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滲入我們要怎麼做?]
寫這篇是因為看到立法院否決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二讀遭否決的影片,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我以為反紅色勢力已經是大眾的共識,所以我在自己社運朋友小圈圈裡發問,我不懂為何連民進黨都投反對票,中國國民黨就別提了肯定反對(笑)。
投入社運多年的Lizzy查證以後,跟我說立法其實就是「雙面刃」,在我們這些反紅色滲入的支持者來說,何樂而不為,但不得不說臺灣有許多境外的媒體勢力,不只是中國共產黨還有美國、德國(德國之聲)等等,所以立法強度會有差,若太強會影響經濟文化及社會,太弱又無見效。
目前在德國工作的朋友祐銓說,德國大部分的媒體都有接受德國廣電費的贊助,不管是電視台或是廣播公司,廣電費是全德國每一個戶口強制要交的一筆收視費用,大約700-800新台幣。雖然很多人不贊同,但這的確有它的優點,優點是德國的媒體保有一定程度以上的中立性,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被信賴,而非政府或財團的傳聲筒。
我忍不住舉手發問,但德國不算境外敵對吧?
Lizzy說問題就在這個「敵對」一詞,如果以中華民國想要統一的那一大群民眾來說,美國就會是「敵對」,因為黨國教育下,有一大群人認為「親美」不好,這跟國家無關,而是跟使用者的立場有關。法案就是這樣如果有心人士要操作,它就是雙面刃。因為法案本來就只是行為指引,應該在現有的大中國疆域憲法架構下,至少要釐清「境外」的定義,加上這個提案是寫《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提案名改《反併吞滲透法》會比較恰當,我們是民主國家,有大部分人是支持中國國民黨,也有許多中國籍配偶在臺灣生活,我們是重視人權的國家,不宜在法案上出現「敵對勢力」的用語,會有失中立。
幸好我在社運小圈圈群可以保有暢所欲言的空間,我把內心話說了出來,「想被統一的人就算是叛國,不是嗎?為何要考慮他們那一群人呢?」
大家笑了笑,內心可以這樣想沒關係,但是我們這片土地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可以容納很多不同的聲音,雖然吵吵鬧鬧,但也前進到現在這樣,Lizzy說。我感覺強者我朋友好像散發出光芒。
她接著說,我最近因為做法案的公民審議有點心得,還是要呼籲一下法律不是用來懲罰人的,而是做行為指引,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立法跟施行是有一定的難度,而我們必須要多溝通跟理解,才有改善的機會。
「把內心放堅強柔軟一點」,Lizzy語末加上這句。
我想了想,看著現在蔡英文政府團隊的理念,的確小英從未口出狂言,總是實事求是富有政治責任,臺灣長期被中國打壓,我們迫於無奈也只能接受,但小英告訴我們可以勇敢前行,我也期許自己能如她一般,身披鎧甲而有溫度,內心柔軟而有原則。內心焦慮感是有的,但又不可操之過急,不能大刀闊斧,一網打盡那些我不喜歡的聲音,那到底要拿那些想要被統一的人怎麼辦呢?這是不是又回到了一個世代斷層問題,老一輩總說我們這一代年輕人是天然獨,因為我們沒有被黨國教育洗禮太久,資訊爆炸時代,大家都可以接受不同的媒體聲音,也能輕易的查閱國際新聞,所以這一代年輕人擁有多元的思考邏輯。但那些深信中華民國能一統中國的人,抱著神主牌一輩子,如信奉神明一般,要如何改變他們的思維?這就好像要顛覆他們一輩子的信仰。
看來只能等中國國民黨年輕一輩的人覺醒,從內部做轉型正義,將正確的臺灣歷史*還給人民,告訴深藍人民「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始末,在配合促轉會揭露的事實,讓臺灣人民洗脫掉制約。而針對媒體報導紅色勢力滲入,應該可以從廣電法、NCC規範著手,這樣相對適應性高,人民反彈不會太大,也較中立些。
「治國立法很難,不能因人設事,要考慮全面的事物。」,朋友祐銓說。
是啊!該經過的道路沒有忽略的可能,政治不能僥倖投機,曾經我們對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失望,但我們難道要躲回家中政治冷感,還是要正視現況想辦法改善?不知道怎麼做的人,不如先試著表態,激化臺灣人對中國侵略臺灣的決心,2019/6/23還是要上凱道,激起漣漪是好的,讓更多人參與政治。
*臺灣治理權的歷史,討論串網址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0227198528/posts/3296760993674775?sfns=mo
任何呼吸自由空氣的公民,皆是我們的同胞手足,都是我們在戰爭中不可或缺的夥伴。
「我知道自由的代價很高,但我願意付出一切。如果只有我一個人我也認了,但我願賭我不是唯一一個。」
假如我們不能一蹴而得民主,我們至少可以先追求公義和人道,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是我們是好國好民。
Love Taiwan
[臺灣人都需要搞懂的臺灣治理權正當性的歷史背景,請拋開歷史老師教的,好好探討這段歷史]
Lizzy Tseng告訴我,臺灣主權歷史定位,強者我朋友請他的大哥 Kuan-Ju Tseng告訴我,我整理一下逐字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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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民進黨也不敢這樣講。
是「中華民國在台灣」,你要用寄居、暫存、滯留都可以,但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
你換成英文會比較好理解(o.s.: !? 大哥我英文不好...求解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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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主權獨立,但是要不要叫做「中華民國」可以再討論,這樣比較好理解。還是那句話,你把它換成英文就知道了。
連前總統馬英九都曾經講過;「臺灣,在中華民國政府的治理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臺灣和中華民國政府的關係是, #這個政府目前在臺灣 ,而不等於臺灣就是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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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呢?那是因為「日本戰敗」。
臺灣因為「馬關條約」由 #清(清朝不是中國)割讓給日本。而這個割讓,是 #永久 的意思。不是租借,日本也不是佔據,是在國際公法上,合法擁有臺灣的主權、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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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某種程度上確實是「地上權」的感覺。但更精準地講是,#治理的權利 (而非主權)。再移交後美國人的意思是,這個治理要由「臺灣人民」來決定。所以,必須由臺灣人民組成的政府,來決定是不是要變成中國。同理,你把上面的話換成英文,其實不難理解。(o.s...大哥 翻成英文我有困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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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日本戰敗跟臺灣有關係呢? 因為,二次大戰以後,日本戰敗簽下投降文件,並於舊金山簽署「舊金山和約」。
為什麼是在舊金山呢? 因為,美國是盟軍的代表。舊金山和約關於臺灣地位的內容是:「日本放棄臺灣的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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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題外話:歷史當知識就好,每個人有不同的使命,顯然我的使命不是教歷史。 妹: 當時能這麼認真就上台大了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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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國際公法上的地位,美國所代表的盟軍 (由統帥麥克阿瑟) 將臺灣移轉給蔣介石 (這時的蔣已經內戰差不多要戰敗了!) 蔣介石所代表的是 #廣州的國民政府 ,請注意,不是南京的喔!因為如果是國民政府,那他的國旗不是什麼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你可以上網查詢,中華民國的國旗是象徵漢、滿、蒙、回、藏的五色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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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是因為國民政府內部撕破臉,所以跑出來說他代表中華民國,但這只是滯台中國國民黨的說詞,實際上是因為蔣拉攏的勢力,上海的青幫、南方的軍閥派系,另外搞出來的一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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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大總統,從來沒有要授予他的意思,他跟民主也八竿子打不著關係!你有興趣可以查詢一下中華民國歷任總統,也很難輪到他,但他有一樣東西是其他人沒有的,就是 #軍權 ,他握有軍隊,並且讓派系深入軍隊。所以你聽說過大家稱呼他為蔣委員長 (他當時已經不是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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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二戰期間他是盟軍的盟友。由於這個關係,所以才變成讓蔣介石託管臺灣 #治理權,但 #主權是沒有授予給蔣介石。美國說必須由全體臺灣人民決定,而這個決定,才是所謂的「 #臺灣前途由全體臺灣人決定」,中國人就只會在旁邊發浪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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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結束...大哥接著說目前 #ROC中華民國 的困境是...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中共都要把 #清 的治理當成【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實際上這個部分,查一查就知道很不合理。無論中國人如何說,你要把所有的外族當成中國,這點本身有一點點變態不是嗎?他有他自己的國族認同,你也可以從某些劇中看出端倪。
新疆?東突厥斯坦?為什麼要教育營!這是種族清洗啊!
蒙古是中國嗎?
大清國是中國嗎?
這些問題關係到的是什麼?
是統治權的「繼承問題」,你打敗了一個勢力,接受了他的 #治理權利,基於這樣的論調,所以台灣是不是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這種論調會無盡地強暴我們的意志。
因為,「民國政府」從「清(大清國)」取得了中國的統治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中華民國政府」取得中國的統治正當性,基於這個理由你還覺得 #ROC中華民國 沒問題?
你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臺灣是他的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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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的將台灣納入版圖是什麼時候呢?在那之前的不用說嗎?這也是史明的台灣四百年史之所以是「四百年」的理由。
真正問題是 #主體意識 的建立,而不是自古什麼鬼話云云。難不成自從1624年以後的台灣祖國都是荷蘭?太瞎了啊!
應該說,在歷史的角度中,清朝是外族統治中國,並不是清朝變成中國。而蒙古統治中國,至於要叫什麼名稱也是蒙古人決定的。【中國】這個詞彙,是抽象區域概念,包含文化,但你要說【中國】是限定在某個區域地理位置之內,就很荒唐了!更別說總是拿著說中文、寫中文字、用中文姓氏、黃皮膚、中華民族來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來強暴我們的主體意識。都已經2019年了, #國家認同 對中國人而言,僅止於器物與制度面嗎?怎麼不講政治體制跟文化層面,中國連ㄏㄏ都會說成廠廠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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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現在的臺灣人能不能夠放下 【ROC中華民國】 ,往下個目標「主體意識」努力呢?這也是蔡英文政府要面對的考驗,不是喊喊口號說說臺灣獨立就可以的,必須要有勇氣提出 #修憲 ,加油呀臺灣人民!修憲門檻太大了,國會席次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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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ng。
講完以後恍然大悟,不需要英文版的,特別感謝我社運的朋友與她的大哥的解說,跪著吸收歷史 Orz
無人繼承土地查詢 在 大詩人的寂寞投資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資產不論是在台灣還是在海外,都是需要繼承人主動認領,請勿再散佈不實資訊,海外沒有比較危險、台灣沒有比較安全,顆顆
不論是在台灣還是海外,遺產繼承請付費請專業人士處理。
「426億祖產無人繼承 快來登記
北市有1萬多筆土地、1900多棟房舍「無人認領」,價值高達426億元。為了提高民眾辦理土地、建物繼承登記比率,地政局即日起推出「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系統,只要輸入被繼承人姓名、死亡日期,就可找到相對應的列管土地地號、區段等相關資訊。」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135440947.html
「富婆身後留四億元土地 無人繼承將歸國庫
新北市三重仁義段自辦重劃區,一塊廣達0.5公頃的土地,由於無人繼承已被地政所列管兩年,地政所呼籲,繼承人應盡快辦理繼承手續,再過15年無人認領,政府將可依法標售。」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50410/590327/
無人繼承土地查詢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繼承要登記,祖產保權益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自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公告期滿後如仍未有繼承人申請,即予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公開標售價款將存入國庫設立的專戶,各繼承人得檢具證明文件,依法定應繼分領取,若逾10年仍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歸屬國庫。
地政局同時籲請民眾注意,本市目前仍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以106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價值超過新臺幣996億元,其中91年度未辦繼承之列冊管理已於106年9月9日屆滿15年,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地政局另外提醒,繼承登記實務作業上,常因繼承關係複雜、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致遺產協議分配或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有所困難,建議民眾可先依據民法繼承編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到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就可以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標售,至於如需了解如何辦理繼承登記事宜,可就近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本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及歷年列冊管理資料,民眾可利用桃園市地政資訊網(http://land.tycg.gov.tw)或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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