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作戰是國家衰敗的開始
#執政5年連1戶社會住宅都蓋不出來
在實踐中依然不斷學習、檢討與改進,這是負責任的執政者該有的態度,柯文哲市長上任來已經完工3513戶社宅,還有近1萬戶正在興建中,總數達18928戶。也因為有實際的興建經驗,才會認知到財政問題會是接下來要面對的重大難題,實現居住正義的同時,也不能債留子孫。
民進黨政府不思進取,社會住宅興建牛步,至今連一戶都未完工,也難怪對於財政問題毫無感覺,卻有臉指責最認真實踐居住正義的台北市,臉皮之厚令人瞠目結舌,這樣的態度實在是太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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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政媒斷章取義一條龍 大搞認知作戰
回顧14日柯市長的原話:「我們已經蓋了差不多1萬8千多戶,6年的時間到現在一路猛蓋,是時候要停看聽,從設計到營運管理有什麼錯誤,我覺得『反省改進』是一個很重要的文化,我們的社會住宅如果這樣一路蓋下去怕會債留子孫。」
#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要停蓋社宅,卻經由媒體斷章取義的下標、側翼網軍以及急著輸誠的議員輪番猛攻,甚至連主管機關內政部都參戰,即使北市府出面澄清「整段話是要建立檢討文化」,但內政部依然故我,不惜發出名為「臺北市突停社宅」的新聞稿,帶頭繼續抹黑北市府不蓋社宅。
民進黨從中央政府、地方民代到媒體,一條龍式地搞認知作戰,試圖營造台北市府不實踐居住正義的假象,但一棟棟由北市興建的社宅,都是市府努力實踐居住正義的證據,扭曲原意不能掩蓋中央執政無能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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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社宅興建不能清零
總統蔡英文競選時承諾8年要蓋20萬戶社會住宅,並且要落實居住正義保障年輕人的生存權利,但蔡英文上任5年,至今真的由中央獨立興建完工的戶數是「0」,蔡總統的社宅政見,最大執行者不是內政部而是台北市政府。
誇張的是,中央規劃直接興建的82824戶社會住宅中,僅有317戶是中央發包決標,剩下的2907戶已完工社宅還是地方蓋好移交給中央管理,剩餘的72729戶 #通通還在規劃中,中央光在紙上畫大餅,實際上有沒有能力蓋好社宅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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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社會住宅不是變魔術,也不是堆積木,需要事前規劃、溝通、以及族繁不及備載的種種行政流程,更要有相對應的財源支撐,這些都不是只會紙上談兵的人可以理解的,只有實際參與才知興建社宅的困難。
台北市能克服諸多困難與衝突,逐步實踐居住正義,背後不僅有許多公務人員的付出,也有賴整體市民的支持,執政黨卻為了政治鬥爭而抹滅眾人努力的心血,民進黨果然施政無能,鬥爭第一。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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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流程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的很「巧」!?昨天質疑經濟部五倍券標案未完成即分裝,今天馬上公告。但過去兩週來,向相關部門詢問,不是一問三不知,就是沒有正面回應,甚至有行政部門代表透露「下週會再把流程跑完」;站在民意代表的立場,當然要為民眾把關荷包,必須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即便是執政黨執意要推的政策,該依程序走完、就該走完。
程序正義才有實質正義,尚未決標前就不該有業務動作,依照經濟部今日(16)所公告,在9/3及9/11決標,符合採購法相關法令程序;這跟履行契約的廠商是「中央印製廠」還是「民間公司」其實並無差別,去年是中央印製廠得標,今年即便仍由中央印製廠來印製,也需要法源依據及預算額度,否則想印就印、那還得了?依法行政是最基本原則,也該受到各方公開檢驗。
更甚者,網路上有似是而非的言論,説中央印刷廠印券就不用招標,但看到今天經濟部的標案公告,證明了就是需要決標後才能作業。五倍券等同國幣,是民進黨要迴避不發現金的藉口,但絕不是規避採購法的理由,該完成的程序、應當完成,才不會讓基層公務人員背上黑鍋。
堅持不發現金要發券,就會有相關規範以及多出的成本費用,還有需要耗費的時間,這些都是不可規避的責任。側翼或是執政黨委員與其護航,不如好好檢視實際的成效為何,人民辛苦的血汗錢,不該被浪費。
監督行政部門依法行政是民意代表天職,招標、決標、公告都是必須完成的程序,所有施政回歸法制面,才對得起台灣民主法治精神。
決標流程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五倍券印刷尚未招標,已經印好在分裝了。所謂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採購法在民進黨政府眼裡是裝飾品嗎!
蘇院長堅持要以「五倍券」來代替現金,多出20多億的行政成本不講,現在來程序正義也不顧嗎!明明政府公開招標資訊都還沒有五倍券印刷的標案,但是實體票券已經印好,並且從昨天(9/14)開始包括「北監、新竹監、桃女監、八德外役監」等從昨天開始就已經開始分裝了;事實就是招標尚未公開,實品已經印刷完畢。人民的納稅錢這樣用,要問採購法在民進黨政府眼裡僅供參考?
根據日前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公布的公文,從9/14開始要分裝五倍券,而據辦公室詢問法務部,證實各監獄已經開始分裝。但查遍經濟部及全中華民國政府公開標案,就是不見「振興券」的印刷發包,連各地方政府都已經在做相關招標作業,唯獨「五倍券」連招標都還沒,去年「三倍券」也有公開招標、決標,政府應當做的採購流程,今年連演都懶了?
再者,公共工程委員會另有規定,巨額採購超過一億元以上,其公告期需要至少28天。即便是緊急採購,不可能也不應該出現未招標、已執行的狀況。請民進黨政府向國人說明清楚,法令能夠無視到這種程度嗎!
國人當初期待的是發現金,發現金就能避免行政成本的浪費,以及相關招標、採購的限制。民進黨政府執意要印券、發券,卻又不願意遵守採購法相關規定。過去在野最喜歡講「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違反採購法「未發包已完成」難道就是民進黨政府的程序正義?明明能夠提早準備,卻不敢公開接受檢驗,堅持印票券,就別把黑鍋甩給基層公務人員!
#沒有招標文件 #沒有公告期限 #票券已經印好
#現正分裝中 就。很。扯。
決標流程 在 採購小講堂5 底價訂定合規範篇 - YouTube 的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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