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無聲》在台灣上映後造成轟動,許多人比喻為台版的《熔爐》——這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韓國電影,甚至促成相關法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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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劉飾演美術老師姜仁浩,為了維持家計而來到霧津的一所聾啞學校任職,新來乍到的他發現學校處處瀰漫著詭異的氛圍,孩童們的眼中充滿了悲傷與恐懼,絲毫不見笑容。
覺得困惑的他開始接近班上的一些學生,試圖了解他們的情況,卻發現校長與其他老師居然會使用暴力虐待、性侵學生。震驚之下的他聯絡在人權組織工作的社工,決心揭發一切。
然而,聲張正義的過程卻不如想像中順遂。沒有單位願意受理姜仁浩的舉發,就連警察面對他的控訴,都只用雲淡風輕的態度帶過,像是早就知道有這些事情的發生。最終,他決定讓學生們錄下影片,用手語訴說自己在學校中經歷的事情,透過第四權媒體的力量,才真正引起社會對這個事件的關注。
儘管輿論促使相關單位展開調查,幾人在法庭中還是必須面對各種挑戰。被告找來的律師是法官出身,依據韓國法律界的潛規則「前官禮遇」,這類律師在打第一次的訴訟時,法官會因尊重前輩而判其勝訴。面對校方的金錢與人脈攻勢,儘管姜仁浩握有證據,仍然節節敗退,同時必須面對社會上質疑的聲浪,龐大的壓力籠罩著幾人。
最終,連檢察官都為了對方提供的利誘,而選擇不出示最關鍵的證據。法官宣告校長等人雖然有罪,但念及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得以緩刑並當庭釋放。正義在這部電影中缺席了,而這卻是在真實事件中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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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者的困境與反抗
弱勢者因為其資源的匱乏,而無法獲得正當的救濟。權勢者不僅能用重金與人脈聘請享有前官禮遇的律師,還能用各種方法脅迫、誘使受害者和解,在這樣的權力結構下,弱勢的一方永遠只能處在被動的角色,任由自身權利遭到侵害。
這就回到了一直以來人們所問的,法律真的能夠保護弱勢者嗎?或者只是淪為制度暴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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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熔爐」
電影中最令人難受的是幾名孩童坐在法庭上,面對昔日傷害自己的人,鼓起勇氣描述當時的情景,卻還必須被律師質疑是否為合意性行為,這些對他們都是二次傷害。
更令人唏噓的是,過程中他們始終相信正義,相信自己只要說出來,壞人便會得到懲罰,而這樣的信念卻在最後被司法無情地背判。宣告判決的那一刻,坐在旁聽席的眾人因憤怒而起身抗議,接著,畫面中的喧嘩聲消失了,長達一分鐘的無聲慢鏡頭,正如幾名孩子不能透過話語訴說自己的想法,真相也在這一刻被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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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韓國法律的電影力量
光州聾啞學校性侵事件發生於 2005 年,當時事件的加害者雖然因性侵被判入獄,卻獲得緩刑,甚至在服刑滿一年後獲撤銷罪名,另名加害者則只有繳納罰金便回校任職。儘管人權團體在這幾年間不斷抗爭,希望政府能正視法律漏洞,但一直到《熔爐》電影於 2011 年上映,這件事才真正廣為人知。
觀看過電影的民眾質疑判決的合理性,警方也成立專案小組重新調查,卻發現法律的追訴期 7 年已過,為了平息憤怒的民意,韓國國會通過了《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份修訂法律案》,也就是俗稱的《熔爐法》。
該法廢除了性侵案件類的追訴期,提高了量刑刑度,若加害者任職於社會福利機構或特殊教育單位,可加重處罰。幾個月後,國會又通過了《社會福祉法事業法修訂案》,一旦觸犯《熔爐法》和《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十年內不得從事相關業務。
可以說,是電影的力量喚醒了人們對議題的關注,而這類的電影不只有《熔爐》,《殺人回憶》、《希望:為愛重生》、《未生》也都推動了法制改革,可見影視產業也可為社會帶來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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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XXY_Animal of Vis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歷史上的今天 2004-MAY-14 盧武鉉復職 有平民總統之稱的韓國第16屆總統盧武鉉,在2003年當選後被媒體爆料其二哥涉嫌干預國家人事,以及競選期間的資金流向不明,被國會提出彈劾案並投票通過。盧武鉉被終止總統職務後,在63天經韓國憲法法院宣判違反《選舉法》屬實,但不致罷免的理由,恢復了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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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看劇學政治 #從《Law School》看台韓違憲審查怎麼運作〕
《Law School》是一部以韓國最高學府法學院作為背景的法律劇,講述教授在模擬法庭課堂上離奇死亡,導致現場學生與教授都成為嫌疑犯,必須站上真實的「法庭」讓真相大白的故事。
劇中縝密地透過諸多案件的穿針引線,還原了法學院學生們的競爭、挑戰、矛盾與苦惱等故事,激盪出諸多關於法律與正義的思考。
*以下內容含少量劇透*
▌什麼是憲法裁判所?
劇中一名檢察官成功被法學院學生以違反偵查不公開起訴。不料在庭審中,其主張該法律有違憲之虞,當庭申請釋憲,並成功將案件送到憲法裁判所進行違憲審查,掀起一波反轉。
憲法裁判所是什麼呢?
憲法裁判所是韓國負責維護憲法的獨立司法機構,由9名裁判官所組成,其中3人為總統直接任命、3人由國會選出、另外3人則經大法院院長指名。
其主要權限包括:違憲法律審判、彈劾審判、政黨解散審判、權限爭議審判及憲法訴願。
▌審理程序
在審理案件時,由全體裁判官組成「裁判部」,須有7名以上裁判官出席,並過半數同意方能決議。但對於主要權限之決定、或是變更先前的適用意見的審理時,更要6人以上同意才能作出決定。
法律違憲審查必須先由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而提請,憲法裁判所才會受理。值得注意的是,各級法院必須透過大法院才能提請違憲審查,換言之,作為最高法院的大法院,是決定違憲審查案能否進入憲法裁判所的關鍵。
不過若所提請的案子遭大法院拒絕,當事人可在30日內向憲法裁判所提出「憲法訴願」,經3名裁判官事前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憲法訴願。
而憲法裁判所在決定受理後,必須於180日內做出終局決定。
▌積極發揮的憲法裁判所
韓國獨立之初其實就引入了憲法裁判制度,但在民主化之前,並未有實質成效。
直到民主化後,開始發揮積極的人權保障功能,加上憲法訴願的數量龐大,自1988年迄今,憲法裁判所已受理41313件申請,做出1849項違憲決定。
不過其中法律違憲審查僅967案,當中做出廣義違憲宣告的總計399項,其餘多為憲法訴願相關。
近五年平均每年審理2481.8案,當中24.6案為法律違憲審查。
首爾大學的吳英傑教授觀察相關判例後表示,憲法裁判所在人權保障上態度相當積極,面對政治性較高的事項則會謹慎判斷政治風向,至於涉及北韓與國家安全的態度則相對保守。
▌台灣釋憲法制的運作
現行台灣有關釋憲權行使的程序等相關規定,皆規範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中。
相對於韓國的憲法裁判所,台灣負責維護憲法的機關為司法院大法官,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8年,不得連任,並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韓國擁有憲法訴願的制度,且聲請受理具時效性。台灣並未有相關規定,也因此受理案件相對減少許多。
不過從表中數據可看出,近五年來,大法官新收和已結案件皆呈攀升趨勢,每年平均結案數達486件,平均一天審理1.33個案件,數量仍頗為可觀。
然而,儘管大法官快馬加鞭,多年來積累的案件仍難以一時消化,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仍有684件未結案件等待審理。
▌台灣釋憲的困境
目前違憲審查由大法官組成會議作成解釋,審查標的為法律或命令,雖然大法官透過解釋的方式,將修憲條文、判例、和其他具實質法律效力的參考依據納入審查標的。
但究其根本,當法院判決有違憲疑慮時,其僅能審查該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本身有無違憲,而不能針對判決本身做違憲審查。如此,將影響釋憲法制的完善運作。
舉例而言,大法官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有關「肇事逃逸」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參照釋字777)。
然而,中正大學的吳信華教授認為,包含本案在內的諸多案例,應屬法官「認事用法」的問題,而非「法律違憲」。但因大法官無從審查判決本身,只好朝著法律本身違憲的方向解釋。
吳教授認為,這樣不適切的做法,將形成釋憲運作上惡性循環的互動關係。
▌明年上路的憲法訴訟法
2022年1月4日起,釋憲法制將以《憲法訴訟法》作為主要依據,有別於過往由不公開的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
改制後,違憲審查將由憲法法庭作成判決,也就是將違憲審查裁判化和法庭化,且參與審查的大法官皆須具名公開立場,並增設法庭之友,民間團體經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可針對特定案件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
雖然在大審法中,大法官透過釋字擴大審查標的,仍無法有效解決上述困境。
因此,《憲法訴訟法》的另一重大變革在於將法院裁判納入釋憲標的,人民認其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該裁判有違憲之虞者,得聲請釋憲,如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得於判決主文宣告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
▌結語
作為民主轉型進程極為相似的兩國,台韓之間的違憲審查機制也成為有趣的對照:
威權時期,兩邊做出的違憲解釋合計僅有5次,在民主轉型之後,宣告違憲的次數和比例才開始提升,功能得到完整發揮。
雖然囿於制度不同,兩國在違憲審查上的質和量上都頗有差異,但皆扮演著穩固民主價值、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角色。
不過,由於轉型快速,兩國間也有不少待改進之處,韓國的憲法訴願是否要納入法律條文以外的標的未有定見,台灣憲法訴訟法上路後的效果也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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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沉淪,警紀蕩然,提升警察專業與尊嚴,維繫警紀法紀與士氣,恢復民眾對警察的信心,已是當務之急;但那不只是蘇貞昌所指的個案違法或制度空窗破口,而是綠色黨國化過程中,政治、派系、黑道糾葛的結構性問題。然而,政治介入之深,派系爭奪之烈,黑道攀附之密,容得下警察專業的空間嗎?>
從中壢員警濫權盤查,到「松山之亂」與「北投之亂」,警紀徹底崩壞,警界無限沉淪。但一如既往,治安敗壞與警紀問題,總會演成警界內鬥與政治角力,如果顏色不對,還要加上中央地方拉鋸;這次分局之亂連環爆,內鬥、角力和拉鋸,一樣不少,而且警政隨著綠色黨國化而更加沉淪。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從這些案例來看,不論警察的基礎教育跟在職訓練都有所不足,從個案延伸到整個機制都要檢討,個案違法絕對零容忍,追查到底,制度空窗破口都要檢視並改善。不過,從蘇貞昌曾超過一年沒開行政院治安會報,卻用火速撤換台南、高雄警察局長來表現他對治安的重視,外界不難預期,個案違法可以怒拔可以喬,制度空窗破口大概沒人理了。
於是,從內政部長徐國勇到警政署長陳家欽,都對制度空窗破口蜻蜓點水,而著力違法個案攻防。徐國勇一方面說,他不會對松山分局扯謊滅證案作任何指示,讓督察室調查,並由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另一方面卻告訴立委,松山分局所長行為已符合免職要件,會向警政署轉達看法。但如果徐國勇過去可以史無前例移送陳家欽,現在可以不顧程序正義指示免職所長,那麼陳家欽想「棄局保署」,為何不能未審先判,要求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交出手機接受測謊?而中壢員警又為何不能見可疑就盤查?
同樣,如果蘇貞昌可以怒拔警察局長,陳家欽自然也可以怒拔北市警局長和分局長,但卻被台北市長柯文哲拒絕了。柯文哲說,「拔這個拔那個」,總要有理由。問題是,蔡政府和民進黨「拔這個拔那個」,就是「莫須有」,綠色黨國化後更不需理由。民進黨踹翻韓國瑜北農菜攤是莫須有,蘇貞昌怒拔警察局長與國營事業董總「被請辭」,也是莫須有;而黨內派系爭權卡位,連吃相難看都不顧,何必顧理由?如果陳家欽「棄局保署」不成,固然不必多問理由,但柯文哲隔空喊話「不要趁亂安插自己的人」,就不知道是少見多怪或狗吠火車了。
如果民進黨派系能與黑道互利共生,甚至台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也能表示事發當下才知道「北投之亂」源頭趙家的黑道背景,彷彿又是一隻誤闖政治叢林的小白兔,那麼松山分局為何不能滅證私了,並在媒體前表演一齣黑白握手大和解?尤其如果黑道可以長期把持首都黨部,二十來歲政黑二代也可以擔任民進黨台北市選對會委員、蔡英文台北市競選總部顧問和黨代表,那麼要求北投分局不能對「後面有大人」的黑幫分子禮遇,不能給「站在大人身邊」的政黑二代特權,也未免太為難分局長與基層員警了。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對引發「北投之亂」的趙介佑案,認為有擴大查察中央黨部與地方黨部的必要。趙介佑父親趙映光則在請辭台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前,點名「感謝」何志偉,並放話「有生之年全力支持何志偉家族任何選舉」。民進黨的政治江湖從此腥風血雨事小,理不清派系、黑道與警察的糾葛事大;在蔡英文要求下,民進黨急鍘趙介佑,促派系停火,但黨內黑色豪門依舊在,台灣恐將變成黑色島國。
聯合報社論/警政正隨著綠色黨國化而沉淪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42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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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2004-MAY-14 盧武鉉復職
有平民總統之稱的韓國第16屆總統盧武鉉,在2003年當選後被媒體爆料其二哥涉嫌干預國家人事,以及競選期間的資金流向不明,被國會提出彈劾案並投票通過。盧武鉉被終止總統職務後,在63天經韓國憲法法院宣判違反《選舉法》屬實,但不致罷免的理由,恢復了盧武鉉的總統職權。
▶ PODCAST收聽:
https://open.firstory.me/story/cka70mr12f6r6087302012zv0
出生於1946年9月1日的盧武鉉,出身窮苦的農民家庭;他雖然在高中時以優越的成績畢業,卻因為家中經濟狀況而沒有再升學;再經過多年的自學苦讀,他最終在29歲那年通過司法考試,並在1977年成為大田市地方法院的法官。
1981年,全斗煥為了鞏固其獨裁政權的基礎,對22名釜山地區的大學生與社會運動、異議人士進行大規模拘捕行動,是為「釜林事件」。盧武鉉為了維護這些被拘捕者權益,和檢察官纏鬥半年,讓他聲名大噪,成為家喻戶曉的「人權律師」。
1986年開始,盧武鉉開始投入政治運動,也因為「釜林事件」的辯護讓他聲勢高漲,順利當選國會議員,成為備受注目的政壇新秀。2003年在第15任總統金大中的支持下,盧武鉉當選第16任總統,成為韓國歷史上學歷最低的總統,有「平民總統」或「草根總統」的綽號。
盧武鉉在總統任職期間進行了多項內政改革,一掃過去韓國政壇給人貪汙腐敗的形象;對內進行政府組織、機關調整、管理、財政以及人事行政等制度上的改革,讓原本缺乏效率的政府組織更有效率,以及推動清廉政治。對外則是有更彈性的外交手腕,與北韓多次會晤交流,更加強了經貿的合作關係,使朝鮮半島的和平氣氛更加濃厚。
然而,他在卸下總統職位後,也因為過去的合作商業夥伴被爆出行賄與逃漏稅等醜聞,因而被多次檢方約談,陷入政治鬥爭的泥沼之中;原本返鄉過著清閒生活的他,也因為官司纏身變得鬱鬱寡歡。
直到2009年5月23日,他與隨扈前往離家不遠的烽火山時,趁著隨扈不注意就在懸崖縱身而跳,以最慘烈的方式告別這個世界,終年62歲,讓不少人錯愕。
有關盧武鉉的影視作品,以2013年上映的《正義辯護人》最為知名;雖然片中的主角名稱更換,但整體故事是以盧武鉉在成為總統前,為「釜林事件」受害者擔任辯護律師的經歷為藍本。由宋康昊所主演的宋律師,從他高中畢業開始描述,再到他為了人權奔走,張力十足的劇情,感動不少人。
有趣的是,電影上映後雖然讓宋康昊奪下青龍獎影帝,但卻因為影射盧武鉉而被當時的韓國總統朴槿惠所領導的執政黨政府列為藝文界的黑名單,讓宋康昊一度陷入演藝事業的低潮。但如今時間證明了一切,朴槿惠和宋康昊兩人的下場,明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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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都在看 】瑞士加入一帶一路 風險多卻還有國家加入? (16:01)
✭【 漏網東西軍 】美政壇掀起彩虹浪潮 男同志市長參選總統 (21:29)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宣布參選之後,“媽祖叫我參選的說法”,一時之間占據了各式媒體的版面。同一時間,要參加民進黨初選的賴清德,去參拜保生大帝時,也有媒體作文章,說保生大帝”發爐“了。加上之前韓國瑜新聞的“祥雲”說,及賴清德就職行政院長時的”巨龍”新聞,蔡英文的”天現聖光”,即使是我這個在有線新聞產業浸了二十多年的老骨頭都受不了,在臉書上發了個勞騷,說,“又是媽祖,又是發爐,我們台灣這是要宗教治國了嗎?”
我的本意是在抱怨這些用”神”之名來搏流量搏收視的媒體操作,結果令我非常意外。很多朋友以為我是對郭台銘反感,有些朋友以為我對媽祖反感,我們粉絲頁還被媒體引用。很顯然,賴清德的”發爐”新聞不夠紅,沒有幫我的勞騷發揮到平衡作用,又因為太簡短,也讓大家誤會了我的本意。
所以這次的琪斐大放送,我就來把它說清楚一點。
我對媽祖沒有意見,就像我對耶穌基督,我對佛祖,對伊斯蘭的穆罕默德,都沒有意見。我對祂們的信徒也沒有意見。大部分宗教勸人為善,有什麼不好?
我對宗教的問題,是從人拿自己的信仰作理由來攻擊別人的時候。
歐洲因為打了幾千年的宗教戰爭,到了近代才終於發展出”政教分離”的政治制度,就是想要避免宗教迫害。
我再說一遍:神應該是用來凝聚眾人的力量,不應該被拿來作為攻擊別人的藉口。
所以郭台銘說是媽祖叫他出來選的。我一點意見都沒有。
在形容一個人以無比的熱情在做一件事時,英文會說:”This is my calling.” 誰在叫他?就是神在叫他(The "hope of your calling" in Ephesians 4:4 is the hope resulting from your being called into the kingdom of God.)因為是神在叫他做這件事,這表示是命中注定,非做不可,即使要做重大犧牲也要甘之如飴。
但到了現代,“calling”的定義,不再限定是神,它可以是一個理念,一個核心價值。
大家憑良心講,要當我們台灣的總統沒有這個”calling”,能做嗎?
但有”Calling”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要看能力如何,適不適合?
所以本周的琪斐大放送,我是以前紐約市長彭博及美國總統川普來做企業家從政的正反面教材。
彭博代表的是企業家從政可能帶來的優點:不會貪污,效率高,透明化,商業人脈等。
川普代表的企業家從政社會要付出的代價,那就是如何讓大眾信任川普不會拿總統之位來自肥,將集團利益擺在國家利益前面。
美國有要求盲目信託的傳統,有憲法裡規定不能接受外國酬庸的薪酬條款。結果大眾對川普的信任度有增高嗎?
我們看到的是川普集團在過去三年被提起的利益衝突案件,高達1400件。
我們看到的是通俄門調查。特別檢察官花了三年做了一個己確定會寫在美國歷史裡的調查報告。
結果是美國社會比以前更分岐。因為我們無法信任我們的總統,我們花了很大的社會成本。
我承認我自己就是那個對川普總統充滿懷疑的那種選民。
你能怪我嗎?當川普總統之前的川普企業家,”誠信”是他的強項嗎?
所以郭董要出來選總統,我給他拍拍手,國家處境艱難,有人願意出來擔,要給予鼓勵。但他會是個彭博型總統,還是川普型總統,大家如果回去看看郭台銘過去的行事決策風格,應該有個底。
本周動眼神經選的是麻疹在美國爆發流行,又是假新聞闖的禍。
張嘉玲請假,所以我們請來凱莉代班,凱莉要跟我們談談一帶一路的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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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媽祖沒有意見,就像我對耶穌基督,我對佛祖,對伊斯蘭的穆罕默德,都沒有意見。我對祂們的信徒也沒有意見。大部分宗教勸人為善,有什麼不好?
我對宗教的問題,是從人拿自己的信仰作理由來攻擊別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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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一遍:神應該是用來凝聚眾人的力量,不應該被拿來作為攻擊別人的藉口。
所以郭台銘說是媽祖叫他出來選的。我一點意見都沒有。
在形容一個人以無比的熱情在做一件事時,英文會說:”This is my calling.” 誰在叫他?就是神在叫他(The "hope of your calling" in Ephesians 4:4 is the hope resulting from your being called into the kingdom of God.)因為是神在叫他做這件事,這表示是命中注定,非做不可,即使要做重大犧牲也要甘之如飴。
但到了現代,“calling”的定義,不再限定是神,它可以是一個理念,一個核心價值。
大家憑良心講,要當我們台灣的總統沒有這個”calling”,能做嗎?
但有”Calling”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要看能力如何,適不適合?
所以本周的琪斐大放送,我是以前紐約市長彭博及美國總統川普來做企業家從政的正反面教材。
彭博代表的是企業家從政可能帶來的優點:不會貪污,效率高,透明化,商業人脈等。
川普代表的企業家從政社會要付出的代價,那就是如何讓大眾信任川普不會拿總統之位來自肥,將集團利益擺在國家利益前面。
美國有要求盲目信託的傳統,有憲法裡規定不能接受外國酬庸的薪酬條款。結果大眾對川普的信任度有增高嗎?
我們看到的是川普集團在過去三年被提起的利益衝突案件,高達1400件。
我們看到的是通俄門調查。特別檢察官花了三年做了一個己確定會寫在美國歷史裡的調查報告。
結果是美國社會比以前更分岐。因為我們無法信任我們的總統,我們花了很大的社會成本。
我承認我自己就是那個對川普總統充滿懷疑的那種選民。
你能怪我嗎?當川普總統之前的川普企業家,”誠信”是他的強項嗎?
所以郭董要出來選總統,我給他拍拍手,國家處境艱難,有人願意出來擔,要給予鼓勵。但他會是個彭博型總統,還是川普型總統,大家如果回去看看郭台銘過去的行事決策風格,應該有個底。
韓國檢察官制度 在 淺談韓國檢察官制度 - Facebook 的必吃
韓國 的檢察官共有四個等級,檢察總長、高等檢察長、檢察長、檢察官。檢察總長作為長官級檢察官,其任職的更迭與總統有密切關係,總統雖有權更換檢察總長,但檢察總長人選 ... ... <看更多>
韓國檢察官制度 在 「無良公關」不起訴!徐巧芯成檢調受害者? 槓北檢!怒嗆 ... 的必吃
「無良公關」不起訴!徐巧芯成檢調受害者? 槓北檢!怒嗆 檢察官 :鼓勵造謠@cherishchance · ETtoday News. ETtoday News. 490K subscribers. ... <看更多>
韓國檢察官制度 在 [閒聊] 韓國檢察官職權與秘密森林漫談- 看板KoreaDrama 的必吃
以下文章為朋友所筆我代po文,
如有意見可以推文討論,我會轉告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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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察官職權與秘密森林漫談
先說明一下,我本身念的並非法律系,也不會韓文。這篇文章的內容大多來自於政府參訪
韓國報告、網路文章以及時事新聞。如果在解讀法律規範或其他資訊上有誤,希望大家可
以不吝賜教。
另外,文章中自然有「秘密森林」的雷,以及我個人對劇情的一些解讀與臆測;也小小提
到電影「花漾奶奶秀英文」與另一部韓劇「監獄醫生」的內容,這部分也麻煩大家自己斟
酌閱讀了。
秘密森林之中,黃檢兩段上電視的情節都非常打動我。另外,也很喜歡16集尾聲,西檢刑
事1至5部的檢察官們翻看首席留下的財閥不法事實資料,面面相覷,最終卻說要將他們一
擊到底、徹底剿殺的橋段。
不過,最近也看到有人形容檢察官這份職業,是個神聖的職業;但太神聖了,有時候從事
的人擔當不起。
能力不足,沒辦法對韓國檢察系統中的各種弊端做太深入的分析,只能憑藉對秘密森林各
檢察官的喜愛(最後大家都耍帥了XD),隨意漫談一些他們的特色。寫完之後也發現,好
像有點偏袒檢方……不過,真的沒辦法,最後大家都太帥了XD
另外,非常感謝potatola大跟hahahahamu大對內文的指正,我完全忘記之前司律考試改革
吵得沸沸揚揚的事了……
以下正文。
其實對韓國的檢察官制度有興趣的話,大家可以稍微參考他們「大檢察廳」的官方網頁
(https://www.spo.go.kr/site/chn/main.do),很厲害地有中文介面。
簡單來說,「大檢察廳」是韓國最高級別的檢察機關,下設首爾、大田、大邱、光州與釜
山五個「高等檢察廳」;再來則是「地方檢察廳」及「地方檢察廳支廳」。黃檢之前待的
,便為「統營地方檢察廳支廳」;徐檢目前則為「議政府地方檢察廳」。
首先援引韓國《檢察廳法》第4條第1項規定,檢事(也就是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其
職權及義務如下:
一、調查犯罪案件,並負責提起、實行公訴。
二、指揮、監督司法警察從事犯罪調查工作。
三、請求法院適用適當之法令。
四、指揮、監督刑事判決之執行。
五、在政府機關為當事人或牽涉之民事、行政訴訟中,參與、指揮、監督該訴訟之進行。
六、執行其他法令所定之職務。
簡單來說,韓國檢察官的主要職權包括「偵查權」、「公訴權」(檢方擁有獨占的權力,
決定是否依法起訴嫌犯)以及「監督權」。
不過,單視法律規範,並不能理解韓國檢察官的權力究竟有多大。因為在臺灣,檢察官同
樣是偵查主體,高至警察署長必須「協助」檢察官偵查;局長受檢察官「指揮」偵查;而
司法警察官受「命令」偵查,同樣職權極大。
然而,為什麼說韓國檢察官「為所欲為」呢?這就要看人家做什麼了,韓國檢察官辦青瓦
臺雖然不到想辦就辦,但也相去不遠了。不僅左翼的盧武鉉、右翼(保守派)的李明博皆
遭離職審查;同屬保守派的朴槿慧更因崔順實特權事件,成為韓國史上首位因彈劾下臺的
總統。
就這一點看,韓國檢方在對付青瓦臺上的黨派色彩倒沒有想像中的濃厚;不過,不能否認
,檢方一般與保守派的關係較好,但這也是因李明博、朴槿慧等人任內,皆在青瓦臺內給
予檢方出身人士一定的勢力(媾和?XD)。比如說,朴槿慧任內的「民政首席秘書」禹炳
宇便為檢方出身,李彰俊這個角色一定程度上,肯定參考了禹炳宇。
而日後,檢方查辦朴槿慧與禹炳宇的雷厲風行,也讓我有一種「檢察官只有自己人才能辦
」、「想辦就辦到你死啊」的感覺XD在秘密森林第一季,面對檢察系統這個龐然怪獸,最
終仍只能靠「內部吹哨者」,才有辦法揭露一點點其中的黑暗。
針對查辦政府高官的貪腐案件,韓國各地方檢察廳皆設有「特別搜查部」,專門肅貪反腐
;而若為特別重大的案件,比如總統貪腐等,大檢察廳也會成立「特別檢察組」,獨立偵
查。以「朴槿慧與崔順實的閨蜜干政」乙案為例,便成立了由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長
李永烈為負責人的「14人特別檢察組」,偵查此事,朴槿慧等人的命運基本上便掌握在這
14人手裡了。
除了從查辦青瓦臺,體會韓國檢方與首爾當局的緊張關係之外,就法規與實務看,韓國檢
察官的職權也真的不小。
根據《檢察廳法》以及《檢察事務規則》,所謂的「偵查權」是檢察官所獨享的;警察等
其他調查機構(比如說海關、稅務等,擁有所謂「調查權」的韓國機構有34個),享有的
僅為「調查權」。雖然實務上,現場蒐證等「調查」仍大多由警察進行,偵查、調查乍看
之下似乎只是用詞的差異;但也凸顯檢察官的特殊地位。
而事實上,這也絕非僅為用詞的差異。韓國檢察官職權最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對刑事案
件的全權偵查」以及「偵查終結的決定權」。簡單來說,在刑事案件調查中,一切工作皆
須在「檢察官的指揮與監督下」進行與終結,司法警察官、警察等人須全力配合檢方偵查
、或服從其命令;且若無檢察官許可,警察與其他調查機構皆不得任意「展開偵查」或「
停止偵查」。
另外,在警方擁有的「調查權」方面,事實上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第195與196條,警
方也未擁有「獨立的刑事調查權」,檢方除了可以主導警方的調查外,舉一個大家比較熟
悉的例子,警方若須逮捕嫌犯,須事前由檢察官核發拘票(也就是臺灣刑訴中的「拘提」
)。檢方甚至有權能夠以各種理由,終止警方正在進行中的刑事調查,也就是上述後者說
的「停止偵查」。
關於停止偵查,說得誇張一點,檢察官查辦案查得起賭爛了,我就可以不查XD這自然有很
多貪汙賄賂的滋生空間;而在今年一月通過的改革中,主要便是針對這一點,將偵查的終
結權部分賦予警方,警方也可宣布終止調查(結案),作為檢方權力的制衡者。雖然就現
行法案而言,檢方仍可針對警方結案的案件,重啟偵查;但已有制衡檢方的意義存在。
關於檢方權重,再舉一個例子,比如根據《檢察廳法》第54條:「檢事(檢察官)於指揮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從事犯罪偵查工作時,若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有不能勝任之情事
,可建請其所屬地方檢察廳檢事長命令該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停止該偵查工作,並要求
其主官替換該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而其主官除有正當理由外,即須立即予以替換。」
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起賭爛,我就可以換掉你司法警察官。
另外,再以韓國公務員職等,說明一下檢方與警方職權的差距。
韓國公務員其實跟臺灣差不多,分為「永業制」與「非永業制」,永業制就是我們所謂的
「終身職」,沒有意外就是可以當一輩子XD檢警雙方(以及消防人員、軍人與外交人員等
)皆屬於永業制中的「特定職」,有自己的「特別人事法規」,其官階、任用及薪資規定
均與一般公務員不同。
不過就職等而言,仍可以大致對應一下。韓國「一般職」公務員分為9級,就像臺灣的高
普考,每年都會舉行9級(最低)、7級與5級考試。花樣奶奶秀英文的男主便曾以準備5級
考試為由,拒絕奶奶教英文的要求。
在秘密森林第一季,黃檢與永檢這樣的「一般檢察官」是4級;警方方面,龍山區分局局
長(金宇均)也是4級。至於時任刑事三部副部長的徐檢,則是3級,所以知道他為什麼在
警察局裡這麼囂張了XD韓警與張警,則都是7級。(如下圖)
除此之外,檢察官不只「對外」很大;「對內」也不小。每位檢察官皆以自己的名義,對
自己負責的案件獨立偵查、獨立判斷並作出決定,他們的權力直接來自於法律授權,對於
自己所作出的「拘留與否」、「起訴與否」等決定,自然也要自行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一
位檢察官對一個案件全權負責。而檢察官與其上級長官之關係為受長官「指揮」與「監督
」,並非絕對的命令。且就特定個案,檢察官若對其長官之指揮、監督有不同意見,則在
合乎法律、有理有據的情況下,仍可提出異議。
另外,在人員配置上,韓國檢察官享用的資源也不少。雖然每個地方檢察廳的制度細節稍
有差異;但一般而言,一位檢察官皆會配有一人以上的「搜查官」,負責案件之訊問、調
查與文書製作,也起碼會配有一名秘書,負責日常行政事務。
接下來,略提幾件比較重要的時事,說明韓國檢察系統改革的淵源。雖然在秘密森林第二
季,檢方的對立面似乎是警方,但我自己覺得對付檢方的其實是青瓦臺XD
前文其實稍有提及,韓國檢察官權重,有時甚至凌駕於青瓦臺,兩者關係緊張;所以在文
在寅上臺後,他多次想推動檢察系統改革,並於去年九月,指派也曾為「民政首席秘書」
的親信曹國,擔任法務部長,推動「削弱檢方職權」的改革案。
2018年初,時任民政首席秘書的曹國便曾公布改革案草稿,預計只讓檢方保留金融案件的
調查權。然而,曹國卻在上任法務部長前,其妻便遭人爆出鉅額投資幽靈公司私募基金,
其女論文不實、以特權獲得獎學金的醜聞,最終僅在任法務部長35天。
這段期間,2019年9月28日,位於首爾江南區的大檢察廳周遭,湧入大批民眾力挺曹國、
要求落實檢方改革,集會主辦單位宣稱聚集人數超過200萬。不過,數天後,保守派人士
也號召支持民眾聚集首爾市區,要求「表裡不一」的曹國下臺,韓國陷入分裂。事實上雖
然挺曹、要求檢方改革的聲音不小;但文在寅此時的支持率,降至前所未有的39%(執政
以來的歷史新低),且在曹國下臺後,才逐漸回升至45%。
而目前,文在寅的支持率因失敗的打房政策又來到43%的低點。其秘書室內的6位首席秘書
8月7日,也以「對總體施政違失負責」為理由,集體請辭,令外界大為不解,各式各樣的
流言也甚囂塵上。不過一般認為,6位首席秘書集體請辭是由於不動產政策的徹底失敗,
民心動搖。
至於一直被文在寅「人事調動」(XD)的檢察總長尹錫悅,也趁文在寅支持率又大跌,日
前便在新任檢察官宣誓就職的典禮上,鼓勵年輕檢察官查辦權力型貪腐案,似有暗示徹查
文在寅之意(我等你下臺!)。
不過,韓國檢察官查高官貪腐查得這麼賣力,難道不好嗎?問題其實在,雖然對青瓦臺硬
得不能再硬了;但韓國檢方對「三星集團」等財閥,卻十分軟弱。
先不談檢方長年對三星的各種非法事實視而不見,極少啟動偵查。其會長李健熙之獨子、
副會長李在鎔即便在朴槿惠乙案中,以「行賄」等罪名遭到正式起訴;最終仍僅被判處兩
年六個月,且可「緩刑四年」,直接「當庭獲釋」。
李在鎔與其戰略室室長崔志成近日,更以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方式,逃避逮捕。這
倒是在監獄醫生的最後被演了出來,這才發現李在俊原來是隱射李在鎔,還有「崔室長」
!XD
不知道秘森二(或許三)最終會不會處理到財閥的問題。
不過,雖然在第四集預告出來後這樣說,已經是馬後砲了。但之前在海報(徐檢、李妍在
站在一起)、訪談(採訪分組也是徐、李一起)跟檢警會議合照出來後,我就曾與朋友提
過,徐檢應該是站隊財閥。因為合照沒有他,還有尹世雅姊姊說:「東載是市民的話,我
也是市民!」XD
另外看起來,徐檢手上的資料想打檢警哪一方都可以(是警方內部出包沒錯;但檢方為什
麼不查呢?),取決於哪個點切入,以及如何操作輿論,或許成文社長可以出力(但韓喬
似乎也有自己的媒體)。
最後想談的是,韓國檢察官的養成。
韓國檢察官的權勢滔天,一定程度上也與其養成的背影有關。在韓國,培育一個檢察官至
其獨當一面的時間與金錢成本非常、非常高,他們的家庭背景、出身大多非富即貴,永檢
就是滿典型的例子,父親本身就是檢察系統高官。
而跟臺灣一樣,韓國近年也一直在限制、縮減「檢法律」等掌握特殊公權的職業人數。韓
國自2007年9月28日起,實施《法科大學院法》,規定只有自「法科大學院」畢業的學生
才能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而全韓國只有25所學校設有法科大學院,每年編制招收的名額也
僅2000人。
在此前,一般民眾僅須具備學士學位,自學法律也是可以參加司法考試、成為司法官的(
比如說盧武鉉自學七年通過考試)。這是由檢法律的「入口」直接限制人數了;臺灣方面
,則是藉由更改考試制度限制人數。
事實上自韓國作此改革後,便一直有學生團體要求重新開放非法學院的人士仍可自學、參
加司法考試。因為韓國法科大學院的學費非常貴,以私立的高麗大學法學院為例,一年學
費高達70萬臺幣,是一般學系的兩倍,而有「富人學院」之稱。
基本上養成一個檢察官的時間少則七、八年,金錢花費更在接近臺幣500萬,其實不是一
般家庭可以負擔的。更諷刺的是,這項改革是在草根總統盧武鉉(2003-2008年)任內完
成的。
不過,即使在2007年以前,韓國的檢法律業界也是被SKY等名校所壟斷。根據統計,1998
至2007年,這十年間,通過考試、完成兩年研修學習,成為正式的檢法律人員有65%來自
SKY三校。
另外,再說明一下韓國的國家司法考試與研修制度。
臺灣方面,律師考試是律師考試,考過便取得律師資格。若想成為檢察官或法官,則須再
參加司法官考試(每年開缺不定,約70-120人);考取後經過兩年受訓,最後依照受訓期
間的成績與個人意願,選擇成為檢察官或法官。就臺灣風情而言,優先選擇成為法官的人
稍多一點。
至於韓國,則是大鍋炒XD
只有一項國家司法考試,分三個階段、考三次,分別是選擇題、申論題以及最後一次面試
,通過之後便進入由高等法院開辦的「司法研修院」,進行為期兩年的研修學習。這兩年
期間,所有人皆須學習檢法律三種職業的所有業務,最後同樣也是依照研修期間的成績與
個人意願,選擇成為檢察官或法官;成績不夠前段的人便只能取得律師資格,而無法成為
司法官。
以2002年為例,該期通過司法考試、參加司法研修院學習的人有991人;其中90人被選任
為檢察官、120人被選任為法官,其餘721人則僅賦予律師資格。也就是說,這九百多位菁
英必須在研修期間,繼續廝殺兩年,擠進至少前20%(90+120/991),才有可能成為檢察
官或法官。且由於在韓國,威望更高、權力更大的檢察官是首選,所以事實上必須取得前
10%的成績,才有可能成為檢察官。就此而言,韓國檢察官的確是菁英中的菁英,這點也
可以從黃檢的國中同學一旦直呼他的名字,便會遭到其搜查官的喝斥看出來。
總而言之,檢察官的入口日益貴族化;而貴族在成為檢察官後,也透過制度鞏固、擴大自
己的權力,則是檢察系統的另一個沉痾。如果秘森真的拍五季的話,或許可以處理這個問
題,其實我覺得徐檢的地方大學設定,是有一點意思的。
最後,貼個曹國的照片。
曹國出身首爾大學,也曾任首爾大學法科學院(法律系)的教授。而在醜聞爆發之前,總
是以理性論述批評權貴的形象深入人心,的確是非常、非常有政治魅力的花美男。
網路上,有幾段他很有名的推特,如下。然而,其女卻遭爆出不當領取獎學金的醜聞,「
表裡不一」便是大家異常憤怒的原因。
「我們都喜歡『溪裡出現一條龍』(意旨家境不好者,最後依然能靠自身努力,有機會出
頭天)這類的故事,但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現象日趨深化,現在已成為『1:9』(金字
塔型)的社會,河川顯龍的機率,極度減少。
不是所有人都成得了龍的,也沒必要讓所有人都成龍,更重要的是,就算無法讓飛龍在天
,我們也要締造在河中,就算是魚、青蛙或螃蟹,都能幸福生活的世界。」
(取自曹國推特,2012年3月2日)
你各位,終究是錯付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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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116.122.152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Drama/M.1598186701.A.877.html
※ 編輯: teena (61.116.122.152 日本), 08/24/2020 17:07:10
※ 編輯: teena (61.116.122.152 日本), 08/24/2020 17:08:29
※ 編輯: teena (61.116.122.152 日本), 08/25/2020 00:20:29
剛剛收到朋友通知也修改了職等圖下面那段XD
※ 編輯: teena (61.116.122.152 日本), 08/25/2020 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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