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11三立 疑似海砂屋 天花板崩 嚇壞女大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gH1ppWwAQc8
感謝記者 賴建志 的採訪,還要他冒雨特地跑來北投找我,真是辛苦了。賣房子跟出租房子不同,出租房子房東並沒有權利義務告知屋況,除非房客承租前主動詢問。
在這個案例中,因為黃姓女大生承租的房子確實沒有發生問題(是隔壁戶),所以決定提前退租解約,確實無法主張要求房東退還押金。
另外,有關於氯離子過高(海砂屋)的問題,氯離子過高,未必就會發生問題,早期對於氯離子的標準比較寬鬆,現在比較嚴格,倘若用現在的標準去測量屋齡30~40年的老舊公寓,恐怕大部分的舊房子,都無法符合現在的標準,但只要沒有發生「立即性」的危害,還是都一樣可以住人的。
以下是新聞報導……↓
房東:我比較不好意思,你就找個房子搬。
房東看到消息趕來,看到天花板從天而降,還壓壞了衣櫥,房門被木板占據根本進不去。天花板鋼筋裸漏,壓下來的輕鋼架還夾雜大量的水泥塊,住在這裡的女大生,一群人七嘴八舌向房東抱怨,全都慌了。
房東:這是算怎樣?工人:海砂屋。
一聽到工人講到「海砂屋」三個字,房客嚇到不敢住,要求搬家,這個月1號,位在淡水竹圍這棟五樓公寓,五間套房的其中一間突然坍塌,住在房間對面的黃姓女大生,當時和其他的房客找來房東協調,她有取得房東的同意可以搬走拿回押金,沒想到。
黃姓女大生:可是我就跟她(房東)說,那我的押金你有沒有要退還給我?結果她就是場翻臉說,有狀況是對面那間房子。
記者問:房東您這邊有什麼理由嗎?
房東:因為她(黃姓女大生)提前解約,房屋上面契約書上面有寫(不退)。
黃同學發現,房東已經整理好坍塌的房間,繼續貼廣告招租,租金還漲了1000元,似乎不顧房客的安全,一手招租,一邊堅持不退還押金。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但是並沒有立即性對於生命財產造成立即性的危害,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房東本來就是有權利拒絕退還這個押金。
專家表示,租賃契約並不像買賣契約,房東並沒有義務揭露屋況,房客要提早解約,要拿回押金,恐怕有困難,但公務局目前已經決定,將對這一間出租套房進行稽查,一旦有安全之虞,將面臨報拆命運。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32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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