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交通委員會,針對公車司機勞動權益、電動公車的佈建速度、自行車道不連貫的問題、以及士林北投的行人安全,跟交通局長與公運處長討論,希望能夠一步一步改善台北市的交通環境。
1️⃣ #公運處長也承認公車司機過勞!如何改善司機勞動條件?
上個月 #內湖公車車禍 造成一死一傷,引發社會大眾的關注,再度凸顯出公車司機過勞的問題。在交通委員會上,就連公運處處長也承認,公車司機仍有過勞的狀況。
而現行無論透過稽查與裁罰來遏止業者違規、或是加強招聘新司機以改善人力短缺,司機都還是有過勞的情況,就代表目前 #政府把關公車安全與司機勞權的制度,仍是 #漏洞百出。我在現場立即要求, #公運處在三個月內提出司機勞動條件改善報告,不能再放任遺憾的事件發生了。
2️⃣ #在2030年全面改為電動公車,台北市來得及嗎?
台北市目標在2030年,將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從數據來看,從2017年到2019年之間,#平均每年僅有16輛燃油公車汰換為電動公車;台北市總共有3500輛公車,要在未來十年內逐步汰換,換算下來 #每年需要汰換350輛,才趕得上2030年公車電動化的目標!
此外,公車停放的場站與起迄點,也需要 #加速建置充電設備,才有辦法讓電動公車上路更順利,我要求公運處兩周內提出相關規畫,一定要提早佈建,讓電動公車政策能真正落實!
3️⃣ #自行車道不連貫!擴大設置自行車道前,要先提解方!
台北市的自行車道,長期存在一個問題:自行車專用道一般是劃設在人行道的最外側、公車亭也設在人行道的最外側, #自行車專用道被公車站給隔了開來,自行車騎士該怎麼騎呢?
直直往前騎經公車站,容易撞到人;往馬路最外側車道騎,反而危險;如果繞開人多的公車站、往一旁人行道騎,卻會因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一項第五款而 #被罰款。
就有自行車騎士跟我反應,他就因為這樣被罰過,以後經過公車站都只用牽車的方式走過去。我想,這樣的折衷做法,長遠下來還是會影響到民眾使用自行車道的意願。
交通局長現場答應,會在年底前完成通盤檢討、並提出解決方案。
4️⃣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士林北投推動速度要加快!
交通局推動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希望讓台北成為 #對行人更友善的城市。
然而,不僅交通改善工程施作里數比例, #士林與北投雙雙吊車尾,其餘行政區均在八成以上、士林卻僅有七成、北投更僅有六成;在發生事故次數最高的前18個鄰里中,更有 #接近4成集中在士林與北投。
我希望交通局不要漠視士林北投的行人安全,強化士林北投的交通改善工程,給民眾安全的鄰里交通環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4 條 1 項 1 款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北市酒駕拒測率已破10% 議員要求拿出具體辦法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潘懷宗指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每年花40萬元經費作反酒駕宣導,但近幾年酒駕拒測件數卻愈來愈多,到今年4月底,拒測比例已高達11%,平均十人就有超過一人拒測,拒測率高達11.13%,市府應拿出更積極的作為,別讓臺北市蒙上酒駕之都的惡名!
潘懷宗議員指出,酒駕肇事的結果幾乎可等同於隨機殺人,有多少家庭因此飛來橫禍而破碎,雖然中央現在擬提高罰則,將9萬元罰緩調高到18萬元,盼能因此增加威嚇作用,但拒測也可能將成為富人的特權。依照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資料,酒駕拒測件數已從103年409件、104年689件、105年1047件、今年光是1至4月就有435件拒測;酒駕拒測比例更從103年4.04%上升到今年11.13%,相當於平均十人就有超過一人拒測,非常誇張!
他解釋,因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賦予民眾有拒絕酒測之權利,且酒駕5年內酒駕累犯者,即處以最高額之9萬元罰鍰,部分「有心」違規民眾寧願選擇「拒測」來規避刑責,等於是「有錢就可逃避處分」!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規定,警方在民眾闖越酒測攔檢點後,才能開罰或追車,造成部分酒駕者在哨點前轉向或停車,躲取締花招百出。對此,潘懷宗議員要求臺北市警局盡快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建議修正相關法令,對於酒駕累犯者,不得拒絕酒測並得強制抽血檢測,以有效遏止酒駕及肇事案件一再發生。他並提到,在法令修改前的空窗期,臺北市身為首善之都,應研擬相關防堵措施,別讓酒駕者心存僥倖,讓一樁又一樁的酒駕事件毀了無數個幸福家庭!
此外,潘懷宗並提到,近五年,平均每一年就有11,169件酒駕事件在臺北市被查獲,相當於平均每天在臺北市都會發生31起酒駕事件,這是非常可怕的數字,臺北市每年花40萬經費宣傳反酒駕,今年更向中央申請核定120萬元,潘懷宗認為,如果一直沒有實際成效,是否考慮直接幫稽查員警加薪,更能直接反饋給民眾?
最後,潘懷宗議員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但,依照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提供資料顯示,近年來,每一年酒駕遭裁罰未結案件數愈來愈多,每年未結案件比例更從103年6%,一路上升到144%,意味著錢收不到,光拿到債權憑證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潘懷宗認為酒駕行為惡性重大,針對酒駕違規又惡意不繳罰緩的民眾,北市交通裁決所催收課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應拿出因應作法,遏阻酒駕歪風!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71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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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4 條 1 項 1 款 在 張秀華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民生北路、民族路及忠義街口,有一塊近千坪的土地,
長期草木叢生,髒亂不堪,
廖淑玲里長陳情已經跟環保局反映很久了,
但環保局卻說是私人土地,也有通知地主,
但地主不作為,環保局就是罰款了事,
但明明環保局可以依據廢棄物管理法來代為清除,
再向地主求償,若地主置之不理,還可強制執行,
台南市有將近10個案例都是這樣處理的,
嘉義市為什麼不行?
這代表市政府根本沒有積極作為,只想開單衝業績,
根本不了解民眾的需求,要求環保局立即展開行動!
另外對於彌陀路限速問題,
我的疑問很簡單,拓寬前限速50,拓寬後限速40,
而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
設置測速照相機,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
要有明顯標誌,但是彌陀路都沒有,
根本就是把民眾當作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