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犯罪了嗎:開車撞到違規阿公還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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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酒駕之外,最常出現在社會版上的新聞應該是「肇事逃逸」。你隨便問一個人什麼是肇事逃逸,大家都會跟你說「開車撞人然後逃跑」。
但是,如果發生車禍的責任不在我身上,離開現場也是「肇事逃逸」嗎?甚至你知道刑法已經沒有「肇事逃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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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是犯罪行為。
2014 年,嘉義太保某個人在準備右轉的時候,被一台違規逆向的阿公騎腳踏車撞到,阿公受傷,開車的人下車把他扶起來,沒等警察來就開走,後來被判決犯肇事逃逸罪確定。
在從前,法律叫做「肇事逃逸罪」,但「肇事」兩個字意思應該是「是你幹的」,像上面的嘉義阿公受傷,並不是開車人的故意或過失,說他「肇事」好像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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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2013 年曾經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決議,不管車禍能不能算在你頭上,有人死傷你還跑,你就是肇事逃逸。(不過,最高法院排除了「故意」發生事故的情形——像是故意開車撞人,畢竟故意開車撞人已經是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了。)
而在媒體的渲染下,肇事逃逸差不多等於僅次於酒駕的惡性,立法院為了回應民意,也在 2013 年將刑度往上調。
後來,包括上面的嘉義汽車駕駛,也有很多法官認為「肇事逃逸罪」有問題,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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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大法官在 2019 年作出解釋,認為如果把「不是你犯的錯」也算入「肇事」,和一般人的認知有落差,簡單來說法律規定「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如果也要把「駕駛人沒有故意或過失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情形納入刑法處罰,必須用更精確的文字。
另外,2013 年的「肇事逃逸罪」刑度是 1-7 年有期徒刑,已經到了一定會被關的門檻,大法官認為法條從輕傷到有人死掉都要關,太重了,因此宣告違憲。刑度的部分,最晚 2 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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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年 5 月的時候回應大法官解釋而修法,把「肇事」改成「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的刑度下修到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的刑度維持原本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規定駕駛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無過失」的情形,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樣的修法算是解決了「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和刑度太重的問題。
簡單來說,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了,保險一點的作法還是等警察來,不要隨便離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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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疫情期間的刑法修正:肇事逃逸該怎麼罰?打擊不夠全面的N號房條款?|白目觀點 https://plainlaw.me/2021/05/26/hitandrun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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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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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威權口中的自由空氣
李登輝前總統過世一週年
蔡英文總統昨天到墓前追思
她回顧追求台灣民主的曲折進程
要大家珍惜當下的自由空氣
並強調將持續深化台灣民主
與國際夥伴共同守護民主價值
我們尊重蔡總統對李前總統的敬意
但卻不得不懷疑
她是不是與我們處在平行時空?
台灣的民主進程確實曲折
尤其在蔡總統上任後呈曲線倒退
民進黨藉由「完全執政」
「完全壟斷」所有法案的修定
獨立機關成為迫害清算在野黨的東廠
檢警調動輒對持不同意見的民眾查水表
國家機器淪為民進黨的「私器」
國家公職被用來酬庸黨政親信
國家資源被導向親綠財團
政府公然搶奪農田水利會私產
這一年來
蔡政府對民主的侵害更變本加厲
大法官會議護航
黨產條例釋憲全部合憲
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
撤銷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逕將婦聯會、中華救總財產收歸國有
NCC對中天行刑
踐踏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不溝通、不報告、不辯論
民進黨硬是強行開放萊豬
不顧民意反對
就是要危害千年珍貴藻礁
疫苗採購政策獨斷不透明
國產疫苗審查更創最大黑箱
蔡總統追思李前總統過世週年
這一年中
太魯閣號人禍49人喪命
3+11防疫破口害787亡故
疫苗接種後527人走得不明不白
這麼多人命,卻不見蔡總統
上心念下民,懼歲成災凶
蔡總統幹了這麼多
讓台灣民主倒退的事
實在令人費解
她怎好意思在李前總統前談民主
唯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她與我們,與台灣社會人民
處在平行時空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許多藝人紛紛發起善舉,捐獻醫療物資給前線的救護人員。藝人吳宗憲也在日前以通訊軟體執行長的身分,表示要捐11萬份新冠肺炎快篩劑給民眾。沒想到卻有里長發文表示,民眾要申請吳宗憲捐贈的快篩試劑,還要先註冊下載APP,批評吳宗憲的行為是「空手套白狼」,引發吳宗憲怒嗆喊告。
這則新聞引起民眾關注,因為綜藝天王吳宗憲怒嗆告人已經不是第一次,過往也有非常多提告的經歷,然而提告對象不是媒體,就是藝人網紅。但這次卻是里長與吳宗憲槓上,引發不少話題。
引發爭議的重點,就是在里長批評吳宗憲是「空手套白狼」,意思就是吳宗憲沒有什麼付出,或者付出極小的成本,就獲得非常大的回報。這種言論,除了具有貶意之外,更帶有指涉他人以不好的手法到處行騙的意思,🔺因此如果指涉內容不實,就會構成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但是,基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在某些狀況下,人民應該享有表達意見而不被懲罰的權利,🔺因此刑法第311條例外規定了幾種狀況,其中之一,就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
➡️什麼叫做「可受公評的事情」呢?
我們可以從事件的性質與社會公眾間的關係來看,凡是跟公眾有關的事,都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而什麼又是「適當之評論」呢?
只要是對於可受公評的事件,依據自己的價值判斷提出評論意見,而不是單純流於情緒化或人身攻擊的言論,就是屬於適當的評論。
另外,大法官釋字在509號解釋中也提到「真正惡意原則」。也就是說,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只要是善意發表的言論都採取從寬解釋,如果發表言論時不具有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即使事後發現事實不盡相同,然而發言者只要有理由相信自己所說的符合事實,都符合「善意」。
在這次的爭議中,吳宗憲身為知名藝人,又捐獻大量快篩試劑供民眾使用,然索取過程卻引發爭議,因此這件事情與社會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當然屬於可受公評的事情。
至於里長說吳宗憲「空手套白狼」,雖然不是正面評價,但也是依據吳宗憲要求民眾必須先下載APP才能夠索取試劑一事進行評論,在我看來,應該不算單純流於情緒化或人身攻擊,符合適當的評論內容。然而里長對吳宗憲的其他言論是不是完全符合前面所說善意評論的範圍,就必須根據言論內容一一認定了。
既然憲哥都已經說了要法院見,那麼我們還是靜待司法判決結果吧!
✨今天晚上八點,瑩真律師也會針對近日新聞靠杯一下,大家記得收看喔!✨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多小,一律五年起跳實在太重了,種大麻自白不給減刑不違憲,但不分青紅皂白的判這麼重卻不給減就違憲了。
法官認為,量刑要顧及個案公平、罪與罰衡平,讓被告有機會重新站起,像有的被告還有妻小要照顧,一旦入獄就會影響家庭功能,司法的功能不是只把人抓去關。
感謝大法官在420到來前給了這麼大的禮物,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去認較重、且與事實不符的製造大麻罪,拼緩刑終於有依據了!
「大麻煩不煩」EP13 重點,兩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超級好消息: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認製造重罪,拼緩刑有望了!
段落摘要:
00:00 重要事宣布!
00:50 突發:「栽種大麻罪案」大法官釋憲
01:35 再亂搞驚奇律師一定把你送辦
02:10 打折方案:製造運輸販賣 vs 種植
03:10 為何提出釋憲
03:45 情節輕微,可減刑½
05:15 好消息:以後栽種大麻罪可拼緩刑
05:40 歷史好好笑:民國43年「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草案」會議記錄
06:50 大麻抽葉子的謠言:找到元兇了啦!
08:15 「栽種大麻罪」哪來的?
09:20 Zoe的誠懇修法建議
11:10 節目開播來,Zoe最感性的發言
12:35 那些令人敬佩的法官們
13:40 那些該被感謝的改革者
15:00 大麻真的不防武漢肺炎ok?!
謝謝大法官和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和台農們,你們所付出的已經為台灣帶來了正向的改變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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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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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釋憲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6QPHLGYB7RN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記得打開CC字幕 #同性伴侶專法是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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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9 【複習一下上次的釋憲】
02:02 【專法派:所以另立專法就好啦!】
05:17 【反專法派:專法就是歧視!】
06:38 【美國種族隔離政策】
08:47 【同性伴侶專法就是隔離政策?】
09:46 【那專法派又怎麼看這個類比?】
10:27 【反專法派又怎麼回應這個質疑?】
12:18 【所以關鍵到底是什麼?】
13:17 提問TIME
13:33 掰比~別忘了訂閱
🔈本集特別感謝「律師談吉他」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註)歧視在英文中是用 discrimination 這個字,但這個字在英文中反而比較中性,不一定具有負面意思,像是當某個規定是「特別優待年輕人」(discrimination in favor of the young)的時候,也會用 discrimination 這個字。
【 製作團隊 】
|企劃:鯉鼬
|腳本:鯉鼬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絲繡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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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107年公投案意見發表會播出場次表:https://bit.ly/2JBVYtY
→ 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https://bit.ly/2udD8Cj
→ 什麼是「歧視」?:https://bit.ly/2JthC6k
→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584 號:https://bit.ly/2Wjj92h
→ 擁抱身邊的孩子吧!挺同成戰犯 尤美女:公投後9同志自殺:https://bit.ly/2MAjr0f
→ 中選會發布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投票結果公告:https://bit.ly/2UfGKPv
→ 同性婚姻確定將立「專法」,柯建銘拜託尤美女「放了民進黨」:https://bit.ly/2FNOntj
→ 同性婚姻:台灣公投受挫,同志平權運動路在何方:https://bbc.in/2B3mvxx
→ discrimination:https://bit.ly/2HvrjkY
→ 法律歧視能只看效果嗎?對同婚專法「隔離但平等」的批判:https://bit.ly/2DftOkl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bit.ly/2FPGLXl
→ 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主觀條件之限制:https://bit.ly/2FPWA0m
→ 律師諮詢
→ 專法就是歧視!台灣與奧地利的婚姻平權辯論:https://bit.ly/2UbOrq2
→ 假保障真歧視的同志伴侶法(江河清):https://bit.ly/2Dz19tk
→ 黑人民權運動的另類省思:如何面對同婚立法中的差異問題?:https://bit.ly/2S5pWL2
→ 【這一秒的歷史】兩世紀以來美國黑人平權運動:https://bit.ly/2HA5y3h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黑人民權運動發展之析論:https://bit.ly/2PSCeZN
→ 維基百科:南北戰爭:https://bit.ly/2B5wDWu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黑人民權運動發展之析論:https://bit.ly/2PSCeZN
→ 維基百科:普萊西訴弗格森案:https://bit.ly/2RgH3HY
→ 維基百科: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https://bit.ly/2CJLfef
→ 立專法保護?隔離且平等還是假隔離真歧視?:https://bit.ly/2UbI3iq
→ 另立專法是比反同更可怕的歧視:https://bit.ly/2BN2Dl6
→ 同性婚姻和黑人飲水機:另立名目就是歧視:https://bit.ly/2QiGM7J
→ 【投書】同婚運動的死結──專法就是歧視?:https://bit.ly/2RdvTnf
→ 原住民族基本法:https://bit.ly/2Rgy61i
→ 專法不是歧視,但同志伴侶法是歧視:https://bit.ly/2RTS1sl
→ 【台灣同性婚姻】「專法是否歧視」的正反論辯 接下來我們應該怎樣做?:https://bit.ly/2B4yQ4e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年1月9日立法會會議的延續
- 捍衞法治和司法獨立
張超雄議員:我發言當然是支持郭榮鏗議員的原議案,捍衞我們的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正如包致金大法官說,我們今天面對的,確是一場威脅香港司法制度獨立性的司法風暴。我們究竟還能否維持一個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制度呢?在我們面前,這正正便出現了變化。
代理主席,我們很清楚,權力會令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當然會令人絕對腐化。人類智慧發展到今天,我們知道,純粹倚賴人們自我約制是困難的,因為人性有善、有惡。所以,當一個專權、極權的政制出現時,往往會盛極而衰;好的皇帝、好的領導在位後,權力也會使他或他的後人變得腐化。專權帶來的後果必然是災難。因此,我們必須把權力分開。所謂三權分立,便是現代社會的一大進步。如果我們今天沒有三權分立的制度,無法將權力分開,互相制衡,社會、國家便不會長久。
所以,香港今天要保存這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回歸後,我們知道在中國的極權政體下,他們的三權並不分立,反而是三權合作,中央統治是一個極權的政體。因此,他們是三權服務一權,便是行政權、統治者和黨獨大。
然而,在回歸時我們說得很清楚,這個制度跟香港的制度距離太遠,我們知道香港在各方面均走前了很多,所以才要有《基本法》,才要在《基本法》清楚說明要讓香港終審法院擁有終審權,而並非把終審權交予中央。可是,這當然也有一定限制,便是在國防、外交、中央與香港的關係上,我們應該尊重中央,因為我們始終是中國的一部分。
然而,"一國兩制"的意思是,我們仍然可以維持三權分立的制度。在回歸後,我們的確在《基本法》看到,中央政府不能完全放心把所有權力交予香港的終審法院,所以要預留一個位置,讓人大擁有最終解釋權。
理論上,這項權力應該避而不用,不能輕易動用。很簡單,如果真的要三權分立,所有東西,國防、外交,以及與中央的關係除外,一旦經歷了司法程序,便要服從最終的決定,這樣才會有獨立性。可是,現在卻預留了解釋權,即是如果輸掉了官司,人大最後重新解釋了法律,以後的案件便要據此解釋來判決。換言之,人大是大獲全勝,我們甚麼都得聽從。
眾人皆知,每次人大釋法,便是對司法獨立的一次打擊。這是很清楚的,但這是一種折衷、一種妥協。中央政府要這樣才能放心,還有甚麼辦法呢?我們只有希望這是一項備而不用的權力。然而,到現時為止,這項權力已經用了4次,包括吳嘉玲案、莊豐源案,每次均造成相當大的打擊。到了現在這個階段,律政司司長竟然再次引入令人更害怕的做法,便是要求人大解釋,它的解釋會否包括籌委會於《基本法》擬好了多年後,在報告中解釋的所謂《基本法》立法原意,使之成為法律的一部分。
代理主席,這是很駭人的。據我理解,在普通法裏......我當然不是法律專家,但最低限度我們是看法律條文。我們不可以臆測法律原意,法律原意是任由你怎樣說的。當然,籌委會是可以作出解說,但如果籌委會在10年後、20年後又說出另一套立法原意,我們怎麼辦?換言之,我們是要任由它怎麼說。
如此駭人的事,律政司司長竟然也做出來,這是否破壞了整套普通法的精神呢?再者,司長更不能保證,如果法院判決無需尋求人大釋法,司長也不一定聽從。在莊豐源案中,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是梁愛詩,她也肯承諾服從法庭,但袁國強司長卻不肯承諾,他是否打算輸打贏要呢?他現在以這種方法推翻當年莊豐源案的判決,是否要終審法院自摑一巴掌呢?受影響的人被蒙在鼓裏,他有否通知他們已經完全失去了提出反對的權力?他是否在破壞法治精神呢?
所以,我支持原議案。謹此陳辭。
日 期: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時 間: 上午11時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Re: [情報] Djo的簽證又被取消了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必吃
66 F →clifflee: 但公益本就有很大解釋空間加上囧有違規之實 01/14 15:26 ... 部長不是取消法官判決,是法官以行政瑕疵恢復了前面Djokovic 被移民部 ... ... <看更多>
大法官解釋意思 在 [LIVE] 澳洲聯邦法院宣布最終決定- 看板Tennis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必吃
"The Court will deliver its orders at 5.45pm (Melbourne time). Full reasons wi
ll be published at a later date."
https://t.co/6FNITfrpJz
澳洲聯邦法院將在臺灣時間14:45分宣布Djo是否驅逐的最終決定
直播連結:
https://youtu.be/HxIQWMIBR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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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96.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nnis/M.1642315437.A.055.html
※ 編輯: Wojnarowski (39.11.196.65 臺灣), 01/16/2022 14: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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