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技工本餉七級俸點150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6~110/10/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駕駛工作項目:
①公務車及各類型警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②支援本院內之行政庶務、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等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WU1010@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工友、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二)檢附證件:
①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③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④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⑤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⑥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⑦應徵駕駛者另檢附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並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五、面試甄選: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考績乙等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工友
官職等:工友本餉七級俸點120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6~110/10/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工作項目:
工友工作項目:
①本院文書遞送、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②其他指派、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等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WU1010@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工友、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二)檢附證件:
①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③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④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⑤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⑥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⑦應徵駕駛者另檢附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並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五、面試甄選: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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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駕駛
職系:司法行政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6/28~110/07/30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徵者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工作維護。
(二)院區內勤務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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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been6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本(110)年3月22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本院(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總務科),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號。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檢附證件:(請以A4規格影本提出,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2)機關移撥同意證明書正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6)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7)最近3個月內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8)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9)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工友甄試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二、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經甄審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恕不退件。
三、聯絡人:本院總務科莊書記官正彬,
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404、
傳真電話:(07)611-6335。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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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乙等條件 在 Re: [請益] 考績法規定考乙等的理由? - 看板PublicServan 的必吃
※ 引述《linchainwen (1000)》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些公文,差點沒傻眼。
: 大意是:
: 農委會漁業暑人事主任表示,以事病假超過5日為由,把公務員張XX考列乙等,
: 未符考績法。然後搞了一堆大動作~~目前作戰中!
: .....................................
: 結果我翻遍考績法和施行細則,只發現有規定應考甲等、得考甲等、不得考甲等的規定。
: 考績相關法沒規定考乙等的理由。既然沒理由,哪來的與法未符?
: 這個人事主任是來亂的嗎?還是我法規沒念懂?
: 請各位專家釋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40002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第1項第2款第6目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應就考績表按項目評分,除本法及本細則另有規定應
從其規定者外,須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具有下列特殊條件各目之一或一般
條件二目以上之具體事蹟,始得評列甲等:
二、一般條件:
(六)全年無遲到、早退或曠職紀錄,且事、病假合計未超過五日者。
一般列考甲 這項一般條件應該是大部分考甲都會用的一般條件之一
他自然能以未符一般條件二目以上之具體事蹟不列為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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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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