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董慧文學姊拍攝分享她的母親在1967年6月畢業於臺灣省立臺北商業職業學校(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前身)的55學年度畢業紀念冊,當時的校長是吳仕漢先生。
《北商校史》
創立於1917年,時值臺灣之日本時代,名為「臺灣總督府立商業學校」,首任校長為松村傳先生。
1921年,由臺北州接辦,改稱「臺北州立商業學校」。
1922年,改稱「臺北州立臺北商業學校」,並增設夜間講習所,旋擴大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二商業學校」。
1945年二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接收上述兩校,定名為「臺灣省立臺北第一商業學校」、「臺灣省立臺北第二商業學校」,仍分日、夜間上課,並以每年12月24日為校慶日。
1947年,兩校合併定名為「臺灣省立臺北商業學校」,簡稱「北商」。
1967年7月,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校名隨之改為「臺北市立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968年8月,奉准改制為「臺北市立商業專科學校」,設置銀行保險、會計統計、財政稅務等三科,同時奉令附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970年,奉准增設國際貿易及企業管理兩科。
1971年,增設電子計算機科。
1972年9月,受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將原設之高商會計人員訓練班,改為二年制專科會計統計科。
1973年8月,奉准設置二年制專科夜間部,設會計統計、企業管理及國際貿易等三科。
1976年,增設商業文書科。
1977年2月,奉教育部令附設空中專科補習學校,設置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及銀行保險等科。
1982年7月,改隸中央,校名改稱為「國立臺北商業專科學校」。
1983年9月,奉准設立二年制專科日間部,設有國際貿易及企業管理兩科。
2000年2月15日,奉教育部核准於桃園平鎮籌設分部,並積極辦理後續準備事宜。
2001年8月1日,改制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2003年3月11日,奉准成立商學研究所,於2004年之93學年度招收第一屆碩士研究生。
2003年9月2日,獲行政院同意無償撥用桃園平鎮校區國有土地面積7.5959公頃由學校使用,並於同年10月23日取得該校地所有權狀。
2005年,奉准設立財務金融研究所,並於94學年度起招收第一屆碩士研究生。
2006年之95學年度起,奉准招收高階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第一屆碩士研究生。
2014年8月1日,奉准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設有研究所(碩士班)、日間學制(四技、二技及五專)、進修學制(四技、二技及二專),另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專科進修學校,及高商進修學校(於2016年6月學制結束)。
《歷任校長》
日本時代:松村傳校長、平野象一校長、小出梅吉校長、有本邦造校長、新里栄造校長。
民國時代:鍾樂上校長、陳宗經校長、吳仕漢校長、邱家溥校長、楊承彬校長、邊裕淵校長、楊極東校長、林昇平校長、莊福典代理校長、許勝雄校長、賴振昌校長、邱繼智代理校長。現任校長張瑞雄博士於2014年4月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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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之光也能廢所!
世新難道不清楚,
社發所為世新帶來多少好聲譽。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校務會議代表發言稿
代表:夏曉鵑教授
2019年1月2日
本席為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代表,在此代表社會發展研究所全體教師、在學學生及校友嚴正表達對「109學年度停招社發所」議案的反對意見。反對理由如下:
一、違反校內程序規定,提案應屬無效
1、依《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107年9月13日行政會議通過版本)
第四條:「本校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之增設調整,應依下列程序提出申請:
一、 既有系、所由系、所撰寫增設計畫書或調整申請表,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向隸
屬學院提出申請;院及學位學程由院提出。各申請案經各院務會議通過後送研究發展處辦理。」
第五條:「前條第一項各款之申請,由研究發展處彙整後,依序經本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報教育部。」
社會發展研究所是既有系所,招生名額增設調整應依此條此款。但本案非但並未經過社發所所務會議通過,學校相關單位甚至事前完全無知會本所人員,更沒有徵詢過本所所務會議成員之意見,更遑論由社發所向本所隸屬之人文社會學院提出申請。因此,本案之提案不符世新大學僅三個月前修正通過之既有規定程序。
2、提案單位或許會主張,上述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必要時本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得針對全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主動調整之」的文字,可作為此次提案的法源依據。但該段文字上文是「審議原則除考量社會變遷及人力需求、學術發展需要、學校發展特色外,並參考下列各款」,下文是「一、 院、系、所、學位學程師資質量評核情形。 二、 院、系、所、學位學程所有學制班別之招生及註冊情形。 三、 院、系、所、學位學程評鑑結果。」除非蓄意斷章取義,任何人都看得出來,第五條第二項條文規範的顯然是增設調整所需考慮的「審議原則」,而非增設調整所需依循的「程序」。(第五條全文請見附註1)
二、社發所全力協助解決本校減招危機,校方卻違背誠信原則停招社發所
1. 106年間教育部計畫要修改《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將該標準第8條第3款「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最近連續三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七十者,依附表六之一調整該學制班別招生名額總量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的規定改為「連續二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七十」,當時社發所招生狀況尚可,並未達到「連續二個學生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七十」的門檻,然社發所仍主動協助本校解決危機,透過黃德北所長聯繫安排,由社發所教師蔡培慧與社發所畢業生林淑芬兩位立法委員,於106年4月13日上午陪同吳永乾校長及優九聯盟各校代表拜會教育部高教司司長,一同向教育部爭取到將該修正條文延後到民國109年04月30日才實施 ,以讓各校院系所有空間可以努力改善招生狀況。由於此條文的延後實施,使得本校安然度過原本應於107學年度減招10%的危機(共24個名額,減招單位包括資傳所、經濟所、社心所),而吳永乾校長事後亦多次於會議中公開感謝社發所教師及兩位立法委員的全力協助世新度過減招危機。
2. 依據「世新大學106學年度「系所班制整併停招專案審議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民國107年6月21日召開),該次會議的決議是:「請各與會主管回去後,在相關的系務會議中,和老師們共同研擬具體的招生改進方案,以及如果持續招生不佳,後續的因應具體措施,並於開學後相關會議提出討論。」那次會議主席陳清河副校長在會上提出對招生不理想的系所啟動輔導措施,表示如果第二年(108學生度招生)仍未改善達標(新生註冊率超過70%),將會考慮停招。社發所因而在本學年特別努力以各種方法與管道力求改善招生狀況,而目前為止已結束的甄試招生情況尚可。但在108學生度的招生尚未結束之際,學校就決定透過校務會議將社發所停招,這實在是非常不合理也缺乏誠信的做法。
3. 除協助本校度過107學年度減招危機外,社發所亦協助分擔本校碩士班維持招生總量不減的壓力。社發所碩士班原本招生名額為9名,105學年度學校以本所招生良好為由(104學年度為100%為由,主動增加3名(學校原本規畫直接增加6名),本所雖深知增加招生人數實是增加未來達到招生門檻的壓力,但考量學校各系都有招生壓力,而本所當時招生良好的情況下也因此同意分擔由其他招生不足系所調撥至本所的名額。
4. 為了世新整體的發展,學校以各種方法協助招生較困難的系所達到門檻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因此社發所一直以來也盡可能的配合。例如,107學年度招生時,學校擔心某些研究所無法達到七成標準因此動員本校職員報考,社發所雖是極少數未得到學校協助安排職員報考的研究所,也從未對此表達不滿,因為我們也希望各系都能達到招生門檻。
5. 退一萬步言,即使社發所於108學年度的招生仍未達七成,達到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於109年04月30日才實施的第8條第3款「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最近連續二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七十者」,但依據教育部該條文之「依附表六之一調整該學制班別招生名額總量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規定,社發所首先有的調整應是減少招生名額,而非逕行停招。
三、今日社發所,明日輪到誰?
1. 學校在違反程序規範、誠信原則的情況下,急於本次校務會議通過社發所停招案,並動員諸位校務會議代表,要求代表們支持社發所停招案。本席完全理解各位校務會議代表在校方「關切」下所承受的龐大壓力,畢竟在高教崩壞的趨勢下,大家必然擔心自己的工作。本席如同各位,也會擔心工作不保難以照顧家庭,但今日本席及社發所所有的教師願意公開向學校不合理的作為說「不」,並非我們特別的勇敢不怕死,而是我們得到各種的支持。除了家庭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社發所作為一個集體的支持。本所創辦人成露茜教授在生前曾公開表示創建世新社發所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成就,因為她深信institution building是維繫一個社會民主和批判力量最重要的工作,而此重要性早在成舍我校長於戒嚴時期聘用多位當時不見容於當權者的義舉已得到證明:舍我校長不畏強權高壓的行動使世新成了戒嚴時期異議分子的保護傘而對於台灣的民主化有重要的貢獻,而此舉已是本校重要的歷史資產,為本校師生及校友們津津津樂道。
2. 今日本席代表社發所公開反對社發所的停招案,絕不僅僅是為了我們自己的飯碗;事實上,我們相信學校會在社發所停招後仍留意本所教師的工作權。我們今日公開挑戰學校的作為,是為了我們相信的世新精神:校園民主、學風自由(請見本校官網),正是成舍我先生於臨終前仍堅持「我要說話」的精神,在二十多年前召喚了我們加入由成露茜教授創辦,強調理論與實踐並重的社發所。
3. 以現今高教崩壞的發展趨勢,我們相信社發所並非唯一受到不當對待的單位,從廣電系校務會議代表李泳泉老師的公開信,大家便可以窺見問題之嚴重。本席在此可以承諾,只要社發所存在,未來無論哪個系所、師生權益受損且願意站出來時,我們一定陪伴到底,成為大家重要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如此,才能確保世新的自由民主精神不淪為博物館的展品,僅供後人歷史憑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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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政大法碩班談國會在國家改革所扮演的角色】
很高興政大法學院在職專班同學,在張冠群教授及蔣念祖助理教授安排下,今日來立法院參訪,並邀請我以國會在國家改革角色出發,以「立法運作與轉型正義」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我本以牙醫師出身,1993年擔任立法委員以來,已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並自2000年阿扁總統執政以來,擔任民進黨黨團總召已18個年頭,看過的法案已超過2千個法案,參予5百次以上朝野協商,現在可謂2.0版牙醫師,專門虎口拔牙,拔國民黨的牙。但也深深感慨,在高度複雜的國會環境下,雖自1999年國會五法的立法,讓立法院除成立法制局、預算中心外,也讓朝野協商制度法制及委員會運作法制化,但藍綠長期對立問題始終無法獲得解決,在318學運時,曾呼籲王金平院長,我倆應利用最後政治餘命,共同解決國家問題,一是朝野和解、二是兩岸和平。
尤其是,面對在野黨挑戰執政黨是天經地義的事,身為執政黨不能只看臉書和報紙,必須要專業能力和專業論述,以及面對國家危機的承擔能力。民進黨執政以來,總統府、行政院、中央黨部及立法院黨團四個面向,透過黨政協調會報、中常會等的密集運作、協調和決策過程,如此一體化作戰模式實非國民黨及其他政黨所能比擬。以金融監理沙盒立法為例,便可看出,三讀程序以及朝野協商時,我身為總召如何看待該法如何過才是對的。
當然,此次民進黨再度執政,二年多來已通過357個法案,包括不當黨產條例、促轉、年金改革、前瞻基礎建設條例、一例一休、洗錢防制法,以及本次臨時會通過之軍人年改、空污法、財團法人法及公司法,每個法案通過時的內容我不僅瞭若指掌,更參與每一次朝野協商。
接著,下會期將面臨洗錢防制法和資恐防制法的再度修法以及哪些法案將是優先審查法案重點,政策上如金融方面的產經分離、金金併、虛擬貨幣及證交法等等,還有稅改,都將是值得探討的施政方向。
最後,勉勵同學,期許自己,「挑戰困難就是一種價值」、「做自己、把別人的攻擊當作背景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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