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公開違法幼兒園,家長才安心】
日前發生許多托育機構虐兒的事件,家長們心急的想查詢自己小朋友去的幼兒園是不是也有虐兒的紀錄,卻發現資訊散落各地,非常難以查詢。
台北市目前的做法是會將違反兒少法的機構,分別公布在教育局及社會局的網站上(幼兒園-教育局、托嬰中心-社會局),但沒有一個整合式的網站。
因此我向教育局長建議,台北市可以參考美國加州的做法,將家庭式托嬰、托嬰中心、學校、成人及老人的托育機構,都整合在同一個網站。
在網站上可以看到:
✔ 機構的基本資料。例如:電話、地址、執照號碼。
✔ 被投訴的內容。分為會產生立即危險和潛在危險,例如老師疏於看管孩子就是立即危險的 A 級,員工沒打預防針這種可能產生潛在危險就是 B 級。
✔ 被政府檢查的日期及紀錄。
✔ 用 E-mail 訂閱的最新情況。
所有家長需要知道的資訊都會在上面,不會像現在資訊散落各地,家長在搜尋的時候也不用擔心有遺漏。
當天教育局長也承諾會與社會局研議如何整合資訊,希望這個網站能夠早日上線,讓家長能夠安心托育!
(美國的網站資訊參考:房詩達/ 靠北惡質幼兒園 版主.於蘋果日報的投書 https://pse.is/GJJ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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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市 教育局 投訴 電話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蕭曉玲的問題在哪裡?>
之前就有網友留言希望我針對蕭曉玲老師的判決寫一個文章,
一直很忙,就沒有寫,
不過說實話,
有的東西不用看判決就知道這個案件死在哪裡,
比如:蕭曉玲老師的案件,
是一個典型的公家機關(學校)解雇案件,
這樣的案件告到行政法院,
除非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
否則法院通常會尊重學校的判斷(關鍵字:判斷餘地)
這兩天因為蕭曉玲是否可回任的爭議,
導致柯文哲兩個局長辭職,
可見這個案件確實有很大的爭執,
為此看了一下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121號),
這個是事實審的判決,
比較可以瞭解雙方的爭執點是什麼~
蕭曉玲老師主張她是因為他告了郝龍斌而被解聘,
學校跟台北市政府否認,
主張是因為蕭老師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故依照教師法第14條第1 項第6 款規定,經教評會決議解聘,
報經臺北市教育局核准,
蕭老師提出申訴再申訴,經台北市政府決議駁回~
先看一下相關時間點:
96/11/12:
蕭老師因課綱問題告台北市政府
96/12~97/1:
蕭老師與學校都有一些動作,
97/1/14&1/21:
學校考績會認為蕭老師有一堆缺失,決議記大過一次
(這個記過動作後來沒有做)
97/1/23:
學校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蕭老師
97/2/14&3/13:
台北市政府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不續聘小組決議解聘蕭老師
97/3/24:
學校以蕭老師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 項第6 款規定,
作成解聘處分,報經臺北市教育局核准。
蕭老師的主張是:
她從84年起一直服務於該學校,都是合格教師,
並沒有不適任,
結果卻在告台北市政府後,
一個月內變成不良教師,兩個月後被解聘,
認為是政治迫害!
學校說:你蕭老師本來就有很多問題,
解聘她是剛好而已!
並提出一堆蕭老師不適任的理由及證據~
法院檢視相關事證後,
確認蕭老師有下面幾個問題:
1.上課整節連續播放影片搪塞教師應盡義務,
最高紀錄甚至高達九週。
有多位同學指其上課遲到、中途失蹤、播放影片未講解、
躲在隔壁教學準備室講電話或做私事,也不知下課等。
2.多位同學指證蕭老師要求學生填寫不實日誌紀錄。
對於不願意依照原告意思修改日誌的808班學藝股長,
原告將其留滯在門窗關閉之教室內嚴厲質問,
致該生身心受創,家長提出抗議。
多位學生表示原告經常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幹!、
以Shit、Stupid等不雅字眼羞辱學生。
3.蕭老師在未獲學生監護人同意,不當公開學生個人資料。
誤導媒體作不實報導。
4.(1)96學年度發生蕭老師將901 班學生趕出教室外罰站。
(2)908 班學生吵鬧,蕭老師故意將音樂開至最大聲。
(3 )93學年度至94學年度對於蕭老師管教不當事件處理經過,
有908 班學生家長投書可資為證。
(4 )蕭老師公開攻擊95學年度家長會會長,挑撥親師友好關係,
此舉令善良家長噤聲走避,不敢與聞校務。
5.(1)接獲家長學生投訴蕭老師將教學準備室公器私用,
督學帶領調查小組成員前往時,
其不僅上課遲到,且厲聲抗拒,出言辱罵。
(2 )蕭老師拒絕巡堂、辱罵長官、逕行蒐證、威嚇同仁。
6.(1)蕭老師於908 班上課時用威脅口吻,假蒐證之名,
強制對全班錄音錄影,致學生心生恐懼,師生關係惡劣。
(2 )教評委員多次接獲蕭老師之存證信函,
導致校內教師人心惶惶,視開會為畏途
看完上面法院的認定,
我不禁要問,
蕭老師是那幾個月裡突然變成這樣子的嗎?
還是這就是她本來的言行?
如果是她本來的言行,
那學校怎麼不是在一開始就解聘她,
而是在她胡搞瞎搞十幾年後,
突然發現不想忍耐了,
或是有這麼一個機會,蕭老師被台北市教育局盯上了,
趁機順勢而為將她解聘?
至於程序部分,
法院審理後認定,
學校教評會有告知相關幾項缺失,給蕭老師逐一說明的機會,
是蕭老師表示只願意花三十分鐘說明,其他的不一一回應,
所以是蕭老師自己放棄澄清的機會的!
另外蕭老師主張
她的同樣行為,
在考績會被決議記一支大過,又被教評會決議解聘,
有一事二罰(同一件事情罰兩次)的問題,
法官審理後認為記大過的部分後來是沒有進行,
所以沒有一事二罰的情況~
至於學校這樣的決議,法院是採取我一開始講的尊重立場,
法官認為學校解聘處分經查無何行政裁量有裁量逾越或濫用情事,
或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本院自應尊重。
結語:
蕭老師是否適任?以上面的情況來看,不見得適任,
學校解聘的決定,不見得不正確!
有問題的是,決定解聘的時機!
學校是在鄉愿十幾年後,利用一個時機點將其解聘的,
你說這個事情跟蕭老師告台北市政府有沒有關係?
很難說沒有!
因為確實是她告了之後,相關清理作業才開始啟動的~
也因此蕭老師指控被政治鬥爭,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
不過有沒有被政治鬥爭是一回事,
但是一個暴走的老師,
並不會因為轉型正義,就變成合格的教師!
台北 市 教育局 投訴 電話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晚上自由和蘋果的記者不約而同地打電話問我,有關我曾經加入台灣民政府的事情,記者說,國民黨團意圖阻止我回校園,於是以我曾經參加過民政府的事情要求柯市府不讓我回去,我作了以下的回應並把退出的聲明書寄給記者看,結果沒多久就有朋友寄給我國民黨團的新聞稿,看了內容之後,讓我怒不可遏,國民黨團手法之卑劣,跟當初台北市教育局和中山國中對付我的手法沒兩樣,都用家長投訴,還拿八年前的舊事重提,說我上課談論政治,深怕我這樣的洪素珠們重返校園。
在這裡我要澄清幾點,我是在2008年的時候被解聘的,因為我支持一綱多本的教育政策,反對郝龍斌的一綱一本而被解聘,加入台灣民政府是2009的事情,一年後退出也就是2010年,請問新聞稿中說我談論政治議題是談論什麼政治議題啊?告訴大家,這些人指控我的政治議題就是談論一綱多本的教育政策啦!我上課跟學生討論為何堅持一綱多本,結果學校老師寫檢舉函說我談論一綱多本是政治議題,汙染學生心靈,這就是家長和教育局還有國民黨團所說的政治議題啦!因此我被政治解聘啊!所以在國民黨的眼裡‧主張一綱多本反對一綱一本就是政治問題,這不就是坐實了當初的郝市府要求老師只能乖乖的政令宣導嗎?對教育政策有不同意見,就是政治介入校園,所以要火速解聘啊!
教育局和郝龍斌市府做錯事,絕口不提如何造假對付我,現在又用這種骯髒手法抹黑我,這一次我絕不縱容,請問國民黨黨團發布新聞稿汙衊我是洪素珠們的依據在哪裡?請你們提出具體證據,否則我不排除提告。我受夠了這種抹黑搞族群意識的骯髒伎倆,亂扣帽子,和中國當時的紅衛兵搞文革的手段沒什麼差別,丟臉阿
ps.在此想請問國民黨黨團,貴黨的蔡正元轉貼文章說要共產黨統一台灣,算不算是行為不檢或是叛國行為呢?
台北 市 教育局 投訴 電話 在 #3更(文長)我打電話到教育局了 - 心情板 | Dcard 的必吃
在我聽到這件事以後便撥電話到教育局尋求協助因為我真的很擔心再這樣下去 ... 先書面向學校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不服結果的話轉向縣市教育局處申訴,就 ... ... <看更多>
台北 市 教育局 投訴 電話 在 臺北市教育局- 首頁 - Facebook 的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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