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群 有罪嗎?可告什麼? 近十年網路興起,透過通訊軟體相互聯絡是現今非常普遍的一件事從早期的實體社團,演變現在網路上人人皆可自組社團這些通訊軟體中,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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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翻群無罪 在 把人踢出LINE群組女挨告妨害電腦使用罪不起訴 - 蘋果日報 的必吃
一名29歲林姓女子前年底把蔡姓女子等人踢出LINE群組,致蔡女等人無法接收通知訊息,蔡女認為林女無故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涉嫌 ...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問卦] 有沒有LINE翻群到底有沒有違法八卦啊? - 看板Gossiping 的必吃
我等等要開翻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17.124 (臺灣) ※ 文章 ... 手動翻群無罪,網路上咕狗的翻群有罪判決,是被告盜別.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2020/4/13提告不起訴Line翻群無罪 - YouTube 的必吃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FB搜尋何麗莉Line翻群無罪! ... 翻雖然變更或刪除了電磁紀錄,但這本來就是Line系統設定的權限所容許,所以沒有「無故」,也不成立刑法第359條之罪。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手動翻群無罪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必吃
[問卦] 有沒有LINE翻群到底有沒有違法八卦啊? - 看板Gossiping - PTT ...就是很多人不爽群組的人就會把五百人的群組全部踢掉似乎有人因為這樣被告但是這... 手動翻群無罪, ...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手動翻群無罪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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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翻群無罪 在 [問卦] 為什麼LINE要放任翻群? - Gossiping - PTT生活政治八卦 的必吃
我懷疑翻群的就自己在賣防翻群的※ 編輯: spirit119 (27.242.198.245 臺灣), 02/15/2020 13:03:25 ... 19樓 噓s213092921: 87唷,根本無罪好嗎?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討論] 為什麼板上推Telegram而不推Band? 的必吃
96 F →gary8442: 直接按照機器人頻道群組私人聊天分類 02/12 20:19 ... 223 F 推s213092921: 翻群無罪,大家可以盡量手動翻XDDD 02/13 11:22.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閒聊] 各縣市揪團群組被翻群| PokemonGO 看板 - My PTT 的必吃
28樓 推iob1234: 請問有適合的防翻群機器人推進嗎? ... 32樓 → godbobo: 翻群可告,但無罪也告不成...之前群組被翻時就找個資料09/09 14:36.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PTT 帳號被砍了…… | Henry Jr. 電腦部 的必吃
使用者不須跑程式,一樣可以透過手動輸入達到獲取高出應得報酬的效果, 但 ... 推BignoZe: 要講法律其實七年應該也過了法律追朔期了應該判無罪 04/05 ...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2022LINE 主題審核-寵物社群,精選在PTT/MOBILE01/Dcard上 ... 的必吃
2022LINE 主題審核-寵物社群,精選在PTT/MOBILE01/Dcard資訊討論, ... 【電影五四三】盜版有理二創無罪? ... 有的貓看到你來還會翻肚子讓你摸.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2022LINE 主題審核-寵物社群,精選在PTT/MOBILE01/Dcard上 ... 的必吃
2022LINE 主題審核-寵物社群,精選在PTT/MOBILE01/Dcard資訊討論, ... 【電影五四三】盜版有理二創無罪? ... 有的貓看到你來還會翻肚子讓你摸.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偷窺無罪線上: youtube vanced登入 的必吃
偷窥无罪。我俩挺熟,在未告诉他的情况下拍摄他应该不犯法吧! 西瓜视频2年前. 21:07. 偷窥无罪?盘点史上最高逼格的偷窥类型电影. 西瓜视频2年前. ... <看更多>
手動翻群無罪 在 [刑事] -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必吃
事實經過:
我的line沒有鎖,昨天又無預警被不認識的帳號A加群組,點進去發現這個帳號一口氣邀
請很多人,邀請名單幾乎佔滿螢幕一頁,直覺直接認為又是詐騙,也沒多看,所以按照以
往那樣,故意按了接受之後進去群組裡面,然後手動一個一個把人退掉。
後來因為要忙,就自己退出群組、也把對話紀錄全部刪掉。
過沒多久,有BC兩個人私訊我,質問我為什麼要去翻群?,我才知道那是他們的購物群組
,不是詐騙。(BC這兩個帳號和我有一起在某個群組裡面,之前因為開團買東西有加過好
友)
跟他們解釋我真的以為是詐騙才會故意把人退掉,也說我願意幫忙加回那些朋友、可以的
話也再加進群組公開道歉等等
他們不願意接受,只說我不想加就自己退掉就好為什麼要翻群、記事本裡面明明就都是在
賣東西哪裡是詐騙、建立一個群組要花很多心力、我把人退掉也造成他們的營業損失,也
觸犯刑法359妨害電腦使用罪
問題:
B說,我跟他們買過衣服耶有我的資料,現在已經準備要找律師告我,要我等著收存證信
函
— 以下這段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請問是正確的嗎?是的話又是哪些條文呢?—
剛剛去看了一下法律相關
如果是對方主動邀請你你加入再翻
難以構成什麼違反電腦使用罪啥的
也有爬文看到相關po文底下的推文
*加人進來對方本來就有踢人的權限
*權限是官方賦予的
*在群組的人都有權限翻群,合法權利行使
*LINE提供的使用方式就是可以翻群XDDD
*也有查到有律師的部落格這樣說
https://chehan0310.pixnet.net/blog/post/221816358-%E3%80%90%E7%B6%B2%E8%B7%AF%
E7%A4%BE%E7%BE%A4%E3%80%91%E7%BF%BB%E7%BE%A4%E6%9C%89%E7%BD%AA%E5%97%8E%EF%BC%
9F%E5%8F%AF%E5%91%8A%E4%BB%80%E9%BA%BC%EF%BC%9F
通訊軟體上的各種群組,若是作為公事用途的話,長年累積下
就會存放不少重要的工作資訊與記事~
因為這些記事或資訊,在性質上同樣也是屬於可能帶有重要商業價值或意義的「電磁紀錄
」
所以,當因細故,而胡亂把群組中的人全數剔除(翻群),使得他人無法及時保存重要的電
磁紀錄或記事時
那就可能觸犯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所訂的各罪了。(例如刑法第359條)
→主因就是因為電磁紀錄本身在現代生活意義上也是有經濟價值或意義的,
後續對方也可以再對翻群的人提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要求賠錢的意思,當然賠多少是另外
的問題)
但還是很茫然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我該怎麼做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7089178.A.F89.html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15:27
※ 編輯: so標題: [刑事]
時間: Sun Sep 16 17:12:55 2018
*手機po文,若版面混亂還請多見諒
事實經過:
我的line沒有鎖,昨天又無預警被不認識的帳號A加群組,點進去發現這個帳號一口氣邀
請很多人,邀請名單幾乎佔滿螢幕一頁,直覺直接認為又是詐騙,也沒多看,所以按照以
往那樣,故意按了接受之後進去群組裡面,然後手動一個一個把人退掉。
後來因為要忙,還沒有把全部的人退掉,但也不記得退了多少人,就自己退出群組、也把
對話紀錄全部刪掉了
過沒多久,有BC兩個人私訊我,質問我為什麼要去翻群?,我才知道那是他們的購物群組
,不是詐騙。(BC這兩個帳號和我有一起在某個群組裡面,之前因為開團一起買東西有加
過好
友)
跟他們解釋我真的以為是詐騙才會故意把人退掉,也說我願意幫忙加回那些朋友、可以的
話也再加進群組公開道歉等等
他們不願意接受,說我不想加就自己退掉就好為什麼要翻群、記事本裡面明明就都是在賣
東西哪裡是詐騙、建立一個群組要花很多心力、我把人退掉也造成他們的營業損失,也觸
犯刑法359妨害電腦使用罪
問題:
B說,我跟他們買過衣服耶有我的資料,現在已經準備要找律師告我,要我等著收存證信
函
— 以下這段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請問是正確的嗎?是的話又是哪些條文呢?—
剛剛去看了一下法律相關
如果是對方主動邀請你你加入再翻
難以構成什麼違反電腦使用罪啥的
也有爬文看到相關po文底下的推文
*加人進來對方本來就有踢人的權限
*權限是官方賦予的
*在群組的人都有權限翻群,合法權利行使
*LINE提供的使用方式就是可以翻群XDDD
*也有查到有律師的部落格這樣說
https://chehan0310.pixnet.net/blog/post/221816358-%E3%80%90%E7%B6%B2%E8%B7%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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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E5%8F%AF%E5%91%8A%E4%BB%80%E9%BA%BC%EF%BC%9F
通訊軟體上的各種群組,若是作為公事用途的話,長年累積下
就會存放不少重要的工作資訊與記事~
因為這些記事或資訊,在性質上同樣也是屬於可能帶有重要商業價值或意義的「電磁紀錄
」
所以,當因細故,而胡亂把群組中的人全數剔除(翻群),使得他人無法及時保存重要的電
磁紀錄或記事時
那就可能觸犯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所訂的各罪了。(例如刑法第359條)
→主因就是因為電磁紀錄本身在現代生活意義上也是有經濟價值或意義的,
後續對方也可以再對翻群的人提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要求賠錢的意思,當然賠多少是另外
的問題)
但還是很茫然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我該怎麼做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標題: [刑事]
時間: Sun Sep 16 17:12:55 2018
*手機po文,若版面混亂還請多見諒
事實經過:
我的line沒有鎖,昨天又無預警被不認識的帳號A加群組,點進去發現這個帳號一口氣邀
請很多人,邀請名單幾乎佔滿螢幕一頁,直覺直接認為又是詐騙,也沒多看,所以按照以
往那樣,故意按了接受之後進去群組裡面,然後手動一個一個把人退掉。
後來因為要忙,還沒有把全部的人退掉,但也不記得退了多少人,就自己退出群組、也把
對話紀錄全部刪掉了
過沒多久,有BC兩個人私訊我,質問我為什麼要去翻群?,我才知道那是他們的購物群組
,不是詐騙。(BC這兩個帳號和我有一起在某個群組裡面,之前因為開團一起買東西有加
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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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們解釋我真的以為是詐騙才會故意把人退掉,也說我願意幫忙加回那些朋友、可以的
話也再加進群組公開道歉等等
他們不願意接受,說我不想加就自己退掉就好為什麼要翻群、記事本裡面明明就都是在賣
東西哪裡是詐騙、建立一個群組要花很多心力、我把人退掉也造成他們的營業損失,也觸
犯刑法359妨害電腦使用罪
問題:
他們說我違反刑法359的妨害電腦使用罪
B也說,我跟他們買過衣服耶有我的資料,現在已經準備要找律師告我,要我等著收存證
信
函
— 以下這段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請問是正確的嗎?是的話又是哪些條文呢?—
剛剛去看了一下法律相關
如果是對方主動邀請你你加入再翻
難以構成什麼違反電腦使用罪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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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組的人都有權限翻群,合法權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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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查到有律師的部落格這樣說
https://chehan0310.pixnet.net/blog/post/221816358-%E3%80%90%E7%B6%B2%E8%B7%AF%
E7%A4%BE%E7%BE%A4%E3%80%91%E7%BF%BB%E7%BE%A4%E6%9C%89%E7%BD%AA%E5%97%8E%EF%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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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軟體上的各種群組,若是作為公事用途的話,長年累積下
就會存放不少重要的工作資訊與記事~
因為這些記事或資訊,在性質上同樣也是屬於可能帶有重要商業價值或意義的「電磁紀錄
」
所以,當因細故,而胡亂把群組中的人全數剔除(翻群),使得他人無法及時保存重要的電
磁紀錄或記事時
那就可能觸犯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所訂的各罪了。(例如刑法第359條)
→主因就是因為電磁紀錄本身在現代生活意義上也是有經濟價值或意義的,
後續對方也可以再對翻群的人提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要求賠錢的意思,當然賠多少是另外
的問題)
兩種說法都有,很茫然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我該怎麼做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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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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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21:44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22:19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24:02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27:02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30:43
※ 編輯: solelapis (124.6.21.29), 09/16/2018 1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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