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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區間測速儀器出了大包,導致取消大部分罰單,新聞鬧很大。
法源依據
主要是法源問題,翻了些資料,似乎集中在這區間測速的機器,其中關於「時間」計算有爭議。我們先看這截圖:
截圖來源:新北市交通大隊《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2772-44747-27.html
在政府網站關於區間測速QA裡頭,出現爭議一句話:「所詢之區間測速設備,其中有關電腦時間部分,經查非屬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之法定度量衡器,亦非屬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爰無須辦理檢定。」
用白話文說,就是:時間計算部分是軟體判定,「非法定度量衡器」,所以不用檢定啦!
也因為這句話,公路總局被罵翻,不用檢驗的東西就這樣上架開發單?目前似乎所有區間測速儀器都暫時下架,說是要重新校準,但有法源問題,不知會不會影響重新上架。
墨痕只能說,這正中喜歡大腳踩油門的開車族下懷,「還不給我完全下架?!」
老實說,墨痕內心有矛盾,我有一半心屬於這些人,偶爾想要加速一下,但有一半不是,覺得區間測速有其必要。這也是墨痕寫本文之目的。本文並不是要談論法源問題,是否該廢除,問題也沒那麼單純。在安全問題之外,本文要來講點「有溫度的東西」:
在你大腳油門的時候,有些人卻沒了生活品質。
矛盾心情
墨痕住在中和景平路上靠秀朗橋的這邊,住中永和的人就知道,64號公路兩旁都是住戶,同時是有著超長直線的尾段。也因為有超長直線,咳咳,所以這裡也是其中一段有裝區間測速的地方。
由於原本只有一支測速裝在直線起點,後面再無顧慮,等於在宣告這裡是加速起跑點。還沒裝區間之前,幾乎每天,半夜凌晨都會有跑車或改裝車呼嘯而過,伴隨著震天爆響的引擎聲。這邊的住戶,時不時就會被吵醒,這就像在深夜巷子裡有人騎著重機或野狼回家,腦中會浮現一千萬個「X」。所以,大家應該能想像有多擾眠?
如果你體會過,能想像上述的痛苦,那應該知道這裡裝區間測速有其必要性。效果是有的,自從啟用之後,半夜再也沒聽過公路上有爆裂引擎聲,雖然平面道路上,還是會有少數沒公德心的重機爽飆而過。
但有一好沒兩好,墨痕也很矛盾,現在每次從64號公路開車回家,尾段都得慢慢開,腳好癢啊~
或許...
墨痕心中就有個想法,或許,可以改成過深夜11點再啟動區間測速?嗯,應該是不太可能被接受。總之,我不敢呼籲全面廢除,但或許大家能想個方法,在生活品質與速度感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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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施行細則 在 第四維度 Photograph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分享囉
#大條的來囉
他媽的不深入查還好,一深入查區間測速的底真的有夠扯,各位知道區間測速的機器竟然不受任何國家檢測機關把關,不用每年送驗、不用檢查、不用受任何規範,這樣根本不受監督的東西可以拿來開罰?
#節錄內文:
『五、區間測速之精確度如何?設備有無需年度檢驗?
(一)本系統設備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在隧道兩端設置監視器與車牌辨識系統,當車輛通過偵測點時辨識號牌並記錄系統時間,因兩點間距離固定,以時間差換算所得區間平均速率為科學證據,又其兩點距離(本案約為1.1公里)遠較雷達測速範圍更長,系統誤差(甚微)相對於長距離、長時間之影響程度甚低,精確度並無疑義。反觀現行測速雷達發射頻率波長是否正確穩定,對測速精確度影響甚大,故需每年實施檢驗。』
#重點精確度無疑義哈哈哈哈哈哈
捅出這麼大簍子,把一台jimny測到可以開到185公里,這樣的器材竟然不用檢測
『(二)為釐清區間速率偵測儀器是否需送檢驗或定期複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07年3月8日以新北警交字第1063544467號函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區間測速設備是否需申請度量衡器檢驗,該局函復:「所詢之區間測速設備,其中有關電腦時間部分,經查非屬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之法定度量衡器,亦非屬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爰無須辦理檢定。」』
法定度量衡只對雷射、雷達、線圈三種方式做規範,而區間測速不是,所以他可以不用送驗、不用送測、不用定期受第三方公信單位把關,那他媽的跟用肉眼來判定你超速然後把你上銬押走的垃圾有什麼兩樣?
台灣引進這種毫無任何機關可以把關的東西來監控人民,罰你錢,甚至讓你受到公共危險罪的壓迫,讓你在車禍時被判定嚴重超速直接全責,這種東西他媽的竟然可以推到現在??
公路總局我告訴你,你今天不全面廢止區間測速,不找個人下台負責,我們他媽的一定把你給拆了!
#林北刁民
證據連結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2772-44747-27.html
公路法施行細則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地公告,明顯無法提供民眾足夠的時間反應需求。
這也是智翔一再堅持,現地公告應改為「設計階段前」就在現地公告,以提供充足的前置時間蒐集使用者意見,請務必以跨局處、跨層級的思維來處理。
#人行道環境建置
同樣是老題目,上週交通局長說道人行道與人行庇護島的設置將配合工程局作業,這裡想請教工程局的問題是,每年內政部的考評計畫,只能算是抽查,像今年桃園區沒被抽到,是否在人行道環境的建置與維護就被放生?能否不僅針對區管道路,而是對桃園區的市管道路,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來每年做評比。
將道路的人行環境主動通盤檢討,才能逐步來改善行人空間,智翔也知道這些道路規劃的準則內政部都有,只希望桃園市的行人空間也能一條一條地來改善。
#公共設施保留地加速容積移轉
之前詢問都發局關於公設保留地如何取得的問題,當時都發局長有提及未來有機會施行的代金制度,不過智翔也向工程局建議,是否可以請需地機關公告特定公設用地,然後集中受贈,讓行政上可以更加便利,工程局今天也回覆會再跟都發局討論作法,而有關容積移轉的政策其實牽涉許多專業與實務上的考量,智翔會持續關心。
#路面下減洪
近年來極端氣候導致強降雨變多,許多以往不會淹水的道路,無法再負擔現今強降雨的排水,因此新修訂的水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了新建道路必須做出流管制,例如桃園區的龍慈路,便是桃園第一條路線下有減洪設施的道路,做法是在分隔島的下方埋水箱以儲備雨水。
而前些日子,不少強降雨讓春日路附近的居民向智翔陳情淹水的狀況,因此也建議工程局,是否對現有的既成道路,也來思考路面下減洪的可能性?但春日路畢竟車流量大,且為公路總局管轄,因此積水問題還請工務局與公路總局多加討論與協調了。
#火車站前商圈 #騎樓整平 #老城區活化
桃園車站前的商圈如何振興,與騎樓整平的施作區域,智翔認為應有更兩全其美的作法,其實在地商家與里長有做過許多建議,應該將振興的商圈區域,連同騎樓整平、人行空間與夜間照明一起來改善,這部分希望請工程局可以與經發局一起來討論看看。
另外老城區的活化,智翔認為七七藝文町其實是很好的人文與歷史區塊,若能延伸其效益,如開放設立民宿,或效仿台南的正興街一帶,做徒步區的規劃,也希望未來可以跟觀旅局做更多的參詳。
最後也提醒觀旅局,有關於虎頭山風景區的開發,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9條,風景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開發面積達18.98公頃,不可規避環評。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F2GzrwS_Iww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公路法施行細則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地公告,明顯無法提供民眾足夠的時間反應需求。
這也是智翔一再堅持,現地公告應改為「設計階段前」就在現地公告,以提供充足的前置時間蒐集使用者意見,請務必以跨局處、跨層級的思維來處理。
#人行道環境建置
同樣是老題目,上週交通局長說道人行道與人行庇護島的設置將配合工程局作業,這裡想請教工程局的問題是,每年內政部的考評計畫,只能算是抽查,像今年桃園區沒被抽到,是否在人行道環境的建置與維護就被放生?能否不僅針對區管道路,而是對桃園區的市管道路,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來每年做評比。
將道路的人行環境主動通盤檢討,才能逐步來改善行人空間,智翔也知道這些道路規劃的準則內政部都有,只希望桃園市的行人空間也能一條一條地來改善。
#公共設施保留地加速容積移轉
之前詢問都發局關於公設保留地如何取得的問題,當時都發局長有提及未來有機會施行的代金制度,不過智翔也向工程局建議,是否可以請需地機關公告特定公設用地,然後集中受贈,讓行政上可以更加便利,工程局今天也回覆會再跟都發局討論作法,而有關容積移轉的政策其實牽涉許多專業與實務上的考量,智翔會持續關心。
#路面下減洪
近年來極端氣候導致強降雨變多,許多以往不會淹水的道路,無法再負擔現今強降雨的排水,因此新修訂的水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了新建道路必須做出流管制,例如桃園區的龍慈路,便是桃園第一條路線下有減洪設施的道路,做法是在分隔島的下方埋水箱以儲備雨水。
而前些日子,不少強降雨讓春日路附近的居民向智翔陳情淹水的狀況,因此也建議工程局,是否對現有的既成道路,也來思考路面下減洪的可能性?但春日路畢竟車流量大,且為公路總局管轄,因此積水問題還請工務局與公路總局多加討論與協調了。
#火車站前商圈 #騎樓整平 #老城區活化
桃園車站前的商圈如何振興,與騎樓整平的施作區域,智翔認為應有更兩全其美的作法,其實在地商家與里長有做過許多建議,應該將振興的商圈區域,連同騎樓整平、人行空間與夜間照明一起來改善,這部分希望請工程局可以與經發局一起來討論看看。
另外老城區的活化,智翔認為七七藝文町其實是很好的人文與歷史區塊,若能延伸其效益,如開放設立民宿,或效仿台南的正興街一帶,做徒步區的規劃,也希望未來可以跟觀旅局做更多的參詳。
最後也提醒觀旅局,有關於虎頭山風景區的開發,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9條,風景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開發面積達18.98公頃,不可規避環評。
公路法施行細則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蕭美琴:藍色公路適用促參法]
作者是 東方報 週五, 05 十月 2012 10:10 記者王志偉/報導
「藍色公路」議題受到花蓮地方各界重視,在立法院也持續發酵,立委蕭美琴提議,政府在看待交通建設時,應該改變傳統公共建設思維,將海上交通,也就是把「藍色公路」視為重大公共建設的一環,以促參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來鼓勵民間投資,並給予稅賦優惠,盡速推動「藍色公路」開航。
對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振川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以透過修改促參法施行細則來配合。他指出,目前,遊艇碼頭已經是促參的類別,公路也是,可是航線還不是,所以就這一部分,工程會會進一步與交通部洽談。
蕭美琴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表示,傳統的交通工程大多是一些造橋、鋪路、炸山洞、挖隧道,還有鐵路等等,可是目前國際上已經有一種新的趨勢,尤其,台灣屬於海島國家,對於海上交通更加需要。特別是近幾年來造船技術及船隻的穩定度愈發成熟,已經成為另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
她說,不論是北歐各國,或是夏威夷各島間,都在發展所謂渡輪交通工程,包括遊覽車或是一般小客車都可以開上渡輪,然後從一個接駁點到另一個接駁點。而反觀台灣現在的問題,卻是用傳統的角度來看待交通工程,也就是一定要炸山洞、挖隧道,才是交通建設。可是,大家都沒有想過這些交通建設對於環境的衝擊,尤其是像這次蘇拉颱風過後道路柔腸寸斷,或是興建中的鐵路工程,例如花東的自強隧道已經坍方,在重新做地質檢測後,不知這樣的路段能否繼續施工。
她強調,若能以新的角度來看公共建設及工程,則藍色公路並不需要開山洞、挖隧道,卻能夠構成一種重要的公共交通。她說,蘇花公路每逢豪雨,即使路還沒有斷,可是公路主管機關基於用路人的安全就開始封路,讓農民的農產品運不出去,甚至包括鐵路也會中斷。雖然颱風天海上船隻也不能行走,可是,颱風過後,馬路通常是柔腸寸斷,這時大家是不是要思考,有無其它選項。
因此,她提議,工程會以新的態度及思維,把藍色公路也視為重大公共工程,看是否可以適用目前的促參法,包括給予稅賦優惠或是油價補貼,以吸引國際間或是國內業者,能有一些投資規劃,讓民眾能有多一條交通選項。
備詢的陳振川對於蕭美琴的見解表示肯定。就他了解,交通部已經積極在做規劃,可是因為不只是船隻大小的問題,還有港灣,以及東北季風等問題,另一方面,就是旅客量可能也沒有那麼多,這些都需要從政策面來設法加以配合、輔導,否則將來業者買了大船,旅客卻很少,也是問題。陳振川強調,在四面環海的台灣,海上交通運輸當然一定要加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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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管碧玲於立法院質詢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指出,全國領有月退俸的四十四萬五千七百零八名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每年仍領取本俸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花費國庫兩百零二億餘元,這筆錢可以讓高速公路全民不收費,四年下來,還可以讓全民再領一次消費券。如此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分配的經費預算,卻毫無法源依據,也非行政命令,僅靠一紙「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慰問金)注意事項」」。管碧玲指出,這筆年終獎金長期以來都是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加發,但銓敘部早在九十九年十一月便以「不符時宜」刪除。管碧玲呼籲此一不合法、不合理,更違反公平正義的預算應徹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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