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更多>
「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的推薦目錄: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Re: [閒聊] 這年頭打LOL還想告人的都是些什麼人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我被告了- 英雄聯盟板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lol被告堅持不和解的八卦,DCARD、PTT - 名人八卦社群討論站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lol被告堅持不和解的八卦,DCARD、PTT - 名人八卦社群討論站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lol被告堅持不和解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lol被告堅持不和解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閒聊] 半夜跑了警局一趟- 英雄聯盟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新聞] 玩《英雄聯盟》被罵廢物他提告:玩遊쀊時間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Fw: [新聞]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 截圖提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Re: [道歉] 公然侮辱和解道歉- 看板LoL - PTT遊戲區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實況] Mama2/狂暴小建準備告人- 看板LoL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問題] 媽媽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霸凌與反霸凌】你覺得在直視你的是 ...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遊戲告人成功機率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 ...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遊戲告人成功機率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 ... 的評價
- 關於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閒聊] 玩遊戲被罵「你媽X女!」嗨拿2萬5 - C_Chat 的評價
lol被告 堅持不和解 在 Re: [閒聊] 這年頭打LOL還想告人的都是些什麼人 的必吃
簡單介紹一下,如果上法院,輸了的結果。
一般所謂的前科,是指俗稱的良民證(俗稱的警察刑事紀錄)。
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民國91年06月12日公佈)
第六條規定: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
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就是下面6點都不會有印出前科記錄)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被判緩刑,但緩刑期間沒再犯罪)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沒被判刑期,只被判拘役或可易科罰金)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沒被判刑期,只被判罰金、社會勞動)
講不好聽,公然侮辱這種小罪,都是該當第七條,付罰金了事。
五年內注意不要出事搞到有期徒刑以上的,你良民證上就是空空如也,良民一個。
記住,堅持不和解,輸了就是繳罰金,一般判賠就是2000元。他要賠償要自己打民事。
告越多次,法官心證越差,不要害怕跟這類的人玩。
法官已經夠忙了,為了自己私利而動用公權力,總有一天會被其反噬。
出庭沒有甚麼恐怖的,照實說,主張概念式連結,輸了給兩千公道價,沒了。
--
因為我存在,所以不存在;
因為不存在,所以我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17.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73357600.A.AC8.html
※ 編輯: clse0190 (219.68.117.147 臺灣), 11/10/2019 12:01:09
別鬧了,另外那兩套你告人也有紀錄,誰查,查了甚麼也要記錄。實務上誰把這個當前科
你說出來大家欣賞一下。要以那兩套為基準,反正告你法官判無罪,你進過法院照樣有前
科紀錄了,那無罪的定義在哪裡?訴訟紀錄在社會上明顯不被認為是前科。Q.E.D
你受到甚麼實質損害說出來聽聽看。遊戲內其他人知道你現實身分?
先進國家根本沒有公然侮辱這種刑法。你覺得你受到損害,提告民事,提出證據,告贏了
保證大筆賠償,民事都告不成,生不出證據的東西,實際上就只是心情不好,不爽而已啦
,不要講成深仇大恨,好像千古奇冤一樣。真的給你告成了,實際上就是繳罰金,會有人
悔改?根本作夢。有空處理這種毫無意義的案子,法院有更多重要的案件要處理,好嗎?
※ 編輯: clse0190 (219.68.117.147 臺灣), 11/10/2019 13:15:33
我什麼時候說台灣法律是依據實質損害判的?
這樣寫,就是在教你被濫訴會有什麼感覺啦。
你看,是不是氣噗噗二連噓?己所不欲,勿施與人,了解嗎?還是我被濫訴氣噗噗,別人濫
訴拍手叫好?雙重標準嗎?
※ 編輯: clse0190 (223.137.130.196 臺灣), 11/10/2019 15:21:44
是和解金,是訟累。假設我真的告你,重點不是我會不會贏,是我不需要去出庭,起訴是檢
察官去跑法院,你要到庭。這樣懂嗎、不過你不用擔心,我不會這樣搞你,我也不打算增加
法院負擔。這就是為什麼司改一直在推進誹謗除罪化,懂嗎?你多噓幾十次,也改變不了大
家對濫訴深惡痛絕的風向啦。
,也沒有甚麼大筆的賠償。基本上你不是什麼有名人士,你的名譽值幾個錢?雖然這樣講很
不好聽,如果你真的因為這些侮辱受了莫大的損害,你應該做的是提告民事,準備證據(如
精神科診斷),然後求償大筆金額才對。別人打lol時間一場就被一個送頭練角浪費掉,只是
因為法律上不認為這是損失,就無法可管,那嘴砲幾句我還真的不認為是什麼嚴重的問題。
通,你還是先了解為什麼要除罪化再來談吧。如果你看完了還是不認同除罪化,那我尊重你
,但是既然討論的基礎根本不同,也就沒有必要討論下去了。
※ 編輯: clse0190 (223.137.130.196 臺灣), 11/10/2019 16:19:3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