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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徵超級老闆_一人零成本你也行in高雄 在 [公告] 板規2019.2.17 板務討論暨檢舉與推薦區- 看板PokemonGO 的必吃
【PokemonGO 板規】
本看板為PTT的PokemonGO板,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規範,
看板使用者不得因未知相關板規或自行刪除內容而免卻責任。
01.
-
目錄
一、板旨總則..................03
二、使用規範
2-1.文章類別..............04
2-2.文章回覆..............06
2-3.文章規範..............07
2-4.文字規範..............09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11
三、其他事項..................13
板規修改歷程..................14
02.
-
一、板旨總則
本看板為《Pokémon GO》手機遊戲之專用討論板。
本遊戲由Nintendo授權,Niantic進行營運及開發,
於2016年8月6日正式開放臺灣地區。
有關遊戲內容、公司情報、相關新聞、二次創作……等等,
皆可於本看板發表文章。
任何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予以水桶若干日或退文處分。
文章內若有違規疑慮,板主將會於文章前做S標記僅示此文已被關注。
03.
-
二、使用規範
2-1 文章類別
本看板之預設類別為以下八類,可使用自訂非預設類別之文章分類,
但不可不將文章分類或使用錯誤分類,違者板主將代為分類或不處分刪文。
[閒聊] 與板旨相關之話題皆可用此類別。
[發問] 與遊戲相關之疑問皆可用此類別。需註明已爬過哪些關鍵字,
違者初犯刪文,再犯水桶7日
[討論] 與遊戲相關之討論皆可用此類別。
[心得] 與遊戲相關之心得感想皆可用此類別。
[情報] 與板旨相關之新消息需用此類別發文,並需於文內附上情報來源網址或圖片,
未附來源之情報文板主得以不實情報論刪除並水桶3日,
非屬情報文而誤用此分類之情形亦同上處分。
04.
-
[揪團] 徵求其他板友一同進行遊戲需用此類別,創立私人群組亦同。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
*其中神秘盒子揪團文發文CD時間,配合遊戲內盒子開啟CD時間
[健檢] 遊戲內之PM詢問去留需用此類別。
7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
[發錢] 文章內若有發錢限用此類別。
且單篇最少需發1000p(稅後)以上,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公告] 限定板主使用,任意使用或回覆者,依照鬧板處理,水桶30日+文章退回
05.
-
2-2 文章回覆
使用回文功能之文章需與該討論串原文相關,而不受文章標題限制。
討論串之回文若過度偏離板旨,板主得不處分鎖文或刪文,
並可視情況公告禁止該討論串回文。
06.
-
2-3 文章規範
所有文章內容至少須滿50繁體中文字,且不得為一行文(電腦觀看),
不含網址連結、簽名檔、轉錄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
若違反以上規定,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且視情況水桶7日或14日處分。
2-3-1.發錢:發錢文每篇最少需有1000p(稅後),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但文章有嚴重違規或明顯鬧版,會於作者發錢完後,視情節依板規處份。
2-3-2.新聞:新聞轉貼每人每日限一篇,需附上自己討論內容至少30字,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3.洗板:板主(群)認定內容過度空泛之文章,或同性質文章或推文大量重複貼出,
以及違反以下任一無意義文章條款(※)者,
若為初犯,刪文並水桶3日為警告,
累犯者,得刪文並水桶14日或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日記文:個人偶發事件之少量文字紀錄。
感覺文:無一定數量統計之毫無根據的言論內容。
幻想文:無討論基礎之下對遊戲內容任意預期或揣測新增事項。
07.
-
註:被板主標註s,並於該文註明列為觀察名單後,
若該文於發文後12小時內未累積到不同人20推文以上,
即未達討論度標準,刪文處份。
註:在文章下面發表與文章內容無關之推/噓文達三次視為違規
2-3-4.閒聊:閒聊文章同一人一個月最多5篇(以第一篇日期起算),自刪或被板主刪
文亦佔額度。
2-3-5.問卷:私人問卷發表需先知會板主,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
2-3-6.app :發表自製app需先知會板主,
並說明是否付費下載或應用內購及含廣告與否,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3-7.公投:欲使用「活動連署」與「記名公投」功能發表文章者需先知會板主,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08.
-
2-3-8.OP文:置底已有相關集中討論串,
或同情報已有他人先行貼出,後貼者未有更詳細的補述時,
得不處分刪文。
※另遊戲內冷知識類型等疑問,30日內若無相關文章則不以此規定刪文。
2-3-9.轉錄文: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轉貼、複製文章或連結。
一經檢舉,並查明屬實將刪文,再犯水桶 14 天
09.
-
2-4 文字規範
2-4-1.禁止發表任何不當之圖片、文字、影片等,
如:限制級、性暗示、裸露、團體或種族歧視、血腥及暴力等。
違者水桶30日。
2-4-2.禁止對人、團體以任意形式之人身攻擊、謾罵,蓄意引戰等,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30日。
2-4-3.本板禁止 使用/討論/推廣 模擬器、Fake GPS、分享帳號、修改遊戲數值之軟體
、複數帳號、需要登入PMGO帳號之非官方程式,
使用多重帳號、分享帳號水桶7日,其餘違者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非更動遊戲內容之輔助app不在此限。
需登入遊戲帳號之網頁及輔助app不禁止,但不鼓勵使用。
※分享帳號違規定義:將帳號分享給位在不同地點的他人遊玩
2-4-4.嚴禁公開任何涉及現金交易等行為。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並退文。
2-4-5.禁止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修改他人推文,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違者水桶14日。
10.
-
2-4-6.有蓄意誤導他人之言論嫌疑者,
經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14日。
註:非官方情報等內容農場文章,皆視為誤導文。
2-4-7.禁止發表廣告連結、紅利連結、營利連結等可取得私人利益之連結,
公開募款帳號情形亦同,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4-8.經板主判定有蓄意鬧板行為者,
得永久水桶且依發文有無予以退文處分。
11.
-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
本板原則上不禁雷達討論,
但只要是遊戲本體以外的其它輔助應用,皆不鼓勵亦不推廣。
考量到雷達類輔助應用的特殊性,在官方發表相關聲明之前,
特以以下事項規範本板雷達討論:
2-5-1.禁止討論「如何製作雷達」。
2-5-2.禁止討論「雷達是否為外掛」/「使用雷達之對錯」等類似議題。
2-5-3.禁止帶有比較性質的討論「有/無雷達帶來之遊戲影響」。
2-5-4.禁止發表「以雷達為主體」的app情報與文章。發表自製雷達不在此限。
2-5-5.禁止討論「需登入遊戲帳號」之雷達。
違反以上情況皆刪文水桶14日。
12.
-
而以下情形為避免疑慮,另外說明以下為允許範圍:
1.分享「由雷達獲得之情報」相關圖文
2.分享「自製雷達軟體」(需符合2-3-6)
3.討論「聯播情報軟體」
<吵架條款>
於推文中,爭論與板旨無關之事,且造成板友閱讀困難者處水桶 7 天
13
-
三、其他事項
3-1.複數違規時使用罰則最高的懲處,但累犯者罰則加倍。
3-2.檢舉時間超過事發時間7日得不受理。
3-3.受處分者若對板主判決不服,可先請板主寄還被刪除之文章至小組申訴。
3-4.不同帳號經站方查證為同一使用者,適用板規之所有限制事項。
3-5.其他板規未提及之事項得依站規處理。
3-6.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初犯處水桶 14 日
14
--
板規修改歷程
2016/09/02 #1NoJMCwl 初版板規
2016/09/26 #1Nv_NT-t 二版板規
2016/09/27 [修改] 2-4-3 2-1 [新增]2-3-6 3-2 2-3-7
2016/10/12 [追加] 板旨說明 2-3無意義文條款 [修改] 2-1
[新增] 2-5雷達條款 2-4-7
2016/10/18 [追加] 2-3內文基本規定
2016/11/03 [追加] 2-1情報文敘述
2016/11/12 [追加] 2-5-4廢除 暫以隱藏不顯示
2016/11/15 #1OAfdOA0 三版板規
2016/12/05 [修改] 2-3-3敘述 [追加]2-4-3可依情況退文 [新增]2-4-8鬧板永桶
2017/01/19 [追加] 2-3-7追加但書
2017/03/26 [修改] 2-4-4 2-4-7罰則內容
2017/07/01 #1PLxAuvV 四版板規
2017/10/18 [修改] 自刪不免責 變更分類 2-3追加 2-3-1 2-3-3 2-3-4
2-4-1改為不當並加但書 2-4-3 2-4-4 2-4-6
2018/5/13 [修改] 檢舉區禁止非關板務推文,2-4-3 追加 2-3-9
2019/8/26 [追加] 發問文以及2-3-3推文洗板說明
15
--
2019/11/06 [追加] 吵架條款
本公告不溯及既往,在此板規發布前之文章,依該時段所屬板規處理。
但若文章於本板規發布後修改,板主得視嚴重違規內容予以處分。
另推文違規則依時間判斷處理。
如有任何板務相關討論、檢舉或推薦文章皆可於此處提出。
本篇亦會視留言情況不定期清理推文。
本檢舉區禁止閒聊以及爭吵,違規者視情節水桶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kemonGO/M.1510430755.A.BD0.html
另外請教他人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又沒說其他版怎樣我就要照做
你提的我也會再另外回你,別這麼緊張好嗎?
另外不管版情一不一樣,不同版版主之間互相討論版務是行之有年的事情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5/11/2018 19:27:23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125.68), 05/18/2018 11:37:16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6/07/2018 16:36:59
仍在擬訂中,針對日後會出的交易系統也會制訂相關版規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6/19/2018 18:47:46
組務的精神是不討論以及不推廣就不罰(請去參考那篇文章)
還有借助其他手游板主也同樣有官方禁止多帳,實際上一堆人使用多帳的問題他們的處理
經驗。板上規定將刑度調低就是配合組務判決,既然僅僅是使用不是推廣,就水桶7天
以示警告。
現在又限縮到有承認使用就桶,並沒有你所說的" 推廣多帳卻不判水桶"推廣都是要桶的
以上對答無法證明切換帳號為多帳或一機多帳,依無罪推定,未達違規
那我也沒辦法只能謝謝你的指教
A的手機壞了跟B借手機抓寶,就是切換帳號阿,實際上有使用多帳嗎?
該文已經自D,要是你仍不滿意這樣解釋歡迎來信索取文章,再重看一次文章脈絡
再你改正你態度之前,我不再對你做回覆
你有意見嗎? 沒有的話就請不要再其他篇文章移花接木我的話
很遺憾在這邊我感受到的大多數是對人不對事的惡意
我還在等你提出其他意見
你對判決有疑慮就來信,我要是沒回可以逕行去組務申訴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6/30/2018 01:23:10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7/06/2018 20:29:00
這個案子目前仍在跟群組長討論,詳細內容等有結論再詳述
從多帳討論到查IV是否作弊是滿奇怪的,但我尊重他的想法還不到引戰標準
未達,雖然內文提及對於多帳作弊的定義似乎與官方有出入
但這並無推廣以及使用多帳等事,其他補充說明在新的水桶公告內
今後板上禁止討論多帳是否為作弊行為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7/22/2018 19:29:20
如我在上一篇公告所說,我的處理態度是堅決反對多帳使用者在板上炫耀或推廣
你檢舉的這篇的確有提到多帳好處,但他並沒有推廣大家使用
如果只是言明多帳或是外掛的好處就要進水桶,
一堆推文或是文章都有提到被多帳或是飛人佔塔,那依照同樣標準這些也該進桶
那檢舉案根本處理不完,我也不傾向用這種文字獄的方式來管理
依照前後文判斷發文者或推文者有無推廣或使用多帳的標準會比較適合
將與上面北港櫻花新聞合併發公告
此案處理中,請勿再推文回覆
※ 編輯: bingtsien (101.13.182.19), 08/07/2018 19:51:19
針對錯誤內容有進行修正不罰,人身攻擊部分警告一次
※ 編輯: bingtsien (101.10.112.189), 08/08/2018 20:39:23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8/27/2018 01:22:54
所以我選擇放她一馬
版規存在的目的是維持板上討論秩序而不是著重在處罰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8/28/2018 01:08:32
所以除非修改版規禁止討論,不然我就算解m該文還是會存在很久
所以我m起來=系統不會刪而留著=變相宣傳,這我不同意
你的重點應該是要擺在建議我修改版規吧? 我m不m只是假議題而已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9/01/2018 13:34:28
你要提修改建議我也沒說不行
從我m文->推廣改時區,然後我回答問題->說我7PUPU,你提建議->我會變臉
以上都是你的臆測,你到底還要扣我多少帽子
針對這議題上面已經充分說明了,其他關於我7PUPU的討論我就不再回應了
還是先打XD就贏了?
關於我7PUPU你應該聽過佛印的故事吧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9/01/2018 18:23:45
但不能就這樣否定掉他的說法,原文的意見本來就是提供大家做參考
我認為沒有達到刻意誤導的標準
※ 編輯: bingtsien (118.167.104.87), 09/24/2018 16:48:07
並不是在板上炫耀自己怎麼違規及得到什麼好處,你真的對這樣判決不滿意可以上訴小組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9/30/2018 21:01:03
※ kare1213:轉錄至看板 Sub_GMobile 10/01 21:15
文章內容完全沒提到違規方式,僅說自己被鎖帳號和勸大家別違規,我不認為有違反2-4-3
你都申訴了就等小組長下一步指示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01/2018 22:21:14
至於是否要更新規範我再花時間研擬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06/2018 16:48:54
下面推文是搞不清楚原本她打成2018,後來改過了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08/2018 16:41:16
我已經要求他把正確資訊更新到內文中,若他明天沒完成再依照2-4-6處理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09/2018 00:41:09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16/2018 22:52:31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22/2018 00:44:18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0/31/2018 00:11:48
活動過後每天轉新聞來的又變少了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1/08/2018 21:49:20
觀察看看,如果狀況持續考慮強制內文需附上已爬過那些關鍵字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2/05/2018 22:41:09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2/18/2018 23:44:17
你要不要檢舉也是你自由意志可以決定的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12/22/2018 01:20:05
原推文
推 nidoran: 讚!噓的都是吸獨覺青!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1/02/2019 00:52:14
(bingtsien 刪除 sunny15 的推文: 無關版務)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125.137), 01/09/2019 14:03:26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1/12/2019 23:36:45
※ 編輯: bingtsien (61.230.111.33), 01/14/2019 21:48:11
並沒有當事人是誰的問題
他事後是有向你道歉,不過你仍保有檢舉的權利
※ 編輯: bingtsien (123.193.17.78), 01/19/2019 23:10:55
※ 編輯: bingtsien (58.9.5.153), 03/11/2019 22:24:45
如果置底文已經有限制10秒了,可以告知我,我馬上更換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3.211), 05/27/2019 22:10:10
版上討論也不多,需不需要禁止可以再觀察,或是提出更多討論
熱心辦活動的板主都被你們這些酸民搞到下台了
辦這些活動似乎一點好處都沒有呢
不知道你是想讓誰上台,不過提示你估狗是好用的東西
※ 編輯: bingtsien (218.166.37.33 臺灣), 04/17/2021 21:30:11
※ 編輯: bingtsien (218.166.37.33 臺灣), 04/17/2021 21:48:25
不是用單純打字賺的?
二、本法所稱不當更改帳號數值,係指下列行為:
1. 掩飾或隱匿因自己不當更改帳號數值所得利益者。
2. 掩飾、收受、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因不當更改帳號數值行為
所得利益者。
3. 利用系統瑕疵進行非正常程序之財產轉移、讓與者。
4. 利用非系統許可之程式進行帳號數值之變動者。
5. 蓄意影響系統判定帳號數值以獲取利益者。
6. 蓄意利用他人著作以更動帳號數值獲取利益者。
7. 教唆或提供他人不當更動帳號數值方式或工具者。
請教一下他是違反哪一個
※ 編輯: bingtsien (114.40.115.191 臺灣), 06/12/2021 22:26:15
※ 編輯: bingtsien (223.136.130.62 臺灣), 12/04/2021 00:46:08
※ 編輯: bingtsien (61.216.43.7 臺灣), 04/19/2022 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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