
12月13日清晨,我第一個被捕,調查局從我背包搜出一串鑰匙後揚長而去,我隨即鋃鐺入獄。在調查局漫長驚怖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不只一次咬牙切齒地對我說:「高雄事件前半段應該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由妳負責。妳的演講太厲害,我們那晚大概有7、8萬人在現場,每個人都被妳感動後再回去影響3、4人,妳害國民黨損失30多萬票,我們不抓妳怎麼行?」我像一隻撲火的燈蛾,奔向亮光,自投羅網。
三、From Prison to Power
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不但第一個抓我,還判我12年徒刑,實際坐牢1933天。但國民黨怎麼也想不到20年後,它會被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陳水扁和「暴力叛亂犯」之一的呂秀蓮搭擋競選,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在2000年5月20日交出政權。
在我推動新女性主義的1974年暑夏,我因甲狀腺癌而開刀,復原情況大致良好,但1980年入獄坐牢後,因心力交瘁,加上母喪之慟,甲狀腺癌一度有復發現象。獄方安排醫師來診療,要我服用原子碘,但始終不讓我外出就醫。在那段病痛晦暗的日子中,忽然有一天,獄卒一大早把我叫醒,要我換好衣服,說要帶我去三總看醫生。我心想,原來病情加重了。
沒想到,下車進入三總,院長匆匆把我迎接進招待室,根本沒問病情,只說:「有一位美國來的教授想要見妳。不知妳願不願意?」我先是一愣,腦中忽然閃起孔傑榮教授。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孔教授來台出席江南案刑事審判庭,知道他人在台灣,但不曾幻想會有機會與他相逢。那時我失去自由已近兩千天,「自由」是最奢侈的幻想!
緊接著獄卒就把我帶出接待室,我一眼看到在走廊那頭的馬英九,他當時是警經國總統的英文秘書,他快步趨前跟我握手,把我帶進一間會客室,孔傑榮在國大代表周清玉陪同下來看我。他滿頭金髮,清玉姐送我一大把鮮豔的捧花,對照因服用原子碘而身心俱疲,形容枯槁的我,何等反差!我與孔教授久別乍見,恍如隔世,不自覺淚流滿面。他對我說道:「那年妳問我到底回台灣好,還是留在美國?我覺得如果妳能為自己的國家和同胞做事,當然比在美國有價值,我沒有堅持留下妳,才讓妳惹上牢獄之災,6年來我一直為此耿耿於懷。」
言畢,兩行情淚汩汩流了下來。旁邊的馬英九點頭應證:「孔教授不斷告訴我,他未能使妳早獲自由,深感歉憾。」
追憶這幕鐵窗生涯外一章,儒家所稱道的「師生之情」,原來可以超越血統國籍,置諸四海而皆準。其實哈佛法學院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生近百,孔教授桃李滿天下,居然會為7年前的一句箴言而對我如此信守、關懷,真是師生之情的現代佳話。
那天是1985年3月21日,一個禮拜之後,我就獲得「保外就醫」交保獲釋。回到桃園的家,記者們告訴我「上個禮拜我們就已得到妳會保外就醫的消息,我們來妳家等了老半天。」
經過探索,原來國民黨情治單位涉入華裔美籍作家江南(本名劉宜良)命案,引起國際轟動,本案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江南遺孀崔蓉芝委託深諳台灣法律,中文又甚流利的孔傑榮教授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在孔教授精湛的刑事訴訟技巧運作下,情治單位在該案的角色無所遁形。審判庭結束後,孔傑榮問負責接待他的馬英九,能否安排到監獄來看呂秀蓮?
馬英九回去請示蔣經國再回報孔教授:「依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得進入我國監獄。不過,剛巧呂秀蓮因癌症復發住院,所以明早我會陪您去三總看他。」
想必蔣與馬打的算盤是,就用呂秀蓮牌換取孔教授對江南案高抬貴手吧。不過,為了國家顏面,不能早上見面,下午就放人,因此我被延後一個禮拜才獲釋。後來我向孔教授開玩笑:「老師,您害我多關7天!」我們又相顧大笑。
我「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不許在公開場合出現,當然包括不得發表演說,對從政者而言,等於「軟禁」。偏偏剛出獄時很多人要訪問或請我演講,我覺得很為難,就想到能否以出國就醫為名再重返哈佛。謝謝孔教授,他不知費盡多少心思,透過駐美代表處代表錢復跟蔣經國交涉,終於1986年秋天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哈佛法學院的「國際法與國際人權」課程選課、演講,並且完成「重審美麗島」乙書的文稿。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劍橋,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原來我坐牢那幾年,孔教授獲准在中國和香港教書,兼擔任知名的 Paul, Weiss 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二度在哈佛,我一口氣待了3年,因此民進黨1986年成立時,未能躬逢其盛。1988年民主前輩康寧祥與同好創辦「首都早報」,這是黨外人士繼組黨之後,另一盛事。他來電催促我回台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打道回府。後來我並未加入首都早報,倒是在199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全職外交委員。
1996年11月21日,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發生,我臨危授命,在黨主席許信良強力徵召下,倉促補選縣長,獲得壓倒性勝利。
1997年3月28日就職典禮時,我特別邀請孔傑榮教授及當年推薦我的張富美姐參加。在縣府廣場人山人海的典禮中,孔傑榮教授特別用中文演說,有一句很動人的話,我永生不忘:
「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坐擁大位的人下台後,到監獄度其餘生。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慶賀的是,一位從政治黑牢邁向權力之位的呂秀蓮。」
From prison to power,是的,我為公義身陷囹圄,也因公義而掌有些許權力。「公義」是孔傑榮教授給他這位非典型學生的最佳賀禮。
從2000~2008年,我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更是迄今唯一連任8年的副總統。雖然權限有限,但在陳水扁總統授權同意之下,無論外交內政,我竭盡心力,善加輔佐。其中之一是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和「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
2013年,孔傑榮陪同他參與營救出來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來台,我特別安排他們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那是我擔任副總統時堅持保留並加以轉型改造的。
在出奇燠熱的午後,我帶他及陳光誠夫婦,在眾多媒體緊追之下,穿過一長排暗黑的囚室,再爬樓梯,走進2樓61房,當年我鋃鐺入獄的地方。一生為人權吶喊的人,終於親身體驗到失去人權的滋味。那天他和陳光誠都穿西裝打領帶,在陳舊狹小的囚室中汗流浹背。想必他們能想像當年我在鐵窗下,不只汗流浹背,還不知多少次淚流滿面呢。
一世恩師,永世情。從劍橋到台北,從學術殿堂到軍事監牢,孔傑榮教授與我的跨國師生情誼,也算曠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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